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 - 第2章

袖側



大概是因為,她說的每一個字,每一個詞,都帶着對他們這樣的人的深深的鄙夷。

所謂他們這樣的人,就是指像他們這樣來自農村,貧窮的,生活在社會底層,只能靠出賣體力糊口的人。就像那幾個在這火燒般的太陽底下,還得爬到那麼高的廣告牌上,一弄就好幾個小時的男人。

雖然南思文一直覺得,他和他們不一樣。他是有技術的!

他可是紅翔畢業的!

他在紅翔學會了開弔車,他考下了吊車本。從那時起,他就跟那個沒見過山外世界,只知道下陷阱逮兔子、打孢子和挖山貨的山裡男人,再不一樣了。

他整個人生,都因為紅翔而改變了!

然而,雖然他有這樣的自信,將自己和那幾個腰間綁繩子爬梯子的人區分開。他依然覺得那個女人的話太過刺耳。

因為就如她所說的,他就算在紅翔學了開弔車的技術,也和那幾個男人一樣,是腳上沾着泥,一輩子洗不掉的……泥腿子。

然而心裡就算非常不舒服,他也不能怎麼着。光是看背影,他都能感覺得到那女人強大的氣場。在她面前的幾個男人,就跟做錯事被老師抓包了的孩子似的低着頭。他甚至看到有兩個人被罵得臉紅脖子粗,他們憋屈成這樣,在她面前卻只能咬牙忍着。

  ☆、2.第

2



南思文朝那女人走過去。

他當然不是打算打抱不平什麼的,他只是過去打水。

在南五環外的這條輻射路的兩邊,都是一個挨一個的院子,全都是小型企業。雜七雜八的,多是些水泥混凝土公司、五金公司、不鏽鋼公司等等這種企業。

前面那家水泥公司的門衛,跟張全是老鄉,所以允許他們進院子去草坪上的自來水管那裡灌自來水喝。就在門衛的視線之內,灌完了就走,也不虞會發生什麼盜竊之類的事情。

就連老鄉對老鄉,其實也不是完全放心的啊。

他朝那邊走着,目光就不由自主的粘在了那女人的背影上……

長髮捲曲着垂在背後,剪裁貼身的連衣裙勾勒出了女性身體美好的曲線。

南思文當然不會知道這麼一條裙子的價格就能趕上他一個月的工資,他就是覺得那裙子好看,貼身。就是稍微有點太緊,裹得臀部渾圓形狀都看得清楚。

而那腰……那腰也太細了……

從腰到臀,被裙子的布料緊緊裹着,折線驚人。

他的目光就被粘在那條驚心動魄的折線上,移不開。

從她身邊走過去的時候,他沒好意思回頭看她的臉。反正待會回來就能看到,他想。他快走幾步,跟張全的老鄉點個頭,進去灌了一瓶子的自來水。

其實他一個月工資也幾千塊,而且吊車司機屬於特殊職業,不是普通司機。這行的規矩,老闆要按照台班費的5%給他提成。也就是最近幾年年景不太好了,收入直線下降。頭幾年,他還曾經月入過萬過。說起來,他掙的,比一些大學畢業坐辦公室的人也不差了。

可人跟人是不一樣的。一個大學畢業坐辦公室吹空調的小姑娘一個月拿幾千塊,她會打車會下館子會買化妝品做指甲看電影喝咖啡,會在月底之前就把錢花得七七八八,然後眼巴巴的等着下次發工資的日子。而拿同樣多甚至更多錢的農村男人,頂多買兩箱啤酒花點錢,其他的錢,南思文都恨不得一分錢掰成兩半花。

大城市裡要花錢的地方實在太多了,除了呼吸不要錢,其他的全要錢。南思文離開大山已經好些年,卻始終覺得城市裡喝水都要錢這件事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錢不是這麼花的。他有着一筆在家鄉人看來着實不菲的積蓄,但他輕易絕不會動。早些年他是想着攢着錢回家蓋房子,娶媳婦。這兩年,他愈來愈不想再回山里去了,那蓋房子的心思就淡了。他總惦記着能用這些錢干點什麼,讓錢能生出錢來。

他夢想能在城裡買房子,然後娶媳婦。

是的,說到底,都要娶媳婦。因為他現在沒有媳婦,是個光棍漢。

他灌了水出來,朝回走。這一次面對面,可以正大光明的看那個女人的正面了。

背影那麼美好,正面更加美好。南思文看到那女人的正臉,第一感覺就是——真漂亮!

