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 第3章

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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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又加上一句:

你的學費尚未繳付,特此附上兩個盧比。

他將自己稱為「它」,最後不落自己的簽名而是用破折號來代替,就是要告訴家人他已經不再只是具軀殼,而是沉浸在無限之中的一個靈魂。自那時起他就再也沒有用過「我」這個詞,提到他自己的時候總是用第三人稱。我剛才所引的自述是他講給弟子聽的皈依之路,也是用第三人稱。他的傳記作家讓他以第一人稱自述完全是為了方便英語國家的讀者。文卡塔拉曼到了火車站,買好票還剩下兩盧比十三安納。黃昏時火車停在特里奇諾波利,他飢腸轆轆,便買了幾隻梨,可是剛吃了一口就飽了,再也吃不下。他很驚詫,因為他一直胃口很好,兩頓正餐之外早上還要吃點冷飯,下午再吃點零食。凌晨三點他在維魯普蘭下車準備轉車,在小鎮街道上來回走了好久直到天色微明才等到一家小客棧開門,他便進去要點吃的。店主告訴他得等到中午,這少年就地坐下隨即進入「禪定」之中。晌午時分,店主上了一頓飯,他付了兩個安納。店主問他:「你有多少錢?」他回答:「只有兩個半安納,不用找零。」他回到火車站又買了張去麻姆巴拉帕圖的車票,花光了所有的錢,所以到了那裡以後,剩下的路只能靠走。他走啊走啊,最後來到了一座廟宇跟前,等到門開他便進去坐下開始冥想。突然,他眼前出現一道炫目的白光,不斷流淌,瞬間充滿了這立柱大廳。光芒一消失,他又進入「禪定」之中,還是僧人要關閉廟門之時才將他喚起。他想化點齋飯,可是廟裡卻沒有;又請求借宿,仍遭拒絕。這僧人還要去做一場法事,便同隨從一道出發去不遠處的另一座廟宇,其中一位僧人告訴文卡塔拉曼,法事結束之後也許能有點吃的給他。可是最終領頭僧人還是不肯施捨飯食給這個少年。他的隨從之一,負責敲鼓的僧人忍不住喊起來:「為什麼這樣啊,師父,把我的飯給他吃吧。」這樣他才得到一碟米飯,有人帶他到隔壁屋子接水喝。等候之時他就睏倦難耐,一覺睡到第二天早上。

天剛破曉,文卡塔拉曼就向着蒂魯文納默萊小鎮進發,小鎮郊外的山腳之處便是聖山中宏偉的阿魯那佳拉神廟。可是還有二十英里遠,他飢腸轆轆,疲憊至極,得弄點吃的還要買張火車票,可身上僅存一副鑲紅寶石的金耳環,價值二十盧比。於是他尋到一戶人家,好心腸的女主人給他飯吃,男主人將耳環留下,預支了四個盧比給他,還開了張收條,萬一他想要贖回也沒問題。下午又做了頓飯給他,隨後送他去火車站,還贈他一包甜點。去火車站的路上他就將耳環的收條給撕了,因為他無意贖回。他在火車站睡了一宿,第二天一早便乘上了去蒂魯文納默萊的火車。一到目的地,他遠遠看見阿魯那佳拉神廟的尖塔,便徑直奔去。神廟的大門敞開,裡面卻一個人也沒有;他一路摸到最裡面的一座神龕,裡面豎着一尊林伽,即濕婆的無形象徵,便在極樂之中皈依了上帝。返回小鎮時經過一個池塘,他將好心腸的女主人昨天送給他的那包甜點扔了進去,自言自語道:「為何將甜點施與這東西?」「這東西」就是指他的肉身。在他躑躅徘徊之際,有人問他需不需要剪頭髮。他回答需要,然後這人便引他去家理髮店。他自幼便以一頭烏黑的長髮著稱,從店裡出來便剃了個乾淨,這是托缽僧的標誌,也是禁慾苦修的標誌,也表明他已斬斷與這紅塵濁世的瓜葛。他將衣服撕碎,只留下些許遮住胯間,餘下的布料和剩下的零錢一起扔掉。然後他將身上的「神線」拿掉,「神線」就是三根棉線挽成一綹細繩,從左邊肩膀斜挎下來垂至右胯。婆羅門家的男孩到了八歲會在隆重的儀式上授予這條「神線」,代表他重獲新生。如今將「神線」拋棄,文卡塔拉曼也就拋棄了優越的種姓以及肉身即為自我的種種觀念。他將頭髮剃光後並沒有如往常一樣沐浴——「為什麼要讓這東西享受沐浴這麼舒服的事情?」他自問,可是就在他走進千柱大殿,開始坐下冥想之前,一場奇蹟般適時而來的大雨將他渾身上下沖洗乾淨。

他就這麼靜坐着,緘默不語,長達數周,每次都能在「禪定」之樂中沉浸幾個小時。有一位婦女為他的年少及虔誠所感動,每天給他帶點吃的。可是小鎮上的頑劣少年似乎對於這位與他們年紀相仿的陌生人居然禁慾修行十分厭惡,百般難為他,常向他扔石子或者碎陶片取樂。為了避開他們,文卡塔拉曼搬進大殿內保存神像的深坑之中。坑內潮濕、陰暗又骯髒,沒有照明也無人打掃。這位年輕的「斯瓦米」端坐於此,深深地沉浸於冥想之中,任憑黃蜂、螞蟻、蚊蟲、蠍子這些毒蟲爬上身來吸血。他的雙腿很快便布滿膿瘡,惡臭難聞,可是他卻渾然不覺。有一天,有個人趕走了那些不停騷擾文卡塔拉曼的惡少,走進大坑,漆黑一片中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張少年的臉,極為震驚,便跑去旁邊的花園,告訴在那裡勞作的僧人及其弟子,並帶他們來到大坑之中。眾人入得坑中,將少年抬了出來送進另外一座寺廟的神龕中暫時寄放。文卡塔拉曼那時正深入「禪定」之中,雙眼緊閉,對於眾人的所作所為毫不知曉。

他就這麼在神龕里待了數周,由居住在那裡的一位「斯瓦米」照料,給他餵飯,可是這少年在冥想中陶醉至深,每次要八九個小時才醒轉,所以飯食都得強行塞入他嘴裡。後來他又轉移到鄰近的一座花園,不久又挪到附近的一座花園裡,隨後他便安頓在一株鐵色樹下。那時候已經有朝聖者注意到他,很多還慕名來看他,其中有一位名叫納依納爾的信徒極其仰慕這位虔誠的少年,每天來照料他的飲食起居。納依納爾是一位學者,每天都為他背誦闡述「不二論」教義的著作。那時候文卡塔拉曼對這些還一無所知,畢竟,他在馬杜拉只上過小學。不過,納依納爾不可能總是來陪伴他,他不在的時候,這位年輕的「斯瓦米」總是飽受好奇而又淘氣的頑童之擾,這些孩子認為他是瘋子,時常搞些過分的惡作劇來捉弄他。正好,那時有另外一位「斯瓦米」為文卡塔拉曼心靈之純潔,信仰之虔誠所深深打動,遂邀請他去蒂魯文納默萊郊外的一座神龕中冥想修行,免受打攪。他欣然前往,在那裡住了十八個月。其間,一位名叫帕拉米斯瓦密的托缽僧經人介紹來拜訪文卡塔拉曼,一見之下,便覺得找到了心靈的救贖,決心從此跟隨文卡塔拉曼侍奉修行。他將規模日益壯大的朝拜者擋在門外,也代表他接受信徒們奉送的食物。每日正午他都為「斯瓦米」奉上一小杯吃的,這便是文卡塔拉曼一天僅有的一餐,然後將剩餘的食物還給送來的人。

