高窗 - 第2章

雷蒙德·錢德勒

室內很暗,起初我什麼也看不清,但室外的光線透過茂密的灌木叢和窗簾照進來。隨之我看出這是一間陽光房,只是被外面生長的植物完全遮住了。室內鋪着草織地毯,擺着葦編家具。窗前有張葦編躺椅。椅背是彎的,墊子多得足以塞滿一頭大象,一位婦人斜靠在躺椅上,手裡拿着一隻葡萄酒杯。我在看清她之前就能聞到一股濃重的酒味。隨後我的眼睛習慣了室內的光線,我能看見她了。

她有張大臉和厚下巴。頭髮呈青灰色,燙了一種難看的波浪型。她有一個鷹鈎鼻,濕潤的大眼睛像兩塊濕漉漉的有表情的石頭。脖子上繫着飾帶,但她那個脖子看起來更適宜穿足球衫。她穿一件淺灰色的真絲連衣裙。粗壯的手臂裸着,有些色斑。耳朵上掛着黑色耳環。她身旁有張玻璃台面的矮桌,桌子上有瓶葡萄酒。她小口喝着杯中酒,眼睛看着我,不說什麼。

我站在那兒。她讓我站着,而她喝光了杯中酒,將酒杯放在桌子上,又倒上酒,接着她用手帕抹抹嘴。接着開了口。她的聲音有男中音的音質,聽上去好像很乾脆,沒有廢話。

「坐吧,馬洛先生。請別抽煙,我有氣喘病。」

我在一張葦編的搖椅上坐下,將那支未點的香煙塞到外衣口袋中的手帕里。

「我從未與私家偵探有過什麼交易,馬洛先生。我對他們一點也不了解。你的推薦人看來讓人滿意。你要多少酬金?」

「要做什麼,默多克夫人?」

「這是一件非常機密的事。與警察無關。要是與警察有關,我早就叫警察了。」

「我的酬金是一天二十五美元,默多克夫人。當然還有一些別的費用。」

「收費不低。你肯定能賺不少錢。」她又喝了幾口酒。我不喜歡在夏天喝葡萄酒,若有機會拒絕倒也不錯。

「不多,」我說,「賺不了什麼錢。當然你可以不惜代價雇偵探——就像打官司或看牙醫一樣。我不是一個組織。我只有一個人,我一次只接一件案子。我有風險,有時風險相當大,另外,我也並非一直有活干。不多,我認為一天二十五美元不算太多。」

「我明白。你說的費用指什麼?」

「時不時會需要一些小東西。你想不到的。」

「我倒想知道。」她尖刻地說。

「你會知道的。」我說,「所有的費用會白紙黑字寫下來。要是你不喜歡,你隨時可以拒付。」

「你想要預支多少?」

「一百美元就行了。」我說。

「希望如此。」她說着喝光了杯中酒,接着又將杯子倒滿,甚至連嘴都沒擦一下。

「像您這樣的人,默多克夫人,我不必非得預支酬金。」

「馬洛先生,」她說,「我是個意志堅強的女人。但別讓我嚇着你。因為要是你會被我嚇着,你對我就沒有多大用處了。」

我點點頭,不想再說這個話題。

她突然笑起來,接着便打了個嗝。這嗝打得優雅柔和,既不張揚,又顯得駕輕就熟。「我有氣喘病。」她大大咧咧地說,「我把葡萄酒當藥喝。因此我就不請你喝一杯了。」

我抬腳蹺起了二郎腿。我希望這個舉動不會引發她的氣喘病。

「錢,」她說,「並不那麼重要。我這樣的女人總是要出高價的,我能料到。我希望你能值我出的價。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件相當貴重的東西被偷了。我想追回來,但我還另有要求。我不想有什麼人被捕。竊賊碰巧是家裡人——一位姻親。」

她肥碩的手指轉動着葡萄酒杯,說罷微微一笑。被遮去陽光的室內光線暗淡。「就是我的兒媳婦。」她說,「一個迷人的姑娘——也結實得像塊橡木板。」

她看着我,眼中突然有一絲閃光。

「我有個該死的傻瓜兒子。」她說,「但我很喜歡他。一年前,他愚蠢地結了婚,未經我的同意。他這是做傻事,因為他還不能自己謀生,他沒有錢,除非我給他錢,而我不是給錢很大方的人。他看中,或者說看中他的那位女士,是個夜總會歌女。她的姓名,倒也恰如其分,叫琳達·康奎斯特[2]。他們就住在這幢房子裡。我們沒有吵過架,因為我不允許有人在我自己的房子裡跟我吵架,但我倆之間的感情並不好。我支付他們的費用,給他們每人一輛車,在衣着方面讓這位女士有足夠但並不過度的開銷。無疑她發現這兒的生活相當無趣。無疑她發現我的兒子也相當無趣。我自己也發現他很無趣。不管怎麼說,她搬走了,很突然,就在一個多星期前,沒有留下聯繫地址,也沒有說再見。」

