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知更鳥 - 第2章

哈珀·李

可是,到了八月底,我們的保留劇目因為無數次反覆上演而變得平淡無奇了,就是在這時候,迪爾給我們出了個主意:把怪人拉德利引出來。

拉德利家的宅子讓迪爾着了迷。我們的警告和勸說他全都當成了耳旁風,那座宅子就像月亮吸引海水一樣把迪爾深深地吸引住了,不過也只是把他吸引到了拐角的路燈柱那裡,離拉德利家的大門還有一段安全距離。他總是站在那兒,抱着那根粗柱子,凝視着,思索着。

從我們家過去一點兒有個急轉彎,拉德利家的宅子就在拐角上。我們往南走的話,正對着他家的門廊;人行道從這兒拐了個彎,繞過房子向前延伸。這是一座低矮的房子,曾經一度是白色的,有深深的前廊和綠色的百葉窗,可是現在早已變得晦暗無光,和周圍的院子一樣灰不溜秋的。被雨水侵蝕的木瓦沒精打采地耷拉在門廊的屋檐上方;幾棵橡樹遮蔽着日頭;殘留下來的尖樁柵欄喝醉了酒一樣東倒西歪,護衛着前院——這個被叫作「掃院」的地方從來沒有人清掃過,院子裡生長着繁茂的約翰遜草和兔煙草。

房子裡住着一個惡毒的幽靈。人們都這麼說,可我和傑姆從來沒有親眼看見過。據說他會在夜裡等到月亮落下去的時候溜出來,偷偷往人家的窗戶裡面窺探。如果誰家種的杜鵑花被寒流凍壞了,那肯定是他往花上吹了口氣。梅科姆鎮發生的所有小偷小摸之類的勾當,他都擺脫不了干係。有一段時間,一連串病態的夜間犯罪讓鎮上的居民心驚肉跳:人們家裡養的雞和寵物不斷慘遭毒手。雖然作案者瘋子艾迪掉進巴克灣里淹死了,但人們仍然盯着拉德利家,不想打消他們最初的懷疑。隨便一個黑人,到了晚上從來不從拉德利家門前經過,而是橫穿到對面的人行道上,一路走一路吹口哨。梅科姆學校的操場連着拉德利家的後院,院裡的雞圈旁邊有幾棵高大的胡桃樹,總有一些果實掉落到學校操場這一邊,但那些胡桃散落在地上,孩子們誰也不敢去碰,因為拉德利家的胡桃吃了會死人的。如果有人把棒球打進了拉德利家的院子裡,誰也不會想法子拿回來,就當是丟了。

那座房子早在傑姆和我出生之前就籠罩着一層陰影。儘管拉德利一家人在鎮子裡的任何地方都被人們欣然接納,但他們卻選擇離群索居,這在梅科姆鎮是個不可原諒的怪癖。他們不去教堂——這是梅科姆鎮最重要的娛樂活動,他們卻選擇在家裡做禮拜;拉德利太太在上午十點來鐘的時候幾乎從來不串門去鄰居家喝咖啡,當然也從來沒有加入過布道會。拉德利先生每天上午十一點半出門到鎮上去,並在十二點鐘準時返回,有時候手裡拿着一個牛皮紙袋,鄰居們猜測裡面裝的是食品雜貨。我從來不知道拉德利先生從事什麼行當——傑姆說他的工作是「買棉花」,這是「什麼也不干」的委婉說法,不過,在所有人的記憶里,拉德利先生和太太以及他們的兩個兒子一直生活在這裡。

拉德利家在星期天總是門窗緊閉,這又和梅科姆鎮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關門閉戶意味着家裡有人生病或者天氣寒冷。每個星期天下午,大家照例會像模像樣地走親訪友:女士們穿上緊身胸衣,男人們套上大衣,孩子們也穿上了鞋。然而,拉德利家的鄰居們從來沒有在星期天下午走上他們家門前的台階,招呼一聲「嗨」。拉德利家的房子沒有紗門。他們以前有沒有裝過紗門?這個問題我曾經問過阿迪克斯;阿迪克斯說有過,但那是在我出生之前。

