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蕩兩千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 - 第4章

吳曉波

坊是居民區,市是商業區,所謂坊市制度,就是把居民區與商業區分割開來,由政府規定市場貿易的地點和時間,這一制度從周代一直實行到宋代,前後超過兩千年。市籍則是對市場內的商賈進行註冊登記,實行執照制。

古代文獻中,對市場貿易最早的記載出現在《易經·繫辭下》,曰:「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它對交易時間進行了規定,即中午。另據《史記·三皇本紀》記載,「日中為市」的制度是由遠古的炎帝設定的。42

在《周禮·地官》中——《周禮》被認定為周王朝的文件匯編——對集市的地點進行了規劃,「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也就是說,國境之內,每隔10里、30里和50里就分別有「廬」、「宿」和「市」三種不同規置的集聚場所,「市」就是商品交易的地方,「積」則是供商販存貨的倉庫,方圓50里設立一個集市,顯然考慮了人口流動的半徑和交易成本。

而這些「市」都被規劃在城市的中心區,四周有牆,三面設門,市內預設一排排的攤位,政府派出官員進行管理,周代設「司市」一職,就是負責管理市場的官員。43趙岡在《中國經濟制度史論》中對此進行了詳盡的考據,他寫道,春秋戰國時,每個城邑的中心都由官方設立一個市場區,由專人負責管理,商品交易全要在市場內進行。為了配合城內規劃,居民的居址也是按職業分配的,據《管子·大匡》的記載,當官的家靠近王宮,平民及農民的家靠近城門,從事工商業的則靠近集市。44

早期規劃的市占地一井——所以日後有「市井」一詞,即每邊長約三百步,較大的城可以設立多個集市。市內預先劃定商販的攤位,稱為肆。市場管理者把同一類商品的販賣者集中於同一行列,不同行列的攤位販賣不同貨品。行就變成了商品分類,相同商品的銷售者排在同一行列,故稱「同行」。

所有在市場內擺攤交易的商販,都必須取得政府頒發的營業執照,這就是「市籍」。這些有市籍的人,可以稱得上是企業史上第一代真正意義上的職業商人。他們在市門經過官署所派門監檢驗證件之後,得以進入市場販售,政府則徵收營業稅,稱市租,這成為政府的重要稅源之一。齊國的都城臨淄是先秦最繁榮的大城市,《史記·齊悼惠王世家》便記載說「齊臨淄十萬戶,市租千金」,可見收入之豐。一直到唐代,朝廷仍然不時頒布法令,嚴禁在官市之外另設集市。

這種有計劃的市場規劃,對商業的繁榮以及商人階層的催生,顯然起到了促進的作用。如果沒有巨大的統一市場,以及高度城市化的特徵,范蠡、猗頓這些商人要獲得巨富,是不可想象的。

同時,我們也看到,自春秋以來,中國的治國者就非常善於運用「看得見的手」來干預宏觀及微觀經濟。中國商品經濟的政府管制特徵,自古猶然,其差別僅僅在於運用巧妙不同而已。

同樣擁有商人血液的管仲與范蠡,在經濟變革和商業思想上可謂是一脈相承,不過這還不是所有試驗的全部。到戰國中期,在西北偏遠的秦國出現了一位極端仇視商人和自由經濟的鐵腕強人,他實施了另外一種治國模式,把專制的力量發揮到了極致,並終而奠定了一個鐵血帝國的基石。

【企業史人物】治生之祖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說,「天下人言及經商謀生之道,都會以白圭為祖師爺」——「蓋天下言治生祖白圭」。白圭(公元前370~前300年)是戰國時人,比范蠡晚生約200年,與孟子、商鞅同時代。

白圭當過魏國的相,為官期間,他與前來遊歷的孟子有過一次政策辯論,他主張輕稅政策,提出「二十稅一」,孟子則認為應該「什稅一」,這段辯論被記錄在《孟子·告子下》中。白圭後來周遊列國,不再為官。他對生產好像不感興趣,津津樂道的是如何在商品流通中賺取利潤,如果說管仲和范蠡都偏重於商業政策的運用,那麼,白圭則專重於為商之道。

