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 - 第2章

毛姆





怎樣的人寫出怎樣的書

《堂·吉訶德》與《蒙田隨筆》

我想提到的第一本書是《堂·吉訶德》。在17世紀早期,謝爾頓曾經翻譯過此書,但是他的譯本讀起來會有些吃力。然而我想要的是讓你舒心地閱讀,所以我建議你去讀後來由奧姆斯比翻譯並於1885年出版的譯本。但同時我也想要提醒你一件事:塞萬提斯處境貧困,他的收入來源於他的作品量。他手頭有很多小故事,把這些故事放進他的作品裡於他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主意。我曾讀過這些故事,但我並非情願而是出於責任去閱讀它們的,正如約翰遜博士閱讀《失樂園》一樣。如果我是你,我會直接跳過這些故事。在奧姆斯比的譯本中,這些故事用小字體印刷,以便你閱讀。畢竟你想要了解的是堂·吉訶德本人以及他忠誠的僕人桑科潘薩。堂·吉訶德溫柔、誠實並且心胸寬廣。對於他的不幸遭遇,即便你會忍不住感到好笑(堂·吉訶德同時代的人們更容易被這樣的遭遇逗笑,因為今日的我們比過去的那些人更加脆弱,那些發生在堂·吉訶德身上的造化弄人有時對我們來說過於殘酷以至於無法娛樂我們),但要是你對這位愁容騎士沒有一丁點憐憫或者崇敬的話,那麼你肯定不是情感細緻之人。人類的幻想作品從未塑造出過像堂·吉訶德這樣的人物,他對每一個心地善良的人都有着深深的吸引力。

目前我還不太想談到法國文學,因為它涉及的內容非常之多,我想列舉的作品也非常之多,因此我擔心一旦我開始談到法國文學,就沒有多餘的精力去談談其他語言的文學作品了……但是我仍要在這裡提到一部法國作品,這部作品也描繪了一個男人,一個同堂·吉訶德截然不同的男人。這個男人能夠在不知不覺中博得你的歡心,甚至在你初識他之時便有一種欣逢知己的感覺。這部作品便是《蒙田隨筆》。在蒙田散文的行文之中,他刻畫了一幅如此完整的自畫像,其中有他的個人品味,有他的怪異之處,有他的諸多脆弱,這種種讓你能夠很親密地了解他,這種了解甚至超過你對你所擁有的任何一位朋友的了解。在了解他的過程中,你也開始對自己有了較大程度的了解。他在這耐心且幽默的自省之中,投射出人性探索的光輝。對於蒙田的懷疑論,眾說紛紜。相信事物都有兩面性,無法確定,謙遜地不做結論才是最為合理的舉動,如果這便是懷疑論,那麼我承認蒙田是個懷疑論者。蒙田的懷疑論讓他學會容忍——一份在當下尤為缺少的美德,這份容忍來自他對人類的好奇,以及對生活的熱愛。懷疑論給予蒙田一種寬容的特質,如果我們擁有這種寬容的心態,也會更加熱愛自己的生活,更加關心他人的幸福。

佛羅里歐將《蒙田隨筆》翻譯得很華麗,或許之後由科頓翻譯、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編輯的譯本適合那些不喜歡伊麗莎白時代華麗文風的人來閱讀。你可以隨機閱讀其中的一篇散文,閱讀之後定會覺得有趣。但是要透徹地理解《蒙田隨筆》,最好還是讀完整本書。蒙田的散文越長,他隨性的文風便越是在其中顯得迷人,這已成為蒙田的一個特點。這些文章的題目雖有些正經,但內容毫不失風趣。對於這類散文題材,他已經信手拈來,他熟知讀者的興趣,從他的語言之中你可以感受他恣意瀟灑的文筆。不要通過蒙田的散文標題來判斷你是否對這篇散文感興趣,因為他的標題通常與散文內容沒什麼太大的關係。

在一篇名為《論維吉爾的一些詩》的散文中,他將法國語言的探討寫得十分迷人,尤其他所給出的一些直白的評論,大膽得足夠讓你臉紅心跳。

《威廉·麥斯特》值得一讀

現在我想跳過幾個世紀,向你介紹一本絕大多數人都說不太適合閱讀的書,便是歌德的《威廉·麥斯特》。卡萊爾對這部作品翻譯得非常盡心。目前,歌德在德國不太受歡迎。他想要成為一名世界公民,而非國家公民,德國現在的當權者很不喜歡他的這一想法。但即便是在目前在任的當權者掌權之前,《威廉·麥斯特》也鮮少被德國人讀過。曾有一次在柏林,我和一群學者聚在一起。當我表達出對《威廉·麥斯特》這部作品的喜愛時,他們竟然感到十分驚訝,因為他們都以為這部作品無聊至極。我說服他們親自去看看這本書再下定論。幾個月之後,當我們再見面時,我很高興他們聽從了我的建議去讀了這本被他們忽略已久的書,沒有人再嘲諷我對這本書的喜愛。