她咳嗽起來,摸出一塊手絹,擤了擤鼻子。

「失竊的。」她接着說,「是一枚金幣。一枚叫做布拉什·達布隆的珍貴金幣。這是我丈夫收藏中的珍品。我不關心這些玩藝兒,但他很珍惜。自從他四年前去世,我一直原封不動地保存着。東西放在樓上,在一間上鎖的房間裡,這房間有一套防火裝置。金幣保了險,但我還沒有去報失。要是我能找回失物,我就不想去報失。我確信是琳達拿的。這枚金幣據說值一萬多美元。這是一枚樣幣。」

「但很難出手。」

「也許。我不知道。直到昨天我才想到這枚金幣。之前我不會想到它,因為我從不去碰那些藏品,要不是洛杉磯的一個名叫莫寧斯塔的人打來電話,說他是個經銷商,問是否有枚如他所說的『默多克家的布拉什』金幣出售?碰巧是我兒子接了電話。他說他不相信有人會賣這枚金幣,從來沒想到要賣它,但要是莫寧斯塔再打電話來,他也許可以跟我談。那時我不便接電話,因為我休息了。那人說他會再打電話的。我兒子將這番談話告訴了戴維斯小姐,她又告訴了我。我讓她給那個人回電話。我有些好奇。」

她小口喝了點酒,用手帕按了按嘴,哼了一聲。

「你為什麼好奇,默多克夫人?」我問,只是想搭話。

「要是那人是個有資歷的經銷商,他會知道這金幣是不賣的。我丈夫,賈斯珀·默多克立下遺囑,在我有生之年,無論是貸款還是抵押,他的任何藏品都不得出售。不得讓它們離開這幢房子,除非房子損毀非得遷移不可,那也只能由受託人執行。我丈夫——」她微微一笑——「似乎覺得,我應該在他活着的時候對他那些金屬小玩藝多些興趣。」

這是個好天氣,戶外陽光燦爛,鮮花盛開,鳥兒鳴唱。街上有車駛過,從遠處傳來悅耳的聲響。在陰暗的室內,與這位面色嚴峻的婦人待在一起,聞着一股酒味,這一切似乎有些不太真實。我蹺起腿,腳尖上下晃動,等待着。

「我跟莫寧斯塔通了話。他全名是以利沙·莫寧斯塔,他的辦公室位於洛杉磯城區第九大道的貝爾豐特大廈。我告訴他,默多克藏品不出售,從未賣過,只要我還在,就不會賣,我說,我感到意外的是他不知道這些。他哼哼哈哈,接着問我他是否能看一下那枚金幣。我說當然不行。他冷冷地說聲謝謝,便掛了電話。他聽上去像是個老人。所以我自己上樓去查看那枚金幣,我一年沒去看了。它不見了,它原本是放在一隻上鎖且防火的箱子裡的。」

我沒說什麼。她又給杯子倒上酒,肥碩的手指在躺椅扶手上敲擊着。「我的想法你也許能猜到。」

我說:「有關莫寧斯塔的部分也許能猜到。有人拿給他這枚金幣想出售,他知道或懷疑金幣的來歷。這枚金幣必定很珍貴。」

「他們所說的樣幣確實很珍貴。是的,我也這麼想。」

「它怎麼會失竊呢?」我問。

「這房子裡的某個人偷走的,很容易。鑰匙在我的包里,我的包隨手放。事情輕而易舉,有足夠的時間拿走鑰匙打開房門和柜子,再把鑰匙放回來。外人有困難,但家裡人不難做到。」

「明白了。但你怎能斷定你兒媳婦偷走了它,默多克夫人?」

「我不能斷定——如果要拿出嚴格的證據的話。但我相當有把握。僕人是三個女人,她們在這兒很多年了——比我嫁給默多克先生還早,我七年前才嫁給他。花匠從不進家門。我沒有司機,因為我兒子或我的秘書給我開車。我兒子沒有拿,首先是因為他不是那種偷母親東西的傻瓜,其次,要是他拿走了,他可以很容易地阻止我和那位錢幣經銷商莫寧斯塔說話。戴維斯小姐——簡直荒唐。她根本不是那種人。她太膽小了。不,馬洛先生,琳達就是那種女人,不為別的,只憑怨恨就能做出這樣的事來。你知道這些夜總會女郎是些什麼人。」

