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利斯 - 第3章

菲利普·迪克



  「卡米娜(卡米娜就是克努森夫人)說服了她,她就到西納農去了,」鮑勃說因為她有吸毒前科。」

  一位法特不認識的名叫蒂莫西的朋友說:「當然他們對她沒多大幫助。」

  事實是,格洛麗亞一走進西納農的門,他們就愚弄了她。在她坐下來等待接見時,有人故意從她身邊走過,評論說她多麼難看。第二個人經過時指出她的頭髮像雞窩。格洛麗亞向來對自己的羃發敏感,一直希望自己能擁有一頭長髮。第三個人只能把話吞回肚子裡,因為他出來時,格洛麗亞已經爬上了10層屋頂。

  「那就是西納農人的方式嗎?」

  鮑勃說:「這是一種促使人格崩潰的技術,是一種法西斯式的治療方法,它使人徹底地隨波逐流、依賴群體,然後他們再重建一個遠離毒品的性格。」

  「難道他們不知道她有自殺傾向嗎?」蒂莫西問道。

  「當然知道鮑勃答道,「她打電話跟他們談過。他們知道她的姓名以及到那兒去的原因。」

  「她死後你跟他們談過嗎?」法特也問道。

  「我打電話給他們,跟他們的高層人員說他們謀殺了我的妻子。你猜怎麼着?他說希望我到他們那兒去一趟,教教他們怎麼處理有自殺傾向的人。他本人也非常難過,我真有點對不起他。」''

  聽完回答後,法特肯定鮑勃頭腦不清醒,他居然為西納農人難過,他十有八九被詛咒了。所有人都被詛咒了,包括卡米娜·克努森。在北加利福尼亞,沒有一個神志健全的人。是該搬到別的地方去的時候了。他坐在椅子上吃他的沙拉,腦子裡盤算着該搬到哪裡。離開這個國度,偷渡到加拿大去,就像那些被徵召入伍的反戰者一樣。他自己就認識10個偷渡到加拿大以逃避到越南戰場作戰的青年。沒準在溫哥華他會碰到幾個熟人呢。溫哥華被認為是世界上最美的城市之一,它與舊金山一樣,都是主要的港口城市。他可以忘掉過去,一切從頭開始。

  他撥弄着沙拉。鮑勃正在打電話,法特腦海中突然靈光一閃,差點就脫口而出「格洛麗亞殺死了她自己」;話到嘴邊,換成了「格洛麗亞今天殺死了她自己」,就好像她不可避免地遲早會這樣做似的。或許這個猜測是正確的。仿佛要去參加數學考試一般,格洛麗亞已被定好了時間。到底是誰精神錯亂了?格洛麗亞,或是他自己(很可能是他自己),或是她的前夫,抑或是整個聖弗朗西斯科灣地區的人——不是鬆散的字面意思,而是嚴格的技術意義上的精神紊亂?可以這麼說,精神錯亂的症狀之一就是他感覺到他也許正在變得精神錯亂。這又是一個中國指梏魔術。只有成為其中一部分,你才會去考慮它。一想到精神錯亂,霍斯拉維爾·法特不知不覺地就陷入了其中。

  真心希望當時我能幫上忙。

  自從遭遇上帝之後,法特不同尋常地愛上了上帝。這不是普通意義上的某人「愛上帝」。對法特來說,這是一種實實在在的渴慕。更令人奇怪的是,他對我們解釋說,上帝傷害了他,但他仍然渴慕他,就像醉鬼對美酒的渴慕。

  雖然我沒幫上霍斯拉維爾·法特什麼忙,但他確實逃過了一劫。救他一命的是兩個因素:第一個是一名18歲的高中女生,她和法特住在同一街區;另一個是上帝。在這兩個因素中,高中女生所起的作用遠大於後者。

  我不敢肯定上帝為他做了什麼,事實上從某些方面來說,上帝反而加重了他的病情。在這個問題上我和法特存在分歧,法特確信是上帝徹底治癒了他。那是不可能的。《易經》中有一句話,大意是「一輩子都遭受病痛的折磨,但卻能頤養天年」。這句話用在法特身上再合適不過了。

  斯蒂法妮是以一個毒販的身份走進法特的生活的。格洛麗亞死後,他的毒品消耗急劇上升,他不得不從每一個可能的渠道購買毒品。向高中生購買毒品不是明智的行為,一旦你與學生有了交易,警察就開始盯上你了。我當然明白箇中原因。但我知道一個事實——當局可不知道——法特其實對斯蒂法妮售賣的毒品根本不感興趣。她只兜售大麻等麻醉品,從來不賣興奮劑,她不認同興奮劑。斯蒂法妮從不賣她不認同的東西。不管別人對她施加多大壓力,她從不賣迷幻劑。沒有人能確切知道她這樣做的原因。一般來說,斯蒂法妮根本不動腦子思考,但她的確能做出決定,而一旦她做出了決定,便沒有人能使她改變主意了。法特喜歡她。

