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風箏的人 - 第2章

卡勒德·胡賽尼

「我想我得了癌症。」我說。和風吹拂着那些手稿,爸爸抬頭,告訴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蘇打水,我所能做的,便只有去搜尋那轎車的行李箱。

翌日,在恤孤院外面,椅子沒有來客多。很多人只好站着觀看落成慶典。那天颳風,新建築的大門外面搭了個禮台,爸爸坐在上面,我坐在他後面。爸爸身穿綠色套裝,頭戴羔羊皮帽。演講當中,風把他的帽子吹落,人們開懷大笑。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撿回來,我很高興,因為當時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親,我的爸爸。他轉過身,對着麥克風說,他希望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來得牢靠,人們又大笑起來。爸爸演講結束的時候,大家站起來,歡呼致意,掌聲經久不息。接着,來賓與他握手。有些人摸摸我的頭髮,也跟我握手。我為爸爸自豪,為我們驕傲。

雖說爸爸事業興旺,人們總是說三道四。他們說爸爸沒有經商的天分,應該像爺爺那樣專研法律。所以爸爸證明他們統統錯了:他不僅經營着自己的生意,還成了喀布爾屈指可數的巨賈。爸爸和拉辛汗創辦了一家日進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兩家藥房,還有一家餐廳。

當時人們嘲弄爸爸,說他不可能有樁好婚事——畢竟他沒有皇族血統,但他娶了我媽媽,索菲亞·阿卡拉米。媽媽受過良好教育,無論人品還是外貌,都被公認是喀布爾數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學教授古典法爾西語文學,祖上是皇親貴胄。這讓爸爸十分高興,總在那些對他有所懷疑的人面前稱呼她「我的公主」。

父親隨心所欲地打造他身邊的世界,除了我這個明顯的例外。當然,問題在於,爸爸眼裡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於什麼是黑,什麼是白,全然由他說了算。他就是這麼一個人,你若愛他,也必定會怕他,甚或對他有些恨意。

我上五年級的時候,上伊斯蘭課的毛拉叫法修拉,個子矮小粗壯,臉上滿是青春痘的疤痕,聲音嘶啞。他教導我們,讓我們知道施天課的益處,還有朝覲的責任。他還教給我們每天五次禮拜的複雜儀式,要我們背誦《古蘭經》。他從不替我們翻譯經文,總是強調——有時還會用上一根柳樹條——我們必須準確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聽得更清楚。一天,他說在伊斯蘭教義裡面,喝酒是極大的罪過,那些嗜酒的傢伙將會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審判日)得到懲罰。當年喀布爾飲酒的人比比皆是,沒有人會公然加以譴責。不過那些愛小酌幾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陽奉陰違,從不在公開場合喝酒。人們把烈酒稱為「藥」,到特定的「藥店」購買,用棕色紙袋包着。他們將袋子紮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時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為知道這些商店在兜售什麼玩意兒的人可不少。

我們在樓上,爸爸的書房——那個吸煙室——裡面,我告訴他法修拉毛拉在課堂上講的話。爸爸走到那個他造在屋角的吧檯,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邊聽邊點頭,不時從他的酒杯小啜一口。接着他坐在皮沙發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蓋上。我覺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對樹幹上。他用鼻子深深吸一口氣,又呼出來,氣息嘶嘶作響,穿過他的鬍子,似乎永無止境。我不知道自己是該擁抱他呢,還是該害怕得從他膝蓋上跳下來。

「我知道,你被學校教的功課和在生活中學到的東西搞糊塗了。」他那渾厚的聲音說。

「可是,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你豈不是罪人了嗎,爸爸?」

「嗯。」爸爸咬碎嘴裡的冰塊,「你想知道自己的父親怎麼看待罪行嗎?」

「想。」

「那我會告訴你,」爸爸說,「不過首先,你得知道一件事情,阿米爾,那些白痴大鬍子不會教給你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你是說法修拉毛拉嗎?」