白圭最出名的經商格言是,「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糧食收割的時候收進穀物,出售絲、漆,蠶繭成熟的時候,則收進帛、絮,出售糧食,如此運作,就能獲得最大的利潤。當機會降臨的時候,要像猛虎下山一樣地果斷出手——「趨時若猛獸摯鳥之發」。這些觀點,與范蠡提出的「待乏」理論有異曲同工之妙。

與范蠡一樣,白圭也非常重視對經濟周期的掌握,主張經商必須「樂觀時變」,即經常注意農業生產變化動向和市場行情,及時掌握時機謀取厚利。他將天文與糧食豐歉聯繫起來考察,提出:太歲在卯位時,五穀豐收,轉年年景會不好;太歲在午宮時,會發生旱災,轉年年景會很好;太歲在酉位時,五穀豐收,轉年年景會變壞;太歲在子位時,天下會大旱,轉年年景會很好,有雨水;太歲復至卯位時,囤積的貨物大致比常年要增加一倍。45

與注重享樂的管仲和范蠡不同,白圭主張商人要勤儉節約,在飲食和服飾上都不應該奢侈,最好能夠與僕人同苦樂,「能薄飲食,忍嗜欲,節衣服,與用事僮僕同苦樂」。

在白圭的經濟思想中,最閃光的地方是,他把經商與治國並列而論,視之為一個正當而高尚的職業,他說:「我從事商業活動,如同伊尹、呂尚為國謀劃,如同孫武、吳起用兵使計,如同商鞅推行變法來治理國家。」在這樣的認知前提下,他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商人的「素質模型」。

「智」——商人必須善於分析形勢,具備及時採取正確的經營策略的智慧。

「勇」——商人必須行動果敢,勇於決策。

「仁」——商人必須用優質商品和服務對待顧客和供應商,對有恩惠的人要捨得施與。

「強」——商人必須能有所守,具有堅強的意志和毅力。46

白圭用「智、勇、仁、強」來要求商人,與當時知識界的兩大主流——儒家和法家有着天壤之別,同時代的商鞅把商人視為除之務盡的「國害」,孟子則輕蔑地稱之為「賤丈夫」,在《孟子·公孫丑下》中,孟子說那些做生意的人「必求壟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為賤」。後世的治國者大多秉持法、儒思想,對商人予以竭力的貶低和妖魔化。事實上,一直到兩千年後的16世紀,中國的若干知識分子及商人代表才又重新提出了「士賈無異途」、「以義制利」的觀念。

也正因為白圭的這些思想,使得他被認為是繼范蠡之後最懂經商之道的人。一直到20世紀40年代末,很多商鋪仍專設一龕,供奉白圭像。

第三章 鐵血兵馬俑

國之所以治者,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權。

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

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

權者,君之所獨制也。

——商鞅

公元前360年,正當而立之年的衛國人鞅(約公元前390~前338年)西行入秦。

那是一個縱橫家盛行的時代,充滿野心的讀書人背負孤劍,行走於各國朝廷之間,憑三寸不爛之舌獵取功名富貴。不過,絕大多數的人都喜歡前往經濟較發達的齊、趙、魏等東方大國,絕少有願意跑到偏僻的秦國去的。鞅果然碰到了好運氣,他很快得到了剛剛當上一年國君、比他還小8歲的秦孝公的賞識。這兩位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聯起手來,掀起了一場驚天動地的變法,這就是著名的「商鞅變法」。47

在周王朝的各諸侯國里,秦原本是一個偏遠、落後的小國。秦人的始祖是一個遊牧及狩獵的民族,早年的活動地盤在甘肅的天水、清水一帶,據《史記·六國年表》載,「秦始小國,僻遠,諸夏賓之,比於戎翟」。戎、翟是兩個被農耕華夏文化排斥在「正統」之外的遊牧民族,因此在一些出土的銘文上,秦國人常常被蔑稱為「秦夷」。一直到公元前771年,「烽火戲諸侯」的周幽王被犬戎殺死,西周終結,周平王遷都洛邑(今河南洛陽附近),秦襄公出兵參加了護送的行列,平王論功行賞,晉封秦襄公為諸侯,這才正式立國。也就是說,秦立國於東周開始之際,跟齊、晉、魯等相比,秦的歷史要短300多年。到了公元前650年前後,秦國出了一個名君秦穆公,他在位39年,東征西伐,兼併了12個諸侯國,開拓疆土上千里,遂成西方最大的國家,秦穆公也因此被一些史家認定為「春秋五霸」之一。