  關鍵就在這裡:他喜歡的是她而不是毒品,只是為了保持與她的聯繫,他才不得不充當一個購買者,這就意味着他才不得不吸食大麻。對斯蒂法妮而言,大麻就是生活的全部——不管怎麼說,生活還是值得繼續下去的。

  如果說上帝是以糟糕的第二個因素出現的話,至少他沒做什麼違法的事情,不像斯蒂法妮一樣。法特確信斯蒂法妮會進監獄,他預料她遲早有一天會被逮捕。所有法特的朋友也預料總有一天他也會被逮捕。我們在為這擔憂的同時,也在為他的日漸消沉、神經質和孤僻而擔憂。法特擔心斯蒂法妮,斯蒂法妮擔心大麻的售價』不僅如此,她還擔心可卡因的價錢。我們過去常設想她半夜三更突然筆直地坐起歡呼「可卡因漲到100美元1克了!」的情景。她擔心毒品的價錢就像普通家庭主婦擔心咖啡的價錢。

  我們過去常常爭論說斯蒂法妮活不到60歲。毒品使她存在,卻剝奪了她的健康。她是毒品的協同犯,有時可以說是毒品的一部分。正是通過她而不是毒品——與毒品根本無關——法特最終走近了上帝。毒品與上帝之間沒有通行的大門,有的只是肆無忌憚的猖獗的謊言。斯蒂法妮把法特引向上帝是藉助於一個她自己在陶輪上拉成的土罐,這個陶輪還是在她18歲生日時,法特送給她的禮物。他跑到加拿大時,把土罐塞進惟一一個裝滿行李的手提箱,隨身帶走了。

  這是只普普通通的土罐:矮矮胖胖的,淡棕色的罐身,罐口邊緣有些藍色的釉彩。斯蒂法妮不是個制陶好手。這隻土罐是她第一批成品中的一隻,是她高中手工課的作品。很自然地,她把它送給了法特。他倆之間關係非常密切,他情緒低落時,斯蒂法妮會用她的大麻針管使他平靜下來。但是,這隻土罐從某種意義上講又是不同尋常的。在罐裡邊,上帝在沉睡。他已經在裡面沉睡了很長一段時間了,幾乎是太長時間了。在某些教派中存在這樣的理論,認為上帝總會在臨近最後的時刻驟然而至。也許就是這樣的,我說不清楚。!對霍斯拉維爾·法特而言,上帝要等到最後的最後,到那時他的所作所為基本上足夠了:基本上足夠,實際上太遲了。你無法讓斯蒂法妮對此負任何責任,她只不過拉成了坯體,上了釉彩,並迅速燒成了它。她盡了最大努力去幫助他,而他,好像看到格洛麗亞在召喚似的,日漸憔悴。斯蒂法妮幫助法特的方式與他試圖幫助他的朋友的方式一樣,只不過斯蒂法妮做得更好。她和法特的不同之處在於她知道在危機中應做什麼,而法特不知道。因此,法特至今仍活着而格洛麗亞死了。法特的朋友比格洛麗亞的朋友出色。也許他也希望事情朝另一個方向發展,但選擇權不在他手裡。我們不能自己決定命運,宇宙可以。宇宙做出一些決定,根據這些決定,一些人活下來,一些人死去。這是個殘酷的法則,但每個生靈都不得不屈服於它。法特獲得了上帝的垂青,而格洛麗亞獲得了死亡。這是不公平的,法特會第一個這麼說。讓我們為他這種英勇行徑給予讚揚吧。

第二章

  自從遭遇上帝之後,法特不同尋常地愛上了上帝。這不是普通意義上的某人「愛上帝」。對法特來說,這是一種實實在在的渴慕。更令人奇怪的是,他對我們解釋說,上帝傷害了他,但他仍然渴慕他,就像醉鬼對美酒的渴慕。

  他說,上帝將一束粉紅色的光直射向他,刺進了眼睛並深入大腦。法特曾有短暫的失明,他的頭也痛了幾天。他說很容易去描述這束粉紅色的光,它就像閃光燈打在你眼中時產生的幻覺光斑。法特對那種顏色仍心有餘悸。有時它出現在電視屏幕上。他是為了那束光,那種與眾不同的色彩而活着的。

  但是,他實際上再沒尋到過它。除了上帝,沒有什麼事物能產生那種顏色的光。換句話說,普通的光線根本沒有那種顏色。一次,法特研究了一個顏色圖表,是關於可視光譜的圖表。沒有那種顏色。他看到了別人看不到的顏色!它永遠地消失了。

