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與讀書 - 第3章

詹宏志



好像是一種害怕「落伍」的心情,當我編選完自己關於「旅行」文章的選集之後,第一個「求助」的對象正是我那位為創業棲棲遑遑的兒子……

因為前幾年出版的兩本文集,每當有朋友熱心回應:「這書寫得太好了,我讀了充滿共鳴……」我冷靜打量着他(或她),這位「有共鳴」的朋友通常已經年過五旬了。這仿佛也是人生真相,年輕的時候我寫各種廣告文案,總是信心滿滿,覺得自己能夠找到合適的話題與言談方式,打動各色年輕人;然而有一天,我突然間覺得坐立難安,發現「那個能力」消失了,我對年輕人的心情與感受似乎失去了接收的天線,訊號顯得駁雜不清;而從我自己口中說出來的某些話題與用語,也開始變成「推開」年輕人的「老人符號」,他們的反應變得客氣拘謹,也有點避之唯恐不及的疏遠……

為了不要讓自己的書變成「老人讀物」,我覺得需要一些「年輕人」的意見,但同學、同事和朋友都已經開始退休養生、含飴弄孫,我去哪裡找可以咨商的年輕人呢?只好敲敲隔壁房間二十八歲偶爾回來的「室友」,拜託他抽空看看我的稿子。略帶「文青」氣息的兒子花了幾天看了稿子,推推眼鏡,沉吟半晌,很客氣地說:「嗯,我看起來是還好啦……」

問他有沒有什麼意見,他倒是毫不遲疑:「太雜了,你什麼都捨不得丟,很多文章性質不同,卻都放在一起,讀起來感覺很不一致。」這個切中要害的批評我倒是瞎子吃湯圓,心裡有數,但不是我真正的擔心與關心,我只好更直接地問:「你覺得年輕人會不會看這樣的書?」坐在我面前這位可能「不具代表性」的年輕人變得面有難色,支吾地說:「嗯,很難講,這些東西對他們來說很遙遠,文章又那麼長……」

唉,在寫這些文章的時候,或者說在我寫過的每一篇文章,我心中想的閱聽對象也確實一直都是同一位「年輕人」,只是這位熟悉的年輕人如今青春不再,與我偕老,而新的年輕人如今都是陌生人了;我那些自以為「循循善誘」的言談方式,如今在「臉書」快速響應的時代里已經變得「太長了」(也「太老了」)……

但我還是聽從這位現代文青的忠告,回到筆記本電腦「桌面」,狠狠刪去三分之一的稿子(但怎麼辦?還是剩下二十萬字,當然是「太長了」),基本上,所有「夾議夾敘」的論述文章都拿掉了,只留下「夾敘夾議」的說故事文章為主;最後,所有帶着「旅行論述」意味的文字都放棄(只剩一篇附錄),這就變成了一本像是以「旅行敘述」(travel

narrative)為主調的「遊記」。

我倒開始感到汗顏,我自己的旅行遊蹤有什麼可以記錄之處?這裡並沒有什麼艱難辛苦的路線與地點,也沒有什麼驚異駭人的情境與遭遇,更沒有千鈞一髮的危險與轉折;若要說這些旅行有什麼獨特之處,也許只有一點點散漫隨興的旅程,加上一點點「與書相遇」的個人風格……

散漫隨興,是因為害怕有固定節目的集體行程,特別是那種節目滿檔、喧譁慌亂的行程;事實上我對所有既定觀光行程與特定地標都有恐懼,總覺得人生片段變成了某種鑄模澆灌。旅行里讓我留下深刻印記的經驗往往發生在最無目的的時候與場所,樹下小酒店的一杯沁涼白酒,迷路崎嶇城區偶遇的小麵包店,異國鄉間等待公交車窺見的鄉民日常生活景致,這些無意間得來的吉光片羽反倒成了日後反覆咀嚼的旅行滋味。

與書相遇,說的則是自己的旅行來歷。是什麼決定了一個人旅行的目的地?又如何決定那條從這裡到那裡的旅行路線?在我的例子裡,很少是因為身邊朋友的推薦或描述,大部分是來自各種因緣際會的閱讀經驗;也說不上來是什麼樣的閱讀,有時候就是關於當地的敘述(譬如巴厘島),有時候來自小說家的描繪(譬如傑克·倫敦筆下的阿拉斯加),有時候就來自於探險家或文學家的腳蹤,譬如說會來到非洲贊比亞(Zambia)的維多利亞大瀑布,自然是因為傳教士探險家李文斯頓(David