爸爸拿起酒杯,冰塊叮咚作響。「我是說他們全部,那些自以為是的猴子,應該在他們的鬍子上撒尿。」

我咯咯笑起來。想到爸爸在猴子的鬍子上撒尿,不管那猴子是否自以為是,那場面太搞笑了。

「除了用拇指數念珠,背誦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經書,他們什麼也不會。」他喝了一口,「要是阿富汗落在他們手裡,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

「可是法修拉毛拉人很好。」我忍住發笑。

「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說,「夠了,不說這個了。你問我對罪行的看法,我會告訴你。你在聽嗎?」

「是的。」我說,試着抿緊嘴唇,但笑聲從鼻孔冒出來,發出一陣鼻息的聲響,惹得我又咯咯笑起來。

爸爸雙眼堅定地看着我的眼睛,僅僅這樣,我就止住了笑聲。「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說話那樣跟你談談。你覺得你做得到嗎?」

「是的,親愛的爸爸。」我低聲說,不止一次,爸爸只用幾個字就能刺痛我,這真是叫人驚奇。我們有過一段短暫的美好時光——爸爸平時很少跟我說話,更別提把我抱在膝蓋上——而我這個笨蛋,竟然白白將其浪費了。

「很好,」爸爸說,但眼睛仍透露出懷疑的神色,「現在,不管那個毛拉怎麼說,罪行只有一種,只有一種。那就是盜竊,其他罪行都是盜竊的變種。你明白嗎?」

「不,親愛的爸爸。」我說,我多希望自己能懂,我不想再讓他失望。

爸爸不耐煩地嘆了一口氣,那又刺痛我了,因為他不是沒耐心的人。他總是直到夜幕降臨才回家,留我獨自吃飯,每一次我都記得清清楚楚。我問阿里「爸爸在哪兒,什麼時候回來」,雖然我知道他在建築工地,看看這兒,檢查那兒。難道那不需要耐心嗎?我一度恨上他建造的那所恤孤院裡面的孩子,有時甚至希望他們統統隨着父母一起死掉。

「當你殺害一個人,你偷走一條性命,」爸爸說,「你偷走他妻子身為人婦的權利,奪走他子女的父親。當你說謊,你偷走別人知道真相的權利。當你詐騙,你偷走公平的權利。你懂嗎?」

我懂。爸爸六歲那年,有個竊賊在深夜溜進爺爺的房子。我的爺爺,一個萬眾景仰的法官,發現了他,但那個賊割開他的喉嚨,立刻要了他的命——奪走了爸爸的父親。翌日午前,當地居民抓住了那個兇手,人們發現他是來自昆都士地區的流浪漢。在午後祈禱儀式開始之前兩個小時,兇手被吊死在橡樹上。告訴我這件往事的,不是爸爸,而是拉辛汗。我總是從他人口裡得知爸爸的事情。

「沒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阿米爾。」爸爸說,「要是有人拿走不屬於他的東西,一條性命也好,一塊饢餅也好,我都會唾棄他。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真主也救不了。你明白嗎?」

我發現爸爸痛擊竊賊這個主意讓我既興奮又害怕。「我明白,爸爸。」

「如果說有什麼真主的話,我希望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做,而不是來關注我喝烈酒。好了,下去吧。說了這麼多關於罪行的看法,我又渴了。」

我看着他在吧檯斟滿酒杯,心裡想着,要再過多久我們才能再次這樣交談呢?因為真相擺在那兒,我總覺得爸爸多少有點恨我。為什麼不呢?畢竟,是我殺了他深愛着的妻子,他美麗的公主,不是嗎?我所能做的,至少應該是試圖變得更像他一點。但我沒有變得像他,一點都沒有。