我認為《威廉·麥斯特》是一部非常有趣且重要的作品。它是18世紀最後一本傷感主義的小說,也是19世紀的第一本浪漫主義小說,同時它還是如今大量湧現的自傳性小說的先驅。如同其他的自傳性小說主人公一樣,《威廉·麥斯特》中的主人公也是一個平淡無奇的人。我不太清楚為什麼要這樣。也許是因為當我們在描寫自己的時候,總因我們的目標和成就有所差別而感到不安,因為自己沒能把握住機會而對自己感到失望,便向讀者呈現出一個沮喪而不如意的人物形象。也許就像我們走在街上時,所有好玩的事物似乎都在街的另一邊。我們自己的經歷於自己來說總歸有些平淡無奇,所以講述起來也會顯得平淡。只有別人的經歷才是奇幻的、浪漫的和刺激的。然而,歌德也在威廉·麥斯特平淡的一生中安排了一些奇遇,讓他遇到一些不尋常的、有趣的人,然後藉由他來表達自己對許多問題的看法。《威廉·麥斯特的學習時代》是詩化的,略顯荒唐,雖然深沉卻也無趣,作為讀者,你大可跳過那些沉悶的部分。卡萊爾說,相比於過去六年他所讀到的書,他從這本書中獲得了如此多的教益。他很誠實地說道:「歌德是一百年間最偉大的天才,也是三百年來最大的蠢貨。」

讀《湯姆·瓊斯》的忠告

此刻,我想對打算拜讀菲爾丁這部傑作的人提出忠告:如果你天生喜好吹毛求疵,最好還是別讀為妙。正如奧斯丁·道布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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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他根本沒有佯裝想要創作一部完美的作品,他不過是想描繪一幅普通生活的圖景——也許這幅圖景還是粗糙而非細膩、本色而非人為的。他想要做到極盡真實地描寫,既不誇張也不掩飾生活中的缺陷與錯誤。」的確,是菲爾丁第一次在英國小說中塑造了一個真實的人。在罕娜·摩爾的回憶錄中提到,她生平唯一一次惹約翰遜博士對她大動肝火,就是因為她在他面前提起了《湯姆·瓊斯》中的一些詼諧的章節。「『聽到你從一部如此邪惡的作品中引文摘句,我實在是大吃一驚,』他說,『真遺憾,你已經讀過了這本書,任何一位品行端莊的夫人都不該做這件事。世上再也沒有比這本書更下流的書了。』」然而我卻認為,一個品行端莊的夫人在結婚之前讀讀這本書是很有益處的。它會教給她一些生活中必需的知識,一些關於男人的事,在她面臨婚後的尷尬境地時將很有益處。人人皆知,約翰遜博士對菲爾丁一直都是懷有偏見的,他認為菲爾丁在文學上毫無造詣,甚至說他是一個大笨蛋。鮑斯威爾對他的看法懷有異議,約翰遜博士解釋說:「我說他是一個大笨蛋,是指他的思想貧乏。」「不過,先生,難道你不承認菲爾丁真實地描寫了人們的生活嗎?」鮑斯威爾反駁他。「那只是底層的、下賤的生活,」約翰遜博士回答,「理查生過去常說,如果他不知道菲爾丁是誰,那他會以為他是一個餵馬的僕人。」

對於小說中描寫的下賤生活,如今我們已認為是平常事。在今天的小說作品中,《湯姆·瓊斯》里寫到的內容也已屢見不鮮。曾有態度謹慎的批評家為湯姆·瓊斯辯護,認為是當時普遍的道德放蕩導致了他生活中一個常常受到譴責的污點。這件事情是,貝拉斯頓夫人愛上了湯姆·瓊斯,他也願意滿足她的欲望。當時他一貧如洗,而她腰纏萬貫。她幫助他解決了生活的困難,十分慷慨。說起來,一個男人接受女人的錢財已是件丟人的事,何況這個問題不僅涉及錢,她要求他用其他東西來回報。當然,從道德層面上說,這未必比女人收男人的錢財更值得大驚小怪。人們這樣看待這個問題,只是體現出了公眾輿論的愚昧。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今天,我們依然認為創造出「男妓」一詞來指代那些通過出賣自身魅力去賺錢的男性是有必要的。因此,不論湯姆·瓊斯的粗俗下流多麼值得譴責,這都不能說是他一人獨有的特點。

在他多情的一生里,大概還有一件趣事值得一提。他真心地、無法自拔地深愛着嫵媚動人的索菲婭,與此同時,他又將情慾放縱在每一個容易到手的美麗女人身上,並且問心無愧,他認為自己對索菲婭的愛並不會因這些插曲而損減。菲爾丁是講究實際的,他寫的書中的主人公並不比普通男人更加節制。他知道,要求我們在夜裡和清晨時頭腦一樣清醒,就像要求我們更有德行一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湯姆·瓊斯》一書結構嚴謹,情節之間環環相扣,構思極為巧妙,但就像他的前輩——其他以流浪漢為主人公的小說作者一樣,菲爾丁很少考慮故事情節的可能性。他通過可能性最低的事件、最讓人無法相信的巧合來聚合人物,接着,以極大的熱情包圍你,將你拖入情節之中,讓你無暇,也不願對情節的可能性表示異議。他將人物以原色調勾勒出來,用人物的真實與生動彌補線條太粗的缺陷。在我看來,書中描寫的那位「萬全」先生過於善良,顯得有些失真,與所有想要塑造完美人物的小說家一樣,在這一點上,菲爾丁也以失敗告終。經驗似乎表明,想要寫出完美又不顯得傻乎乎的人物是不可能的。