據街坊鄰居們傳說,拉德利家的小兒子十幾歲的時候結識了從老塞勒姆來的坎寧安家的幾個人。坎寧安家住在梅科姆縣北部,是個龐大而混亂的家族。小拉德利和這夥人一起廝混,在梅科姆鎮的人眼裡,他們是本地最接近團伙的一伙人。雖然他們也沒做什麼,卻足以讓鎮上的人們議論紛紛,而且還被三位教士公開警告過。他們在理髮店周圍晃來晃去,星期天乘公交車去阿伯茨維爾看電影,到縣裡的河邊賭場和露珠旅館釣魚營參加舞會,甚至還品嘗藏在樹樁洞裡的私釀威士忌。梅科姆鎮上沒有一個人有勇氣去告訴拉德利先生,說他的兒子正和一群不三不四的人鬼混。

一天晚上,在極度興奮的狀態下,這群不良少年駕着一輛借來的蹩腳汽車,繞着鎮中心廣場倒着車兜圈子。梅科姆鎮的老治安員康納先生試圖抓住他們,他們不光拒捕,還把康納先生鎖進了縣政府大樓的配房裡。鎮上的人認定必須採取措施了;康納先生說,他認得出這幫人中的每一個,一定要將他們繩之以法。於是這幫少年被帶上未成年人法庭,被指控行為不檢、擾亂治安、人身攻擊和傷害,以及在女性面前使用粗魯污穢的語言。法官向康納先生詢問最後一條從何而來,康納先生回答說,他們的叫罵聲太大了,他確信會傳到梅科姆鎮每一位女士的耳朵里。法官決定把這些不良少年送到州立工讀學校去。有時候,人們把孩子送到工讀學校只是為了給他們提供食物和體面的住處——那地方不是監獄,也沒什麼丟臉的。但拉德利先生不這樣認為。他向法官保證,如果釋放了阿瑟,他會負責監管,不讓阿瑟再惹任何麻煩。法官知道拉德利先生說到做到,便很樂意地照辦了。

另外幾個少年去了工讀學校,接受了本州最好的中學教育,其中一個還靠勤工儉學從奧本大學的工程學院畢業了。拉德利家從那時起便大門緊閉,不管是在平時還是星期天;他家的男孩則從那以後蹤影全無,一連十五年沒露面。

不過,突然有一天,就在傑姆剛剛開始記事的時候,人們開始談論怪人拉德利,還有幾個人親眼看見過,可惜傑姆沒趕上。他說阿迪克斯從不怎麼提起拉德利家的情況,每次他問起來,阿迪克斯唯一的回答就是讓他管好自己的事兒,讓拉德利家的人管好他們的事兒,這是他們應有的權利。可是發生了那件事情之後,傑姆說阿迪克斯連連搖頭,嘴裡發出「嗯,嗯,嗯」的聲音。

傑姆的大部分信息是從斯蒂芬妮· 克勞福德小姐口裡聽來的——她是街坊鄰居里有名的長舌婦,聲稱自己知道事情的全部。據斯蒂芬妮小姐說,當時那個怪人正坐在客廳里,從《梅科姆論壇》報上剪下一篇篇文章,好貼在自己的剪貼簿里。這時他的父親走了進來。拉德利先生從怪人身邊經過時,怪人竟然一剪刀捅進他父親腿里,然後又拔出來,在自己的褲子上擦了擦,繼續剪報紙。

拉德利太太尖叫着跑到街上,扯着嗓子大喊,說阿瑟要把他們全都殺了。可是等警長趕到的時候,卻看到怪人還坐在客廳里,仍然在剪《梅科姆論壇》報。那時候他已經三十三歲了。

斯蒂芬妮小姐說,當時有人建議把怪人送到塔斯卡盧薩注去療養一段時間,老拉德利先生則表示他們家裡的人誰也不會進精神病院。怪人並沒有癲狂,他只是有時候緊張過度罷了。拉德利先生勉強做了讓步,說可以把怪人關起來,但還是堅持不讓他們對怪人進行任何起訴,因為他不是罪犯。警長不忍心把他和黑人一起關在監獄裡,於是怪人就被關進了縣政府大樓的地下室。