Livingstone,1813——1873)的緣故,但坐在瀑布津巴布韋這一側「維多利亞瀑布旅館」的酒吧里,點一杯叫作「我推測」(I

presume)的雞尾酒,心裡感到激動與滿足,覺得歷史與自己相會,那就是十足的書呆子氣味……在探險文獻里,當新聞記者兼探險家亨利·莫頓·史丹利(Henry

Morton

Stanley,1841——1904)應召深入非洲尋找下落不明的李文斯頓,結果他穿行叢林七百英里,真的在今日坦桑尼亞的烏吉吉(Ujiji)找到李文斯頓,傳說中,他在部落民層層圍觀之下走向那位略顯虛弱的白人,拘謹地說:「是李文斯頓醫師嗎?我斗膽推想……」(Dr.

Livingstone,I

presume?)這是旅行與探險史上一個令人難忘的場面與對白,書呆子不可能不對這杯雞尾酒感到激動。

是的,「為書所成,為書所毀」(made

by

books

and

ruined

by

books)真是我的人生寫照,即使在行走途中也不可免;對我來說,帶着一九二〇年版的倫敦「藍色導遊」(Blue

Guide)遠比帶着二〇一四年的Lonely

Planet指南有趣得多,雖然毫不實用(我真的幹過這種事);但旅行的真義之一不過就是「想象他者的生活」,我多麼希望走出倫敦旅館門口,伸手招到的是「兩人座小馬車」,而不是黑頭出租車,那才是我錯過的、無從複製的人生,除非威爾斯(H.

G.

Wells,1866——1946)的「時間機器」(time

machine)再現江湖,否則我們是不可能旅行於時間軸的另一段時光……旅行,因而只能是空間的移動,無法是時間的逆旅。

只有一個人生是令人不滿足的,但我們誕生之際時空已定,這個人生也就跟着註定,還有什麼方式能讓我們擴大對實體世界與抽象世界的參與,在我看起來,也許只有「旅行」與「讀書」能讓我們擁有超過一個「人生」。讀書時,你固然要融入情景,因而有了另種人生的感受;旅行時,我們也要想盡辦法糾纏地,假裝另一種文化與生活的短暫化身,這也是我不愛「旅行計劃」,也不喜歡「安全旅行」的緣故,如果我們沒有大膽一點,我們永遠只是戴着「家鄉之殼」去旅行的人,沒有接觸異世界,也就沒有短暫的另一個人生……

這不是一本有參考用處的旅行書,一切實用信息全部付諸闕如,你不能照抄其中的路線去旅行;這也不是一本有文學企圖的書,沒有含蓄節制和優美辭藻,他像是一個喋喋不休的返鄉浪子,體能已衰卻談興頗高,他興致勃勃對着那位未滿二十的年輕自己敘述窺探他種人生的各色經歷,至於那位年輕人是否有興趣傾聽,卻也不再是他力所能及的事。

HAVE

BOOK-WILL

TRAVEL

旅行與讀書

書呆子相信凡事書中都有答案,在旅行一事也不應有例外,所以他們通常會以一本書或幾本書作為旅行的依據,我當然也是這種人。

出發往意大利托斯卡納旅行之前,我從書架上找出前些時候在倫敦買到的一本主題式的旅行書。這本書的書名叫《佛羅倫薩貪吃鬼指南:兼含托斯卡納的美食週遊》(The

Food

Lover’s

Guide

to

Florence:

With

Culinary

Excursions

in

Tuscany,2003),作者是一位美國的旅行與美食記者愛彌莉·懷絲·米勒(Emily

Wise

Miller)。

根據作者米勒小姐的自述,她本來駐在舊金山,為《舊金山紀事報》擔任旅行與美食的記者,有一次當她因採訪來到托斯卡納與佛羅倫薩,不意竟被當地紮實的美食與慵懶愜意的生活風景完全迷住,因此她移居托斯卡納,一住十八年。平日她替幾家英文報紙和網站繼續擔任美食與旅行的特約撰稿人,但現在她的職志是向世人推薦介紹托斯卡納的「美好生活」了。

這一類的故事很多,有時候是推銷書本的手段,不能盡信,不過讀起書中的內容,發現作者米勒小姐的胃口很好,她照顧到的層面不僅是著名餐廳,還包括麵包店、冰淇淋店、酒店、咖啡店、雜貨店、熟食店,甚至也包括食材店和菜市場,這就讓我相信她真的有一種「托斯卡納生活」,而不是到此一游的「過客」。