不過,自秦穆公之後的200多年裡,秦國再要向東討伐中原,卻已是寸土難得,在它東面的晉國是一個超級大國,它像一扇鐵門一樣地橫亘眼前,兩國百年交戰不斷,秦人屢屢敗陣。48進入戰國時期之後(公元前475~前221年),天下更加紛亂無常,公元前403年,晉國分裂成韓、趙、魏三國,阻擋在秦人面前的鐵門終於碎裂,中原的另外兩個大國齊和楚也因內亂而國勢日衰。於是,當21歲的秦孝公執政之時,他的內心再次燃起了先祖秦穆公那樣的烈烈雄心,他即位當年就向天下廣發求賢詔書,內曰:「凡是天下賢人,能夠想出讓秦國強盛計策的,我就讓他當大官,還分封土地給他。」49

正是在殷切的求賢召喚聲中,30歲的商鞅站在了秦孝公的面前。

商鞅得到信任的經過很有戲劇性,《史記》中是這樣記載的:

商鞅花重金買通寵臣景監,得到面見秦孝公的機會,他滔滔不絕地講了一大通「堯舜的帝道」,孝公聽得昏睡了過去。會後,孝公怒斥舉薦的景監。五天後第二次見面,商鞅又滔滔不絕地講了一大通,這次說的是「周公的王道」,孝公還是毫無興趣。第三次,商鞅開始說「霸道」,孝公聽得有點入神。第四次見面,兩人相談甚歡,然後一連幾日不覺厭倦。舉薦的景監目睹數次變化,覺得非常神奇,商鞅告訴他:「我跟孝公說堯舜之道和周公之道,他說,這些辦法都太漫長了,需數百十年才能見效,寡人不能等待。當我說到霸道的時候,才講到他的心坎兒里去。」

商鞅的霸道之術打動了秦孝公,接着,在朝堂之上,他又與群臣展開了一場大辯論。一位叫甘龍的大臣提出:「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今天如果變法,不遵循秦國原有的規矩,恐怕天下人會議論你的。」

商鞅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聖人只要能夠強國,就不會遵循原來的規矩,只要能夠利於百姓,就不必尊重原有的禮教。有獨立見解的人,一定不會被民眾輕易接受。因此,疑行無名,疑事無功。」孝公深以為然。

大辯論後,商鞅開始實施「霸道之術」,他的變法分為三個階段,分別是農耕、軍戰和中央集權,其最終的結果是把秦國變成了一個無比強大而恐怖的戰爭機器。

商鞅推出的第一個改革法令是《墾令》,其中心思想就是讓整個秦國成為一個大農場。商鞅認為,治國之要就是讓民眾「歸心於農」,大家都去耕地了,民風就樸實而純正,國力就可強大。在《墾令》中,有20種具體的辦法鼓勵及資助農耕。

要讓國民都去種地,就必須堵住其他的出路。在歷代治國者中,商鞅也許是最仇視商人及商業流通的一位,他視之為「國害」。在《算地》一文中,他寫道,如果技藝之士(手工業者)得到重用,那麼民眾就會取巧並喜歡到處遷徙,如果商賈之士得到重用,那麼民眾就會議論紛紛並競相仿效,如此,則「田荒而兵弱」。所以,他提出了眾多限制商業的法令,其中不乏極端之舉。

比如,他嚴禁商人販賣糧食,同時禁止農民購買糧食。在他看來,只要不允許糧食買賣,商人就無從得利——「無裕利則商怯,商怯則欲農」。因為糧食不得流通,所以家家必須去種地,當家家都去種地,那麼糧食產量必然提高。

為了防止商人的活躍,他多管齊下,從工商兩端一起着力。

中國歷代思想家,無論哪一學派,一般都主張輕稅,唯有商鞅獨樹一幟,堅持重稅政策,而且非農產業的徵稅一定要多,市場貿易的租賦一定要重——「不農之徵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他認為,只有「重關市之賦」,加重商品的流通稅,才能讓商人產生「疑惰之心」。秦國的租稅有多重,迄今已無完整記載,不過商鞅曾提出,大幅提高酒肉的價格,按原價征課10倍的捐稅。由此類推,稅率之高可以想見。