「什麼人都有——跟我們大家一樣。」我說,「沒有入室盜竊的痕跡吧,我想?只是偷走一枚有價值的金幣的必定是一個手法嫻熟的賊,不會留下馬腳的。不過,也許我最好還是去看一下那個房間。」

她朝我仰起臉,脖子上青筋暴起。「我才告訴過你,馬洛先生,萊斯利·默多克夫人——我的兒媳婦,拿走了布拉什金幣。」

我盯着她,她也盯着我。她的目光像牆磚一樣硬。我聳聳肩,不再盯着她,說:

「就算是這樣,默多克夫人,你想要怎麼辦?」

「首先,我得要回金幣。其次,我要我兒子能夠毫無爭議地離婚。我不想用錢去買離婚。我敢說你知道如何安排這些事情。」

她喝光了杯中酒,勉強地笑了笑。

「我多半聽說過。」我說,「你說那位女士沒有留下聯繫地址。那就是說你完全不知道她去了哪裡?」

「確實如此。」

「那就是失蹤了。你兒子也許知道,只是沒跟你說。我得跟他談談。」

這張灰暗的大臉甚至板得有些猙獰了。「我兒子什麼都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這枚金幣失竊了。我什麼也不想讓他知道。等時機成熟,我會應付他的。之前讓他置身事外。他會完全照我說的去做。」

「他並不總是這麼做。」

「他的婚姻,」她不快地說,「出於一時衝動。之後他的舉動儘可能像一個紳士。所以我並不擔心。」

「在加州,那種一時衝動要花三天時間,默多克夫人。」

「年輕人,你要不要這份差事?」

「要是我能知道實情並按我覺得適宜的方式來處理,我就接下這個案子。要是你定下很多規矩,束縛我的手腳,我就不要這份差事。」

她神態嚴厲地笑笑。「這是一樁微妙的家庭事務,馬洛先生。處理起來必須慎重。」

「要是你雇了我,你會看到我是如何慎重行事的。要是我沒有足夠的慎重,那你最好別雇我。比如,我猜想你不是想讓你兒媳婦遭到誣陷。要辦這種事,那我還不夠慎重。」

她臉色變得像棵水煮白菜,張嘴要嚷。接着她想了想便改變了主意。她舉起酒杯,將剩餘的藥喝掉了。

「你可以跟他談談,」她乾巴巴地說,「我希望兩年前就遇到你,在他娶她之前。」

我不太明白她最後這句話的意思,也就隨它去了。她側過身去,用鑰匙在內線電話機上搗鼓了一下,聽到有人回話便朝聽筒吼了幾句。

傳來腳步聲,那位有着紅棕色金髮的小姑娘輕巧地走進房間,她垂着頭,仿佛有人會打她似的。

「給這位先生開張兩百五十美元的支票。」一臉兇相的老婦人朝她吼道,「這件事你閉上嘴別亂說。」

小姑娘臉紅了,一直紅到脖子根。「你知道,我從不談論您的事情,默多克夫人。」她抱怨道,「你知道我不會說的。我壓根沒想到要說,我——」

她低着頭,轉身跑出了房間。當她關門時,我抬頭朝她望去。她的小嘴唇顫抖着,眼裡卻有着生氣的目光。

「我需要那位女士的一張照片以及一些信息。」門再次關上時我說。

「看一下書桌的抽屜。」她用肥碩的灰色手指指了指,手上的戒指在暗淡的光線里一閃。

我走過去,打開葦編書桌的單只抽屜,抽屜底層只放了一張照片,我拿起來,這是一張正面照,烏黑的雙眼冷冷地看着我。我拿着照片又坐下來,端詳着。黑髮居中鬆散地分開,鬆鬆地沿着飽滿的額頭向後梳。嘴很闊,顯得堅毅,而雙唇很誘人。鼻子好看,大小適中。整張臉稜角分明。臉上表情似乎缺少什麼東西。過去,這東西也許叫做教養,而如今我不知道怎樣稱呼它了。這臉看上去過於聰明,也過於警覺,與年齡不相稱。這張臉有過太多的往事,在躲避這些事的過程中它已經變得有點太精明了。然而在這種聰明的表情後面也有着一個仍然相信聖誕老人的小女孩的天真。