怪人從地下室搬回家裡的情景,在傑姆的記憶里也是一片模糊。斯蒂芬妮小姐說,鎮議會的一些人告訴拉德利先生,如果他不把怪人弄回家,讓他繼續待在潮濕發霉的地下室,他就會死掉。再說,縣政府也不能永遠這麼樂善好施。

沒人知道拉德利先生用了什麼恐嚇手段,讓怪人從不露面。傑姆的猜測是,拉德利先生大部分時間用鎖鏈把他拴在床上。阿迪克斯說不對,不是這麼回事兒,要把一個人變成幽靈有的是辦法。

我清楚地記得自己曾看見拉德利太太偶爾打開前門,走到門廊邊上,給她種的幾株美人蕉澆水。不過,我和傑姆每天都會看見拉德利先生往返於鎮上。他是個瘦削的男人,皮膚粗糙,眼睛顏色黯淡,幾乎透不出一絲光彩;他的顴骨很高,嘴巴寬大,上嘴唇薄,下嘴唇厚。斯蒂芬妮小姐說,他是個非常正直的人,把上帝的話語當作自己的唯一準則。我們對她的話深信不疑,因為拉德利先生的姿勢一貫是筆管條直的。

他從來沒和我們說過一句話。每當他從我們身邊經過,我們就垂下腦袋,眼睛看着地面說: 「早上好,先生。」他總是咳嗽一聲,算是做了應答。拉德利先生的大兒子住在彭薩科拉注,每逢聖誕節才回趟家,是我們見過的絕無僅有的幾個進出過他家大門的人中的一個。人們說,從拉德利先生把阿瑟帶回家的那天起,這座房子就沒有一絲生氣了。

但是有一天,阿迪克斯突然警告我們,如果我們膽敢在院子裡發出一點兒吵鬧聲,他就讓我們吃不了兜着走,他還讓卡波妮在他不在家的時候負責監督我們。原因在於,拉德利先生快要死了。

他並沒有一轉眼就離開人世。他家房子兩邊的路口被鋸木架擋住了,人行道上鋪了一層稻草,行人車輛只能從后街通過。雷諾茲醫生每次來探視,都把車停在我們家房前,然後走到拉德利家去。我和傑姆偷偷摸摸地在院子周圍轉悠了好幾天。終於,鋸木架被撤走了,我們站在前廊上,目送拉德利先生最後一次從我們家房前經過。

「上帝造出的最惡毒的人總算走了。」卡波妮喃喃自語道,臉上帶着一副沉思默想的表情,往院子裡啐了一口。我們向她投去驚奇的目光,因為她平日裡很少評論白人的行為。

街坊鄰居們本以為,等拉德利先生走了之後,怪人就會出來露面,可是不曾想,怪人的哥哥從彭薩科拉回到家中,接替了拉德利先生的位置。他和他父親唯一的區別只有年齡。用傑姆的話來說,內森· 拉德利也是個「買棉花」的。可不管怎樣,我們跟他打招呼,說「早上好」的時候,他會搭理我們一聲。有時候我們看見他從鎮上回來,手裡還拿着本雜誌。

關於拉德利家的故事,我們說得越多,迪爾就越好奇,抱着那根路燈柱子苦思冥想的時間也就越長。

「不知道他在屋裡幹什麼,」他總是嘟嘟囔囔地說,「好像他剛才在門口探了一下頭。」

傑姆說: 「等到夜裡黑咕隆咚的時候他會出來的,絕對沒錯。斯蒂芬妮小姐說,有一次她半夜醒來,發現他正透過玻璃窗直勾勾地盯着她……還說他的腦袋活像個骷髏頭,死死地看着她。迪爾,你難道從來沒有在深更半夜被他驚醒過嗎?他走起路來就像這樣……」傑姆用腳在碎石子上沙沙地滑動,「你想想看,雷切爾小姐為什麼一到晚上就把門關得緊緊的?好多個早晨,我都在後院發現了他的腳印,有天晚上,我還聽見他在撓後面的紗窗,阿迪克斯一出來他就溜走了。」