文卡塔拉曼就這樣繼續他的苦修,整個人瘦得可怕,常年不洗澡,身上藏污納垢,頭髮也任其生長,蓬成一團打起結來,手指甲長得太長,雙手都無法施展。他坐在地板上深入「禪定」之中,一坐就是數周,成百上千的螞蟻爬滿了他的身體噬咬,他都渾然不覺。為了讓冥想的姿勢更加到位,他一直將後背緊貼在牆上,時間一長,人們都驚訝地發現他的背影居然印在了牆上。這位年輕的「斯瓦米」聲望與日俱增,專程來朝拜他的信徒如潮水般湧來,無可抵擋,於是他便和忠心耿耿的帕拉米斯瓦密一起搬進了一座芒果園,沒有主人的許可,任何人都不得入內。他在那裡住了半年,帕拉米斯瓦密從鎮上圖書館借來許多「吠檀多」的泰米爾文著作,文卡塔拉曼先將書籍細細讀過,之後便解釋給這位虔誠的侍奉弟子聽。他的傳記作家曾指出,研讀書籍對於「斯瓦米」的「開悟」來說並非必要,因為這些他早已瞭然於心。他閱讀書籍是為了回答前來拜訪的人們追求真知而提出的問題。也許是出於這個目的,他破了緘默之規,此前他已經保持三年不語,此後他也曾斷斷續續地恢復過緘默修行。

後來「斯瓦米」還是離開了芒果園搬入了附近一座廟宇,他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否獨自生存下去,於是對虔誠的帕拉米斯瓦密說:「你選一條路,一路乞食下去吧,我則走另外一條,也一路乞食下去,我們就此分開。」這可憐人便走了,可是第二天就回來了,還問文卡塔拉曼:「我能去哪兒呢?你這裡才有生之真言啊!」文卡塔拉曼應允他留下來,他仍然潛心侍奉「斯瓦米」直至二十年後他撒手人寰。此後,這位「斯瓦米」不斷更換住所,為了避開朝拜者的煩擾,如今才在阿魯那佳拉山中的一座山坡上安頓下來,那裡有清泉一注,岩洞一個,還有自在天的神廟一座。他慣常於廟中靜坐冥想,帕拉米斯瓦密偶爾不在,他便帶上乞食小碗去鎮上討點齋飯。

5

文卡塔拉曼離家出走之後,家人很是哀傷,四處尋找,直到兩年之後才偶然得到他的消息。他們家的一個熟人碰巧聽到一位虔誠的信徒談起一位極受尊崇的年輕聖者住在蒂魯文納默萊,進一步打聽之下,這人越發相信此聖者就是當年出走的文卡塔拉曼,於是便告知他的家人,文卡塔拉曼的叔叔決定到蒂魯文納默萊去一趟。到了那裡便聽說這位「斯瓦米」住在芒果園中,他又找去想進入園中,可是園主人不應允。好在他說服了園主人帶張便條給「斯瓦米」。文卡塔拉曼接過便條同意見他叔叔一面。叔叔勸侄子回家,還承諾家人不會干擾他的生活方式,只是想讓他待在身邊,好照顧他的起居而已。文卡塔拉曼聞畢,不發一言也不做指示,他叔叔只好悻悻而歸,任他繼續修煉。

他叔叔回到馬杜拉的家中便告訴文卡塔拉曼的母親阿拉佳瑪爾自己無功而返。他母親覺得如果她親自面見兒子或許能說服他改變主意,於是決心這麼去做,不過她得等到自己做公務員的大兒子休假的時候陪她一起去蒂魯文納默萊。母子倆到了鎮上就往山上去,因為那時候「斯瓦米」已經離開了芒果園,找到兒子的時候他正一動不動地躺在岩石上。做母親的看見兒子蓬頭垢面,滿身污穢,指甲奇長,胯間的遮羞布也骯髒不堪,甚為震驚,便乞求兒子跟她一起回家。文卡塔拉曼沉默不語。他母親便每天都去看他,給他帶去蜜餞甜點,哀求他可憐自己做母親的心意。文卡塔拉曼仍舊一言不發;他的心靈或許已如磐石般堅硬。最後他母親聲淚俱下地斥責他六親不認、冷漠無情,他渾身顫抖,起身離開了。他母親又找到他,再一次流着淚乞求他回家,他不為所動;他母親似乎一直在對空氣說話一樣。後來她便求助於在場的信徒,乞求他們幫忙。其中有一位信徒被她母親的哀痛所打動,便對「斯瓦米」說:

「您的母親正在流淚祈禱。不管是回還是不回,您為什麼連個回答都不給她呢?『斯瓦米』您無需打破緘默之規,這裡有筆和紙,您可以把想說的寫出來。」

我在前幾頁曾提到文卡塔拉曼提到自己從來不用「我」這個詞。這裡我還要補充一點:

從來沒有人用「你」來稱呼他。文卡塔拉曼接過紙筆,用泰米爾文寫下了這番話:

「主宰控制凡人之命,由其過往行為而定。命中注定不會有的就不會有——求也求不來。命中注定要有的一定會有——擋也擋不住。此為必然,因此,上乘之道便是沉默不語。」

他兄長的假期眼看就要結束,得回去上班。他母親儘管心底苦悶,卻也不得不跟着大兒子回家。

此後不久,文卡塔拉曼又換了住地,換到阿魯那佳拉聖山的更高處,一個山洞、一個山洞地換着住,就這樣過了很多年。這些山洞的確就是普通的山洞,不過從照片上看你會發現還是經過了些改造,更加適合人類居住。他的名聲在那時已是廣為傳頌,大批信徒來朝拜他的時候都奉上各種吃食——蛋糕、牛奶、水果等等。可是信徒們也要吃飯,於是帕拉米斯瓦密和其他四面八方而來的弟子們便帶着乞食碗,吹着螺號,向慈悲為懷的人請求幫助。「斯瓦米」則如往常一樣靜坐冥想,正如梵文詩歌所頌:「心生歡喜自在,便無事無念。」有時候有人會獻上錢財,他一概回絕。有時候拜訪者帶來讀不懂的書,「斯瓦米」便朗讀並解釋給他們聽。讀着這些書,聽着信徒們的誦讀,他很快便精通了印度的哲思;而且據說他的記憶力驚人,能過目不忘。不過平時他總是謹守緘默之規。無人透露他是從何時開始注意自己的儀表;後來有些照片上可以看出他非常整潔,遮羞布已洗刷乾淨,頭髮剃得很短,鬍子也修整過了。再後來他每月剪一次頭髮刮一次鬍子。前面提到過,我看見他的時候,他清爽整潔,打理得一絲不苟。

來拜訪他的人各式各樣,有的來討口飯吃,有的來尋求幫助,有的則是想從已經獲得精神自由的大師身上尋得些許益處。有時候這些信徒會經歷些怪事。有一次,一位名叫皮萊的稅務官坐在「斯瓦米」旁邊,竟然看見大師頭上有一圈光環籠罩,整個身體如同初升之日一樣發出光芒,這位稅務官員想必是個有責任心的聰明人吧。還有一位二十出頭名叫艾嘉瑪的女子,不幸喪夫喪子,悲痛欲絕,後經父親允許,到孟買管區某處侍奉住在那裡的聖人以求減輕心中的悲苦。可是這些聖人也幫不了她。她回到村里就聽說阿魯那佳拉聖山上有位年輕的聖人,緘默修行,虔誠信仰的朝拜者都領受了不少恩惠。她便去了,爬上聖山見到了這位「斯瓦米」,他坐在那裡一動不動,一言不發。她便在他身邊站了一小時,突然感到心頭沉重的悲痛之情倏忽一下就消失了。從此她便每日為聖人及其弟子做飯,多年如一日。她在蒂魯文納默萊有一幢房產,歡迎虔誠信仰者及朝拜者歇腳。有一天,她做好飯食送上山,路過一個岩洞,看見兩個人站在那裡,一個是「斯瓦米」,一個是陌生人。她一邊走着一邊聽到一個聲音在說:「人在這裡(意思是,我在這裡)為何還往前走呢?」她轉身去看「斯瓦米」,可是連人影都沒見一個。等她走到「斯瓦米」平時所住的山洞,又發現他正如往常一樣盤腿坐着,和一位陌生人說話。