《湯姆·瓊斯》在寫作手法上很討人喜歡。相比簡·奧斯汀(《傲慢與偏見》寫於50年之後),菲爾丁的風格更加輕鬆、自然。我想,這是由於菲爾丁仿效的對象是艾迪生和斯蒂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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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奧斯汀則不自覺地受到約翰遜博士或者其他同時代作家的影響,那些作家又以約翰遜博士為仿效的典範。眾所周知,簡·奧斯汀曾滿懷崇敬地拜讀過約翰遜博士的幾乎所有作品。似乎有誰說過,好的風格應該像是在與有修養的人交談,這的確是菲爾丁的風格特色。他為讀者講述湯姆·瓊斯的故事,娓娓道來,就像在餐桌上就着美酒為幾個朋友講述似的。他使用一種直率的語言,卻未必比現代的作家更加粗俗。顯然,對於「野雞」「雜種」「婊子」這類詞語,賢惠美麗的索菲婭是見怪不怪的(至於「b—ch」一詞,我不清楚菲爾丁為什麼這樣寫),事實上,索菲婭的父親惠斯特老爺有時也隨便地把這些字眼用到她身上。

用談話的方式創作小說,小說家可以將讀者視為知己,訴說自己對書中人物的情感、對人物身處環境的評價。然而,這種寫法的弊端在於,小說家離讀者太近,指指點點,礙手礙腳,干擾了讀者與人物的直接交流。有時候,作者會對某一哲理大談特談,惹人討厭,而一旦他偏離了主題,往往又顯得冗長、乏味。讀者厭倦作者的胡亂拉扯,想要他講回故事,但他就是不講下去。好在菲爾丁的小說中題外議論一般都相對合理、有趣、簡短,並且常常伴隨着禮貌性的歉意表達。

即使這樣,在菲爾丁的書中,議論還是太多了。《湯姆·瓊斯》分成數冊出版,每冊的開頭有一篇議論文作為序言。部分批評家對此舉大為讚賞,說這是錦上添花。但在我看來,他們顯然沒有把《湯姆·瓊斯》當作小說來閱讀。以議論文作家為例,選中一個主題並加以探討,倘若這個主題足夠有趣和新穎,也許讀者可以收穫一些新的知識。然而,想找到新穎有趣的主題並非易事,這時,作家便想用自己對事物的獨特態度和觀點來吸引讀者。換句話說,作家希望以他本人來引起讀者的興趣,這是讀者在閱讀小說時最不願意做的事。讀者只要求作家在書中講故事和介紹人物就好,他們對作家本人毫無興趣。為了撰寫這篇文章,我閱讀了《湯姆·瓊斯》每冊開頭的議論文。不可否認,它們有自己的優點,但我還是難以抑制心中的不耐煩。小說家用人物吸引了讀者的興趣,讓他們對這些人物接下來要做的事情產生好奇。如果這種好奇心無法得到滿足,那他根本不必讀這本小說。我再說一遍,不應把小說看作教育或啟蒙的手段,而應視其為有益的娛樂,這一點重複幾遍也不過分。

重讀上述內容,我擔心讀者會有這樣的印象:《湯姆·瓊斯》是一部粗製濫造的小說,描寫的儘是一些莽漢和蕩婦,趣味低下。這種印象就錯了。菲爾丁洞悉生活,不會以外表去觀人,經驗告訴他,徹底的無私在人性中並不存在。徹底的無私是美好的,但在這世界上找不到,想找到它的願望是幼稚的。然而在小說中,菲爾丁還是塑造了索菲婭·惠斯特這樣一個溫柔美貌的形象,一個使讀者陶醉的人人喜愛的少女。她天性淳樸,但並不愚蠢;她循規蹈矩,卻不裝腔作勢;她有性格,有毅力,也有勇氣;她心地純正,卻又美麗動人。在塑造她時,菲爾丁心中深深懷念着他可愛的(恐怕,也是備受折磨的)妻子,這真是一件感人至深、催人淚下的事。

要結束本文,我想最好的辦法還是引用一段評論家喬治·森茨伯利的頗有見地的話。他說:「《湯姆·瓊斯》是一部生活的史詩——當然,不是那種最崇高、珍稀、激昂的史詩,而是一部描寫普通人的、健康的普通生活的史詩;它不是完美無瑕的,但它充滿了真實感與人情味。也許,除了莎士比亞,再也沒有人像菲爾丁這樣,能夠在一個虛擬的世界中真實表現普通人的喜怒哀樂。」

簡·奧斯汀的魅力何在



說起簡·奧斯汀一生的經歷,三兩句話也就夠了。她出身於古老世家,和英國很多世家望族相同,她的家族也是憑藉羊毛業致富的。在一段時期內,羊毛是英國的主要工業。和其他家族一樣,發跡後的奧斯汀家也大量買進土地,最終成為鄉紳階級的一員。