上學時,我們常常玩一種連句的遊戲,也就是詩歌比賽。教授法爾西語課的老師從中主持,規則大抵是這樣的:你背一句詩,你的對手有六秒鐘的時間可以回答,但必須是以你背出來那句詩最後一個字開頭的詩句。班裡人人都想跟我一組,因為那時十一歲的我已經能背出迦亞謨、哈菲茲的數十篇詩歌,也能誦得魯米著名的《瑪斯納維》。有一次,我代表全班出戰,並且旗開得勝。那天夜裡我告訴爸爸,他只是點點頭,咕噥了一聲:「不錯。」

為了逃避爸爸的冷漠,我埋首翻閱故去的母親留下的書本。此外,當然還有哈桑。我什麼都讀,魯米,哈菲茲,薩迪,維克多·雨果,儒勒·凡爾納,馬克·吐溫,伊恩·弗萊明。讀完媽媽的遺藏——我從來不碰那些枯燥的歷史書,只看小說和詩歌——之後,我開始用零花錢買書。我每周到電影院公園邊上的書店買一本書,直到書架放不下了,就放在硬紙箱裡面。

當然,跟詩人結婚是一回事,但生個喜歡埋首詩書多過打獵的兒子……這麼說吧,那可不是爸爸所希望看到的,我想。真正的男人不看詩——真主也禁止他們創作呢。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孩——應該像爸爸小時候那樣踢足球去,那才是值得付出熱情的玩意兒。1970年,爸爸暫停了恤孤院的工程,飛往德黑蘭,在那兒停留一個月:由於阿富汗當時還沒有電視,他只好去那邊看世界盃足球賽。為了激起我對足球的熱情,他替我報名參加球隊。但我這個可憐蟲變成球隊的負擔,不是傳丟了球,就是愚蠢地擋住隊友的進攻路線。我瘦弱的雙腿跌跌撞撞地在球場上奔跑,聲嘶力竭,球卻不會滾到我腳下來。我越是喊得起勁,雙手在頭頂盡力揮舞,高聲大喊「傳給我,傳給我!」,隊友越是對我視若不見。但爸爸從不放棄。等到他沒有將任何運動天分遺傳給我的事實昭然若揭之後,他又開始試着把我變成一個熱情的觀眾。當然,我能做得到,不是嗎?我儘量裝得興致勃勃。我跟他一起,每逢喀布爾隊跟坎大哈隊比賽,就大喊大叫;每逢我們的球隊遭到判罰,就咒罵裁判。但爸爸察覺到我並非真心實意,只好黯然放棄,接受這個悲慘的事實:他的兒子非但不喜歡玩足球,連當觀眾也心不在焉。

我記得有個新年,爸爸帶我去看一年一度的比武競賽。比武競賽在春季的第一天舉行,至今仍是阿富汗舉國熱愛的賽事。技藝精熟的騎士通常會得到大亨的贊助,他必須在混戰中奪得一隻屠宰後的羊或牛,馱着它全速繞看台疾跑,然後將其丟進得分圈。在他後面,會有另外一群騎士追逐着他,竭盡所能——腳踢、手抓、鞭打、拳擊——試圖將牛羊奪過來。那天,騎士在戰場上高聲叫喊,橫衝直撞,激起重重塵霧;觀眾則沸反盈天,興奮異常;馬蹄得得,震得大地抖動。我們坐在看台的座位上,看着那些騎士在我們面前呼嘯而過,他們的坐騎則白沫橫飛。

爸爸指着某個人:「阿米爾,你看到坐在那邊的傢伙嗎,身邊圍着很多人那個?」

我說:「看到了。」

「那是亨利·基辛格。」

「哦。」我不知道基辛格是何許人,興許隨口問了。但在那個關頭,我見到一件恐怖的事情:有個騎士從鞍上跌落,數十隻馬蹄從他身上踐踏而過。他的身體像個布娃娃,在馬蹄飛舞間被拉來扯去。馬隊飛奔而過,他終於跌落下來,抽搐了一下,便再也沒有動彈;他的雙腿彎曲成不自然的角度,大片的血液染紅了沙地。

