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告別 - 第2章

雷蒙德·錢德勒

當然,他說對了一半。特里·倫諾克斯是給我找了不少麻煩。可畢竟,我就是幹這一行的。

那年我住在月桂谷區亞卡大道上的一棟房子裡。那是在死巷子裡的一座小宅,坐落在半山腰上,一長段紅杉木台階通向前門,沿途是一小片桉樹林。屋裡配了家具,房東是一個去了愛達荷州,打算和寡居的女兒住上一陣的婦人。房租很便宜,部分是因為房東希望能夠在回家前只需提前很短的時間通知我,部分是因為這段台階。她年紀大了,每次回家都要面對這些台階已經讓她力不從心了。

我想方設法讓這個醉漢爬上了台階。他非常樂意配合,但他的腿就像是橡膠做的,他還總是不停地在一句道歉的話語說到一半的時候就突然睡了過去。我打開房門,把他拖進屋裡,讓他在長沙發上攤開身子,往他身上扔了一條小毯子,然後就任由他重返夢鄉去了。他像頭虎鯨一樣打了一小時的鼾。然後突然之間他醒了過來,要求上洗手間。回來的時候他目不轉睛地盯着我看,眯着眼,要求知道自己究竟在什麼地方。我告訴了他。他說自己名叫特里·倫諾克斯,住在韋斯特伍德的一間公寓裡,家裡沒有人在等他。他的聲音清澈,吐字清晰。

他說他現在能消受一杯清咖啡。我拿來一杯,他小心翼翼地抿着,茶碟緊貼着茶杯托在手裡。

「我是怎麼來這裡的?」他邊問邊打量着四周。

「你在『舞者』門前的一輛勞斯車裡醉過去了。你女朋友把你甩了。」

「的確如此,」他說。「她這麼做是完全正確的。」

「你是英國人?」

「我在那裡生活過。但我不是在那裡出生的。如果我現在能叫輛出租車的話,那我就告辭了。」

「已經有一輛在等着了。」

下台階的時候,他是自己爬下去的。去韋斯特伍德的路上,他沒有多說什麼,只是說我真是太好心了,給我添麻煩了,真是抱歉。這話他也許已經對太多人說過太多遍了,就像是自動從他嘴裡冒出來的一樣。

他的公寓狹小悶熱,沒有半點兒溫情,就像是他今天下午剛剛搬進來似的。一張綠色的硬沙發前放着一張咖啡桌,桌上有一瓶半空的蘇格蘭威士忌,一碗化了的冰塊,三隻空汽水瓶,兩隻玻璃杯,一隻玻璃煙灰缸,裡面裝滿了煙蒂,有些上面有口紅印,有些沒有。這裡沒有一張照片,沒有一件不論是哪種類型的私人物品。這就像是一間旅館客房,有人租下它來,為的就是開個會,告個別,喝兩杯,聊會兒天,再野合一場。它不像是住人的地方。

他請我喝一杯。我說謝謝,不必了。我沒有坐。我離開的時候,他又謝了我一次,不過語氣既不像是感謝我為他爬了一座山,也不完全是輕描淡寫。他有一點顫抖,有一點害羞,但卻禮貌得不得了。他站在敞開的房門後面,直到自動電梯升了上來,我也走了進去。哪怕他一無所有,但他至少還有禮貌。

他沒有再提那個姑娘;他也沒有提自己沒有工作,沒有前途,身上最後一個美元也已經付給了「舞者」,只為了一個高檔靚妹,而她甚至不願意多停留一分鐘來確保他不會讓巡警給扔進牢房,或是被某個兇悍的出租車司機從身上碾過去,再被拋到一片空地上。

乘電梯下樓的時候,我突然有一種衝動,想要回去把那瓶蘇格蘭威士忌從他跟前拿走。可這不關我的事,而且這麼做也沒有用處。他們總能想辦法弄到酒,只要他們鐵下心來。

我開車回家,一路上咬着嘴唇。我應該是條硬漢的,可這傢伙身上的某樣東西觸動了我。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什麼,除了他的白髮、疤臉、清澈的聲音,還有禮貌。也許這些就已經足夠了。我沒有任何同他再度碰面的理由。他只不過是一條喪家犬,就像那姑娘說的。