1775年,簡出生於漢普郡斯蒂汶頓村,她的父親喬治·奧斯汀是當地的教區長。七個孩子中,簡是最小的一個。簡16歲時,父親退休,帶着她的母親、姐姐和她一起搬往巴斯,這時候她的哥哥們已經長大成人。1805年,簡的父親去世,姐妹幾個和母親一同搬到南安普頓居住。不久後,哥哥愛德華繼承了位於肯特和漢普郡的地產,主動提出要為母親購買一座莊園。母親想搬去漢普郡喬頓居住——那是1809年——那之後,簡便一直住在漢普郡喬頓,偶爾出去探親訪友,直到疾病迫使她搬去溫徹斯特,因為那裡有更好的醫生。1817年,簡在溫徹斯特去世,葬於當地的大教堂。

據說,簡長得挺討人喜歡:「她身材苗條,亭亭玉立,步履輕快而穩重,讓人感到一種蓬勃的朝氣。她有着略顯淺黑的膚色,圓而豐滿的臉頰,小而勻稱的鼻子和嘴,明亮的淡褐色眼睛,加上一頭天然的棕色捲髮。」然而,在我見過的她唯一的一幅肖像畫中,簡是一個略微發胖的年輕女子,眼睛又大又圓,胸部高聳,卻說不上美貌。當然,這也許是畫家畫技不精的緣故。簡天生具有一種罕見的、辛辣的幽默感。聽她自己說,她平日的言談和她在信中所寫沒有什麼不同,而我們都知道,簡的書信寫得詼諧有趣、情趣滿滿,稱得上妙語連珠。據此推測,她的談吐一定也是很有才華的。

簡留存下來的信件中,大多數是寫給姐姐卡桑德拉的。簡極其喜愛姐姐,在她生前,只要有機會和姐姐見面,兩人便在一間臥室里同行同住。卡桑德拉去上學,簡也跟着她去。雖然簡年紀太小,在學校也受不到什麼教益,但她離不開姐姐,否則就會傷心沮喪。簡的母親曾說:「就算卡桑德拉要被砍頭,簡也會跟隨她同去的。」卡桑德拉的相貌比簡更美,性格也較為文靜、鋒芒不顯,但她「有一個優點,總是可以控制好自己的脾氣,而簡呢,很幸運,她生來就具備一種好脾氣,不須加以更多的控制」。

對於簡·奧斯汀的書信,她的許多狂熱崇拜者大感失望,他們認為這些書信沒有體現出什麼高尚情操,簡的興趣似乎集中在日常瑣事上。對這種看法,我深感驚訝。簡的書信毫無矯揉造作的成分,況且她做夢也想不到,這些書信會被除了卡桑德拉之外的人看到。在書信中,她當然只講述那些卡桑德拉會感興趣的內容:人們社交時流行的穿戴,購買印花薄紗用了多少錢,她結識了哪些新的朋友,又遇到了哪些老朋友,以及她聽到的流言蜚語,諸如此類。

近些年,不少知名作家的書信集相繼出版,在讀到他們的書信時,我總是懷有一絲疑惑,當初他們在寫這些信時,是否已抱着將它們批量印刷出版的想法?在我的印象中,這些書信完全可以直接發表在文學雜誌的專欄里,一個字都不用改。為了不讓那些新近去世的知名作家的崇拜者們難堪,在此我不提他們的名字,但對狄更斯這個故世多年的作家說幾句閒話,大概不會得罪什麼人。每次外出旅行時,狄更斯總要寫給朋友一些長信,描繪他一路所見的風景。就像狄更斯的傳記作者所言,這些書信可以一字也不改地直接付印。我想,也許在那個年代,人們都比較有耐心。如今,倘若朋友的來信中一味地描繪他旅途所見的山川和紀念碑,你一定會深感失望。你想從信中讀到的是:他是否遇到了有趣的人,參加了什麼聚會,是否買到你托他買的書籍、領帶或者手帕,等等。



簡·奧斯汀所寫的信,每一封都很風趣,讓人忍俊不禁。在這兒我想摘錄幾段最具她個人風格的文字,來與讀者分享這種樂趣。但限於篇幅,我不能多加摘錄。

「對於經受貧窮,單身女子有一種可怕的嗜好,這是她反對婚姻生活的一個強有力的理由。」

「想想看,霍爾特夫人死去了!這個可憐的女人,在這個世界上,死亡是她能做的唯一一件不受人攻擊的事情。」

「謝勃恩的霍爾夫人昨天生下一個死嬰。也許是受了驚嚇,生產比她預料的早了幾個星期。我估計,這大概是因為她在無意中瞧了她丈夫一眼。」

「我們出席了W.K.夫人的葬禮。我不知道有什麼人喜歡她,對那些生者也就漠不關心了,但我現在對她的丈夫深感同情,認為他最好娶夏普小姐為妻。」

「我挺佩服恰普林夫人的,她的髮型做得很好,除這之外沒有什麼新感覺了。萊莉小姐像其他矮個子的女孩一樣,大嘴巴,大鼻子,穿戴時髦,袒露胸口。斯坦波爾將軍倒像是一個紳士,就是腿短了些,燕尾服太長了。」

簡·奧斯汀喜歡跳舞,下面是她對參加舞會的一些有趣的評價:

「只有十二圈舞,我跳了九圈,因為沒有了舞伴,剩下的幾圈沒跳成。」

「有人告訴我,有個柴郡的軍官,是一個很漂亮的年輕人,想經人介紹來認識我;不過他的願望沒有強烈到迫使他採取行動,我們便沒機會相識了。」

「漂亮的人不多,僅有的幾個也都不好看。伊勒蒙格小姐臉色不大好,大家唯一奉承的是布倫特夫人,她和9月份時一模一樣,寬臉蛋、鑽石頭帶、白鞋,加上一個同樣打扮入時、頭肥頸粗的丈夫。」

「星期四,查爾斯·勃勒特舉辦了一場舞會,這惹得左鄰右舍極為不安,要知道他們對他的經濟狀況有種很強烈的興趣,盼着他早點破產。他的妻子既愚蠢又奢侈,脾氣也不好,這倒是鄰居們想看到的。」

「理查德·哈維夫人馬上要結婚,這真是一個了不起的秘密,只有半數的鄰居知道,你可不要說出去!」

「霍爾博士穿戴一身重孝,一定是他的母親、妻子或是他本人故世了。」

簡·奧斯汀同母親住在南安普頓時,拜訪過一戶人家,她給卡桑德拉的信中這樣寫道:

「我們去的時候,只有蘭斯夫人在家,家裡除了一架大鋼琴,不清楚她是否還有值得誇耀一番的子女……他們的生活很奢華,看起來她嚮往富有;我們讓她知道了我們一點也不富有,用不了多久,她就會覺得不值得和我們交往了。」

簡家族中的一位親戚和某位曼特博士有了私情,使博士的妻子回了娘家,一時惹得流言四起。關於這件事,簡在信中寫道:「也許因為他是一個牧師,不管這份私情多麼不道德,總有那麼一點正經的意味。」

簡言語伶俐,幽默感也不同尋常。她很愛笑,也喜歡逗別人開心。讓一個幽默的人把一句有趣的玩笑憋在心裡,實在是難為他。開人玩笑,卻又不給人留下刻薄的印象,更是十分不易!天性善良的人常常缺少一點幽默感。簡·奧斯汀目光敏銳,她發覺了人們身上的蠢笨荒唐、自高自大、裝腔作勢和假意虛情,卻並不氣憤或苦惱,相反,她感覺那些東西很有意思,這不得不使人欽佩。作為一個有着良好教養的人,公開取笑他人總讓她於心不忍,不過,在私人信件中開一兩句周圍人的玩笑在她看來是無傷大雅的。事實上,就算是在她最有諷刺性的話語中,也沒有什麼惡意。她具有一種真正的幽默感,它的基礎是細緻的觀察和一種坦率的心態。

在簡的一生中,她經歷了許多大的歷史事件,法國革命、恐怖時期、拿破崙的興起和潰敗,等等,然而她的小說沒有寫到這些內容。有人指責她太過於超然物外。不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婦女參與政事在簡所在的時代是有傷風化的。政治是男人的事業,那個年代的女人甚至連報紙也不讀。如果因為簡的書中沒有提到那些歷史事件,就斷言她並未受其影響,有些不講道理。簡對自己的家庭充滿了熱愛,作為海軍的兩個哥哥身處危險境地,簡常常寫信,傾訴對他們的日夜惦念。不在小說中提起那些歷史事件,正好表現出簡的非凡見識。她生性謙虛,從沒想過名垂青史。如果她有這樣的想法,就不會如此明智了。以文學的觀點來看,那些事情不過是短暫一現的曇花,這便是簡在小說中拒不提及那些事件的原因。過去幾年,有關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小說出版了那麼多,已經沒有讀者讀了,它們就像每日例發的報紙,很快便被遺忘了。

根據奧斯汀·李在《簡·奧斯汀傳》里講述的部分內容,再稍加一點想象,簡·奧斯汀在那段漫長而寧靜的歲月里的生活便略見雛形了。「通常說來,沒有什麼事是交給僕人去做的,女主人完成了大部分工作。女主人需要親手調配釀酒、製作家庭用藥、烹煮菜餚……與此同時,她們還要紡紗織布,在吃過早餐或茶點後清洗碗碟。」對衣帽和圍巾,簡有着濃厚的興趣,她還擅長刺繡。偶爾,她會與那些英俊、漂亮的年輕男人調調情、跳跳舞。她還喜歡看戲、打牌和輕鬆一點的娛樂。「那些依靠手指靈活的遊戲,她都玩得很厲害。很少有人能在撒遊戲棒上贏過她,她不僅撒得圓,而且可以依次取走每一根,十拿九穩。她的杯球也玩得很厲害,聽說在喬頓玩杯球時,她輕鬆接滿了一百個。因此,她深受孩子喜愛的事實就沒什麼可奇怪的了。孩子們愛跟她一起玩耍,更何況,她還有怎麼也講不完的故事。」

儘管沒有人會稱簡·奧斯汀為女才子(她本人想必也不屑於這個稱呼),但她確實是一個很有教養的女人。作為研究簡·奧斯汀的權威,傑波明曾經在一張書單中列舉了一些她閱讀過的書籍。這其中有芬納·伯納、瑪麗亞·艾奇沃斯和瑞克里弗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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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說;還有一些法國和德國小說的英文譯本(包括歌德的《少年維特的煩惱》)。事實上,凡是從巴斯和南安普頓的圖書館中能夠借到的書,她都會閱讀。她對莎士比亞的作品很熟悉;她讀拜倫和司各特的作品,他們是與她同時代的;她最喜歡的詩人似乎是柯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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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疑,柯帕的作品中那種絢麗、冷峻、睿智的風格很吸引她。她還讀過約翰遜博士和包斯韋爾的作品,還有大量的歷史書籍和宗教文獻。



