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贖 - 第2章

斯蒂芬·金

在還了朋友的車、取回自己的車後,安迪便回家去。琳達早已上床,正在看書。他問她去波特蘭好玩嗎?她回答說很有意思,不過沒有看到她想買的東西。「這時我可以確定了。」

安迪告訴那些屏息的旁聽者。他在陳述時一直保持冷靜和淡漠的聲調。

「從那時候到你太太被殺的那十七天,你腦子裡都在想些什麼?」

安迪的律師問他。

「我很難過。」

安迪冷靜淡漠地說,他說他曾經想過自殺,同時在九月八日去路易斯登鎮買了一把槍,他說這段話時,口氣好像在念購物單一樣。

他的律師要他告訴陪審團,在他太太被殺當晚,琳達離家去和昆丁幽會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安迪說了,但他所造成的印象更糟。

我認識他將近三十年了,我可以告訴你,他是我所認識的人當中自制力最強的一個人。對他有利的事情,他一次只會透露一點點;對他不利的事更是守口如瓶。如果他心底暗藏了什麼秘密,那麼你永遠也無從得知。如果他決定自殺的話,他會等到所有事情都處理得乾淨利落,連字條都不留。如果他當年出庭時曾經又哭又叫、結結巴巴地說不清楚,甚至對着檢察官大吼,我相信他都不至於被判無期徒刑。即使判刑,也會在一九五四年就獲得假釋。但他說起自己的故事時,就像播放唱片似的,仿佛在告訴陪審團的人說:信不信由你。而他們壓根兒就不相信。

他說那天晚上他喝醉了,而且自從八月二十四日後,他常醉酒,他不是一個善飲的人。陪審團的人無法相信這麼一個冷靜自製、穿着筆挺雙排扣三件頭毛料西裝的年輕人,會為了太太和鎮上的高爾夫球教練有染而酗酒,但我相信,因為我有機會和他長久相處、仔細觀察他,而那六男六女的陪審團卻沒有這樣的機會。

自從我認識他以來,他一年只喝四次酒。每年他都會在生日前一個星期到運動場和我碰頭,然後在聖誕節前兩星期再碰頭一次。每次他都要我替他弄一瓶酒。跟其他犯人一樣,他拿在獄中做工賺的錢來買酒,另外再自掏腰包補足不夠的錢。一九六五年以前,肖申克的工資是每小時一毛錢,一九六五年起調升到每小時兩毛五分。我每瓶酒抽百分之十的佣金,因此你可以算一下,安迪·杜佛尼要在洗衣房中流多少汗,一年才喝得起四次酒。

在他生日的那天早上,也就是九月二十日,他會狠狠喝醉,當晚熄燈後再醉一次。第二天他會把剩下的半瓶給我,讓我和其他人分享。至於另一瓶,他在聖誕夜喝一次,除夕喝一次,然後剩下的酒再交給我分給其他人。一年才喝四次,因為他被酒害慘了。

他告訴陪審團,十日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當晚發生的事只記得片片段段。其實早在那天下午,他就已經醉了:「喝下雙份的荷蘭勇氣。」

他說。

琳達離家出走後,他決定去找他們當面理論。在去昆丁家的路上,他又進鄉村俱樂部的酒吧喝了幾杯。他不記得曾經告訴酒保要他第二天看報紙,或對他說了什麼。他記得去便利商店中買啤酒,但沒有買擦碗布。「我為何要買擦碗布呢?」

他又問。其中一家報紙報道,有三位女陪審員聆聽這些話後,感到不寒而慄。

後來,在過了很久以後,安迪和我談話時,對那個店員為何作證說他買了擦碗布有一番推測,我覺得應該把他當時說的話約略記一記。「假定在他們到處尋找證人的時候,雷德,」

安迪有一天在運動場對我說,「他們碰到這個賣啤酒給我的店員,當時已經過了三天,有關這個案子的種種發現,也已經在所有報紙上大肆渲染。或許五、六個警察,再加上檢察官辦公室派來辦案的探員和助理,一起找上他。記憶其實是很主觀的事情。他們一開始可能只是問:『他有沒有可能買了四、五條擦碗布?』然後一步步進逼。如果有夠多的人一直要你記得某件事,那種說服力是很驚人的。」

我同意,確實有這個可能。

安迪繼續說:「但是還有一種更強大的說服力,我想至少不無這個可能,也就是他說服自己相信他真的賣了擦碗布給我。這個案子是眾所矚目的焦點。記者紛紛採訪他,他的照片刊登在報紙上……當然更威風的是,他像明星般出現在法庭上。我並不是說,他故意編造故事或作偽證。我覺得有可能他通過了測謊,或用他媽媽神聖之名發過誓,說我確實買了擦碗布,但是……記憶仍然可能是他媽的非常主觀的事情。我只知道:雖然連我的律師也認為我所說的有一半都是謊話,但他也不相信擦碗布的部分。這件事太瘋狂了,我那時已經爛醉如泥了,怎麼還會想到把槍包起來滅音呢?如果真的是我殺的,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