商鞅還主張礦山國有化,把「山澤之利」全部收歸國家,這既可以增加國庫收入,又阻擋了一條非農的發財之道。按他的說法,「把礦山收歸國有了,那些不願耕作、懶惰刁鑽、追求暴利的民眾就丟掉了飯碗,不得不重新回到田裡去種地」。50由這段文字可見,商鞅把所有不願意從事農業的人統統歸類為「惡農、慢惰、倍欲之民」。他還命令所有商賈的奴僕必須服役、所有在朝的官員不得僱請傭人,這樣一來,既提高了僱工的成本,又逼迫貴族子弟必須親自耕作。51

商業之繁榮,關鍵在於人口流通,商鞅深諳其中奧秘,所以,他針對性地出台了幾條極其嚴苛的法令。其一,他下令在全國進行戶籍登記,命令百姓不得擅自遷居,這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的開端,迄今仍在沿用;其二,他出台法令禁止私人經營旅館業,目的是大大減少人口的流動。52

此外,商鞅還對貨幣抱持敵視的態度——這是古今中外所有計劃經濟主張者的「傳統」。他對貨幣和糧食有一種很奇特的看法,在他看來這兩者是互相排斥的,「貨幣活躍了,糧食就萎縮;糧食豐裕了,貨幣就沒有用了」——「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如果有1斤銅「生」在國境之內,就會有12石的粟「死」在境外;如果有12石的粟「生」在國境之內,則1斤銅「死」在境外。53在他變法的20餘年中,秦國一直是以物易物,直到他死後3年,才開始鑄幣,由此可見,秦國的商業流通在各國之中是非常落後的。

商鞅的這些變法,前不見古人,用司馬遷的說法,「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也就是,變法實施之後,民怨沸騰,3年之後,居然大見成效。

秦孝公見變法初戰告捷,當即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庶長為秦國最高行政官員,分大庶長、右庶長、左庶長和駟車庶長四職,其中只有左庶長一職可由非王族大臣擔任。

商鞅開始第二輪更為廣泛且深刻的變法。其中最重要的政策,就是建立了軍爵制度。

自夏商周以降,中國的政治體制是封建制,各諸侯分封天下,爵位世襲,形成了一個貴族世代統治的體制。進入春秋末期,平民階層隱然崛起,幾乎成為一個開放、自由的社會。史載的諸多名將、儒生均為貧寒之士。許倬雲曾對春秋時期的名士進行過統計,在初期,非貴族出身的寒微之士占總人數的20%,而到末期已占到44%,諸如蘇秦、張儀等人都是「特窮巷掘門、桑戶棬樞之士」。到了戰國,這一趨勢更加明顯。比商鞅早20年左右,同樣是衛國人的吳起在楚國進行改革,就提出「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王室子孫的爵祿繼承只能延續三代,然後就要把封地收歸國有,重新分配。吳起因此遭到貴族的嫉恨,終被射殺。20年後,商鞅再提此議,並且做得更為徹底。

▲(秦)鈎擊短器械青銅吳鈎

商鞅的政策是兩條。第一,「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收回貴族所有的爵秩,取消特權,重新分配,只有在戰場上立下功勞,才能夠重配爵秩,列籍貴族。第二,「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只要有軍功,無論貧賤都可以獲得貴族的爵秩。

商鞅設計了20個等級的爵位,都以殺敵多少來計算。比如,作戰時殺一甲士,憑其首級可賜爵一級,並賜田一頃,宅九畝。斬得兩個首級,可當「百石之官」。斬得33個首級,可成為「屯長」。如果率軍殺2000~8000個敵人,就可升任到「大將」。有獎當然有罰,作戰之時以五人為一屯,百人為一將,如果作戰結束,「一屯」或「一將」居然沒有殺死一個敵人,那就要處死為首的「屯長」和「百將」。

除了誘以利、懼以刑之外,商鞅還尊之以身後之名。他出台法令,規定秦國民眾從小夫到大夫,爵級一等,就可在死後的墓地上種樹一棵,也就是軍功越大,墓上植樹越多,樹木繁茂,足以光耀子孫。