2

我再次見到他的時候是在感恩節後的那個星期。好萊塢大街兩邊的各家商店裡這時開始堆滿了各種價格虛高的聖誕節垃圾,各家報紙也開始扯着嗓門吆喝:你要是不早早地完成聖誕大採購,那可就大事不妙了。可不管怎樣,大事總歸要不妙的;它從來就沒有妙過。

我在距我辦公室所在的大樓大概三個街區遠的地方看見一輛並排停靠的警車,車上的兩個條子正盯着人行道上一家商店櫥窗邊的某樣東西。那件「東西」就是特里·倫諾克斯——或者說是他的殘留物——而那丁點可憐的殘留物看起來也不怎麼光鮮。

他正倚着一家店鋪的門面。他必須找樣能倚靠的東西。他的襯衫髒兮兮的,領子敞着,半邊露在夾克外面,半邊沒有。他的鼻子皺縮成一團。他的皮膚極度蒼白,那幾條狹長的疤痕因此幾乎都消失不見了。他的眼睛就像是雪堆里戳出來的兩個洞。很明顯,巡邏車的兩個條子就要對他下手了,於是我趕緊走上前去,一把拉住他的胳膊。

「直起身來,給我走,」我裝出兇巴巴的模樣對他說,然後偷偷地對他使了個眼色。「你能走嗎?是不是喝高了?」

他迷茫地打量着我,然後擠出了他那個半邊臉的小小微笑。「我之前喝過,」他低語道。「眼下我猜我只是有一點——腹中空空。」

「好吧,但你的腳得挪挪了。你眼看就要給扔進醉鬼牢了[1]。」

他努力了一下,然後任由我扶着他從人行道上的流浪漢中間走過,來到路緣邊上。那裡停着一輛出租車,我一把拉開車門。

「他先走,」出租車司機邊說邊拿大拇指戳戳前面的一輛出租車。這時他扭過頭來,看見了特里。「如果他肯走的話,」他又補充了一句。

「情況很緊急。我朋友病了。」

「沒錯,」司機說。「他可以換個地方去生病。」

「五塊錢,」我說。「快快露出你那美麗的笑容吧。」

「哦,那好吧,」他說着便把手中一份封面上畫着個火星人的雜誌插在了後視鏡後面。我把手伸進車裡,拉開車門,把特里·倫諾克斯扶了進去,這時那輛巡邏車的陰影遮蔽了另一側的車窗。一個灰發警察鑽出車門,走上前來。我繞過出租車迎了上去。

「就耽誤你一分鐘,老弟。這裡什麼情況?那位衣物上有污跡的先生真是你的一位密友嗎?」

「我們親密得足以讓我判定他需要一位朋友。他沒喝醉。」

「出於財務上的原因,毫無疑問,」警察說。他伸出一隻手,我把駕照放了進去。他看了看,遞還給我。「噢噢,」他說。「一個私家探子在接客戶。」他的音調變了,換上了一副兇巴巴的口吻。「這也讓人對你有了幾分了解,馬洛先生。他呢?」

「他名叫特里·倫諾克斯。他是拍電影的。」

「很好。」他把身子探進出租車裡,緊盯着坐在後排角落裡的特里。「我得說,他有一陣子沒有工作了。我得說他有一陣子沒在屋裡睡覺了。我甚至得說,他是個盲流子,因此我們恐怕得把他請進去了。」

「你的逮捕完成記錄該沒有少到這種程度吧,」我說。「在好萊塢不至於如此。」

他還在看着特里。「你的朋友叫什麼,夥計?」

「菲利普·馬洛,」特里慢吞吞地說。「他住在月桂谷,亞卡大街。」

警察把腦袋從窗戶縫裡抽了出去,轉身打了個手勢。「你說不定是剛剛告訴他的。」

「說不定是,可我沒有。」

他瞪了我一兩秒鐘。「這次我就信了你,」他說。「別再讓他上街了。」他鑽進警車,呼嘯而去。

我回到出租車裡。我們穿過三個街區多一點的距離,來到我的停車位前,換上了我自己的車。我掏出一張五美元的鈔票給司機。他拘謹地瞥了我一眼,搖了搖頭。

「就按計價表給吧,夥計。或者你願意的話,付我一塊錢也就地道了。我自己也潦倒過。在弗里斯科。那會兒也沒有一輛出租車願意拉我。那真是個鐵石心腸的地方。」

「三藩市,」我機械地說。

「我管那兒叫弗里斯科,」他說。「讓那些少數族裔見鬼去吧。謝了。」他接過一美元後便離開了。

我們去了一家免下車餐廳,那裡的漢堡包做得還不至於連狗都不願意吃。我餵了特里·倫諾克斯兩個漢堡和一瓶啤酒,然後開車帶他回家。那段台階對他依然是個挑戰,可他咧咧嘴,喘着氣,爬了上去。一個小時過後,他洗浴修面完畢,看上去又像個人樣了。我們端着兩杯非常溫潤的酒坐了下來。