作為一個作者,最重要的當然是自己的創作,接下來我便談談這個。簡開始寫作的時候,還是一個小女孩。在她快要死去時,曾托人給一個同樣喜歡寫作的侄女帶話,她說要是她想聽聽她的忠告,16歲之後再開始創作是個更好的選擇,在12到16歲這段時間最好多讀少寫。在簡的時代,女人寫書是有悖體統的。路易斯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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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說:「我討厭一切女作家,蔑視她們,甚至可憐她們。她們應該拿針捏線,而不是舞文弄墨,針線才是她們的工具。」

那時候,小說是一種被輕視的文學體裁,身為詩人的司各特爵士竟然喜愛寫小說,就連簡·奧斯汀自己都十分壓抑。寫小說的時候,簡總是「避免被僕人、客人和其他人發現。她把小說寫在小紙片上,便於收藏,還能蓋在一張吸墨紙下面。她的房間和僕人的下房之間有一扇嘎吱作響的門,響動的聲音對她有警示作用,她便一直沒有讓人把門修好:一旦有人推門進來,躲在屋裡寫小說的她便能聽到,然後迅速把稿子藏起來」。大哥詹姆斯有一個兒子在上小學,他從來不知道父親正讀得津津有味的小說的作者是他的姨媽。簡的另一個哥哥亨利在回憶錄中說:「如果簡還活着,絕不會在作品上署名,不管這能帶來多大的聲名。」因此,《理智與情感》(這是簡發表的第一部作品)的扉頁上的署名僅僅是「一位女士」。

事實上,簡最早的作品並不是《理智與情感》,《第一次印象》才是她的第一部小說。簡的哥哥喬治·奧斯汀曾給一個出版商寫信,想自費出版「一部與伯納小姐的《伊沃林娜》篇幅相近的一共三卷的小說」,但是,出版商拒絕了這個提議。1791年的冬天,簡開始創作《第一次印象》,1797年8月小說完成,它便是16年之後才得以出版的《傲慢與偏見》。後來,她接連寫出了《理智與情感》和《諾桑覺寺》兩部作品,運氣卻都不太好。五年後,《諾桑覺寺》(當時書名為《蘇珊》)被一個名叫理查德·克勞斯貝的人花十英鎊買走,但它並未出版,而是被轉手賣掉了。由於作品沒有署真名,理查德並不知道自己賣掉的手稿便是日後大賣的《傲慢與偏見》的作者所著的《諾桑覺寺》。

《諾桑覺寺》完成於1798年,這之後直至1809年,簡似乎不再創作,她僅僅完成了《沃森一家》中的部分章節。人們不禁猜測,為什麼一位很有才華的作家會如此長時間輟筆。有人說是因為她墜入了愛河,但這不過是個猜測。1798年,23歲的簡正值妙齡,可能會多次墜入愛河。簡的奇特之處在於,雖然一次次的戀愛結果大都並不愉快,在她的精神上卻沒有留下陰影。因此,關於她長期輟筆的解釋,最可信的是,由於出版商拒絕出版她的小說,她有些意氣消沉了。有時,親朋好友會聽簡朗誦她的小說。聽眾心醉神迷,但她很有自知之明,她認定:只有那些熟悉她的人才會覺得她的小說有意思,因為他們很快便能發現書中的人物原型是生活中的哪一個。



1809年,簡和母親、姐姐一道搬去喬頓小鎮居住後,她開始着手修改手稿。《理智與情感》於1811年正式出版。在那時,女人創作小說已是平常的事情。在皇家文學協會舉辦的一次關於簡·奧斯汀的演講中,斯貝瓊教授引用艾麗莎·費在《印度來信》中的序言來說明那時的情況。1782年,艾麗莎·費曾拒絕發表書信的邀約,因為女人的作品當時受到社會輿論的嚴重抗拒。然而,1816年,她在書中寫道:「如今,社會輿論已經大不一樣:許多位女作家已為女性爭得光榮,她們質樸謙遜,無懼批評,駕小船駛入浩瀚大海,帶給讀者們教育和娛樂。」

《傲慢與偏見》於1813年出版,它的版權以110英鎊的價格出售。

在上面提到的三部小說之外,簡·奧斯汀還創作了《愛瑪》《勸導》和《曼斯菲爾德莊園》三部小說。通過這幾部作品,她的聲譽越發穩固。雖然尋找一個出版商還是要花費她很長的時間,但小說一經出版後,公眾便立刻認可了她的才華。漸漸地,她開始得到一些極有聲望者的讚揚。我想引用對她甚為推崇的司各特爵士的一段話:「在描寫內心情感、日常生活和許多瑣碎複雜的事務上,這位小姐高超的才能確實罕見。要我寫一些規矩的文章倒是可以,但用這樣細膩的筆觸如此傳神地描寫這些平凡無奇的人和事,我做不到。」出乎我意料的是,司各特沒有提到簡的幽默感,這是她最寶貴的才能。在敏銳、深邃的觀察力和豐富的情感的基礎上,幽默感才是加強她的觀察和情感的關鍵所在。囿於有限的生活經驗,她寫出的故事都有些類似,人物的變化也並不明顯,大多是從同一人物的不同角度加以觀察。然而,她深知自己的短處,她並不妄圖處理生活之外的題材,就只寫外省社會裡的一個生活圈子。她只在自己熟悉的事上着筆,比如她好像從未寫過獨處的男人們的談話,這是她不曾經歷過的事。