我放聲大哭。

我一路上哭着回家。我記得爸爸的手死死抓住方向盤,一會兒抓緊,一會兒放鬆。更重要的是,爸爸開車時沉默不語,厭惡溢於言表,我永遠都不會忘記。

那天夜裡,我路過爸爸的書房,偷聽到他在跟拉辛汗說話。我將耳朵貼在門板上。

「……謝天謝地,他身體健康。」拉辛汗說。

「我知道,我知道,可他總是埋在書堆里,要不就在家裡晃晃悠悠,好像夢遊一般。」

「那又怎樣?」

「我可不是這個樣子。」爸爸喪氣地說,聲音中還有些憤怒。

拉辛汗笑起來。「孩子又不是圖畫練習冊,你不能光顧着要塗上自己喜歡的色彩。」

「我是說,」爸爸說,「我根本不是那個樣子的。跟我一起長大的孩子也沒有像他那樣的。」

「你知道,有時你是我認識的人中最自以為是的了。」拉辛汗說。在我認識的人中,只有他敢這麼跟爸爸說話。

「跟這個沒有任何關係。」

「沒有嗎?」

「沒有。」

「那跟什麼有關係?」

我聽到爸爸挪動身子,皮椅吱吱作響。我合上雙眼,耳朵更加緊貼着門板,又想聽,又不想聽。「有時我從這扇窗望出去,我看到他跟鄰居的孩子在街上玩。我看到他們推搡他,拿走他的玩具,在這兒推他一下,在那兒打他一下。你知道,他從不反擊,從不。他只是……低下頭,然後……」

「這說明他並不暴戾。」拉辛汗說。

「我不是這個意思,拉辛,你知道的。」爸爸朝他嚷着,「這孩子身上缺了某些東西。」

「是的,缺了卑劣的性格。」

「自我防衛跟卑劣毫不搭邊。你知道事情總是怎麼樣的嗎?每當那些鄰居的孩子欺負他,總是哈桑挺身而出,將他們擋回去。這是我親眼見到的。他們回家之後,我問他,『哈桑臉上的傷痕是怎麼回事?』他說:『他摔了一跤。』我跟你說,拉辛,這孩子身上缺了某些東西。」

「你只消讓他找到自己的路。」

拉辛汗說。「可是他要走去哪裡呢?」爸爸說,「一個不能保護自己的男孩,長大之後什麼東西都保護不了。」

「你總是將問題過度簡化了。」

「我認為不是的。」

「你生氣,是因為你害怕他不會接管你的生意。」

「現在誰在簡化問題?」爸爸說,「看吧,我知道你跟他關係很好,這我很高興。我是說,我有些妒忌,但很高興。他需要有人……有人能理解他,因為真主知道我理解不了。可是阿米爾身上有些東西讓我很煩惱,我又說不清楚,它像是……」我能猜到他在尋覓,在搜尋一個恰當的字眼。他放低了聲音,但終究還是讓我聽到了。「要不是我親眼看着大夫把他從我老婆肚子裡拉出來,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兒子。」

次日清晨,哈桑在替我準備早餐,他問我是不是有什麼煩心的事情。我朝他大吼,叫他別多管閒事。至於那卑劣的性格,拉辛汗錯了。

Baluchistan,巴基斯坦最大的省。​

Farsi,即波斯語。​

Mullah,某些國家穆斯林對老師、先生、學者的敬稱。​

伊斯蘭教有五大功:念、禮、齋、課、朝。天課(zakat),即伊斯蘭教法定的施捨,或稱「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賦稅,又稱「濟貧稅」。​

