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瑞斯 - 第3章

愛德華·摩根·福斯特(E.M.福斯特)

「哦,別……」他大聲哭叫,「吉蒂,走開——」

「他太累啦。」霍爾太太說——凡事她都這麼解釋。

「我太累啦。」

「到你的屋裡去吧,莫瑞——啊,我親愛的,真是太可怕啦。」

「不——我不要緊。」他咬緊牙關。於是,冒到意識表層的使他突然感到不能自持的那一大團悲哀開始下沉了。他覺察出它降入到自己的心靈深處,終於再也意識不到了。「我不要緊。」他惡狠狠地四下里看了看,將眼淚擠干。「我想玩希臘跳棋[2]。」還沒擺好棋子,他就已經能夠像平時那樣談話了。那陣稚氣的精神崩潰症狀消失了。

他把崇拜他的艾達打敗了,並將不崇拜他的吉蒂也打敗了。接着,他重新跑到庭院裡去看望車夫。「你好,豪厄爾。豪厄爾大嬸在嗎?你好,豪厄爾大嬸。」不同於跟社會地位高的人交談,他用一種屈尊俯就的腔調跟他們說話。接着,話題一轉,「那是新來的小園丁嗎?」

「是的,莫瑞斯少爺。」

「喬治年齡太大了嗎?」

「不是的,莫瑞斯少爺。他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

「哦,你的意思是說,是他自己辭工的。」

「可不是嘛。」

「媽媽說,你嫌他年齡太大了,就把他辭掉了。」

「不是這麼回事,莫瑞斯少爺。」

「這下子我那堆可憐的柴火就高興了。」豪厄爾大嬸說。莫瑞斯和原先那個園丁總是將柴火垛當遊戲場。「那是我媽媽的柴火垛,不是你的。」莫瑞斯說罷,掉頭進屋去了。儘管豪厄爾夫婦相互間假裝對此耿耿於懷,其實他們並沒有感到不快。他們做了一輩子僕人,喜歡自命不凡的主人。

「少爺已經蠻有派頭兒啦,」他們對廚師說,「越來越像老爺了。」

應邀來吃晚飯的巴里夫婦有着同樣的看法。巴里大夫是這家人的老朋友,或者說是鄰居,對他們有一定的興趣。誰也不會深切關注霍爾家族。他喜歡吉蒂——她有那麼一股剛毅勁頭——然而女孩們都已經上床了。事後他告訴自己的妻子,莫瑞斯也該待在床上。「在那兒結束他的一生。他會這樣的,就像他的父親一樣。這種人到底有什麼用呢?」

莫瑞斯終於勉勉強強地上了床,那間臥室一向使他害怕。整個晚上他都做出一個男人的樣子,然而當他的母親道晚安吻別他的時候,原來的感覺又回來了。是那面鏡子在作怪。他並不介意照在鏡子裡的自己的臉,也不在乎天花板上映着自己的投影,然而他卻怕天花板上自己那個投影映現在鏡中。他把蠟燭挪開,以便拆散這種組合,隨後又鼓起勇氣將蠟燭放回原處,頓時又驚恐萬狀。他知道那究竟是怎麼回事,它並沒使他聯想到任何可怕的事,但是他很害怕。最後,他撲滅蠟燭,跳進被窩裡。他能忍受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但這間屋子有着比鏡子還嚴重的缺點:面對着一盞街燈。有些夜晚運氣好,燈光絲毫不令人驚恐地透過窗簾照射進來。然而有時頭蓋骨般的黑斑會落在家具上,他的心臟就怦怦地猛跳,他驚慌失措地躺着,其實全家人近在咫尺。

他睜開眼睛看看那些黑斑是否縮小了。這時他想起了喬治。心中那不可測的深處,不知何物在蠕動。他喃喃自語:「喬治,喬治。」喬治是誰呢?無足輕重的人——一個普普通通的僕人而已。媽媽、艾達和吉蒂比他重要多了。然而他畢竟太小,考慮不周。他甚至不曾意識到,當自己沉浸在悲哀中時,竟制服了心裡的鬼怪,進入了夢鄉。