她的觀念與同時代的人沒有什麼不同,這也體現在她的小說和書信中。對那時的社會狀況,她感到十分滿意。在她看來,社會自然有貧富之分,劃分等級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當一名牧師是一個紳士的兒子不錯的選擇,此外,他的生活可以靠繼承的遺產維持;憑藉親戚關係,為國王服務的年輕人可以得到提拔;婚姻是女人的本分;結婚當然是為了愛情,但也不能忽視經濟狀況。這都是自然的事,沒什麼值得不滿的地方。與她的家族打交道的只有牧師和鄉紳,其他階層的生活自然無法出現在她的小說內。



我無法斷言簡·奧斯汀最好的作品是哪一部,她所有的作品都是上乘的,每一部都吸引着一批忠實而狂熱的崇拜者。在麥考萊眼中,《曼斯菲爾德莊園》是簡最好的作品;另一批名氣相若的批評家卻認為,《愛瑪》才是她的巔峰之作;據迪斯累利自己說,他讀了十七遍《傲慢與偏見》;到如今,《勸導》卻被很多人認為是她所有作品中最成熟的一部。在我看來,《傲慢與偏見》被多數普通讀者當作簡的代表作是很有道理的。一部作品獲得了多少批評家的交口讚譽與課堂里的耐心研究,或者多少學者的講解分析,並不能使它成為經典,只有讀者獲得的樂趣和教益,才是一部作品成為經典的關鍵。

我認為,總體上來說,《傲慢與偏見》是她所有作品中最令人滿意的一部。我不喜歡《愛瑪》的女主人公的勢利性格,面對社會地位比她低下的人,她總顯得屈尊俯就,至於簡·凡凡可斯和弗蘭克·丘吉爾之間的風流韻事,也並不是多麼有趣。在她的所有作品中,《愛瑪》是唯一使我感到冗長的作品。埃德蒙和范妮,《曼斯菲爾德莊園》中的男女主人公,都是惹人厭惡的道學家,而生氣勃勃、不拘小節的亨利和瑪麗·克勞福德,卻贏得了我十分的同情。《勸導》這部小說擁有一種罕見的魅力,如果沒有柯伯在蘭姆雷吉斯的那件事,我認為它堪稱完美。在虛構不尋常的事件方面,簡·奧斯汀並沒有什麼天分。下面這件事在我看來就有些弄巧成拙的嫌疑:露易莎跑上幾級陡峭的樓梯,「向下一躍」,撲向愛慕她的溫迪華斯上尉,上尉沒能接住她,她便一頭撞到地上昏了過去。事實上,只要上尉肯伸出手接她,就如他平時幫她「跳下」籬笆旁的階梯那樣,她絕不至於一頭撞到地上,要知道她跳下來的地方離地面還不足六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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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許會撞在高大健壯的上尉身上,也許會受到驚嚇,但並不會受傷。然而,她昏過去了,接着便是一片忙亂。關於忙亂的描寫也並不可信,眾人手忙腳亂,就連身經百戰、屢獲表彰的溫迪華斯上尉也嚇得手足無措。之後的敘述中,所有人的行為舉止都顯得荒謬,我簡直難以相信,對於親朋好友的疾病和死亡都能安然處之的奧斯汀小姐,竟然在小說中寫出這樣一段笑料百出的鬧劇。

以知識淵博、風格詼諧著稱的批評家加洛特教授曾經說過,簡·奧斯汀在寫故事方面並沒有什麼才能,他解釋說,他所謂的「故事」是指一連串不同尋常的、富有浪漫色彩的事件。的確,簡·奧斯汀缺乏這種能力,她似乎也不打算在這方面努力。她身上敏銳的觀察力和生動的幽默感允許她能夠不耽溺於幻想,不尋常的事件並非她的興趣所在,她要寫普通的日常生活。憑藉自己足夠出色的觀察力、生動的幽默感和巧妙的措辭,她便足以將最普通的生活寫得並不普通。至於故事,多數人指的是那種清晰而連貫的陳述,包含開始、發展和結局。以《傲慢與偏見》為例,小說以兩個年輕人的到來作為故事的開始,以他們和伊麗莎白姐妹的愛情作為主題並加以發展,最後以有情人終成眷屬作為結局。那些老於世故的人也許並不認可這種傳統的大團圓結局。的確,多數婚姻,或許是絕大多數的婚姻,都是不幸福的。況且,結婚只是進入另一個生活階段,而並非生活的終結。許多作家選擇結婚作為小說的開端,並一直敘述到它的結尾。這是作者的權利。我反倒認為,一般讀者喜歡看到小說以男女主人公終成眷屬作為結局是有一定道理的。他們抱持這種觀點,是因為心中有一種本能的、深切的感覺,認為男人和女人通過婚姻完成了一項生物學上的職責。很自然地,他們會感到,聽作者講述一對男女如何產生愛情,經過曲折變化、相互誤解,最終約定終身、生兒育女,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對於大自然來說,任何一對夫妻只是漫長生命鎖鏈中的一環,這一環的意義就在於它能夠衍生出另一個環來。這就是小說家熱衷於以男女主人公終成眷屬作為小說結局的理由。在簡·奧斯汀的這部小說中,新郎最終獲得一大筆地產收入,帶新娘搬進了一所漂亮的住宅,家中有花園,還有許多華貴精美的家具,這樣的結局讓普通讀者大為滿意。