可笑的是,他覺得她那麼漂亮,都沒在第一時間認出來她。

在他的記憶中,顧清夏也當然是漂亮的。否則他也不會在放她走之後好幾年都念念不忘,午夜夢回,都還會想起她濕漉漉的眼睛,細細的脖頸,雪白嬌嫩的肌膚……

仿佛做夢似的,他南思文這輩子竟然也睡過一個那麼漂亮的姑娘,也曾經夜夜摟着她入眠。只要想起這些,哪怕以後他還是要娶一個和他一樣黑不溜秋的山裡姑娘,生一個黑不溜秋的山裡娃,他也覺得這輩子沒什麼遺憾了。

但是他這段記憶中,「漂亮的」顧清夏和此時此刻眼前這個女人,依然有着非常大的差異。畢竟一個女人過去了八、九年,無論是臉型還是身材,都會發生很大的變化。更何況還有化妝、穿着和氣質的變化。

所以他第一眼看着這個女人,除了感覺她「真漂亮」之外,是根本沒法把她和記憶中那個女孩子重合在一起的。

他的記憶中,那女孩蒼白單薄,濕漉漉的眼睛中開始是常常充滿恐懼,後來漸漸麻木,麻木中隱藏壓抑着的是怨恨、憤怒、倔強和不甘。她穿着他娘的舊衣服,巴掌大的小臉上從來沒有過表情。被那種灰撲撲的舊衣服包裹着的女孩,依然是美麗的。但那種美麗脆弱得讓人心疼,和眼前的女人截然不同。

她沒有化很濃的妝。她的皮膚足夠的白,不需要像他住的地方附近鎮上那一條街的髮廊里的姑娘那樣撲厚厚的粉。她也不像她們那樣把眼睛塗得一大片藍色綠色紫色,還戴很長很假的假睫毛,嘴唇抹得像血。她只是化了細細的眼線,在眼尾處微微上挑,嫵媚中透着凌厲。她的口紅是灰粉色的,不像小姑娘的嫩粉那麼稚氣,也不像紅色系那麼老氣。她的妝容,恰到好處。

她的胸不算太豐滿,至少沒有他看過的雜誌封面上的女郎的胸那麼豐滿,但形狀美好。抱在胸前的手臂,纖細緊緻。想到她細細的腰和渾圓的臀……她的身材,也恰到好處。

這是一個從頭到腳都恰到好處,本來應該讓男人看了就該非常順眼的漂亮女人。如果,不是那麼冷就好了。她的表情和眼神都太冷,氣場強大,站在那裡冷笑,誘人的薄唇里吐出的詞句,讓身前的幾個男人憋屈得抬不起頭來。

冷中帶着艷。

這個女人,是典型的城市女人。不……即便是在城市女人里,她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種。她和他們,站在不一樣的高度。居高臨下的睥睨他們,鄙夷他們。

南思文一邊暗暗的偷瞄這個冷艷的漂亮女人,一邊這麼想着。但隨着他走得離她越來越近,他越來越有奇怪的感覺。

他覺得她眼熟!

他每走近她一步,那種感覺便愈強烈一分。

當女人冷艷的面孔終於和記憶中那張蒼白的巴掌大的小臉重合在一起的時候,他站在她幾米開外的地方,渾身僵直,不敢置信。

當年他放了她走,親眼看着她捂着小腹,頭也不回的穿過馬路,在一輛長途汽車駛過之後,消失不見。

那時候他視線是模糊的,因為他眼裡有淚。他覺得委屈,也覺得不甘。她待他的好是假的,可他待她的好,是真的。

她就一點都不在乎,一點都不留戀。她走的時候,頭也不曾回一下。像逃離噩夢一樣,逃離了他和他的家鄉。

他真的覺得難過。

可他知道要不放她走,她會死,她真的會死!

她是嬌貴的花,應該養在名貴的花盆裡,好好澆水灌溉,要有充足的陽光,才能生長和綻放。在他們這種窮山惡水的地方,她扎不下根,日漸枯萎。更不可能抵擋在她來說太過可怕的暴風雨的蹂/躪。

他要不放她走,就只能眼睜睜看着她去死。

他做不到。

因為她是他媳婦!

作為一個男人,他沒法讓他的媳婦開心,或者過富足的日子。但至少,他可以放她走。

他蹲在馬路這邊,看着她消失。那時他就知道,他一輩子都再見不到她了……

南思文找個樹蔭,慢慢的蹲下。在這個角度,恰好能觀察到那女人大半的側臉。他在思考,思考他和她還能第二次遇見,這樣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他沒學過概率學都知道,這樣的概率幾乎為零。