我朝照片點了點頭,將它塞進口袋,心想僅僅一張照片,我就獲得了太多的信息,即使房間裡光線如此暗淡。

門開了,那個穿着亞麻連衣裙的姑娘走進來,拿着三聯支票本和鋼筆,用她的手臂當作書桌讓默多克夫人簽字。她直起腰,勉強一笑,默多克夫人朝我做了個手勢,姑娘把支票撕下來遞給我。她退到一旁等着。見沒有什麼要對她說了,她便又輕手輕腳地走出去並關上了門。

我晃晃支票讓它乾燥,隨之折起,拿着坐下來。「關於琳達您能跟我說些什麼?」

「事實上沒有什麼好說的。在她嫁給我兒子之前,她和一個名叫洛伊斯·馬吉克——這些人給她們自己取了多漂亮的名字[3]——的女孩住在一起,她是個藝人什麼的。她們在一個叫做『悠谷夜總會』的地方工作,在文圖拉大道上。我兒子萊斯利對那兒很熟悉。我對琳達的家庭或出身一無所知,她曾說她出生在蘇福爾斯[4]。我猜想她有雙親。我沒有興趣去弄清楚。」

去她的沒有興趣。我可以看出她雙手挖着,挖得很起勁,挖出了一捧碎石子。

「您沒有馬吉克小姐的地址嗎?」

「沒有。我從來都沒有。」

「您兒子——或戴維斯小姐有可能知道嗎?」

「我兒子回來時我來問他。我想他不知道。你可以問戴維斯小姐。我肯定她也不知道。」

「明白了。您認識琳達的什麼朋友嗎?」

「不認識。」

「也許您兒子跟她仍有聯繫,默多克夫人——只是沒有告訴您。」

她臉又漲成了紫色。我抬起手來,臉上露出一絲讓人安心的微笑。「他娶她畢竟有一年了。」我說,「他必定對她有所了解。」

「你別把我兒子卷進來。」她嚷道。

我聳聳肩,唇間流露出失望的神情。「好吧。她開走了她的車,我猜想。那輛您給她買的車?」

「一輛鐵灰色的水星,1940年款,是跑車。戴維斯小姐可以給你車牌號,要是你需要的話。我不知道她是否把車開走了。」

「您知道她隨身帶走什麼衣服、錢或珠寶了嗎?」

「錢不多。她可能有幾百塊錢,至多了。」一絲嘲笑使她鼻子和嘴角邊起了褶皺。「當然咯,除非她又找到了一個新朋友。」

「倒也是。」我說,「珠寶呢?」

「一隻祖母綠鑽石戒指,不值多少錢,一塊鑲了紅寶石的浪琴白金手錶,一根優質蜜蠟琥珀項鍊,這根項鍊是我自己給她的,真是愚蠢。項鍊上有一個鑽石扣,二十六顆小鑽石打磨成紙牌里的方塊形狀。她自然還有一些別的玩意。我從不關心那些東西。她穿着考究,但並不招搖。感謝上帝,她也不是一無是處。」

她又往杯子裡倒酒,喝了,又不失優雅地打了個嗝。

「您能夠告訴我的就這麼多,默多克夫人?」

「這些還不夠嗎?」

「不很多,但眼下我不得不滿足了。就我而言,要是我發現她沒有偷那枚金幣,這調查就結束了。對嗎?」

「我們再商量吧。」她籠統地說,「她確實偷了金幣。我不想讓她逃脫懲罰。這你得記住,年輕人。我甚至希望你做事有些狠勁,因為這些夜總會姑娘多半有幾個粗野的朋友。」

我仍然拿着那張折起來的支票,擱在兩膝之間。我取出錢包,將支票放好,站起身來,去拿落在地板上的帽子。

「我不怕他們粗野。」我說,「粗野的人頭腦簡單。有什麼進展我會向您匯報,默多克夫人。我想我會先找這個錢幣商人。他聽起來像是個線索。」

她看我走到門口,才衝着我後背咆哮起來:「你討厭我,是吧?」

我回過頭來朝她一笑,手搭在門把手上。「誰不討厭呢?」

她頭猛地後仰,張大嘴巴,哈哈大笑。笑聲中我開門走出去,砰地一聲將門關上了。我回到過道,敲敲秘書房間半開着的門,接着推開門往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