[1]

德國的霍爾拜因家族中有兩位肖像畫家最著名,名叫大霍爾拜因(約1465—1524)、小霍爾拜因(1497/1498—1543)。此處指根據肖像拍成的照片。

[2]

希臘跳棋發明於1880年。在方形棋盤上繪有256個方格,雙方將棋子從棋盤一角移至對角,先移完者勝。兩人玩時每人有19個子,也可以三人玩。



薩寧頓是莫瑞斯的人生中的下一個舞台。他沒有引起人們注目地橫穿過去。他的成績不佳,其實比他裝出來的要好,體育方面也不突出。人們倘若注意到他,就會喜歡他,因為他長着一張開朗親切的面孔,對旁人的關切立即做出反應。然而,像他這種類型的少年比比皆是——他們構成了學校的脊椎,我們不可能端詳每一塊椎骨。他走的是一條平凡的路——被關過禁閉,挨過一次鞭笞,作為古典文學專業的學生,一級級地升班,好歹升到六年級。他成了學生宿舍的舍監,後來又任全校的監督生,並被選為足球隊員。儘管笨手笨腳,他卻很有力氣,身子骨很結實。板球嘛,他打得不怎麼好。作為新生,他曾被欺負過;他反過來欺負那些看上去悶悶不樂或孱弱的學生,並非由於他殘忍,而是由於這是司空見慣的事。總之,他是一所平庸的學校的平庸的成員,給人留下個模糊而良好的印象。「霍爾?且慢,誰是霍爾?啊,對,想起來了,那傢伙還不賴。」

這一切是表面現象,骨子裡他感到困惑。他已失卻兒時的早熟的鮮明個性,那時,他曾把宇宙理想化並做出解釋,結論是宇宙中充滿了奇妙的洞察與美。「出自嬰兒和乳臭未乾的小兒之口……」而不是一個十六歲少年的言論。莫瑞斯忘記了自己曾有過無性的時期,如今進入成熟年齡,方領悟到孩提時候的知覺是多么正確明智。目前他已下沉到比那時低得多的地方,因為他正朝着生蔭的幽谷[1]往下降。該谷位於矮山與高山之間,除非先飽吸瀰漫在那裡的霧氣,誰也穿不過去。他在裡面探索的時間比絕大多數少年要長。

一切都是模糊而非現實的,酷似一場夢。莫瑞斯在學校里做過兩場夢。它們能夠象徵這個時期的他。

在第一場夢中,他感到非常暴躁。他在踢足球,對手是他十分厭惡的一個沒有特徵的人。他竭力想看清楚,那個不易分辨的人忽然變成了小園丁喬治。但是他不得不小心謹慎,否則那個人會重新出現。喬治沿着田野朝他奔跑,赤裸着身子,從柴火垛上一躥而過。「倘若他這時變得不對勁了,我會發瘋的。」莫瑞斯說。他和喬治剛剛抓住對方的時候事情就發生了,強烈的失望使他驚醒。他不曾把這與杜希先生那番說教聯繫在一起,更無從與第二場夢聯繫上,然而他認為自己會患病的,後來又覺得這是為某些事遭到了懲罰。

第二場夢就更難以說明了,什麼也沒發生。他幾乎沒瞧見那張臉,勉勉強強聽見了一個聲音:「這是你的朋友。」就結束了。然而,這使他心中充滿了美好,使他變得溫柔。為了這樣一位朋友,就是赴死,也在所不辭;他也容許這樣一位朋友為自己赴死。他們彼此間肯做出任何犧牲,不把俗世放在眼裡。死亡、距離也罷,齟齬也罷,都不可能將他們疏遠,因為「這是我的朋友」。不久之後,他接受了堅振禮[2]。他試圖說服自己,那位朋友肯定是基督。可是耶穌基督蓄着骯髒的鬍鬚。難道他是個希臘神嗎?就像古典詞典中所畫的?很可能是的。然而他最有可能只是個凡人。莫瑞斯克制住自己,不再進一步試圖闡明他的夢了。相反地,他把夢拖到現實生活中來。他再也不會遇見那個人,更不會聽到那聲音,但它們比現實世界的任何現象都更真實,遂引起了這麼一件事:

「霍爾!你又做夢哪!罰你抄寫一百行!」

「老師——啊!絕對與格[3]。」

「又做夢,適可而止吧。」

遇到這樣的場合,他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拖回到夢中去,拉嚴帷幕。於是重新沉浸在那張臉和那六個字中。當他從帷幕裡面走出來時,嚮往着溫柔,渴望與人為善,因為這是他那位朋友的意願。為了讓他的朋友更喜歡他,他要做個善良的人。不知為何,這一切幸福伴隨着苦痛。除了這一位,他好像確實連一個朋友都沒有。他就找一個孤獨的地方去流眼淚,卻把這歸咎於罰他抄寫一百行。

如今我們知道了莫瑞斯生活中的隱私,一部分是肉慾的,一部分是理想的,猶如他的夢。

肉體剛一成熟,他就變得淫猥了。他料想這是受到了一種特殊的詛咒,然而身不由己。因為就連領聖餐的時候腦子裡也會浮現猥褻的念頭。學校的風尚是純潔的——也就是說,就在他入學前不久,發生了一起驚人的醜聞。害群之馬遭到開除處分,其餘的學生整天被繁重的學業束縛着,夜間受到監視。這是幸運的還是不幸的,他幾乎沒有機會跟同學交換意見。他渴望說些下流話,但很少聽到旁人說,他自己更無從說起。他那主要的猥褻行為是獨自乾的。書籍,學校的圖書館是完美無瑕的,然而在祖父家小住時,他發現了一本未經刪節的馬提雅爾[4]的書。他磕磕巴巴地讀着,兩耳熱辣辣的。思想,他貯存了一些色情的念頭。行為,新鮮勁兒過去之後,他發覺這種行為給他帶來的疲勞超過了快樂,從此就克制了。

要知道,這一切都是在昏睡狀態下發生的。莫瑞斯在生蔭的幽谷里沉睡,離兩邊的山頂都很遠,他對此事一無所知,更不曉得自己的同學也同樣在夢鄉中。

他的另一半生活好像與傷風敗俗相距甚遠。進入高班後,他開始將某個少年當做一心追求的目標。不論這個少年比莫瑞斯年齡大還是小,只要他在場,莫瑞斯就大聲笑,說些傻話,無法用功。莫瑞斯不敢對他表示友好——那可是有失體面的——更不能用語言來表達欽佩之情。過不了多久,他所愛慕的那個少年就把他甩了,弄得他悶悶不樂。不過,他也報了仇。別的少年有時崇拜他,一旦知道了這個,他就把他們甩了。有一次,雙方相互愛慕,也不明白彼此依戀什麼,然而結果是一樣的。幾天之後,兩個人就吵架了。從一片混沌中顯露出的是原來他在夢中所意識到的美好和溫柔這兩種感覺。它們逐年成長,就好像是綠葉婆娑、卻絲毫沒有開花跡象的植物。在薩寧頓的學業即將結束時,就不再長了。複雜的成長過程受到抑制,伴隨而來的是沉默。年輕人非常膽怯地四下里望着。

[1]

作者把《舊約·詩篇》第23篇的「死蔭的幽谷」改為「生蔭的幽谷」。

[2]

也譯作「堅信禮」。基督教禮儀,象徵一個人通過洗禮同上帝建立的關係得到鞏固。嬰兒受洗後,滿七歲即可受堅振禮,自此能獲得聖靈賜予的恩典、力量和勇氣。

[3]

「與格」是指名詞的語法上的格。

[4]