許多人為這位「斯瓦米」的人格魅力所感召,紛至沓來,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加納帕蒂·薩斯特里。他是一位梵文學者,學識淵博且擅長寫詩。他曾經從一個聖地流浪到另一個聖地,長達十年,在最艱苦的條件下也恪行苦修,周圍也聚攏了一群弟子。可是最終他仍然無法滿意,覺得自己始終沒有獲得孜孜以求的內心寧靜。他爬上聖山,拜倒在「斯瓦米」腳下,尋求庇護,他所領教的教誨令他整個人充滿了喜悅。此後他就頻繁來拜訪「斯瓦米」,一下子在蒂魯文納默萊住了七年,就是為了離大師近一點。這兩人的密切友誼有力地證明了這位「斯瓦米」所擁有的神奇力量,因為薩斯特里並非是崇拜年長者的青年人,他和大師的年齡相仿,且以知識淵博,詩文優美而聞名。學者和詩人往往會自恃甚高,薩斯特里也頗為清高,不會輕易屈居別人之下。可他卻讓他的弟子都皈依「斯瓦米」門下,自己也成了「斯瓦米」最為熱忱的崇拜者。正是因為這位弟子寫了許多詩歌稱讚大師,他的名字就由「文卡塔拉曼」改成了「拉馬納」,並且他還讓自己以前的弟子尊稱大師為薄伽梵·馬哈希。接下來我應該改稱這位聖人為「馬哈希」了。

接下來這個故事是這位「馬哈希」的傳記作家所記述的。有一年,薩斯特里到馬德拉斯附近一個叫蒂魯伏蒂於爾的地方去苦修。那裡有一座格涅沙神廟,他發誓緘默修行十八天,於是一直在冥想修行。第十八天到了,他剛躺下,毫無睡意,卻看見「馬哈希」走進來坐在他的身邊。他大吃一驚,想要起身,可是「馬哈希」卻按着他的頭不讓他起來。薩斯特里頓時有種奇怪的感覺傳遍全身,他認為是「馬哈希」的法力通過手傳遞給了他。不過,「馬哈希」自從第一次來到蒂魯文納默萊就再也沒有離開過,而且這輩子都沒去過蒂魯伏蒂於爾這地方。很久以後,薩斯特里講起這段奇遇,「馬哈希」聽了便回答說:「多年以前,有一次我躺着,但並未入『禪定』。突然我感到自己的身體漂浮起來,越來越高,直到所有的東西都從視線中消失,我被巨大的白光所籠罩。接着,也是突然一下我的身體開始下沉,這世界又重新出現……我腦子裡有這樣一個念頭:

我到蒂魯伏蒂於爾來了。我在一條大路上走着,路邊不遠處有一座格涅沙神廟。於是我走了進去,講了些話。可是我做了什麼講了什麼,我一點都記不起來了。突然間我醒了過來,發現自己躺在山洞裡……」

薩斯特里發現「馬哈希」對蒂魯伏蒂於爾那個地方的描述和他曾去苦修的格涅沙神廟完全吻合。

日子就這麼流逝,「馬哈希」的母親阿拉佳瑪爾也時不時去聖山探望他。她的大兒子和小叔子也都撒手而去了,家裡人也沒剩幾個。阿拉佳瑪爾覺得如果能夠和兒子住得近一點她會更開心,於是她來到蒂魯文納默萊,在艾嘉瑪家裡住了一段時間。後來「馬哈希」搬去斯坎達修行所。儘管他從來不接受那些富裕信徒們硬塞給他的錢財,他們總會想方設法讓他的弟子們收下,以備大師日後之需。這樣他搬去斯坎達修行所時就有錢造一座帶小花園的茅屋。阿拉佳瑪爾就住了過來,為大師及弟子們做飯。她最小的兒子早已喪妻,她把他也召喚過來,這樣她最後的歲月里能有兒子在身邊。大師的這個弟弟也變成了哥哥的虔誠信徒,穿上了托缽僧的黃袍。阿拉佳瑪爾覺得她是「馬哈希」的母親,應該有母親的權威,兒子也應該對她特別關照。可是,「馬哈希」可以和艾嘉瑪說話,就是不和她說話。她對此抱怨的時候,他告訴她,所有的女性都曾是他的母親,不光她一人。他是想讓她摒棄俗世幻覺,讓她超脫其上。這些都不易領會,不過漸漸的,做母親的也懂了。1922年她過世的時候,「馬哈希」沒有表現出任何悲痛之情,而是深為釋然,因為他深信經過一系列修行,他母親已經補償了自己前世的許多錯誤,她的靈魂也能夠升到更高的層次與眾神一道暫歇一下,之後便再度投入另一個人的身體裡滌盪自己剩下的原罪。一旦有人說起她「逝世」,「馬哈希」便會糾正這人:「不,不是逝世——是『出世』。」在他看來,死亡乃小事一樁,只不過是種說法罷了,死去之人會換個新的名字過上新的生活。阿拉佳瑪爾葬在離大路不遠處的草原上,搭了座磚屋為墓碑遮風避雨,後來這裡變成了一座廟宇供人朝拜。

母親死後,「馬哈希」幾乎每天都去給她上墳,這樣持續了半年之久,有一天他就待在那裡不回來了。一開始為了給他擋風遮雨搭了一個草棚,就和供奉「林伽」(濕婆象徵)的草棚一樣簡陋,不過很快旁邊就搭起了幾座茅草屋。等眾人明白大師想要把這裡當作定居之所,虔誠的信徒便紛紛解囊,建起了一座大殿,供他白天修行,夜晚歇息。自那時起,他的名聲越來越大,來朝拜的信徒也與日俱增。平時一天就有五十多位訪客,某些特殊的日子裡,比如「馬哈希」的生日,訪客便成百上千。他們帶來各種禮物,凡無法與在座各位一同分享的禮物他一概不收。如送上食物,他便從盤中取出一點,再將剩餘的分發下去。不過名聲顯赫也並非好事:

謠傳說他很富有,於是有一天晚上便有小偷來光顧。當時「馬哈希」正和平時一樣在大殿的講台上歇息,四個弟子睡在窗口處。「馬哈希」告訴這幾個小偷,此地無甚可偷,不過他們喜歡什麼盡可以拿走。弟子們很激動,想阻止這些小偷,可是大師沒讓他們動手。「讓這些竊賊盡其職責吧,」他說。「我們也應該儘自己的職責,那就是忍而再忍。我們別去干擾他們。」他提出要和弟子們一起離開大殿,這樣賊人們便可為所欲為。這些惡棍同意了,不過讓他們離開之前卻對他們拳腳相加。「馬哈希」的腿上吃了一下。他卻說:「如果你對此還不滿足的話,我還有另一條腿。」竊賊們肆無忌憚地翻箱倒櫃,搜羅錢財,可是一個子兒也沒找到,本來這裡就沒有分文錢財,最終只得空手而去。混亂之際有一位弟子設法逃脫,穿過田野,跑去鎮上求助,然後帶着警察趕到。卻看見「馬哈希」坐在先前待過的草棚里,冷靜鎮定地向弟子們闡釋信仰事宜。

修行所的日常生活有多種記錄。馬哈希每天凌晨三四點間起床,齋戒沐浴後便坐在講台之上。弟子們每天第一件事便是吟唱大師的讚歌或者背誦大師用泰米爾文所寫的阿魯那佳拉聖山之讚歌,然後眾人便開始靜坐冥想。清早五六點,朝聖者便來了,先對馬哈希行匍匐跪拜之禮,之後便各行其是。待他們散去之後,馬哈希會吃一頓米飯或者粗小麥粉做的簡餐,然後就回到大廳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弟子們則各做各的事情:

有的採花編成花環,有的去馬哈希母親的墓前跪拜,還有的則從事文字工作,將馬哈希以及其他聖人的作品或編排,或修正或翻譯,那時候,馬哈希已經寫了不少作品,另外還有的則為弟子和朝聖者準備飯食。馬哈希經常去幫弟子的忙,比如切切菜,拌拌料。他不寫作的時候,會打磨一下拐杖,補一下飲水碗,縫一下樹葉做成的食盤,抄寫一下自己的手稿,裝訂一下書籍,讀讀信件。