「他到底長什麼樣?」迪爾問。

傑姆的描述聽起來也算是合情合理:根據腳印推算,怪人身高約六英尺半;他生吃松鼠,還有他能逮得住的貓,所以他手上總是血跡斑斑——如果你生吃動物的話,沾染上的血污就永遠也洗不掉。他臉上有一道長長的鋸齒狀疤痕,牙齒又黃又爛,眼珠子鼓鼓地向外突出,一天到晚都在流口水。

「咱們想辦法把他引出來吧,」迪爾說,「我想看看他長什麼模樣。」

我們的首次突襲之所以能夠付諸行動,是因為迪爾用一本《灰色幽靈》和傑姆的兩本《湯姆· 斯威夫特》對賭,賭他不敢越過拉德利家的大門。傑姆自打生下來還從來沒有拒絕過任何挑戰。

傑姆琢磨了三天。我覺得他熱愛榮譽勝過自己的腦袋,因為迪爾輕而易舉就把他搞定了。第一天,迪爾對他說: 「你害怕了。」「我不害怕,只是不想冒犯別人。」傑姆反駁道。第二天迪爾又說: 「你是個膽小鬼,都不敢把腳踏進前院。」傑姆說這完全是胡說八道,他上學的時候每天都從拉德利家門前經過。

「從來都是一路小跑吧。」我說。

但是等到第三天,迪爾三言兩語就降住了他。迪爾對傑姆說,他在默里迪恩認識的人可不像梅科姆人這麼膽小怕事,他還從來沒見過像梅科姆人這麼縮手縮腳的呢。

這些話足以讓傑姆熱血沸騰,大踏步走向街角。他停下來靠在路燈柱子上,凝視着那扇用自製合頁安裝在門框上的搖搖晃晃的院門。

「我希望你已經徹底想明白了,迪爾· 哈里斯,你會害得我們一個個被他下毒手。」傑姆等我們加入他的行動之後說,「等他把你的眼珠子摳出來,可別怪我。你要記住,這都是你出的主意。」

「你還是害怕。」迪爾耐着性子嘟囔道。

傑姆想讓迪爾對自己天不怕地不怕的膽量深信不疑,他說: 「我只是想不出一個辦法能把他引出來,而且不被他抓住。」更何況他還得考慮妹妹的安全。

此言一出,我就知道他的確是害怕了。傑姆上次考慮到我的問題,是在我賭他不敢從房頂上跳下來的時候。「如果我摔死了,你可怎麼辦呢?」他說。後來等他鼓足勇氣跳了下來,安然無恙地落在地面上之後,立刻就把責任感拋到爪哇國去了。現在要面對迪爾關於拉德利家的挑戰,他才又想起這回事兒來。