「算你走運,居然還記得我的名字,」我說。

「我用心記的,」他說。「我還查過你的聯繫方式呢。我本該這樣做的。」

「那你為什麼不給我打個電話呢?我一直住在這裡。我還有間辦公室。」

「為什麼要麻煩你呢?」

「看起來你反正是非得麻煩某個人不可了。看起來你不像是有很多朋友的樣子。」

「噢,我有朋友,」他說。「算是朋友吧。」他轉着桌面上的玻璃杯。「開口求人幫忙可不太容易——尤其是當這一切都只能怪你自己的時候。」他抬起眼睛,露出一個倦怠的微笑。「也許我哪天真能把酒給戒了。他們都說這是能做到的,對不對?」

「要三年。」

「三年?」他看上去像是大吃了一驚。

「一般說來,是要這麼久。那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你得讓自己習慣一組相對黯淡的色彩,一類相對安靜的聲音。你得考慮到舊習復發。你過去熟識的所有朋友現在都會顯得有一點點奇怪。你甚至都不會再喜歡他們中的大多數了,而他們也不會太喜歡你了。」

「這變化應該說不算大,」他說。他扭過頭去,看着碼頭。「我有一隻兩百美元的手提箱寄存在好萊塢汽車站。要是我能把它弄出來的話,我就去買一隻便宜的箱子,把寄存的那隻給當了,弄來的錢就夠我坐巴士去維加斯了。我能在那兒找一份工作。」

我一言不發。我只是點頭,坐在那裡,擺弄着我的那杯飲料。

「你在想我為什麼沒有早一點想到這個主意,」他輕聲說。

「我在想,這樁事情背後藏着些和我沒有半點關係的東西。你確定能找到工作嗎,還是說那只是你的心愿?」

「確定無疑。一個跟我在部隊裡很熟的夥計在那兒開了一家挺大的俱樂部——水龜俱樂部。當然咯,他算半個混黑道的——他們全都是——可另外那一半卻是個好人。」

「我可以出車費,再額外多給你一點。但我希望這筆錢不至於是肉包子打狗。最好是先跟他通個電話。」

「不必了,謝謝。蘭迪·斯塔爾不會讓我失望的。他從未讓我失望過。再說,那隻手提箱能當五十美元。我有經驗。」

「聽着,」我說,「你需要多少,我來出。我不是什麼豆腐心腸的大傻蛋。所以我給你什麼,你就拿着,然後給我好好地混。我只希望不要再為你煩心了,因為你扯動了我心裡的某種感覺。」

「真的嗎?」他低頭看着玻璃杯,小口抿着飲料。「我們只見過兩次,兩次你都對我夠意思得不得了。什麼樣的感覺?」

「就是我下次見到你的時候,你會陷入更大的麻煩,就連我也沒法拉你出來了。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可我就是有。」

他用兩隻指尖輕輕撫過右臉頰。「也許是因為這個。它確實會讓我顯得有點陰森,我想。可這是一處榮譽傷疤[2]——或者至少是其造成的結果。」

「不是這麼回事。我根本不在意那種東西。我是個私家偵探。你是一個我不必解決的問題。可這問題依然存在。管這叫直覺吧。或者,如果你想要十二分文雅的話,就叫它個性感知吧。也許『舞者』門前的那個姑娘不只是因為你喝醉了才甩你的。也許她心裡也起了某種感覺。」