中午十一點到十二點間是早飯時間,他略事休息便接着工作。三點左右再吃頓飯,之後便接見訪客。天色漸暗時又開始靜坐冥想直到晚飯時分,晚上九點眾人便都歇息。不過,有時候大家會整晚背誦詩文或者頌唱馬哈希所寫的讚美詩。這時候,通常人們將大師稱為「薄伽梵」,大師提到自己的時候也慣於這麼稱呼。這個詞翻譯過來就是「獲佑之人」或者「神聖的人」,虔誠的信徒們用它來指稱上帝。他們來面見馬哈希的時候先是匍匐跪拜,然後便誦讀各自寫給馬哈希的讚美詩,大師仔細聆聽,面容和藹可親。旁人乍一看會誤以為大師不夠謙虛,不過,可要記住馬哈希從不視己為人,而將自己看作是純潔的靈魂,這肉身不過是具軀殼,能讓他完成此生的因果報應罷了。而且,對他來說,這些虔誠的信徒們匍匐跪拜,唱頌讚歌都不是為他,而是為「梵」,多年前在頓悟之下,他的靈魂已經和「梵」融為一體了。

馬哈希喜愛動物而且對它們有種奇怪的魔力。婆羅門認為狗不夠神聖,污染環境,儘量避免與之接觸。而馬哈希則將他周圍的狗看作是同道中人,只不過此生投胎為狗來償還前世的罪孽。他叮囑弟子們讓狗乾淨舒適地生活,還滿懷愛意的稱它們為「修行所的孩子」。他對狗說話,給它們指令,狗兒聽得明白還能照做。曾有一頭小牛犢能夠自由出入修行所,深得馬哈希的喜愛。他認為這小牛就是那位綠衣老嫗的化身,當年馬哈希第一次爬上聖山,這位大媽便四處採集藥草和果實,煮熟之後拿給年輕的「斯瓦米」吃。大師所住的岩洞中時常有大蛇出沒,不過他從不讓別人驅趕。「是我們占了它們的家,」他說,「我們沒有權利打擾它們。」松鼠和烏鴉也常來光顧岩洞,還帶上幼崽,馬哈希總是將食物攤在手掌上任它們取食。

聖山上聚居着許多猴子,馬哈希慢慢也明白了猴子的心思和叫聲的含義。凡兩派猴子發生爭執,它們便會跑到大師跟前,讓他來調解爭端。有一次,他聽說有個猴群的首領奄奄一息,便讓猴子們將它帶到修行所來,它死後馬哈希按照托缽僧的葬禮儀式將它埋葬。每年馬哈希都會在修行所眾弟子的陪同下在阿魯那佳拉聖山上四處走走。山上有條大路風景甚好,綠樹成蔭,兩旁是貯水池、神龕和寺廟。有時候他們晚飯後出發,黃昏時分回來。有時候則是黃昏時出發,一兩天後再返回。這條大路不過八英里長,幾小時便可走到頭;不過馬哈希時常處於「禪定」之中,一小時不過走一英里,走完一英里還要休息一下。酷暑時分,眾人走得疲憊至極,又渴又餓,一群猴子發現了,便爬上蒲桃樹,搖下一堆樹上成熟的果實,四散開去,不拿走一個。眾人吃得分外高興,這便是猴子在報答馬哈希的恩情。不過,還有一次他就不這麼幸運了,他無意中踢到了一隻馬蜂窩,一下子所有馬蜂全部叮了上來,將毒針刺進了他踢中蜂窩的大腿。「是的,是的,這條腿有罪,」他說,「那就讓它痛吧。」他並沒有將馬蜂趕走,也沒有逃開,而是靜待它們散去,他將這如酷刑般的痛苦看作是因果報應。

年復一年,到修行所來拜訪的人越來越多,各個階層的都有。有一天晚上,夜幕已經降臨,大師和一位虔誠的信徒正坐在大廳里,突然聽到有人在外面喊叫。這位信徒便起身去看個究竟,發現門外站着一個男人,還拖家帶口。這個男人問他自己和家人能否見見「薄伽梵」,領受他的恩澤。這信徒覺得奇怪,因為馬哈希從來都是來者不拒。「那你還問個什麼呢?」他說。那個男人回答,「我們是賤民。」這信徒明白乞求馬哈希的許可便是對他不敬,因為他毫不理會種姓制度,於是他便告訴那個男人,大師歡迎他們來訪。男人一家於是進入大廳,在馬哈希面前匍匐跪拜。大師的目光落在他們身上,持續了十分鐘,便賜予他們恩澤。後來這位信徒說他曾看到許多富人名流跪拜在馬哈希腳下,卻沒能得到過這樣的禮遇。這裡我冒昧解釋一下什麼叫「恩澤」。大師的傳記作家們將這個泰米爾語的詞彙這麼翻譯,其實還不如譯成「賜福」。它和「魔咒」一樣,一旦給出就無法收回;就像以撒原本想賜福給長子以掃,最後卻發現賜福給了幼子雅各,無奈覆水難收,只能悔恨哭泣,撕碎衣服來解恨。「恩澤」即賜福與人,能使受賜之人洗清罪孽,重獲新生,能「激發人之內心向善而行,能予人力量承受磨練,抵擋誘惑」。

馬哈希極少說話,大部分時間他都沉浸在深深的思考之中;不過朝拜者只需看見大師端坐於此便能拋卻煩惱尋獲內心的寧靜。有時候朝拜者看見大師渾身瀰漫着奇異的光彩,可是他們告訴他時,他卻絲毫不把這個當回事。他們提問的時候,若是輕率發問,大師就保持沉默;但若他看到提問之人情真意切,便會明示答案。很多人都覺得大師能看穿人心,因為他有時候會回答朝拜者尚未冒昧提出的問題。許多人為大師所打動,紛紛離家來到修行所,想要過這種樸素的生活,通過這種生活方式與「無限」融為一體,達到神聖之境,此乃「頓悟」是也。馬哈希若是知道這些人仍有責任未盡,上有老下有小,便會勸他們回去。常有人來問大師,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是否會干擾宗教修行。大師這麼回答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有可能,俗世之務要做,但要超脫其外,要始終堅持只有『自我』才是真實的。要謹守自我,便無法恪盡塵世的責任,這麼想卻錯了。你必得像個演員,穿上戲裝,扮演角色,甚至能和所扮演之人情意相通;不過要始終明白自己並非戲中之人,而是真實生活中的自己。同樣,一旦明白你不是那具軀殼,尋獲了『自我』,那麼又何必為這具軀殼的意識,或是『我就是軀殼』的感覺所困擾呢?這具軀殼的所作所為都無法撼動你對『自我』的堅持。這種執著也絕對不會干擾你的軀殼去承擔它應有的職責,正如一名演員明白真實生活中的自我,但這一事實絕不會干擾他在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一樣。」

多年以來大師一直深切思考並嚴格恪守的信仰我想簡要說明一下,這些信念皆由偉大的商羯羅所傳授的吠檀多哲學生發而來,商羯羅這個人物之前我已介紹過。這門學說相當悲觀,這麼說並非指責。自有信史以來,無數智者、詩人及偉人皆奉行此道,對此信仰批評非難,恐怕過於輕率。吠檀多哲學認為整個世界,世上萬物及人類皆為惡。人的宿命就是要經歷由生往死,由死往生這樣上百次,不對,上千次的輪迴,直到「梵」的恩澤降臨,人才得以解脫,得以與無限融為一體。在大師看來,紅塵濁世,儘是苦厄傷悲,縱有歡愉,也微不足道,只不過轉瞬即逝罷了。千變萬化都無法永恆,而唯有永恆才有價值。不過人世苦厄之因緣皆由自身而起,乃愚昧之果。很多人來謁見大師祈望解惑,倒出滿地苦水,大師總是讓他們反觀自心自性,求得真實的自己,這樣才能獲得救贖之樂。

他所說的「自己」就在人心之中,但並非解剖學所說的心臟。此「心」即「無限真實」,相愛的人都知道「它」在哪裡。聖人甘地曾遣使覲見大師,使者臨走之時問道:「我能帶個口信回去嗎?」大師回答:「兩心自能互通,何須口信?」大師所傳授的信念是:

人只能從枷鎖中獲得自由,這枷鎖便是生死輪迴,自由之道便是打破「自我」對靈魂的束縛。當人們問起如何才能尋獲救贖之道,大師總是讓每個人自問:「我是誰?」他告訴那些立志修行之人他們並非這具暫居的軀殼,而是永恆不滅的「自己」,因此,他們必得聚精會神。很多人抱怨說每次以此為目標進行冥想時,總擺脫不了雜念騷擾。大師告訴他們這沒什麼,拋棄雜念將心思集中於自己,慢慢就會容易起來。他對於人之弱點非常寬容,告訴弟子冥想不論方法。每個人都應該按照自己的脾氣性格選用容易上手的冥想方法。譬如有人覺得只有將意念集中於兩眉之間或是鼻尖之上這類方法才能避免分心。這些都是瑜伽的修行方法,大師對此有點疑慮。更好的方法是腦子裡只全神貫注於濕婆或者毗濕奴這樣的對象。不過這也只不過是幫助修行者集中精神的一種方法而已,關鍵還是在於修行的根本目的——尋找自己。「悟道」並非通過知識積累,而是靈光閃現。只要修行者明白自己並非是具軀殼(感官器官之集合),也不是頭腦(只不過是思想之集合),而且還懂得才智只不過是手段,絕非目的。簡而言之,當他消滅了「自我」,只留下「自身」,他就能蒙受「梵」之恩澤,從而「悟道」。不過,儘管如何達到「悟道」的步驟能用語言來描述,「悟道」本身卻無法言說,只能靠感悟。

大師是宿命論者。哲學家曾對「自由意志」還是「命運使然」有過詳細的辯論,可是,就我所知,從來沒有爭出滿意的結果來。也許我的理解有偏差,哲學家似乎認為我們能夠選擇究竟是走這條路還是那條路,只不過一旦選定,便再也不能反悔。假設我們旅行之時遇上兩岔路口,不知道該選右邊那條,還是左邊那條,只有掏出硬幣來擲一把。如果硬幣是正面就選右邊那條,如果是反面就選左邊那條。那麼硬幣落下是正面所以我們選擇了所走的路,這難道不是命運使然嗎?儘管我們都不是哲學家,可我們每個人回顧自己的一生,都會發現那些改變我們人生旅程的事件看起來都仿佛是不經意間發生的一樣。我想,大師聽了肯定會說這只是幻象罷了。不斷有人到大師這裡來尋求指引,有些人想知道投身艱苦卓絕的鬥爭,將祖國從異族奴役之下解放出來,這是否正義之舉;另一些人則震驚於印度廣大民眾的赤貧慘狀,來問大師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盡力緩解貧苦大眾的疾苦,這麼做是否正確。大師告訴他們的首先就是尋得內心的「自己」,這才是最為重要的東西;之後他們便可從心所欲。不過,既然一切皆為天意,便不會因為人之所為而更改。「如果你命中注定沒有工作,你怎麼找也找不來;如果你命里註定要工作勞碌,你怎麼躲也躲不開。那麼就把決定權交給上天吧,人是無法隨心所欲,挑挑揀揀的。」這麼一來,自然會有人問大師:

如果一切都是天意造化,那麼祈禱和信念還有什麼用呢?我覺得大師似乎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大師的回答是:「擺脫命運束縛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此生命運由誰來承受,你會發現只有『自我』才受制於命運,並非『自己』,而『自我』其實是不存在的。二是將自己完全交給上天,消滅『自我』,要達到這個目的必得意識到個人無能為力,隨時要念誦『不是我,而是你,我的主啊』,同時還要放棄與『我』及『我的』相關的一切念想,讓自己任憑上天擺布……真正的篤信源於對上帝之愛,發乎於愛,別無它由,甚至都不是為了獲得救贖。」

6

大師逐漸老去,已近古稀之年,他常年遭受風濕病的折磨,大概是久居陰濕的山洞中所致,雙目也漸盲。1948年末,他的左胳膊肘上長出了一個小瘤,後來便惡化,腫痛不堪,得立即實施手術。術後傷口癒合,可是不久又復發,此前就診斷為癌腫,又得立即手術切除。外科醫生認為挽救大師生命的唯一辦法就是截肢,可是大師拒絕了。他微笑着說:「無需驚慌,軀殼本身便是病痛,順其自然吧,何必自殘呢?」他的病情一天天惡化下去,為了控制癌症蔓延,他接受了各種治療方法,有那麼一段時間他的情況有所好轉。不過癌腫再次復發,第三次手術切除;可是胳肢窩下又發現第二個腫瘤,生長迅猛。醫生一致認為接下去除了施加麻藥,他們無計可施。大師遭受着巨大的疼痛折磨,他卻毫不在意。整個患病期間他始終淡定從容,就連接受治療也是為了讓弟子安心。他說:「如果徵求我的意見,我自始至終都是那句話:

沒必要治療,順其自然就好。」有一次他對一位貼身弟子說:「我們吃完飯了,還需要盛飯的葉碗嗎?」他還告訴過另一位弟子,有真知灼見的人會非常樂於擺脫軀殼的束縛,就像奴僕會樂於卸下自出生之時便背負在肩上的重擔一樣。

在大師身患絕症的這兩年,他仍然竭盡所能每日修行:

日出前一小時沐浴,定時接見前來拜訪的虔誠信徒。他的身體狀況很快傳遍整個印度,成百上千的信徒紛至沓來。大師的七十一歲生日也如往年一樣慶祝,他靜坐聆聽弟子們頌唱獻給他的讚歌。阿魯那佳拉神廟的神象也來了,向大師跪拜行禮,立定了一會兒,便用長鼻子點了點大師的雙腳向他告別。顯然,大師的日子不多了。不久大師突發肺充血,醫生趕到拿藥給他吃他卻擺手婉拒,告訴醫生沒必要吃藥,馬上就會好,還示意身邊弟子都退下讓他獨自一人休息。當晚大師倚靠在床上,最後一次將祝福施與前來看望他的大批信眾。黃昏時分,他讓弟子們將他扶坐起來,呈冥想修行狀。一群弟子坐在大師所在的屋子對面的坡道上開始頌唱大師早年所作的阿魯那佳拉讚歌。大師睜着雙眼,極樂之淚由他雙頰緩緩滾落。他的心臟停止了跳動,已然進入「獨一無二的真實」之中。大師仙逝之時,一顆彗星緩緩划過天空,停駐在阿魯那佳拉聖山之巔,隨即消失無蹤。無數信眾目睹了這一奇觀,皆言偉人之魂已隨彗星而去。

散文與神學家蒂樂生

1

今早得書信幾封,還有一隻單薄的包裹,靜躺在門廳桌上。我滿腹狐疑,猜想這包裹里到底是什麼。正如所有略具幾分「臭名」的作家一樣,我也常收到陌生人寄來的手稿,讓我過目,尋求指點,也有人想讓我幫忙引薦出版;出版商也向我寄來小說樣本,大都是鴻篇巨製,讓我點評一下,他們好用做出版宣傳;有人給我寄過道德教誨之書,想要讓我這個懷疑論者皈依他們的信仰;還有人給我寄過連篇累牘的條約合同,像是出自退休公務員或者退伍老上校的手筆,講的都是只有專業人士才看得懂的深奧話題;還有人寄來薄薄的詩集,一看就是自費出版。這些書籍都讓我痛苦不已,只得感慨:

這些裝幀或精美或樸素的小書啊,你們寄託了作者多麼巨大的成名之望!就算有人評論,也只匆匆瀏覽個幾行;贈與好友留念,也只不過半小時之內翻翻完畢。想把每一本我收到的書全部讀完絕無可能,更有可能的是這些書完全不值一讀。我所能做的只是給每位作者寄去禮貌的回信,以示謝意,順便告訴他們我非常期待寫作閒暇之餘能有足夠時間饒有興味地拜讀大作,當然這並非實話。那天早上我讀完來信後才打開包裹,拆封之時自然是鎮定自若。我猜得果然不錯,裡面是一本書,可是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種。書很薄,八開本,小牛皮封面,儘管舊得不成樣子,裝訂得倒是非常精美。書名叫《格言與論述,道德與神性:

摘自蒂樂生大主教著作,整理成集》。於1719年由「位於斯特蘭德大街凱瑟琳街路口處的J·湯生之莎翁頭腦書店出版」。題辭是這麼寫的「謹獻給最為優秀、最為虔誠與仁慈的淑女,卡納封女伯爵卡桑德拉:

家世顯赫,美德過人,地位尊榮,堪稱女性楷模:

此大主教蒂樂生文集(只有最傑出人士才配讀其文)由女伯爵您最為忠誠、最為謙卑、最為盡心的僕人,勞倫斯·艾克德題辭敬上,滿懷謙卑、感激涕零、無比崇敬。」

此書末尾附上了雅各布·湯生出版過的書單,原來這位勞倫斯·艾克德是斯托教區的執事長,著有三卷對開本《英格蘭史》以及一本《教會通史:

從救世主基督降生到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立國》。這份書單里簡直藏龍臥虎,有艾迪生先生的《意大利各地遊記1701,1702,1703年》;有威廉·康格里夫先生的三卷本著作;還有弗朗西斯·博蒙特和約翰·弗萊徹二位先生的七卷本作品,還飾有雕版畫。雅各布·湯生是出版行業中備受尊敬的佼佼者,他出版過德萊頓的作品,而且大家都知道他從一個名叫艾爾默的人那裡買下了《失樂園》的一半版權,這版權據說當年艾爾默以五英鎊低價購得。我不記得是否看過十八世紀早期書店的圖片,可是我想店面應該是小巧而幽暗,到處都堆滿了書,店鋪後面則是印刷作坊。雅各布·湯生發跡後在倫敦郊區巴恩斯購置了一處大宅,但很有可能他侄子一家(也叫雅各布·湯生)及合伙人仍然住在書店樓上。想必那時候那家書店就像現在的「邦帕斯」書店一樣,書蟲們在書架前流連忘返,隨手翻閱;我的腦海里不禁泛起這樣一幅有趣的畫面:

當年,那書店裡有一位來自牛津的年輕學者,剛獲得神職,這時借道倫敦前往鄉間去做貴族老爺家中的家庭教師。他無意中發現了約翰·彌爾頓兩卷本的《詩歌全集》,好奇心驅使之下,終於拋棄成見,抽出一本打開來看看。身為牛津高材生,又是保皇黨人,他必定咒罵唾棄彌爾頓曾做過「篡位者」的秘書。可是等他讀到眼前信手翻開的幾行詩,定會驚惶失措,可又不得不承認實屬上乘之作,他趕緊將書放歸原位。此時一輛馬車停在書店門口,下來一位優雅出眾的女子,着裝時髦,走進店裡點名要奧維德三卷本的《愛之藝術》以及《愛之靈丹》。我正看着雅各布·湯生的出版清單,思緒天馬行空之時,突然想起來為什麼有人寄這本書給我了:

原來我在某本書中曾偶然引用過神學家蒂樂生某篇文章中的話,我當時一定是在哪部英國散文全集中偶然讀到過,便驚為天人。

2

這本書的開篇序言由斯托教區執事長勞倫斯·艾克德執筆,介紹他從大主教布道中精選出的格言警句,他說這種文字在任何時代都既有用又詼諧,可是同時他又承認這類作品就整體水平而言,沒有哪個國家趕得上鄰國法國。在那些作家之中,「最負盛名的恐怕要數羅歇福柯公爵和拉布呂耶爾先生了;他們深入人性,探究人類行為的隱秘源泉,時常揚起污泥渣滓,也掘出財富寶藏。」在序言中,編者對於英國鮮有此類和善可親的文學作品略表遺憾,唯一值得稱道的是已故著名作家哈利法克斯侯爵的作品,「其淵博與深刻絕不遜色於任何外國或英國作家,」只不過從未得到過高度評價。接下來他是這麼寫的,「我向來認為英國作品裡那些同外國作品一樣雋永清新的箴言、警句還有短小精悍的論點,都值得精選出來廣為傳頌:

特別是大主教蒂樂生的作品中,有許多段落與前面提到的羅歇福柯及拉布呂耶爾的作品不相上下。」在我看來,執事長的這句話怕是說錯了。的確,他也承認他們(指羅歇福柯和拉布呂耶爾)「有時候轉承啟合得更加藝術,法國人將這種手法鑽研並打造到爐火純青的地步;而他(指蒂樂生)的作品則獨具土生土長的簡潔魅力,更符合英國人的品味」。艾克德既然想要讓他編的這個選集「讓人受用且受益,任何欣賞正確及禮貌文風的人都會覺得這本書愉悅而有趣」,他也許就不應該提那兩位法國作家,因為這樣會讓讀者比較之下期望太高。他將此書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講的是「生命及上帝之本質及其崇拜,和理論與實踐中的宗教」;第二部分則是「人最直接的問題及其天性,以及社會公德與墮落」。我得承認這部分是我覺得最為有趣的,為了讓讀者能分享這種樂趣,我想引用其中幾段。

竊以為勞倫斯·艾克德給這本書起名為《格言與論述,道德與神性》是個錯誤。「論述」指的是就某個主題進行詳盡的探討,而「格言」則是簡明而警醒地表達某種真理。而本書中普遍的情況是,討論宗教以及上帝的本質和存在的每個段落幾乎都長達一頁,那些道德格言也離「簡明」二字相去甚遠。本書內容都通情達理,乃頗有閱歷之人的觀察所得,可是你讀過一遍之後,卻沒有什麼能讓你記住,沒有哪句話能和法國伯爵那苦澀而真實的格言「戀人之間總有一個是在愛,而另一個是被愛」。相提並論。相比之下,蒂樂生的表述則過於直白淺顯。有例為證:

「早年培養的美德,猶如年輕而美好的身體着上新衣,與直率而聰明的頭腦是為絕配。」

「世人時常將心術不正錯當成聰明才智,圓滑狡黠錯當成大智大慧;儘管這兩者的確有點關係,可仍然如善與惡一般有天壤之別。」

「智慧是值得稱頌的品質,可是有大智慧的人應該永保智慧不失。它是一件利器,能成善舉,可一旦把握不當,也會成惡事。所謂恰如其分地運用智慧乃為談話增添趣味,將值得稱頌之事完美展現,還有就是揭露人性之陰暗、愚蠢及荒誕不經。」

「恰如其分的稱讚比起詛咒謾罵顯然更具智慧。」

神學家蒂樂生非常清楚世人很難輕易開口稱讚別人。「可是在罵人方面,人們創造了大量詞彙且這方面靈感源源不絕;這種聰明才智很難得,讓人接受起來倒比較簡單。人們貪婪地接納這些表達方法,拍手叫好,而且,每個人都喜歡聽別人罵人,絲毫沒有考慮到他自己馬上也會被人罵,成為別人眼中的笑料。」

最後還有一句,「種種世俗享樂之中總是夾雜着類似虛榮心一般的東西。此中沒有什麼感官享樂,這享樂不是用痛苦來換取就是得細心呵護,要麼斷送在其中。一種美好的品質培養起來總是心機費盡,守護起來總是惴惴不安,失去了更是麻煩連連。尊嚴和偉大對於幾乎所有人來說都是件煩心事;擁有的人總是心神不定,缺乏的人總是對此恨之入骨又嫉妒不已。」

我想讓讀者所注意的是,這些話讀起來是多麼現代啊。這位大主教寫的文章和如今受過良好教育之人寫的文章相差不遠。麥考利將這種風格稱為準確、明晰、技藝精湛,可是缺乏點靈氣。談散文講「靈氣」,讓我多少有點不自在。這種「靈光閃現」的文字並非總是讓人愉悅。半個世紀以前,我想人們會覺得卡萊爾的文章有「靈氣」,二十多年後下一代人恐怕會認為喬治·梅瑞狄斯和吉卜林的文章才可以稱得上這二字。如今時過境遷,恐怕這兩者的文字也會讓人讀了生氣吧。有可能麥考利認為自己的文字有「靈氣」,多少也說得過去。評論家們說他是從約翰遜博士那裡借鑑而來的。他拋棄了博士那冗長而複雜的句子風格,打造出短小活潑的句子,並且大量使用對偶這種十八世紀末風行的修辭手法。他的文章風格是節奏明快有力、生動活潑、讓人信服,讀之頗為享受。最終給人的感覺就像是一列快車在鋪設得不那麼牢固的鐵軌上全速前進,有點流於單調,這恰好印證了約翰遜博士那句名言:

個人風格一旦形成,便很難改變。

十七世紀最後二十五年,英文散文的風格發生了很大改變——想要知道這變化究竟有多大,只需比較一下霍布斯和約翰·洛克,彌爾頓和艾迪生這兩對人物的文章。霍布斯的文章雖然豐富而生動,卻失之囉嗦混亂;洛克的文風明顯有條有理,雖然並不激動人心,卻貴在緊湊得體。彌爾頓辭藻華麗,氣勢磅礴且激情昂揚,但讀之使人厭煩;而艾迪生則輕鬆優雅且彬彬有禮。有人說促成這種風格轉變的一部分原因是逃亡到法國去的保皇派,我不清楚具體論證過程,但那些保皇派流落異鄉,無法為鬱鬱寡歡的君王效勞,卻從法國作家那裡學到了清晰簡明之風;後來王政復辟成功,他們常去咖啡館閒聊,一旦下筆,便自然會用上閒聊時使用的語言風格。自此,書面英語變得越來越清晰、簡單和自然。德萊頓曾說:「如今英文的禮節講究和微妙之處已鮮有人知,即使一位天資聰穎的人想要理解並身體力行也需要先進行文學教育,大量閱讀並消化那些為數不多的優秀作家,了解人和禮節的知識,自由地與最優秀的男女交談並成為習慣;簡而言之就是既需潛心學習又需通達世事。」真可謂字字珠璣。托馬斯·伯奇在其著作《坎特伯雷大主教約翰·蒂樂生傳》中曾提到:「德萊頓先生常樂於承認如果他真有什麼了不起的文學才華,那也是拜從前時常研讀主教大人的作品所賜。還有斯威夫特博士,他的眼光品味沒有被繁文縟節給扭曲,在給一位剛加入聖職的年輕紳士的信中給大主教冠上了『出類拔萃』的美稱。」接下來,托馬斯·伯奇繼續寫到,「艾迪生先生認為大主教的作品就是衡量英文好壞的主要標準,然後將大人生前布道時所用的詞句一一標出,為後來的那本英文詞典提供了例句,編纂這本字典的就是那位優秀的約翰遜博士,當時政局更迭,安女王上台,博士丟了公職。」德萊頓、斯威夫特和艾迪生這三位傑出作家的文字之美恐怕無人超越,如果他們都研讀過蒂樂生的作品並從中受益的話,這一事實就足以讓他成為重要人物。我們今天的寫作風格之所以如此,大概深受大主教的文字影響,這樣的結論應該不算太輕率。

英文的散文風格有兩種:

一為平實質樸,一為華麗典雅。在我們的文學史中後者的最傑出代表非托馬斯·布朗爵士和傑里米·泰勒的代表作《聖潔的死亡》莫屬。沒有人會愚蠢地否認這兩位的文字之美。稱這兩位的文字為「出色」無異於貶低。而行文平實的代表人物當屬約翰遜博士和吉本。有關這幾位的評價,分歧很大。有些見解偏頗之人對他們極盡貶低之能事。其實,這四位的文字乃上癮之毒藥,一旦嘗到其美妙,便如癮君子一般從此難以自拔。無論他們的文字多麼浮華多麼虛誇,讀者總能體會到無比強烈而又日益增長的樂趣。質樸與瑰麗這兩種風格,很難說誰就一定好過誰。文字風格沒有對錯之分,只有品味之別。竊以為質樸之文字比起華麗之風格更適合描述實際事物。如果你側重文章主題,也就是你更關注麵包與黃油,而非果醬,那麼避免華麗文風就能讓文字更具說服力。如果要舉例證明的話,我想請諸位讀者去比較一下傑里米·泰勒的《預言的自由》及《聖潔的死亡》。後者以其令人眼花繚亂如刺繡般華麗繁複的風格以及意象之繁雜著稱。而前者的文風則平實質樸,直截了當。當然,文學作品畢竟深受當時語言風格的影響,所以這本書讀起來像是海軍軍情的官方報告。在這本書中,傑里米·泰勒所寫的事情正是他的親身經歷。當年他的生計被剝奪,財產被沒收,房子被強占,一家人無家可歸。幾經磨難之後終於在威爾士南部求得棲身之所,當地顯貴卡伯里伯爵收留他做私人牧師,他再將妻兒接來團聚。雖有容身之處可是工資微薄,據說還不按時發放。就在如此逆境之下他寫成了《預言的自由》一書。當時他一路坎坷,前途渺茫,命懸於伯爵大人捉摸不定的慷慨大方之中。因此,他這本書中沒有運用什麼「華麗浮誇的意象」,也在意料之中。我所引用的是埃德蒙·戈斯的話,他還將這種瑰麗文風譽為「傑里米·泰勒最上乘作品的特色所在」。《預言的自由》行文風格純淨而直接,不過略有點枯燥,全書主題只用寥寥數句便可概括。斯圖亞特王朝早期的某位歷史學家總結得最好:「理性是對宗教以及其他事物的終極評判標準;如今理性既融為個人天性,自然便會意見不一。既然沒有誰能肯定自己的意見必然正確或優於別人,那麼對非正統信念橫加殘害顯然是大錯特錯,因為毫無正當理由證明那些異端之見是錯誤的。」還有比這更為明智的想法嗎?

《預言的自由》寫於1646年,《聖潔的死亡》則寫於1651年。這幾年間,傑里米·泰勒是在卡伯里伯爵的鄉間別墅金樹林度過的,他的精神支柱是伯爵夫人,一位善良、聰慧又勇敢的女子:

婚後十五年一直不斷懷孕生子,終於在生下第十個孩子的時候撒手而去,那是1650年。一年以後,傑里米·泰勒的妻子也過世了。後人自然會猜想這樣的打擊促使他寫出了《聖潔的死亡》。這是他最偉大的作品,這一點毫無爭議。評論家爭相稱讚這部作品的永恆之美以及文辭之豐,稱其「清晰明了,流芳百世」,還有那令人稱奇的豐富意象。這本書和《預言的自由》風格迥異。《預言》一書中他所關注的是個人的錯失,他的目的不是薰陶而是說服。而在《聖潔》一書中他將自己更為難得的天賦全然釋放出來。失去可親可敬的伯爵夫人和自己心愛的妻子,他流露出的悲慟之情無疑是發自肺腑的。在此書中他不僅將自己對這二位的追思打造成一座不朽的豐碑,也在源源不斷的想象力衝擊下詠出天才般的奇思妙想,在筆下化作如音樂般美妙的句子,以此獲得慰藉。這便是善於創作的藝術家能夠從創作中獲得的珍貴無比的特權——釋放生之苦痛。

關於英文的這兩種風格,我以為平實質樸比華麗典雅更經得起時間考驗。華麗典雅之文要達到完美之境才能流芳百世,可是很少有人能達到這樣的境界。縱觀我們的文學史,就我所知,只有這兩位我前面提到的作家做到了。其他天資略差的作家也曾嘗試過這種文風,可是只能為時間所殘酷淘汰。優秀的評論家都認為上世紀中期的托馬斯·德·昆西乃英文散文大師中的大師,稱他以無與倫比的方式將英文的細緻微妙之處與華麗輝煌之風拿捏到爐火純青的地步。我倒覺得他的文章矯揉造作,華而不實。前幾年,理查德·阿爾丁頓先生出版過一本十九世紀作家的散文與詩歌集,名叫《美之宗教》。那些詩歌仍然保留着寫成之初的美妙魅力,可是不得不承認那些文體家:

喬治·梅瑞狄斯、沃爾特·佩特、麥克斯·比爾博姆的文風已經完全過時。《理查德·費勒維爾的磨難》中費迪南德和米蘭達見面的有趣場景,卻讓人讀起來無比尷尬。沃爾特·佩特的《美學詩歌》中的段落枯燥沉悶;給人感覺是:

有想象力但缺乏靈感,寫得賣力卻不討好。這部有趣的集子中唯一能夠讓人愉悅的幾篇文章,就像阿瑟·辛蒙寫可憐的恩斯特·道生的文章一樣,作者並未費盡心機打造華麗風格,用的都是平實質樸的文字。

3

布封有句名言,「風格即人」,如果要一例證,最好的例子恐怕非神學家蒂樂生莫屬。這裡我想儘量簡明扼要地介紹一下他的生平。儘管他的有生之年動盪不安:

內戰、護國公奧利佛·克倫威爾上台、王政復辟、與荷蘭交戰、瘟疫、倫敦大火、光榮革命此起彼伏,他的人生卻平淡得出奇。他是個好人,眾所周知,寫好人要寫得有趣比寫壞人難得多。國立肖像美術館裡保存着他的一副畫像。畫中是一位天性善良的老者,臉龐較圓,面容清秀,令人愉悅。要不是穿着牧師的法衣,你可能會把這肖像當作富裕優越的旅館掌柜。儘管他年事已高,身形臃腫,據說年輕時可是玉樹臨風的翩翩公子,眼睛都會說話。他似乎頗有些迷人的風度,就我所知,個人魅力這樣東西在十七世紀可不像我們如今這麼受人追捧。魅力其實相當可疑,因為魅力無窮的人往往一無是處,所有人都得時時提防才行;可是一旦個人魅力與才華天分、正直的品格和高標準的道德結合在一起,那麼這個人的魅力就真的難以抵擋了。

1630年蒂樂生出生於約克郡的索爾比。他父親的祖上乃郡里的名門望族,歷史悠久,可是自己卻成了個布匹商人。在那個年代,紳士,就算是大貴族家的次子們去做商人也絕對是稀罕事。從簡·奧斯丁的小說里我們可以發現直到十八世紀末期這種輕視商人的風氣才開始收斂,到了維多利亞女王時期才逐漸告終,直至兩次世界大戰後才終於煙消雲散。所謂布匹商其實是中間人,從剪羊毛作坊里收購剛剪好的羊毛,分給當地農戶紡成線,織成布,再售出獲取利潤。蒂樂生的父親是位狂熱的清教徒,因此他小時候所受到的家庭教育相當嚴格。十七歲那年,蒂樂生從語法學校畢業,去了劍橋。在那裡他閱讀了「齊林沃斯先生的不朽篇章」於是和劍橋的柏拉圖主義者結下了親密友誼。為他撰寫傳記的托馬斯·伯奇信奉英國國教,說蒂樂生從那時起便拋棄了早年形成的多種偏見;不過,伯奇又補充說,「他仍然奉行從小養成的嚴格的生活習慣,對於奉行該信仰(清教)的信徒總是和藹以對,公正相待」。他如期拿到了學位,二十一歲便當選為所在學院的研究員。他的導師,克拉克森先生將自己的學生轉至他名下。其中有一位名叫約翰·比爾德莫,曾記錄下蒂樂生當時是如何擔起導師之職。他是這麼寫的,「他是名優秀的學者,敏銳的邏輯學家和哲學家,能言善辯,結論嚴謹,盡職盡責,值得信賴……我們每晚至他房間進行祈禱,他總是開始讓我們將希臘文聖經中的某章翻譯為拉丁文,然後,時間長了,他便讓某位或某幾位學生來講今天的禱告……所有這些一直是用拉丁文進行;就我所知他從來沒有跟我們說過英文。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也不許我們說英文。」他的禱告詞使用長老會文體寫成,稱為「構思體」,也就是即興式。周一至周五禱告結束後學生散去,他會留下一位,和藹相勸,鼓勵學生以勤學、嚴肅、認真為目標,或者是告訴學生「從這位學生身上他所觀察到或聽說的錯失,該責備的他總是嚴厲斥責毫不含糊。他特別留意學生的行為舉止;他很喜歡那些彬彬有禮的學生,對他們很尊重,但是對那些粗俗無禮的學生他相當憎惡」。約翰·比爾德莫還這樣評價過他的導師,「他極為聰慧,犀利而敏銳,與他談話非常愉快,可是大概是因為年齡的緣故,他太拘於禮節也過於嚴肅。」有必要提醒一下讀者,當時蒂樂生才二十出頭。

1656年,蒂樂生離開劍橋去司法部長埃德蒙·普里度家做家庭教師。在級別如此之高的政要家謀得這份職位,對於當時擔任牧師的年輕人來說必然是出人頭地的不二法門,王政復辟之後,能擁有這樣的職位今後必定是平步青雲直至主教。蒂樂生同時也兼任普里度先生的牧師,因此他一定得先獲授神職才行,可是關於他究竟何時被授予神職,仍然不太明確。由於授予他神職的只能是一位長老會牧師,毫無疑問,到後來這件事最好還是不提為好。奧利佛·克倫威爾死於1658年,1660年查理二世的悲劇統治開始。蒂樂生接受了《信仰統一法》成為法定國教成員。授予他神職的是原蘇格蘭主教蓋洛韋,「此人當時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有大恩於他。」約翰·比爾德莫在筆記中提到,所有來找他的英國牧師,他全部授予神職,既不需要口頭宣誓也不需要簽署聲明效忠哪門哪派。比爾德莫認為他之所以這麼做只不過看在錢的分上罷了,每一次簽署授職書都有一份收入,他家境貧寒,何樂而不為呢?蒂樂生在教會中得到的第一份正式職位是在赫特福德郡的切斯漢特做助理牧師。此地距倫敦不遠,因此他常去拜訪朋友,而且很顯然此時他布道的口碑已經傳播開來,時常應邀去倫敦城裡的講壇布道。1663年,他經引薦去薩福克郡的克頓任教區長,前任教區長因為不願屈從於國教信仰而被驅逐。當時這個職位的年俸有兩百鎊。托馬斯·伯奇有點天真地寫道:

那位被驅逐的前任對於如此能力出眾、不偏不倚、溫和謙虛的繼任者頗為滿意。在此地就職時,蒂樂生還曾應邀去林肯律師學院代替普通演講者去布道。在場的一位學院監督阿特金斯先生對他的布道喜愛至極,「布道結束後跟着他來到小禮拜室,問他有沒有興趣來律師學院做布道牧師,正好這個職位馬上就有空缺。」蒂樂生就這麼被推選上了這個職位,「待遇和前任一樣,薪水是一百鎊,每學期結束時等額支付;第一筆薪水在下一個學期結束後發放,另外主持假期特殊儀式還有二十五鎊津貼;無償為他和他的僕從在任期內提供食宿。學院任命了五位學監主管來告知他推選結果及他今後的職責所在:

每學期內主日布道兩次,每學期前後則每隔一個主日布道兩次,閱讀時要布道,假期每個主日都要布道,另外還有一些要求布道的特殊場合也要出席;每學期和每個假期要在本堂牧師的協助下主持聖餐儀式;還要在學院中安家,自就任起未獲學院監督主管批准不得擅自離開。」

必須得承認,林肯律師學院付出的薪水一般,要求卻相當高。不過,這樣的工作安排蒂樂生卻極其滿意,決心在倫敦安家。他剛剛結婚,妻子是奧利佛·克倫威爾的侄女。關於他太太,除了為他育有二女,活得比他長以外,我們一無所知。如果大膽猜想一下,能推測出他是在護國公克倫威爾手下的司法部長家做牧師時認識她的,那時候這倆人也許就「心有靈犀」了;可是當時他沒錢結婚。如果那時他們能結成連理,無疑會帶來很多好處;等他到克頓走馬上任,有足夠的薪水成家了,他便娶了她,這無疑是高貴之舉;因為彼時克倫威爾的屍體已經被挖出拖到倫敦的泰伯恩刑場關在棺材裡吊上了絞架,誰也不敢頂風去和「篡位者」扯上親戚關係,引人疑心。林肯學院發給蒂樂生的薪水微薄,不足以讓他養活太太,他得保留克頓教區的職位,這樣能多一份薪水。儘管他一年中大部分時間得待在倫敦,他大可像那些不願住在教區但又享有聖俸的牧師一樣,一年花上二十鎊,心安理得地雇一位助理牧師代勞。可是這樣的事他做不出來,只得辭掉克頓的工作。對他來說,這也許算是解脫,因為其教區居民都是,清教徒和長老會教徒,對他的布道並不欣賞。幸運的是,他在林肯律師學院獲得了極大成功,短短一年時間他就升任為聖勞倫斯猶太教堂的講師。在那裡「他的布道聽者眾多,不少來自倫敦這座大都市的偏遠郊區,還有許多牧師,來汲取思想之精華」。許多聽眾周日在林肯律師學院聽了布道之後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