  光線掃過之後是什麼?熱量?電波?我應該知道,但我卻真的不知道。法特告訴我(我懷疑它的真實性),在太陽光譜里,他看到了超過700毫微米的光,也就是夫琅和費譜線中超過B而趨向A的光。對此,你怎麼推斷都可以。我認為這是法特精神崩潰的一點徵兆。精神行將崩潰的人通常會做大量的研究,以期解釋他們正在遭遇的事物。這種研究,總以失敗告終。對我們而言,它是失敗的,但令人不快的事實是,它有時為那些正在瓦解的大腦提供了極具欺騙性的「合理」解釋——就好像格洛麗亞的「他們」。我有一次査看了夫琅和費譜線,裡面根本沒有字母A。我能找到的最開始的字母標示是B,整個光譜是從G到B,從紫外線到紅外線。就是這些,沒有別的。法特看到的,或是他自認為看到的,不是光線。

  從加拿大回來後——在他遭遇上帝後——法特和我共度了很長一段時間。在我們晚上外出(這是常事)尋歡作樂的那段時間裡,有一次我們正在泊車,突然,一個粉紅色的光點照在我的左臂上。我知道那是什麼,雖然我以前從未見過:有人用鐳射光晃了我們一下。

  「那是激光9」我告訴法特。他也看見了,因為光點四處亂晃,從電話亭柱子到車庫的水泥牆。

  兩個十來歲的小伙子遠遠地站在大街的另一端,手裡拿着一個方形的東西。

  「他們做了一個討厭的傢伙。」我說。

  小伙子嬉皮笑臉地走近我們,說這是他們自己組裝的。我們告訴他們自己對剛才那一幕印象多麼深刻,然後他們到別處嚇唬別人去了。

  「剛才那是粉紅色嗎?」我問法特。

  他一聲不吭。我知道他對我有所隱瞞。我感覺我見到了他說的那種顏色。如果事情的確如此,為什麼他不願承認,我不得而知。也許這個見解破壞了一個較完美的理論。精神受困擾者不採用科學儉省原則:一種最簡潔的解釋一系列既定事實的理論。他們喜歡巴羅克風格。

  關於他遇到那傷害他、使他暫時性失明的粉紅色光束的經歷,法特告知我們的極其重要的一點是,他聲稱突然地——就在光束擊中他的電光火石間——他知道了向來不知道的事情。具體地說,他知道他5歲的兒子有個尚未確診的先天性疾病,他知道這個毛病是由什麼組成的,直至解剖的細部都知道。實際上,乃至醫生開的特效藥都知道。

  我想看看他怎麼把它告訴醫生,他怎麼解釋他熟知每個醫療細節。他的大腦裝滿了粉紅色光束擊中他時獲得的信息,但他會怎麼解釋呢?

  法特後來發展了一套內容為宇宙由信息組成的理論。他開始寫日記——事實上,他一直以來就在偷偷摸摸地這麼做:精神錯亂者鬼鬼祟祟的行動。他與上帝的遭遇充斥了他手寫稿的每一頁。

  「日記」這個詞是我而不是法特發明的,按他的話說是「詮釋」,神學上意為一小段解釋《聖經》教義的文字。法特相信,發射到他身上、逐漸進入他大腦的信息具有一個神聖的來源,因此,應被看做《聖經》的一種形式,即使它只是指出了他兒子身上那尚未確診的右腹股溝疝——疝又從惡性水囊腫發展到了陰囊腫大。這就是法特告訴醫生的話。後來法特的前妻帶克利斯托弗上醫院檢査時,他的那些話得到了確證。院方安排第二天動手術,據說這已是最快的了。外科醫生興奮地告訴法特和他的前妻,克利斯托弗幾年來一直處在危險狀態,在他腸子的一部分絞窄的那個晚上,他就本應死了的。幸運的是,醫生說,他們已經發現了它。於是,格洛麗亞的「他們」再次出現,不過這次這個「他們」確確實實存在。

  手術是成功的,克利斯托弗不再是那個愛抱怨的孩子。可憐的孩子,他自打生下來就生活在痛苦之中。之後,法特和前妻把他們的兒子帶到另一位很有思想的內科醫師那兒去看病。

  法特的日記里有一段令我印象深刻,我把它抄下來列到這裡。它不是記述右腹股溝疝的,而是關於自然的樸素論述,代表了法特逐漸成形的觀點,即宇宙的自然特性是信息。他開始信奉這一套是由於對他來說,宇宙——他自己的宇宙——的確正在迅速地變成信息。上帝一旦開始對他說話,就似乎永遠不會停下來。我認為《聖經》里不會有這些。