他開車來到岔道,把車停在旁邊,靜靜地喝啤酒和抽煙。他看到昆丁家樓下的燈熄了,只剩下樓上一盞燈還亮着……再過了十五分鐘,那盞燈也熄了。他說他可以猜到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

「杜佛尼先生,那麼你有沒有進昆丁的屋子,把他們兩人給殺了?」

他的律師吼道。

第4節

「沒有,我沒有。」

安迪回答。他說,到了午夜,他逐漸清醒過來,同時宿醉的感覺開始讓他不舒服。於是他決定回家,睡一覺後,第二天再像個大人般好好冷靜地想一想,「當我開車回家時,我開始覺得,最好的辦法還是就讓她去雷諾辦離婚吧。」

「多謝,杜佛尼先生。」

檢察官從椅子上跳起來發言。

「你用了最快的離婚方式,不是嗎?直接用一把包着布的點三八左輪手槍解決她,對不對?」

「先生,不對,我沒有。」

安迪冷靜地說。

「然後你又殺了她的情夫。」

「不是這樣,先生。」

「你是說,你先射殺了昆丁?」

「我是說我誰都沒殺,我喝了兩夸脫的啤酒,還抽了警察在岔道找到的隨便多少根的煙吧,然後便開車回家,上床睡覺。」

「你告訴陪審團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之間,你曾經想自殺。」

「是的,先生。」

「因此去買了一把左輪槍?」

「是。」

「杜佛尼先生,我看你不像是想自殺的人,如果我這麼說,會冒犯你嗎?」

「不會,」

安迪說,「不過你看起來也不像特別敏感的那種人。如果我真的想自殺,大概也不會找你談我心裡的苦悶。」

庭上一陣竊笑,但他這番話並不能贏得陪審團的同情。

「你那天晚上帶着你的點三八口徑手槍嗎?」

「沒有,我已經說過了——」

「哦!對了!」

檢察官諷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進河裡了,是嗎?在九月九日的下午,扔進皇家河中。」

「是的,先生。」

「在謀殺案發生的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是太巧了,不是嗎?」

「這無所謂巧不巧合,是事實罷了。」

「我相信你已經聽過明徹警官的證詞了吧?」

明徹帶人去搜索龐德路橋一帶的水域,安迪說他把槍從那兒扔到河裡,但警方沒找到。

「是的,先生,你知道我聽到了。」

「那麼你聽到他告訴法庭,他們雖然找了三天,還是沒找到槍。你這麼說,不是太取巧了嗎?」

「不管巧不巧,他們沒找到槍是事實,」

安迪冷靜道,「但我要跟你、還有陪審團說明一件事:龐德路橋很靠近皇家河的出海口,那裡水流很急,槍也許被衝到海灣中了。」

「因此也就無法比對你手槍中的子彈,以及射入你太太和昆丁先生渾身是血的身體中的子彈了,是嗎?」

「是的。」

「這不也很巧嗎?」

按照當時報紙的記載,安迪聽到他這麼說時,臉上浮現出一絲苦笑,整整六個星期的審判過程中,這是安迪不多見的情緒反應之一。

「由於我是無辜的,再加上當我說我把槍丟入河裡時,我說的是實話,因此找不到槍,對我而言,其實是很不巧的。」

安迪說。

檢察官炮火猛烈地質問了他兩天,把便利商店店員的證詞中有關擦碗布的部分重新念一遍。安迪反覆說明他記不得曾經買過擦碗布,但也承認他記不得沒買過擦碗布。

安迪和琳達於一九四七年初合買過保險,是嗎?是的。如果安迪無罪開釋,是否可以得到五萬元的保險理賠?是的。那麼他前往昆丁的屋子時,不是抱着殺人的打算?打算殺了自己的妻子和昆丁?不是。如果不是的話,那麼他認為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因為這個案子不像劫財害命。

「先生,我完全想不透發生了什麼事。」

安迪靜靜地說。

這案子在一個大雪紛飛的星期三下午一點鐘,交付陪審團表決。十二位陪審員在三點半回到庭上。法警說,他們原本可以早一點返回法庭,但是為了能享受一頓從班特利餐廳買來、由公家招待的免費雞肉大餐,而拖了一點時間。陪審團判定安迪有罪。各位,如果緬因州有死刑的話,他會在番紅花還未從雪中冒出頭之前上了西天。

檢察官問過安迪,他認為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安迪避而不答。但他其實心中的確有一些想法,我在一九五五年一個黃昏時把這些想法套出來。我們兩人花了七年工夫,才從點頭之交進而成為相當親近的朋友,但直到一九六年之前,我都從未真正感到跟他很接近。而且我想,我是惟一曾經真正跟他接近的人。我們由始至終都在同一層囚室,只是我在走道中間而他在走道末端。