這一軍爵制度可謂開天闢地,它徹底抹殺了貴族與賤民的界限,人人可以通過戰爭獲取功名富貴。在世界各文明古國中,中國是最早打破貴族制度的國家,這其中,商鞅的作用可謂最大。

以國史論之,到了隋唐時期,政府又發明科舉制度,為底層的知識分子打通了另外一條獵取名利的通道。由此,「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軍爵制(武士)與科舉制(文士)互為勾連,構成了延續千年的平民社會的穩定性。這兩個制度的形成,再加上政權對商業的道德蔑視及制度打壓,最終構築了中華文明的重要特質,千百年來,全中國有才能的中國人,無一能經受住名利的誘惑,紛紛投身於軍爵和科舉的「遊戲」之中,從商自然成了不得已的末流之選。因此,法國史學家費爾南·布羅代爾在《文明史綱》中評論說:「這至少是中國社會為何沒有像西方社會那樣發展成為一種資本主義制度的原因之一。它仍然停留在父家長制和傳統制度的階段。」

商鞅的這一變法宣布後,秦國上下大為震撼。貴族恨之入骨,平民將信將疑。

為了立信,商鞅演出了一折「徙木戲」。他把一根三丈之高的大木柱立在都城櫟陽的南門,發布告說,能夠把它遷置到北門的,可獲得十金的獎勵。民眾不信,沒有動手。商鞅再出布告,宣布能遷置的人可得五十金的獎勵。終於,有一個大膽的人把木柱從南門遷到了北門,商鞅當即兌現承諾。這一戲劇性的舉措,很快傳遍全國,使人對變法產生信心。

對於反對的人,商鞅則不假顏色。變法啟動後,太子觸犯了法規,商鞅沒有辦法處罰「君嗣」,就拿他的兩個師傅——貴族虔和賈開刀,一個抓起來關進監牢,一個判處黥刑,在臉上刻字以示懲罰。4年後,虔又犯法,商鞅削掉了他的鼻子。

商鞅當國,極其殘酷,可謂是「酷吏之祖」。有一次,他在渭河邊論法,一口氣就殺死了700餘人,導致「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他不喜歡反對他的人,甚至也討厭讚美他的人,在當初的朝堂大辯論時,他就說,「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製法之人,不足與論變」,也就是不允許爭論,不允許辯駁。司馬遷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變法過半,一些先前反對的人跑到商鞅跟前讚美變法,商鞅說,這些都是「亂化之民」,於是全部流放到偏僻的邊城,從此,再也沒有人敢於議論國事了。

為了嚴格管制國民,商鞅還推行了恐怖的連坐制度。他以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如果一家犯罪,那麼就要「五什」——也就是五十戶家庭連坐。軍隊也是如此,以五人為一組,如果一人逃跑,其餘四人都會被砍頭。他還鼓勵民眾之間互相告發,知奸而能告發者,「與斬敵首同賞」,可賜一爵,如果不告發,會被處以腰斬之刑,如果藏匿奸者,不但自己被殺,還要抄家沒籍。

恐怖專制的力量是強大的。變法啟動到第十個年頭,秦國出現了「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眾「勇於公戰,怯於私鬥」的局面,整個國家儼然變成了一個紀律嚴明、高效好鬥的戰爭機器。秦孝公升商鞅為大良造,是為國家最高行政官職,統掌軍政大權。商鞅親自率兵擊敗魏國,然後把都城遷到了咸陽,劍鋒直指東方各國。

在確立了「農戰」國策之後,商鞅開始推行第三輪變法,目的是要全面加強中央集權,其重要政策有三項,分別是土地改革、統一度量衡和推廣郡縣制度,其對後世的影響同樣非常之大。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廢井田,開阡陌」。井田制是一種土地國有制度,自商時就有文字記載,西周盛行。後世史家對之解釋不一,按《孟子·滕文公上》中的記載,國家以900畝為一個計算單位,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各家分得百畝私田,同養公田。耕作之時,先要把公田的農活幹完,才能各治私事。由此,春播秋割,守望相助。這一制度頗類似原始人民公社制。