但如果你是讀了旅行相關的書才去旅行,書中所記就有了「一翻兩瞪眼」的攤牌考驗。書中描繪的世界終究要和「真實世界」相遇,書寫者究竟是忠於真實,還是製造了真實?在書與「世界」面對面的時候,閱讀者顯然是會要求「兌現」的。而米勒小姐書中所記,在我這樣一位讀者按圖索驥的對照下,必然呈現出真相來。

書本的書寫工具畢竟是文字,描寫美食的文章觸動人心的有時候是文字而非美食本身。我也必須承認,米勒小姐書中觸動我的,常常是靈光乍現的文采。譬如底下這個例子,米勒提到位於「中央市場」(Mercato

Centrale)的「奈波奈」(Nerbone)時說:「奈波奈不只是一家三明治攤子,它是一項衝撞式運動。」(Nerbone

is

more

than

a

sandwich

vendor,it’s

a

contact

sport.)

這就有趣了,為什麼把賣三明治的攤子比喻成美式足球的「衝撞式運動」呢?讓我忍不住想再讀下去,她也繼續解釋「衝撞式運動」的意義。她說,你必須先在收銀台前的飢餓人群中殺出一條血路,擠到收銀員可以和你「四目相接」的地方,你伸長手臂把二點七歐元(一個三明治的價格)交給他,換來一張收據;然後你再緊握收據,排開人群,擠向另一個由磨刀霍霍大廚領軍的三明治櫃檯,告訴他你的需求,基本上三明治有兩種,一種叫作panino

con

Lampredotto,另一種叫作panino

con

Bollito。米勒小姐解釋說,Lampredotto是fatty

intestine,也就是肥腸囉;Bollito則是boiled

beef,所以是煮牛肉。這樣還沒完,醬汁也有兩種,肥腸和牛肉蘸用的醬汁也要一併告知師傅,一種是紅色的辣醬,名叫Salsa

di

Piccante;另一種則是綠色的青醬,名叫Salsa

di

Verde;如果你要兩種醬都放,你就要說tutte

le

salse,也就是兩種通通來的意思。

書呆子相信凡事書中都有答案,在買麵包一事也不應有例外,我在佛羅倫薩中央市場開市不久,早早來到聞名遐邇的「奈波奈」,人龍還沒有太長,我不困難就擠到可以看到收銀員眼白的地方,把一張大鈔遞過去,用我自認為發音正確的意大利文向他要了三個燉牛腸麵包(panino

con

Lampredotto)、三個煮牛肉麵包(panino

con

Bollito),以及一升的基安蒂紅酒(Chianti)……

旗開得勝之後,我更加有信心擠向三明治師傅的處理櫃檯,大聲叫出我的注文內容,並且豪氣干雲地為醬汁選擇了tutte

le

salse。只見師傅拿起一個圓麵包,腰上用刀劃出一個缺口,叉子從鍋中挑出一大塊牛肉,痛快地切了十來片(後來我們發現麵包夾的牛肉幾乎有半磅[1]以上),夾入麵包中,再對着牛肉澆上紅、綠兩種醬汁,最後再把整個麵包拿進鍋中蘸一下牛肉汁,才包進紙張中,完成了一個煮牛肉麵包。接着製作燉牛腸麵包,師傅用大叉叉出一串像生腸一樣的內臟,已經燉煮成紅色(應該是和番茄一起燉煮的結果),一樣痛快地切了十來刀,鼓鼓地塞滿了一個麵包。我要的紅酒則是從一個大桶里像水龍頭一樣流出,注入一個大玻璃瓶里。沒多久,我們捧着堆積如山的戰利品,走向臨近的公共桌椅,開始據案大嚼起來。那牛肉柔軟多汁,那牛腸滋味甘美,紅色辣醬嗆辣有勁、綠色青醬香郁清新,連那一升價格低廉的紅酒,搭配着牛肉牛腸的脂肪,也顯露出一種圓潤的滋味……

表面上看,這是一場「知識的勝利」。書呆子讀了書,找到對應世界的方法,而當書呆子面對真實世界,世界也果真如出一轍響應了他剛得來的「新知識」。但等我回到家,重新上網想弄清楚什麼是Lampredotto。這一次,我找到的是意大利文版的「維基百科」(wikipedia),卻發現「維基百科」告訴我的完全是不一樣的故事……