「你想逃避挑戰嗎?」迪爾說,「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

「迪爾,這種事情必須得好好想想才行,」傑姆說,「先讓我想一會兒……這就像是讓烏龜露出頭……」

「那該怎麼辦呢?」迪爾問。

「在它身子底下劃着一根火柴。」

我警告傑姆,如果他膽敢放一把火去燒拉德利家的房子,我就去告訴阿迪克斯。

迪爾說,在烏龜身子底下劃火柴太惡劣了。

「這並不惡劣啊,只是刺激它一下罷了——又不是把它扔到火堆里。」傑姆憤憤不平地咕噥道。

「你怎麼知道火柴不會傷着它?」

「傻瓜,烏龜感覺不到疼。」

「哈!你當過烏龜?」

「哎呀,迪爾!讓我想想……依我看,我們也許能使勁兒搖晃……」

傑姆站在那兒想了又想,半天也沒下定決心,迪爾只好做了個寬容的讓步: 「只要你跑過去摸一下那房子,就不算你逃避挑戰,我還把《灰色幽靈》換給你。」

傑姆眼睛一亮。「摸一下房子,就這個?」

迪爾點點頭。

「一言為定?我可不想剛跑回來就聽見你嚷嚷別的。」

「一言為定,就這個。」迪爾說,「他一發現你跑進院子,很可能會出來追你,這時候我和斯庫特就撲上去按住他,直到讓他明白我們不會傷害他為止。」

我們離開街角,穿過拉德利家房前的人行道,在大門前停下腳步。

「好啦,去吧,」迪爾說,「我和斯庫特緊跟在你後面。」

「我這就去,」傑姆說,「別催啦。」

他走到院子的一角,又折了回來,皺着眉頭,搔着腦袋,好像在仔細研究這一目了然的地形,好決定怎樣發動進攻才是最佳方案。

這時候,我沖他輕蔑地哼了一聲。

傑姆猛地推開院門,飛跑到房子的一側,用力在牆上拍了一巴掌,緊接着就轉過身往回沖,把我們甩在身後,甚至都沒顧得上看一眼他的突襲成功了沒有。我和迪爾踩着他的腳後跟拼命跑了出來,等平安到達我家前廊,我們三個已經跑得上氣不接下氣,這時候才回過頭去看。

那座老房子絲毫未變,還是一副沒精打采的樣子,但是當我們隔着街道凝望着它,似乎看到裡面的百葉窗動了一下。飛快的一閃。那麼輕微,幾乎讓人察覺不到,然後整座房子又歸於死寂。

注 安德魯· 傑克遜(Andrew

Jackson,

1767—1845),美國將軍,第七任總統。在1812年英美戰爭期間因功勳卓著被視作民族英雄。因野蠻對待北美印第安人和支持施行奴隸制,傑克遜在當代受到尖銳的批評。

注 英格蘭國王哈羅德二世的盎格魯—撒克遜軍隊和諾曼底公爵威廉一世的軍隊在黑斯廷斯進行的一場交戰。

注 英格蘭西南部的一個郡。

注 美國亞拉巴馬州南端的港口城市。

注 循道宗教派的創始人。

注 美國亞拉巴馬州首府。

注 出自美國總統富蘭克林· 羅斯福在1933年當選總統時的演說,當時正值美國大蕭條,羅斯福上任後實施新政,以扭轉經濟頹勢。

注 奧利弗· 奧普蒂克(Oliver

Optic,1822—1897),威廉姆· 泰勒· 亞當斯的筆名,美國男孩讀物作家。

注 愛德華· 維克多· 阿普爾頓(Edward

Victor

Appleton,1892—1965),生於英國約克郡,早年攻讀自然科學和法律。他喜歡將自己研究的東西寫成科普小說,非常有代表性的是湯姆· 斯威夫特系列。

注 埃德加· 賴斯·伯勒斯(Edgar

Rice

Burroughs,1875—1950),美國科幻小說作家,他的長篇系列小說《人猿泰山》可稱經典之作。

注 中古傳說中亞瑟王的摯友兼老師,也是著名的預言家和魔術師。

注 美國亞拉巴馬州中西部的一個城市。

注 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西北部的一個港口城市,靠近亞拉巴馬邊界。

第二章

九月初,迪爾離開我們,回默里迪恩去了。我們送他上了五點鐘的長途汽車。沒有了他,我有些悶悶不樂,幸好想起再過一個星期我就要上學了。我還從來沒有這麼急切地盼望過什麼。冬天,我經常在樹屋裡一待就是好幾個鐘頭,往學校操場張望,用傑姆給我的雙倍望遠鏡悄悄觀察那一大群孩子,偷學他們正在玩的遊戲;有時候他們圍成一個個圓圈玩「摸人」遊戲,我就在那扭來扭去的一個個圓圈裡追蹤傑姆的紅夾克,暗自分享他們的壞運氣和小小的勝利。我渴望加入到他們中間。