到戰國中期,隨着人口的增加,井田制度已經敗壞,公田私有化成普遍事實。商鞅宣布廢除井田制,允許民眾開荒耕作、買賣土地,這自然大大激發了民眾的生產積極性,使變法的「農本思想」更加得以光大。很顯然,在先秦時期,糧食是最為重要的戰略物資,商鞅的一切變法都以此為根本,這可以說是典型的「唯生產力論」。54

「廢井田,開阡陌」是中國土地史上的重大變革。從此以後,土地私有化成為中國歷史上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度。各朝代也有各種形式的公有土地,但是數量都遠不及私有土地多。

第二個重要政策,是統一度量衡。

當時各國割據,從衡器到貨幣都極其混亂,即便在一國之內,也是標準不一,這對經濟發展和國家治理當然非常不利。商鞅提出「平斗桶、權衡、丈尺」。斗桶指計算容積的衡器,權衡指計算重量的衡器,丈尺指計算長度的衡器。也就是說,他統一了全國的容積、重量、長度的度量標準。在今天的上海博物館,仍可見到當年的青銅製「商鞅方升」,它鑄造於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是商鞅散發給全國各地做標準的衡器。

第三個重要政策,是確立並推廣郡縣制度。

西周建立之時,分封諸侯,一共有上千個國家,幾乎一個城池為一國。春秋初期,諸侯兼併劇烈,剩下160多國,到了戰國年代,天下滔滔,只剩十多國,最後成七雄爭霸之局。國君為了統治及征戰的需要,紛紛加強中央集權,兼併進來的土地不再分封出去,而是建立新的地方治理制度。春秋後期,縣制開始推行,縣令為一縣之長,由國君直接任免,他們不再是世襲貴族,而是一批沒有血緣關係的職業官僚。郡的設置較縣為晚,秦國在秦穆公時期已有記載。

▲商鞅銅方升

商鞅是一人獨裁制度的擁躉,在《修權》一文中,他認為,治理國家有三個要素,一是法,二是信,三是權。法律是君臣一起來擬定的,它的推行要靠信,而要法令通行,就必須保證國君的獨裁。55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商鞅完善並推廣了郡縣制的地方管理體系。他把小鄉、邑合聚為縣,設立縣令、縣丞、縣尉等職務,組成縣署,全國共分31個縣,後來每征伐下一塊土地,就增設一縣。與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和縣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各地方長官於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狀,中央據此對其進行考核,獎功罰過。

郡縣製成為秦國的治國基礎。這一制度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是中國官僚制度的根本。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讀通鑑論》中就說:「郡縣之制,垂兩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當代史學家唐德剛從國家管理模式角度分析認為,中國三千年可分為部落制、封建制和郡縣制三個階段,商鞅之後,幾無大變。甚至,一直到今天,中國的省市縣治理模式仍然沒有跳出其藩籬。56

商鞅的三輪變法,前後長達十餘年,循序漸進,絲環相扣。他的強國之術堪稱中國歷史,乃至世界史上最殘酷和嚴厲的一種,是一次激進的國家主義試驗,在經濟模式上則體現為「命令型的計劃經濟」。在他的治下,秦國成為一個讓人望而生畏的「虎狼之國」,舉國上下蔓延着極端功利主義的進取氛圍,每個秦國人其實都成了國家的工具,宛若後世出土的那些兵馬俑,人人面無表情而無比強悍。

商鞅的治國思想中有強烈的反智、愚民和好戰的特徵。

與曾經當過商人的管仲及經商致富的范蠡等人相比,商鞅對商人階層不但毫無感情,而且視之為仇讎。在他當國之時,國家管制了「山澤之利」、糧食買賣和旅店經營,自由商人幾乎被消滅。同時,商鞅對知識分子也非常仇視,他認為國有「五害」,分別是儒家學者、商賈、隱士、手工業者和勇士,在《農戰》一文中,他毫不客氣地說:「有這些人存在,敵人來到,一定打敗仗,敵人不來,則一定很貧窮。把這些人趕走,敵人不敢來,來了也會被打敗。去討伐別國,一定能戰勝,不去討伐,則一定能富足。」他更形象地說:「有一千個農戰之民,只要有一個讀《詩》和《書》的文士在,那千人就會懈怠。有一百個農戰之民,只要有一個有技藝的人在,那百人就會懈怠。」所以,這些文人和有技藝者必須徹底清除,「重刑而連其罪」。在《戰國策·秦策》中還記載,商鞅曾向秦孝公提出要「焚書」,雖然不知有沒有執行,不過100多年之後,他的思想繼承者還是完成了這個工作。