首先,百科條目里告訴我,Lampredotto不是牛腸,而是有兩個用法,意思也有一點不同,它先說,「Il

Lampredotto

è

un

tipico

piatto

povero

della

cucina

fiorentina…」,奇怪的是,當你知道你在討論什麼話題時,語言能力會突然增強,在這裡,我發現從未學過的意大利文是「猜得懂」的,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Lampredotto是佛羅倫薩料理中一道典型的窮人料理。」然後它又進一步說,「Il

lampredotto,che

è

un

particolare

tipo

di

t

ri

p

pa,è

uno

dei

qua

t

t

ro

s

to

ma

ci

dei

bovini…」,我發現這一層意思也可以明白,它說的應該是:「Lampredotto是牛肚的一個特殊部位,它是牛的四個胃當中的一個……」

我的書「騙」了我,我以為我知道Lampredotto是什麼,結果是錯的;更糟的感受是,整個旅程中我都以為我吃到了獨特的「牛腸麵包」,結果我吃的也不過就是滿街都有的「牛肚三明治」(番茄燉牛肚,這道佛羅倫薩知名料理,你連在台灣的意大利餐館都吃得到),雖然「奈波奈」用的部位的確與別人不一樣……

我發現我已經不止一次栽在intestine這個單詞的手裡,有一次我在倫敦一家中東餐館,看到它有一道「炸羊腸」的菜,我想知道他們是怎麼處理羊腸的,就點了這道菜,菜上來之後,我吃了幾口,對它的口感極為困惑,我實在想不出這羊腸是怎麼做的,完全不像羊腸。再吃幾口之後,我又覺得它似曾相識,應該是我認識的某種部位。經過我搜索枯腸,反覆咀嚼,才猛然領悟這根本不是什麼羊腸,而是「羊睪丸」,也許因為料理太過「地道」,店主人怕嚇到食物冒險性不夠堅強的西方人,才委婉地稱它是intestine。把侍者找來一問,果然證實了我的判斷。

但我不能抱怨米勒小姐的書,沒有它,我能夠充滿信心走進店中,並且順利要到一切我的夢想之物嗎?

愛彌莉·懷絲·米勒的《佛羅倫薩貪吃鬼指南》一書,帶我勇敢地擠開排隊的飢餓人群,吃到了我誤以為是牛腸的「牛肚三明治」(panino

con

Lampredotto)。現在我已經知道,Lampredotto不是fatty

intestine,而是牛肚的一個「特殊部位」(un

particolare

tipo

di

trippa),更是牛的「四個胃當中的一個」(uno

dei

quattro

stomaci

dei

bovini)。牛胃部里的第一個胃是瘤胃(rumen),第二個胃是蜂窩肚(reticulum),在料理里有時候我們稱它作金錢肚,第三個是瓣胃(omasum),也就是俗稱的牛百葉,第四個就是皺胃(abomasum),也就是這個三明治攤子使用的不常見的Lampredotto。

但米勒小姐的美食指南書教會我吃的不只是「牛肚三明治」,她的書中還有許多餐廳或熟食店等着我去「探險」,譬如說,你看看她怎麼樣描述另一家有意思的餐廳:「每當有人問我哪一家是佛羅倫薩我最喜歡的餐廳,我馬上想到馬里奧,跟着就餓起來了……」(When

people

ask

me

what’s

my

favorite

restaurant

in

Florence,I

think

of

Mario,then

I

get

hungry…)

這樣的開場文字當然令人感到懸疑好奇,忍不住想要進一步讀下去,作者就像沒事人一樣繼續輕描淡寫地說:「為什麼馬里奧餐廳的食物會這麼美味?可能是因為它靠近中央市場,所以它的食材特別新鮮;或者是因為某種馬里奧神力,食物中隱藏着他熱情投入的各種能量……」作者談到的餐廳是一家位於中央市場對街的小餐館Trattoria

Mario,每天只從中午營業到下午三點半,星期天還休息,「裝潢介乎簡單到不存在,服務是直截了當,菜單上的菜色則和佛羅倫薩其他小餐館大致相似」,侍者要你坐哪裡你就坐哪裡,通常你得和一大堆陌生人摩肩接踵坐在一起……

米勒小姐又說,儘管這家小餐館已被「發現」,而且出現在若干「旅遊指南」或「餐館指南」書上,但它每天仍然擠滿當地人(通常是好的徵兆),包括當地的生意人和附近大學的教職員,有些人甚至是每天中午都向它報到。

我們開車抵達佛羅倫薩時,已經過中午了,好不容易還了租的車,辦好旅館的住房手續,一行人趕到馬里奧餐廳的門口已經快三點,門口卻還排了長長的隊伍。我擠到前頭去向女侍者報姓名、人數時,生怕她會不讓我排隊(如果他們想準時下班的話)。忙得不可開交的侍者小姐倒是仁慈大方,回頭指着一張大桌子,說:「他們差不多要吃完了,等一下我就給你這張桌子。」大桌子上看來不止一組人馬,大部分已經杯空盤空,抱着雙臂在聊天了,幾個人聽到女侍者的話,紛紛站起來結賬;不多久,只剩一對深情對望的戀人,不但沒有要走的意思,還繼續叫了一杯甜酒和餅乾,頗有天長地久戀戀不想散席的樣子。