馬提雅爾(約38/40—約104),羅馬著名銘辭作家,是現代警句詩的開山祖師。人們指責他的詩有兩大缺點:諂媚和猥褻。



他快要滿十九歲了。

在年度頒獎日,他站在講壇上,背誦着他本人寫的希臘文演說稿。講堂里擠滿了學生與家長,莫瑞斯卻只當自己是在海牙會議[1]上講話,指出會議精神有多麼愚蠢。「哦,歐洲的人們,協議廢止戰爭,這是何等愚蠢的舉動!啊?戰神阿瑞斯難道不是主神宙斯的兒子嗎?況且,戰爭還會促使你鍛煉肢體,身軀健壯,與我的論敵迥然不同。」莫瑞斯的希臘文蹩腳透了,他是憑着有見解而獲獎的,如此而已。負責審查的那位教師把他的分數打寬了一些,因為他是個品行端正的畢業生,而且即將升入劍橋。在那裡,把作為獎品頒給他的那些書籍排列在書架上,就能幫助本校做宣傳。於是,他在雷鳴般的掌聲中接受了格羅特[2]的《希臘史》。當他回到緊挨着母親的座位上時,就認識到自己重新變得受歡迎,他感到很奇怪。掌聲持續下去,甚至為他全場起立喝彩。艾達和吉蒂滿臉漲得通紅,在盡頭接連不斷地鼓掌。畢業班的幾個同學大聲喊着:「演說!」這不符合程序,被主持人制止了。然而,校長本人起身說了幾句話:霍爾是他們當中的一個,並且他們會一直這樣看待他。他說得恰到好處。學生們並非因為莫瑞斯出類拔萃才為他鼓掌,而是由於他是平庸的。人們可以假借他這個形象來頌揚自己。事後,人們朝着他蜂擁而來,用十分感傷的口吻說:「好極啦,老兄。」甚至感嘆道:「你走了以後,這個鬼地方就沒意思啦。」他的家族也大沾其光。以往家裡人參加學校的活動時,他總對她們表示敵意。一場足球比賽結束後,他滿身泥濘,沐浴着勝利的光輝。當母親和妹妹們跑過來,想跟他待在一起時,他卻說:「對不起,媽,您和小傢伙們不得不單獨走。」那一次,艾達哭了。眼下艾達正幹練地跟最高班的班長聊天。有人遞給吉蒂一盤蛋糕,他母親正在傾聽舍監的妻子訴說供暖設備不好用。真令人沮喪。每一個人,每一樣事物,忽然都協調了。世界就是這樣的嗎?

莫瑞斯看見鄰居巴里大夫站在不遠處。大夫注意到了他,並且用大得嚇人的聲音喊:「祝賀你的成功,莫瑞斯!我十分感動!為你幹這一杯。」他一飲而盡,「令人作嘔的茶。」

莫瑞斯笑了,頗感內疚地朝他踱去。他心中有愧。巴里大夫的一個小侄子上學期入了本校,曾拜託莫瑞斯照顧。然而他什麼也沒做——沒把這個當回事。現在他感到自己是個大人了,懊悔自己當初沒有更多的勇氣,但為時已晚。