在商鞅的經濟思想中,「強國」與「富民」似乎是對立的。他極端地認為,人民不但不應該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絕對不能夠富足。

自古以來,如何解決分配問題,緩和貧富對立,是歷代思想家和理財家所共同關注的「第一命題」,早在《晏子春秋·內篇》中就出現了「權有無,均貧富」的觀點。諸子百家對此各有分析。

儒家的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他認為最好的狀態是「均無貧」,類似於福利社會。他還主張「藏富於民」,認為「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但這些理想如何實現,他沒有具體的辦法。老莊的道家也主張均貧富,其實現方式是「損有餘以補不足」。

與儒、道不同,墨子承認富貴貧賤的適當差別的存在,唯要求可以相互轉化,其轉化方式取決於一個人的賢與不肖,他不同意儒家「藏富於民」的觀點,主張應該先讓國家富起來,所謂「官府實而財不散」。

上述幾位經典思想家對貧富問題的分析比較抽象,那些真正掌握國綱的理財家則提出了具體的辦法,比如,管仲主張用價格政策為工具來縮小貧富分配不均的差距。到了商鞅,則走到了「強國貧民」的極端。

商鞅也反對貧富懸殊,認為「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不過在他看來,理想的狀態是讓人民始終處在同樣的貧窮線上,最好的狀態是家裡沒有一點兒多餘的糧食——「家不積粟」,以保持飢餓進取的精神面貌。強兵就必須使民弱、民怯、民愚,這樣的人民通過重刑或重賞即可變成勇敢而兇猛的戰士。而一旦社會出現貧富差距變大的情況,就應該動用國家機器,用行政剝奪的方式來實現均衡,這就是所謂的「貧者益之以刑,則富;富者損之以賞,則貧」。很顯然,商鞅把人民的貧困與無知看成是國家兵源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

商鞅的這種極端主義思想,在後世已成絕響。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後來的治國者們,儘管再不敢像商鞅這樣說得直白、幹得決絕,卻也並非沒有效尤者,至少有兩個理念頑強地留存了下來。第一,不能讓民眾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潛意識一直留存了下來,最終變成一種系統化的愚民政策;第二,絕大多數的治國者把國家強大遠遠放在民眾富足之前,強調「國強民安」,而不是「國強民富」,所謂「安」者,年份好的時候,有口飯吃,饑荒到來的時候,不餓死,這已是最大的善政。

在商鞅的強國之術中,打仗是第一要義,這是檢驗變法成功的唯一標準。

其實在他的治國邏輯中,戰爭是起點,也是終點,並且循環往復不應該停止:民眾都去耕作了,糧食就會迅猛增加,打仗就有了物資,然後用軍爵制度激發人民戰鬥的熱情,攻城略地之後,土地和人口又增加了,就可以擴大農耕,繼續發動下一場戰爭。如此,國家就成了一台強大而無比恐怖的戰爭機器,人民則成了無知無畏的殺戮之士。

在他看來,戰爭是讓國家強大和穩定的最好辦法。在《靳令》一文中,他說:「國家貧窮就要去打仗,可以把有害的輸送到敵人那裡,就沒有像文士、商人那樣的國害,一定會強大。國家富足而不發動戰爭,就會懶惰懈怠,出現文士、商人那樣的國害,一定會羸弱下去。」57總之,窮了要打,富了更要打。

正是在這種「備戰備荒為打仗」、「把戰爭進行到底」的戰略支配下,秦國成為戰國列強中最可怕的國家,「兵革大強,諸侯畏懼」。到秦孝公十九年(公元前343年),周天子封賞秦孝公,授予他「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的權力,第二年,諸侯都前來祝賀,然後由秦國率領,一起去朝拜周天子。這一儀式表明,在商鞅的輔佐下,秦孝公終成戰國霸主,重現了先祖秦穆公當年的盛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