他盯了她很長時間。在她又一次用右手去捋左耳的鬢髮時,終於確認,她就是他的媳婦青霞。

他蹲在那裡,聽她羞辱着那些男人。此時此刻,他不再覺得那些話刺耳難聽。他只覺得苦澀。

這天底下,再沒人比他更知道她有多恨他們這些人,或者她為什麼恨他們。

不,實際上,她恨的,厭的,可能只是他。她在羞辱的,其實也只是他。那些男人都只是在代他受過。

那個女人羞辱夠了那些男人之後,命令他們把沒做好的工作重新來過。然後她踩着高跟鞋,走向停在路邊的一輛越野車。

相對她的玲瓏精緻,那車就就顯得太大,也太爺們。可奇異的,她強悍的氣場完全能駕馭這很爺們的黑色越野車的氣勢。

南思文知道那車是個很好的牌子,但他並不知道那車到底多少錢。在他的認知中,最好的車就是奔馳和寶馬。開奔馳和開寶馬,才是身份的象徵。

顧清夏開着她一百多萬的大路虎走了,從頭到尾,沒去掃那個一直在附近蹲着的男人一眼。

她對他這樣的泥腿子,是看也不願意多看一眼的。並且也和他一樣,她也以為她和他,永生永世,再不會有交集。

黑色的越野車開過去,帶起了一陣塵土。帝都就是這一點不好,人多,車多,土也多。

她開着車走了。

他失魂落魄的蹲在路邊,吃了一嘴的土。

顧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一次相遇的時候,她掉入了泥里,遇到了他。

顧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二次相遇的時候,她在雲端,他依然在泥里。

  ☆、3.第

3



南思文出生在山裡。

這裡所說的山,不是帝都西郊以紅葉聞名,遊人如織,其實只要四十分鐘就可以爬上頂峰的那種山。也不是山腰山頂建着漂亮的寺廟道觀,爬爬走走,可以欣賞風景的那種山。

他家鄉的山,連綿不絕,不知哪裡是起點,也不知哪裡是盡頭,山的外面永遠都有山。

顧清夏每每站在他家的院子裡,望着那些山,眼中就會流露出絕望。

因為顧清夏是被拐賣到山裡的。

南思文知道他們村子裡,還有其他幾個村子裡,頗有一些像顧清夏這樣的媳婦。她們曾是他們高攀不上的城裡姑娘,卻又傻又單純,特別容易被欺騙,然後就被販賣到這樣的大山里,給像他這樣的男人做媳婦,生娃。

一輩子,再走不出去。

南思文其實沒想過買媳婦。

他總覺得自己和別人是不一樣的。在他的小夥伴都只有類似狗蛋、二牛這樣的名字的時候,他卻有思文這樣響亮的大號。

這個名字,是他出生的時候,他爹提着新打的孢子和兩隻野兔,走了幾十里路,到山外的集鎮上求了王半仙給起的。

王半仙收了孢子和野兔,誇他是文曲星下世,激動得他爹險些沒找到回家的路。後來他爹就一心想供他讀書,想讓他成為大學生,想讓他離開這窮山坳坳。

結果在他五年級的時候,他爹挖山貨的時候從山崖上失足摔死了。他娘苦撐了兩年,終於撐不住。為了生計,他初一沒讀完,終於還是輟學回家支撐門戶。即便這樣,他也是他們村里少有的文化人。

他初一的時候就已經壯得像頭小牛犢子,雖然他爹從小給他念叨的大學夢破滅了,但是支撐門戶,卻還是可以做到的。他不管是種地、打獵、下套還是安置陷阱,都是一把好手。有他在,家裡的日子又漸漸好了起來。這種好,就是經常能吃上肉,冬天也能不斷了柴火。

他見過別人買媳婦。

買的媳婦,會跑。然後會挨打。挨打了還會跑,然後會被打得更狠。

也有一些,或者被退貨,或者直接轉賣。又或者,就死在了這山里。到死都沒人知道她們的名字。

他總覺得有些於心不忍。他覺得男人的拳頭不該用在女人身上。

他也沒想過去買媳婦。他還這麼年輕,又有一把子力氣,總覺得能把日子越過越好,能靠自己娶上媳婦。他一直覺得去買媳婦的,都是實在娶不上媳婦的人,老大不小了,才會買媳婦。

所以他一直不知道他娘到底是咋想的,這麼早就非要去給他買個媳婦。

就像他後來也不知道青霞是咋想的,就是不肯跟他過日子,不肯給他生娃。

女人的心思太難測,他搞不懂她們。不管她是守寡多年的村婦,還是來自城市的嬌嬌女。

他被他娘強迫着,跟她去了山外的一個村子,那村子很有名。他們這裡買的媳婦,都是經這村子的手買來的。那村里自成一套體系,有人負責拐,有人負責運。有一位姨婆,是專門負責跟買家打交道的。他們去她家的時候,她的房子裡關着兩個姑娘,其中一個就是顧清夏。

本來是心不甘情不願的被強迫來的南思文,見到了顧清夏,就走不動路了。

可他娘沒看上顧清夏。她嫌棄她長得太白太好看,手太嫩,一看就不是能幹活的,腰太細屁股太小,一看就不是能生養的。她看上的是另一個黑一點,腰身粗壯許多的姑娘。

但是南思文死活不願意,他就中意顧清夏!他犯了倔,非要顧清夏不可。他娘氣得狠擰了他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