「那麼,你這輝煌的生涯中,下一個舞台在哪兒?劍橋嗎?」

「他們這麼說。」

「他們這麼說,是嗎?你怎麼說呢?」

「我不知道。」今天的英雄和藹可親地說。

「劍橋之後怎樣呢?證券交易所嗎?」

「我料想是這樣。我父親的老搭檔說,如果一切順利,就讓我參加。」

「你父親的老搭檔讓你參加後又怎樣呢?娶一個漂亮的妻子?」

莫瑞斯又笑了。

「她將送給滿懷期待的世界一位莫瑞斯三世吧?接着迎來老境、兒孫,最後是長滿雛菊的墳墓。這就是你對事業的見解,我的見解不是這樣的。」

「您的見解是怎樣的呢?」吉蒂大聲說。

「幫助弱者,糾正謬誤,親愛的。」他朝她望過去,回答說。

「我相信這是我們大家的見解。」舍監的妻子說,霍爾太太表示同意。

「啊,不,不是的。我也並非一貫如此,否則的話,我該去照料我的迪基,而不是繼續在這豪華的場所待下去。」

「請務必把親愛的迪基帶到我們家來玩玩。他爸爸也來了嗎?」霍爾太太問。

「媽媽!」吉蒂悄聲說。

「我弟弟去年去世了,」巴里大夫說。「您是貴人善忘。戰爭並沒像莫瑞斯所設想的那樣鍛煉他的肢體,使他身軀健壯。他的腹部中了一顆子彈。」

他揚長而去。

「我認為巴里大夫變得玩世不恭了。」艾達發表了意見。「我認為他這是妒忌。」她說得一點不錯。當年巴里大夫曾經是個使女人傾心的男人,年輕人後浪推前浪地擁上來,他感到不滿。倒霉的莫瑞斯再度碰見了他。莫瑞斯正向舍監的妻子告別。她是個俏麗的女人,對高班男生禮數周到。他們熱情地握手。莫瑞斯掉頭而去的時候,聽見巴里大夫說:「喏,莫瑞斯,風華正茂,不論在情場上還是在戰場上,都是不可抗拒的。」於是,他的視線與大夫那嘲諷的目光相遇。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巴里大夫。」

「哦,你們這些年輕人!裝出一副一本正經的樣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在姑娘面前過分拘謹!開誠布公,小伙子,開誠布公。你什麼人也欺騙不了。開誠布公的心靈是純潔的心靈。我是個醫生,上了年紀,我告訴你這一點。男人是女人所生的,為了讓人類繼續存在下去,就必須跟女人同步而行。」

莫瑞斯凝視着舍監太太的背影,對她產生了強烈的厭惡感,滿臉漲得通紅。他記起了杜希先生畫的那些示意圖。一種苦惱——沒有悲哀那麼美——浮到他的意識表層,顯示了一下它有多麼醜陋,又沉下去。他並不曾問自己它的真面目,因為還沒到時候。然而,旁人對他所做的暗示把他弄得毛骨悚然。儘管他是一位英雄,卻渴望自己重新變成一個小男孩,永遠半睡半醒地沿着無色的海洋徜徉。巴里大夫繼續對他進行說教,大夫裝出一副友好的樣子,說了許許多多刺痛他的話。

[1]

1899年和1907年在荷蘭海牙舉行過兩次國際會議。第一次會議雖未能就其主要目的即限制軍備問題達成協議,但簽訂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公約。第二次會議也未能就限制軍備問題達成協議,但會議精神對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國際聯盟的成立大有影響。

[2]

喬治·格羅特(1794—1871),英國歷史學家,代表作為《希臘史》(1846—1856),共12卷。



他選擇的是摯友查普曼以及薩寧頓的其他老同學所光顧的那家學院。在第一年的陌生的大學生活期間,他幾乎沒有新體驗。他屬於老校友俱樂部,他們一起參加體育運動,一起喝茶進餐,滿嘴土腔俚語,在大餐廳里緊挨着坐,挎着胳膊逛大街。他們不時地喝醉,關於女人,神秘兮兮地大吹大擂,然而他們的精神面貌仍像是公學的高班學生,有些人一輩子也改不掉。他們和其他同學之間素無怨仇,但他們緊緊地抱作一團,所以不受歡迎;他們又太平庸,當不了學生領袖;他們也無意冒險去結識來自其他公學的學生。這一切使莫瑞斯滿意。他生性懶惰,儘管他的苦惱沒有解決,卻也沒添新的。沉寂繼續下去,肉慾的思想活動不再那麼困擾他了。他靜靜地佇立在黑暗中,而不是用手到處摸索,好像這就是肉體與靈魂那麼痛苦地做準備所要得到的結果。