開學第一天,傑姆屈尊帶我去學校—— 一般來說,這是父母親的職責,可是阿迪克斯說,傑姆很樂意把我送到教室里。我猜想,在這樁交易中,肯定有錢在他們兩人之間秘密轉手,因為當我們小跑着經過拉德利家附近的拐角時,我聽見傑姆的口袋裡發出一種奇怪的叮噹聲。快到校園的時候,我們慢下了腳步,傑姆不厭其煩地向我做交代:在學校期間,我不能去打擾他,不能找他一起扮演一段《人猿泰山與蟻人》,不能提起他的私生活讓他感到尷尬,也不能在課間和中午休息的時候像尾巴一樣跟在他身後;我必須和一年級學生待在一起,而他必須和五年級學生待在一起。總而言之,我絕對不能去

找他。

「你的意思是,我們倆再也不能一起玩了嗎?」我問。

「在家裡我們還照常一起玩,」他說,「可學校完全是另一回事兒——你會明白的。」

果不其然。第一天上午還沒結束,我們的老師卡羅琳· 費希爾小姐就把我揪到教室前面,用一把尺子打了我的手掌心,還讓我站在牆角,一直到中午。

卡羅琳小姐頂多才二十一歲。她長着一頭光滑的紅褐色頭髮,臉頰白裡透紅,指甲塗成了深紅色。她腳踩高跟鞋,身穿一條紅白條紋的裙子,不論是看上去還是聞起來都像一顆薄荷糖。她寄宿在我們家斜對面的莫迪· 阿特金森小姐家,住的是樓上的正房。莫迪小姐第一次把我們介紹給她的時候,傑姆一連好幾天都像是在雲裡霧裡。

卡羅琳小姐用印刷體把自己的名字寫在黑板上,說: 「這是我的名字:卡羅琳· 費希爾。我來自北亞拉巴馬州的溫斯頓縣。」教室里立刻響起了一陣不安的嘀嘀咕咕聲,因為大家擔心她將來會暴露出與生俱來的地域特徵。(亞拉巴馬州於一八六一年一月十一日宣布脫離聯邦政府的時候,溫斯頓縣也從亞拉巴馬州脫離了出去——這在梅科姆是每個孩子都知道的事實。)北亞拉巴馬人儘是些造酒商、大騾黨注、鋼鐵廠主、共和黨人、教授和其他沒有什麼背景的人。

卡羅琳小姐先給我們讀了一個關於貓咪的故事。故事裡的貓咪彼此之間有大段大段的對話,還穿着小巧精緻的衣服,住在廚房爐灶下一所暖烘烘的房子裡。當她讀到貓太太給商店打電話訂購用巧克力和麥芽糖做的老鼠,班裡的孩子們已經坐不住了,就像滿滿一桶蠕蟲扭來扭去。卡羅琳小姐似乎沒有意識到,教室里這群一年級的孩子穿着破破爛爛的粗棉布襯衫或者用麵粉口袋做的裙子,從剛會走路起就開始砍棉花、餵豬,他們對幻想文學具有免疫力。卡羅琳小姐把故事讀完之後,感嘆了一聲: 「啊,天哪,多美啊!」

然後她走到黑板前,用大寫印刷體方方正正地寫下了所有的字母,轉過身來對着全班同學問道: 「誰認得這些?」

大家全都認得,因為絕大多數一年級學生都是從去年留級下來的。

我猜,她之所以選我來回答問題是因為她知道我叫什麼名字。當我把字母一個個讀出來的時候,她眉頭上出現了一道淺淺的細紋;她又讓我讀了大半本《初級讀本》和《莫比爾紀事》上的股市行情之後,發現我能識字,看我的眼神里就不僅僅是一絲若隱若現的嫌惡了。卡羅琳小姐讓我回家告訴父親,不要再教我識字了,那會干擾我的閱讀。