「我認為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笑道,但笑聲中沒有絲毫幽默的意味,「我認為那天晚上,我真是倒霉透了,古往今來最倒霉的事都集中在這短短几小時內發生。我想一定有個陌生人湊巧經過。也許在我走了之後,有人車子爆胎了,也許是個強盜,也許是個神經病,走進去把他們殺了,就這樣,我就被關進來了。」

就這麼簡單。而他卻得下半輩子——至少在離得開以前——都待在肖申克。五年後,他開始申請假釋,但每次都被駁回,儘管他是模範犯人。但當你被烙上了謀殺的罪名後,想離開肖申克可有得等了,慢得就像流水侵蝕岩石一樣。假釋聽證會中有七個委員,比一般州立監獄還多兩個,你不能收買那些傢伙,也無法用甜言蜜語哄他們,更不能向他們哭求。在假釋聽證會中,有錢都不能使鬼推磨,任你是誰都插翅難飛。而安迪的情況,原因就更複雜……不過且待下文分解吧。

第5節

有個名叫肯德里克斯的模範犯人,在一九五年代向我借了不少錢,後來足足花了四年才付清。他付給我的利息大部分是用情報來抵。干我這一行,如果消息不靈通,就是死路一條。肯德里克斯能看到一些我絕對看不到的紀錄和檔案。他不像我只在那個該死的車牌工廠里操作壓板機器。

肯德里克斯告訴我,在一九五七年以前的假釋聽證會上,反對安迪假釋的投票紀錄是七比,一九五八年是六比一,一九五九年又是七比,一九六年是五比二,以後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經過十六年後,他還在第五區的十四號牢房。到了一九七五年,他已經五十七歲了。他們很可能到一九八三年時,才會大發慈悲放了他。

他們饒你一命,但是卻奪走你生命中所有重要的東西。也許有一天,他們會放你走,但是……

聽着:我認識一個叫波頓的傢伙,他在牢房裡養了一隻鴿子。從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三年,當他們放他出來走走時,他都帶着這隻鴿子。他叫鴿子「傑克」波頓在出獄前一天,也放傑克自由,傑克立刻姿態漂亮地飛走了。但是在波頓離開我們這個快樂小家庭一個星期之後,有個朋友把我帶到運動場角落,波頓過去老愛在那裡晃來晃去。有隻小鳥像一堆髒床單般軟趴趴地癱在那裡,看起來餓壞了。我的朋友說:「那是不是傑克啊?」

沒錯,是傑克,那隻鴿子像糞土一樣躺在那兒。

第二章

第1節

第2節

第3節

第4節

第5節

第6節

第7節

第8節

第9節

第一節

我還記得安迪·杜佛尼第一次跟我接觸要東西的情形,往事歷歷在目,好像昨天才發生一樣。不是他想要麗塔·海華絲的海報那次,那還是以後的事。一九四八年夏天,他跑來找我要別的東西。

我的生意大部分是在運動場上做成的,這樁交易也不例外。我們的運動場很大,呈正方形,每邊長九十碼。北邊是外牆,兩端各有一個瞭望塔,上面站着武裝警衛,還佩着望遠鏡和鎮暴槍。大門在北面,卡車卸貨區則在南邊,肖申克監獄總共有五個卸貨區。在平常的工作日,肖申克是個忙碌的地方,不停有貨進出。我們有一間專造汽車牌照的工廠、一間大洗衣房。洗衣房除了洗燙監獄裡所有床單衣物,還替一家醫院和老人院清洗床單衣物。此外還有一間大汽車修理廠,由犯人中的技工負責修理囚車和市政府、州政府的車子,不用說還有監獄工作人員的私人轎車,經常也可以看到假釋委員會的車停在那兒待修。

東邊是一堵厚牆,牆上有很多小得像縫隙的窗子,牆的另一邊就是第五區的牢房。西邊是辦公室和醫務室。肖申克從不像其他監獄一樣人滿為患。一九四八年時,還有三分之一的空位。但任何時候,運動場上都有八十到一百二十名犯人在玩美式足球或打棒球、賭骰子、閒聊或暗中交易。星期天,場上人更多,像假日的鄉下……如果再加上幾個女人的話。

安迪第一次來找我時是個星期日。我正跟一個叫安耳默的人談完話;安耳默隔三差五幫我一些小忙,那天我們談的是一部收音機的事。我當然知道安迪是誰,別人都認為他是個冷冰冰的勢利小人,一副欠揍的樣子。說這種話的其中一個人叫做博格斯·戴蒙德,惹上他可真是大壞事一件。安迪沒有室友,聽說是他自己不想要的。別人都說,他自認他的屎聞起來比別人香。但我不隨便聽信別人的傳言,我要自己來判斷。

「喂,」

他說,「我是安迪·杜佛尼。」

他伸出手來,我跟他握手。他不是那種喜歡寒暄的人,開門見山便說出來意。「我知道你有本事弄到任何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