穆斯林每天要進行五次禮拜,在黎明、中午、下午、日落和晚上各進行一次。​

Kunduz,阿富汗北部省份。​

OmarKhayym(1048~1122),古代波斯詩人,代表作為《魯拜集》(RubaiyatofOmarKhayym)。​

ShamseddinMohammadHa~fez(約1320~約1388),古代波斯詩人。​

MowlanaJalaluddinRumi(1207~1273),古代波斯詩人,《瑪斯納維》(Masnavi)是他的敘事詩。​

Moslehal-DinSaadiShirazi(約1210~約1290),古代波斯詩人。​

IanFleming(1908~1964),英國小說家,撰寫了007系列小說。​

Kandahar,阿富汗南部城市。​

第四章

爸爸生於1933年,同年查希爾國王開始了他對阿富汗長達40載的統治。就在那年,一對來自喀布爾名門望族的年輕兄弟,開着他們父親的福特跑車一路狂飆。他們抽了大麻,喝了法國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奮,在去往帕格曼的途中撞死了一對哈扎拉夫婦。警察逮到了這兩個略帶悔意的青年,連同罹難夫妻那個五歲的遺孤,帶到爺爺跟前。爺爺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聽完那對兄弟辯說來龍去脈之後,爺爺不顧他們父親的哀求,判決那兩個年輕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軍一年。此前他們家裡已經不知用了什麼手段,免去他們服役的義務。他們的父親有所申辯,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終,人人都贊同這樣的判罰,認為也許有些嚴厲,卻不失公正。至於那個孤兒,爺爺將他收養在自己家裡,讓僕人教導他,不過得對他和藹一些。那個孤兒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兒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殘疾,就像一個世代之後哈桑和我共同長大那樣。爸爸總是跟我們說起他和阿里的惡作劇,阿里會搖搖頭,說:「可是,老爺,告訴他們誰是那些惡作劇的設計師,誰又是可憐的苦工。」爸爸會開懷大笑,伸手攬住阿里。

不過爸爸說起這些故事的時候,從來沒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從來沒有認為我與哈桑是朋友。無論如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朋友。雖然我們彼此學習如何在騎自行車的時候放開雙手,或是用硬紙箱製成功能齊備的相機。雖然我們整個冬天一起放風箏、追風箏。雖然於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個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頭,耳朵長得較低,那中國娃娃似的臉,那永遠燃着微笑的兔唇。

無關乎這些事情,因為歷史不會輕易改變,宗教也是。最終,我是普什圖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遜尼派,他是什葉派,這些沒有什麼能改變得了。沒有。

但我們是一起蹣跚學步的孩子,這點也沒有任何歷史、種族、社會或者宗教能改變得了。十二歲以前,我大部分時間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時候回想起來,我的整個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過的某個懶洋洋的悠長夏日,我們在爸爸院子裡那些交錯的樹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與強盜,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蟲——我們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憐的東西身上系根繩子,每當它想展翅飛走,就把它拉回來,這帶給我們無與倫比的快樂。

我們還追逐過路的遊牧部落,他們經由喀布爾,前往北方的層巒疊嶂。我們能聽到他們的牧群走近的聲音:綿羊咪咪,山羊咩咩,還有那叮噹作響的駝鈴。我們會跑出去,看着他們的隊伍在街道上行進,男人滿身塵灰,臉色滄桑,女人披着長長的、色彩斑斕的肩巾,掛着珠鏈,手腕和腳踝都戴着銀鐲子。我們朝他們的山羊投擲石頭,拿水潑他們的騾子。我讓哈桑坐在「病玉米之牆」,拿彈弓用小圓石射他們的駱駝的屁股。