眼看着時間一分分過去,我心裡暗暗焦急,那位女侍者回頭對我擠擠眼,面露神秘微笑,只見她走過去把兩位情人請去另外一張小桌,把整張大桌空出來,揮手要我們過去。我們大概是當天最後一批被接受的客人了,周圍的食客鼓起掌來,慶賀我們得到座位。我們正要擠過狹窄通道,一路「依思巧思米」,一位食客拉拉我的衣服,正色說:「不要錯過tagliatelle

al

ragu。」另一位則插話說:「vitello

arrosto。」其他人也聽到了,紛紛出起主意,但我可就聽不懂那些七嘴八舌的意大利發音了。

坐定之後,女侍者走過來,指着我身後寫滿字的白紙,用力在幾個菜名上劃了叉叉,說:「這幾樣沒了,其他都還有,你們想吃點什麼?」

「我們什麼都想吃,我可以點一大堆東西,不管它前菜主菜,全部都一起分享嗎?」我說。

「當然,我們意大利人也是這樣吃飯的,何況,你們愛怎麼吃全看你們高興,誰也管不着。」

「好極了。那我先要一份tagliatelle

al

ragu(肉醬寬面),一份牛肝蕈面,一份培根番茄面,再要一份煮白豆,一份烤小牛肉(vitello

arrosto),一份烤兔子,一份燉雞,我還要來一份你們最有名的bistecca

alla

fiorentina(佛羅倫薩牛排)……」

「要喝點什麼嗎?」

「你們的house

wine是Chianti嗎?」

「當然,你現在就在佛羅倫薩呀!我要提醒你,我們的house

wine,一壺是半升。」

「那我們就先來兩壺吧。」

過了一會兒,一位帥哥廚師抱來一塊巨大的牛肉,問我們牛排分量要多少,我們在托斯卡納地區旅遊時已經知道此地的牛排習慣以「寬度」為單位,我把手指頭一指,指在約一英寸[2]多厚的位置,一位老先生,應該就是馬里奧本人,負責操刀,在肉案上用斧頭一砍,砍下一英寸半厚度的大塊帶骨牛肉,放在秤上,大叫一聲:「1.36Kilo。」這樣,我們就知道牛排的分量,連帶價格也知道了,因為牆上就有牛排每百克的單價。帥哥廚師把切下來的牛肉抱進開放式的燒烤廚房,放在炭火上的鐵架上,高溫的炭火立刻把牛肉炙得滋滋作響,脂肪也隨着流在鐵架上,發出一陣陣誘人的香氣。

很快的,酒來了,各種菜餚也以驚人的速度上菜了。真的如指南書作者所說,無一不好吃。當然,這也可能是美好的氣氛作祟;剛才要我必點tagliatelle

al

ragu的中年男子站起來,走到我們桌前低頭檢視:「你點了tagliatelle

al

ragu嗎?」

「咕嚕咕嚕……」我的嘴巴里塞滿了食物,發出無法辨識的聲音,只好用手指着桌上,讓他看見那盤他強力推薦的肉醬面。鄰桌的客人也跟着笑了起來,七嘴八舌來搭訕問候:「菜怎麼樣?」「你們從哪裡來?」「這裡的白豆是最好的。」「你們來早了,松露的季節下星期或下下星期才會開始,這裡的松露面,那才叫作人間美味……」

侍者也沒閒着,隔一會兒就來跟我說兩句話,先是問我怎麼知道他們餐廳,我把書本拿出來,女侍者笑了,也回身去拿一本出來;又看我們頻頻拍照,還問我們要不要進廚房試試烤那塊牛排,奧斯汀就被我們推派到廚房,在幾位帥哥廚師的圍繞下,戴上廚師白帽,手持巨叉,在爐火前擺出各種拍照的姿勢。

其他桌的客人大概都用完餐了,遲遲不肯離去,人人手持一杯酒,大聲說笑着,還有一位客人正大聲唱着歌。其他客人喧鬧着,和着歌,取笑他,好像彼此都是相識一樣。也許他們真的彼此相識,如果他們就是書上說的每日來吃飯的常客,吃飯吃到彼此相識也並不稀奇,何況他們每個人都叫着老闆:「嘿,馬里奧,我的酒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