  日記第37篇。在物質世界裡,上帝的思想以安排和重新安排——變化——的形式被我們--體驗,但實際上它就是使我們成為客觀實在的信息和信息栽體。我們不僅僅能看見由這些思想轉化而成的客觀事物,而且更能看見由這些思想轉化而成的運動,或者更準確地說,是客觀事物的部署:他們是如何互相關聯的。但我們認不出這些安排的痕跡,我們無法提取其中的信息——也就是說,不能把它當做信息的本來面目提取出來。上帝創造的客體的聯繫與再聯繫實際上是一種語言,當然不是我們日常說的那種語言(因為它交談的對象是它自己,而不是在它之外的任何人、任何事物)。

  法特堅持不懈地思考這一特殊的主題,不僅在日記里,在日常與朋友的閒談中也如此。他堅信宇宙已經跟他說過話了。他的另一篇日記如下:

  36我們應該能聽到這個信息,或客觀地說,是來自我們內心深處的中性的聲音。但某些環節搞錯了。所有的生靈都是語言,除了語言沒有別的,而這種語言,由於某個無法解釋的原因,我們無法讀懂外部世界,也無法聽到自己的內心世界。因此,我們都變成了白痴,我們的智力出現了些問題。我的推理是:上帝的安排是一種語言,我們是上帝的一部分,因此我們是語言。那麼,我們為什麼不了解這一點呢?我們甚至.連自己是什麼都不知道,更別提我們只是作為其中一分子的外在現實了!「白痴」的原意是「隔絕」。我們每個人都是隔絕的,除了潛意識層面以外,不再分享上帝的一般的思想。如此一來,我們的真實生活和目的都是在意識的大門之外進行的。對此,我個人很想說:法特,談自己的事,讓別人說去吧。

  過了相當長一段時間(或者用他的話說是「無窮無盡的時間荒漠」),法特發展了許多與眾不同的學說,以此來解釋他與上帝的接觸,信息學說由此形成了。其中的一個由於不同於其他,引起了我的特別興趣。它是法特對其遭遇的精神上的投降。這個學說認為,他實際上根本沒經歷過任何東西。他的大腦也許是被來自幾千公里外的高能量束有選擇地擊中了。這些被選中的大腦細胞刺激他產生了印象,以為他自己真的看見了或聽到了一些事情,例如畫面、人影、文字和語言等。一句話,他看到或聽到了上帝和上帝的旨意,套用法特喜歡的稱謂是「教學語言」。但這個特殊的學說認為,他真的只是想像他經歷了這些事情。這些事情很像標記符。使我印象最深的,是這個錯綜複雜的方法透露出的怪異——他瘋了似的懷疑自己的幻覺。法特已經理性地把自己拉扯出了瘋癲的遊戲,但他仍然享受其影像和聲音。實際上,他不再聲稱他所經歷的一切是真實存在的。這是否預示着他開始好轉了呢?很難說。現在他主張「他們」或上帝,或某人把一個遠程的、密集的、信息豐富的能量束聚集在了他的頭腦里。由此我看不出有什麼好的進展,但它確實代表了一種變化。法特現在能中肯地懷疑他的幻覺,這意味着他是這麼認識它們的。然而,就像格洛麗亞一樣,他現在也有了一個「他們」。在我看來,這是個得不償失的皮洛士式的勝利。

  法特月復一月從事的詮釋工作是一場皮洛士式的勝利,如果有這麼

  一場勝利的話--個備受困擾的大腦試圖去弄懂神秘莫測的謎一樣的

  東西。也許這就是精神病的底線: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你的生活變成了惡作劇般的現實,這段記憶也成了動盪不安的垃圾箱。然而還不只是這些——好像還嫌不夠似的——你,像法特一樣,將長久地思索這段混亂的記憶,以期把它們排列成序。它們的意義是你強加的,必要的話,你還會把每樣事物恢復成你能辨認的形狀和過程。引發精神病的第一徵兆是熟悉感,其次是壞消息。因為你不但不能理解它,而且你沒法與別人交流。瘋子經歷過某些事,但這些事是什麼,從哪兒來的,他並不知道。

  在法特走向瘋癲的過程中——這可以追溯到格洛麗亞.克努森之死——他幻想上帝巳經治癒了他。只要你留心一下,就會發現皮洛士式的勝利無處不在。

  這讓我想起了一位死於癌症的女孩。我到醫院看望她時,幾乎已認不出她來了,坐在床上的她看起來像個頭髮掉光的小老頭。因為化療,她腫得像粒大葡萄。癌症加上治療,她實際上已經失明了,雙耳近乎失聰,病情也沒有什麼好轉,常常發作。當我彎下腰問她感覺怎樣時,她弄懂了我的意思之後,回答說我感覺到上帝正在給我治療。」她信教,本打算當名牧師的。她床邊的金屬几上放着一串念珠。照我看,在那兒放一塊寫着「去你媽的,上帝」的標牌應該比放一串念珠更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