我們第一次看西部電影也是兩個人,在與那家我最喜歡的書店一街之隔的電影院公園,看的是約翰·韋恩的《赤膽屠龍》。我記得當時我求爸爸帶我們到伊朗去,那樣我們就可以見到約翰·韋恩了。爸爸爆發出一陣爽朗的狂笑——與汽車引擎加速的聲音頗為相像,等他能說得出話的時候,告訴我們電影配音是怎麼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來約翰·韋恩不是真的說法爾西語,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國人,就像那些我們經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樣,他們神情友善,留着長發,吊兒郎當地穿着五顏六色的衣服,在喀布爾城裡遊蕩。我們看了三遍《赤膽屠龍》,但我們最喜歡的西部片是《七俠蕩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電影快結束的時候,我們哭着觀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爾斯·勃朗森——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們在喀布爾新城那個瀰漫着難聞氣味的市場閒逛。新城叫沙里諾區,在瓦茲爾·阿克巴·汗區以西。我們談論剛剛看完的電影,走在市場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們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進,穿過那些小店雲集的擁擠過道。爸爸每周給我們每人十塊阿富汗尼的零花錢,我們用來買溫熱的可口可樂,還有撒着開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學那些年,我們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當我從床上爬起來,拖拖沓沓走向衛生間,哈桑早已洗漱完畢,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禱,幫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塊方糖的熱紅茶,一片塗着我最愛吃的櫻桃醬的饢餅,所有這些整整齊齊地擺在桌子上。我邊吃邊抱怨功課,哈桑收拾我的床鋪,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課本和鉛筆。我聽見他在門廊邊熨衣服邊唱歌,用他那帶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後,爸爸和我出發,開着他的福特野馬轎車——會引來艷羨的目光,因為當時有部叫《警網鐵金剛》的電影在電影院已經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麥奎因在影片中就開這種車。哈桑留在家裡,幫阿里做些雜務:用手將髒衣服洗乾淨,然後在院子裡晾乾;拖地板;去市場買剛出爐的饢餅;為晚餐準備醃肉;澆灌草坪。

放學後,我跟哈桑碰頭,抓起書本,一溜小跑,爬上瓦茲爾·阿克巴·汗區爸爸房子北邊的那座碗狀山丘。山頂有久已廢棄的墓園,各條小徑灌木叢生,還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風霜雨雪鏽蝕了墓園的鐵門,也讓那低矮的白色石牆搖搖欲墜。墓園的入口邊上有株石榴樹。某個夏日,我用阿里廚房的小刀在樹幹刻下我們的名字:「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這些字正式宣告:這棵樹屬於我們。放學後,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丫,摘下一些血紅色的石榴果實。吃過石榴,用雜草把手擦乾淨之後,我會念書給哈桑聽。

哈桑盤腿坐着,陽光和石榴葉的陰影在他臉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給他聽,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雜草的葉片。哈桑長大後,會跟阿里和多數哈扎拉人一樣,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願地懷上他那天起,就註定要成為文盲——畢竟,僕人要讀書識字幹嗎呢?但儘管他目不識丁,興許正因為如此,哈桑對那些謎一樣的文字十分入迷,那個他無法接觸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給他念詩歌和故事,有時也念謎語——不過後來我不念了,因為我發現他解謎語的本領遠比我高強。所以我念些不那麼有挑戰性的東西,比如裝腔作勢的納斯魯丁毛拉和他那頭驢子出洋相的故事。我們在樹下一坐就是幾個鐘頭,直到太陽在西邊黯淡下去,哈桑還會說,日光還足夠亮堂,我們可以多念一個故事、多讀一章。

給哈桑念故事的時候,碰到某個他無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興,我會取笑他,嘲弄他的無知。有一次,我給他念納斯魯丁毛拉的故事,他讓我停下來。「那個詞是什麼意思?」

「哪個?」

「檮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嗎?」我一臉壞笑地說着。「不知道,阿米爾少爺。」

「可是這個詞很常見啊。」

「不過我還是不懂。」就算他聽到我話中帶刺,他也是不露聲色地微笑着。

「這麼說吧,在我們學校,人人都認識這個詞。」我說,「讓我看看,『檮昧』,它的意思是聰明、機靈。我可以用它來給你造句。『在讀書識字方面,哈桑夠檮昧。』」

「啊哈。」他點頭說。後來我總是對此心懷愧疚。所以我試着彌補,把舊襯衣或者破玩具送給他。我會告訴自己,對於一個無關緊要的玩笑來說,這樣的補償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