「教我識字?」我驚奇地說,「卡羅琳小姐,他什麼也沒教過我。阿迪克斯沒時間教我學任何東西。」我發現卡羅琳小姐微笑着搖了搖頭,於是又加上一句: 「因為,等到了晚上,他已經很累了,總是一個人坐在客廳里讀書看報。」

「如果他沒教過你,那是誰教的呢?」卡羅琳小姐溫和地問道,「肯定有人教。你不可能生下來就會讀《莫比爾紀事》。」

「傑姆說我一生下來就認字。他讀過一本書,在那本書里我姓達芬奇,而不是芬奇。傑姆說我的名字其實是瓊· 露易絲· 達芬奇,我出生的時候被人調換了,實際上我是……」

卡羅琳小姐顯然認為我在胡編亂造。「親愛的,別讓我們的想象力跑得沒影兒了。」她說,「你回去告訴你父親,不要再教你了。閱讀最好是從一張白紙開始。你告訴他,從現在開始,一切由我來負責,我會想辦法消除那些不好的影響……」

「老師?」

「你父親不知道應該怎麼教。你現在可以坐下了。」

我咕咕噥噥地說了聲「對不起」,坐下來反思自己的罪過。我確實從來沒有特意去學讀書識字,而是在不知不覺中悄悄沉迷在每天的報紙中。還有漫長的教堂禮拜——難道我是在那些時光里學會了閱讀?我從來不記得自己有不會讀讚美詩的時候。現在,我被迫反思事情的前前後後,我腦子所能想到的就是,閱讀對我來說是自然而然發生的,就像學會不用來回看就扣上連衣褲的底襟,或者把纏絞在一起的鞋帶解開打成雙結一樣。我記不得從什麼時候起,阿迪克斯用手指在下面划過的一串串字母開始組合成一個個單詞,不過在我的印象中,我每天晚上都盯着那一行行單詞,耳朵聽着當天的各種新聞、即將頒布的法案,還有洛倫佐· 道牧師的日記——這些都是我每晚蜷縮在阿迪克斯懷裡的時候他正好讀到的內容。現在我擔心會失掉閱讀的時光,在此之前,我從沒喜歡過閱讀,就像人呼吸並不是因為喜歡,這是一個道理。

我知道我讓卡羅琳小姐很惱火,於是就儘量一個人不聲不響,朝窗外張望,直到課間休息的時候,傑姆在操場上把我從一群一年級學生里找了出來,問我過得怎麼樣,我把發生的一切全都告訴了他。

「要不是非待在這兒不可,我早就走了。傑姆,那個該死的老師說阿迪克斯一直在教我讀書,還讓他別再教了……」

「別擔心,斯庫特,」傑姆打斷了我的話,「我們班老師說,卡羅琳小姐正打算引進一種新的教學方法,是她在大學裡學到的,馬上就會推廣到每個年級。這樣一來,我們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樣老是學課本了——打個比方,這就像是如果你想了解奶牛的話,就去找一頭奶牛給它擠奶,明白了吧?」

「我明白,傑姆,可是我並不想了解奶牛啊……」

「你當然得學。你必須了解奶牛,這在梅科姆縣是人們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我故意氣傑姆,問他是不是瘋了,好讓自己心裡痛快點兒。

「小頑固,我只是想給你解釋一下他們在一年級採用的新教學法,這叫作『杜威十進分類法注』。」

我以前從未質疑過傑姆的說辭,現在也不覺得有什麼理由反駁他。這種所謂的「杜威十進分類法」就是卡羅琳小姐向我們揮舞一張張卡片,上面印着「這」「那」「貓」

「鼠」「人」「你」之類的詞語。不管怎麼說,這是新教學法的一部分,但她似乎並不期望我們做出什麼反應,於是全班的孩子們默默地接受了這種印象派的啟發式教學。我感到無聊透頂,就開始給迪爾寫信。卡羅琳小姐把我逮了個正着,又讓我告訴父親不要再教我了。「還有,」她說,「我們在一年級不學手寫體,只學印刷體。你到三年級才能開始學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