第二年,他發生了變化。他搬進學院,那裡的生活浸透了他。白天他過得跟以前一樣,然而夜幕降臨後,新生活就開始了。在一年級時,他就有了個重大發現。成年人彬彬有禮地交往,除非有特別的原因不能這麼做。幾個三年級的學生曾到單身宿舍來看望他。他以為他們準會打碎他的盤子,朝着他母親的照片橫加侮辱,結果不然。於是他也不用浪費時間去計劃有一天怎樣砸他們的盤子了。導師們溫文爾雅,更是驚人。莫瑞斯本人正盼望着這種氣氛,以便變得溫和。他不喜歡蠻橫粗魯,那是與他的天性相悖的。然而,在公學時期,他非這樣做不可,否則他就會被人踩在腳下。他曾經猜測,在大學這更遼闊的戰場上,就更需要這樣做了。

一旦在學院裡生活,他的發現層出不窮。人們原來是活生生的,他一直以為他們乃是一片片印有普普通通圖案的硬紙板,而他本人則是假裝的。但是,當他夜間在院子裡溜達的時候,隔着窗戶看見有些學生在唱歌,另外一些正在爭論,還有埋頭讀書的。不容置疑,他們是具有跟他同樣的感情的人。離開亞伯拉罕先生的學校後,他再也不曾坦蕩蕩地做過人。儘管巴里大夫對他進行過那番說教,他卻無意洗心革面。然而他明白了,在欺騙旁人的時候,他自己也被欺騙了。他曾希望旁人認為他是個空空洞洞的人,並錯誤地以為旁人也是那樣的人。不,他們很有些內容。「然而,天哪,但願不是我這樣的內容。」莫瑞斯自從認為旁人是活生生的人以來,就變得謙虛了,並且開始意識到自己是有罪的。天地萬物中,再也沒有比他更壞的人了。難怪他要假裝成一片硬紙板了。倘若他的原形畢露,他就會被驅逐出這個世界。神的存在太偉大了,不會使他感到憂慮。可以這麼說,他難以想象還有比來自樓下套房裡的喬伊·費瑟斯頓豪的譴責更可怕的懲罰,或是像考文垂[1]的酷刑那樣悲慘的地獄。

發現此事後不久,他應邀去跟學監康沃利斯先生共進午餐。

另外還有兩位客人。一個是查普曼,另一個是三一學院的碩士,名叫里斯利,是學監的親戚。里斯利的頭髮烏黑,身材高大,矯揉造作。被介紹的時候,他做出誇張的姿態,說起話來(他滔滔不絕地說話)嗲聲嗲氣,滿嘴最高級形容詞。查普曼對莫瑞斯以目示意,張大鼻孔,邀他與自己攜手將這陌生人教訓一頓。莫瑞斯認為得先等一會兒,不願意傷害別人的心情越來越強烈了,況且他拿不準自己是否厭惡里斯利。毫無疑問,他應該厭惡里斯利,一會兒工夫就會那樣的。於是,查普曼單獨向里斯利挑戰了。他發覺里斯利熱愛音樂,就開始予以貶低,說「我討厭那種高雅的人」,等等。

「我喜歡!」

「哦,你喜歡!既然是這樣,請原諒。」

「來吧,查普曼,你該吃點兒東西。」康沃利斯先生大聲說,他心中斷定這頓午飯會有些樂趣。

「我猜想里斯利先生不餓,我那些粗野的話使他倒了胃口。」

他們坐下後,里斯利竊笑着轉向莫瑞斯說:「我簡直不知道該怎樣回答。」每說一句話,他就在某個字上加重語氣。「這是奇恥大辱。說『不』,不行;說『是』,也不行,究竟該怎麼辦?」

「不說話好不好呢?」學監說。

「不說話?太恐怖了,你一定是瘋了。」

「請問,你是不是總在說話?」查普曼問。

里斯利說:「是的。」

「永遠也不厭煩嗎?」

「永遠也不。」

「沒讓旁人煩過嗎?」

「從來也沒有。」

「不可思議。」

「你該不是在暗示我讓你討厭了吧。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你簡直是眉飛色舞。」

「倘若我眉飛色舞的話可不是由於你的緣故。」查普曼說,他性情暴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