他淡淡一笑。「我和她曾經結過婚。她的名字叫西爾維婭·倫諾克斯。我是圖她的錢才和她結婚的。」

我站起身來,皺起眉頭瞪着他。「我給你弄點炒蛋來。你需要吃東西。」

「等一等,馬洛。你在想,為什麼我窮困潦倒,西爾維婭錢多得用不完,而我卻不能問她借點錢來花。你聽說過自尊嗎?」

「我快笑死了,倫諾克斯。」

「是嗎?我的尊嚴是很獨特的。那是一個一無所有者的尊嚴。要是我惹你煩了,那我道歉。」

我出門走進廚房,做了份加拿大培根配炒雞蛋,外加咖啡和吐司。我們坐在早餐角里吃了起來。這在我這棟房子建成的那個年代裡是標配。

我對他說,我得去辦公室了,回來的路上會幫他把手提箱提出來。他給了我行李票。他的臉上現在有了一點血色,眼睛在頭顱里陷得也沒有那麼深了——它們剛才深得像是你得把手伸進去才摸得着一樣。

出門前,我把威士忌放在了沙發前的桌子上。「拿出你的尊嚴來待它,」我說。「另外,給維加斯那邊打個電話,就算幫我個忙吧。」

他只是微笑,然後聳了聳肩。下台階的時候,我的心裡依然堵得慌。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就像我不知道為什麼一個男人情願餓得半死,在大街上晃悠,也不願意把自己的衣服拿出去當一樣。不論他信奉的規則是怎樣的,他確實是按這樣的規則行事的。

那隻手提箱是你這輩子見過的最讓人目瞪口呆的物什。箱子的材質是漂白的豬皮,新的時候一定是奶白色的;上面的配件是金子做的。這東西一定是英國製造的,就算你能在這裡買到,價錢大概也更接近八百美元,而不是兩百。

我砰的一聲把箱子放在他面前。我看了看雞尾酒桌上的那瓶酒。他滴酒未碰。他神志跟我一樣清醒。他抽着一支煙,但不是特別適應。

「我給蘭迪打過電話了,」他說。「他很生氣,因為我先前沒有給他打過電話。」

「要找人幫忙,還是得找陌生人,」我說。「西爾維婭送你的禮物?」我指了指手提箱。

他看着窗外。「不。這箱子是我在英格蘭得到的,遠在我遇到她之前。確實是很久以前了。我想把它留在你這裡,如果你能借我一隻舊箱子的話。」

我從錢包里掏出五張二十塊來,放在他面前。「我不需要抵押。」

「根本不是這麼回事兒。你不是開當鋪的。我只是不想帶着它去維加斯。再說,我也不需要這麼多錢。」

「好吧。錢你拿着,手提箱我來保管。不過我這房子很容易被偷的。」

「沒關係,」他滿不在乎地說。「真的沒關係。」

他換了身衣服,五點半左右我們在莫蘇家吃了晚飯。沒有喝酒。他在卡哥上了巴士,我則開車回家,一路上思緒飄忽不定。他的空手提箱還擺在我的床上,剛才他就在那裡打開箱子,取出東西,塞進了我的一隻輕飄飄的箱子裡。他的箱子還配有一把金鑰匙和幾把鎖,鑰匙就插在其中一把鎖里。我把空箱子鎖上,將鑰匙系在提手上,然後把箱子放進衣櫥的最上面一格。憑手感箱子裡面不見得真的空無一物,可這不關我的事。

這是一個平靜的夜晚,房間裡比往常似乎更顯得空空蕩蕩。我擺開王車後卒,跟斯泰尼茨[3]下了一局法蘭西防禦。他用四十四步戰敗了我,可我也讓他出了一兩把冷汗。

第三十九步時,電話響了,說話的是一個我之前聽到過的聲音。

「是菲利普·馬洛先生嗎?」

「沒錯。我是馬洛。」

「馬洛先生,我是西爾維婭·倫諾克斯。上個月的某天晚上,我們曾在『舞者』門前有過一面之緣。我後來聽說,您非常好心地送了特里回家。」

「確實如此。」

「我猜您大概知道我和他已經不是夫妻了,但我還是有一點為他擔心。他退掉了自己那套在韋斯特伍德的公寓,但好像沒有人知道他現在在哪兒。」

「我們相遇的那天晚上,我已經注意到了你有多為他擔心。」

「聽着,馬洛先生。我和這個男人有過一段姻緣。我不是特別同情醉鬼。也許我當時有點不近人情,也許我那時手頭有急事。你是個私家偵探,如果你願意的話,這一切都可以用職業眼光來看待。」

「現在什麼眼光都不需要了,倫諾克斯太太。他已經上了一輛開往拉斯維加斯的巴士。他在那兒有一位朋友,那人願意給他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