在我看來,《傲慢與偏見》的情節結構十分精巧,情節的銜接度極高,且極為自然,沒有使讀者感到迷惑的地方。也許,有讀者會認為伊麗莎白和簡如此有教養、禮儀,她們的母親和三個妹妹不應該這麼平庸。這的確有些唐突,不過,在敘述故事時,這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種安排。有時我會假設,簡為什麼不把伊麗莎白和簡設置成班納特先生的前妻的女兒,三個小女兒的母親班納特夫人是他的續弦,如此一來,矛盾不就避開了嗎?

在所有作品的女主人公中,簡·奧斯汀最喜歡的是伊麗莎白。她曾經寫道:「我不得不承認,她是在我的小說中出現的最令人愉快的人物。」根據有些人的看法,伊麗莎白是以簡·奧斯汀本人為原型的——她也的確把自己的勇氣、歡樂、機敏和見識都賦予了伊麗莎白這個人物——或許還可以做出進一步的推測,她描繪的那個善良、溫柔、美麗的簡·班納特,就是她的姐姐卡桑德拉。一般讀者總會把小說中的達西當作無恥之徒,他犯下的第一個過錯就是拒絕與不相識的、也不想結識的人跳舞。但這並不是什麼大錯。的確,在向伊麗莎白求婚時,他表現出一種令人厭惡的傲慢,但是考慮到他對自己的出身和財產的自豪,這是他性格中最主要的特徵,沒有它,小說也就沒什麼可講了。何況,他傲慢的求婚態度也給了簡·奧斯汀施展妙筆的機會,據此展開了小說中最精彩的戲劇性場面。也許在有了一定寫作經驗的情況下,簡·奧斯汀再寫這部小說,她會把達西的態度表現得更恰當一點,讓他足以引起伊麗莎白的反感,卻不至於說出那些略失真實的話。書中對卡特琳夫人和柯林斯先生的描述可能也稍嫌誇張,但我認為略加喜劇元素是完全可行的。喜劇元素讓生活更加絢麗多彩,也更加嚴峻冷峭。加一點喜劇式的誇張手法在小說中無傷大雅,畢竟有分寸地摻點笑料就好像在草莓上撒一層白糖,會讓生活的喜劇味道變得更加濃郁。不過,說到卡特琳夫人,需要記住一點,在簡·奧斯汀的時代,一個人與地位比自己低下的人待在一起時難免會表現出一種優越感;對此,地位較低的人也不會有任何不滿。如果有讀者覺得,伊麗莎白作為一個出身低微的姑娘,卡特琳夫人在她面前有些趾高氣揚,請不要忘記,伊麗莎白對自己的姨媽菲利普夫人的態度也好不了多少,畢竟對方只是一個地位不高的律師的妻子。我年輕的時候,已經和簡·奧斯汀所寫的時代相隔一百年,還是經常會看到這樣一些貴婦人,她們高傲自大的樣子儘管不像過去那樣荒唐可笑,和卡特琳夫人倒也不相上下。至於柯林斯先生這樣擅長拍馬奉承卻又傲慢無理的人,在今天,又有誰沒見過?

不會有人把簡·奧斯汀視作偉大的文體家。她的綴字法很奇特,常常不顧語法,但是她的聽覺一定很敏銳。她的句子結構可以看出受到了約翰遜博士的影響。相比普通的英語詞彙,她喜歡使用來自拉丁文的英語詞彙,喜歡用抽象的而非具體的詞彙。這給她的措辭添了一點悅目、愜意的莊重感,也的確讓她詼諧的語言多了一些分量,在辛辣、尖刻里加入一點一本正經的味道。她的對話寫得自然流暢。記敘對話並不是將人物所說的原封不動地搬去紙上,而是要經過組織、整理,不然就會顯得沉悶。在簡的小說中,許多對話像是如今的書面語,讀來略顯矯揉造作,但是在18世紀末,那些年輕小姐確實是那樣說話的。比如,簡在談起她的情人的幾個妹妹時說:「她們當然不會贊成我和他的關係,對此我並不感到奇怪,因為他完全可以選擇一個許多方面都比我更好的人。」我相信,簡的話就是這樣說的,但我也必須承認,聽她這樣說話真有些費力。

在我看來,這本書最大的優點尚未談到,那就是它極強的可讀性——相比一些更加傑出或著名的小說,《傲慢與偏見》顯然更有可讀性。正如司各特所言,奧斯汀小姐關注的是日常生活、人們的內心情感和錯綜複雜的細瑣事務。雖然小說中並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事發生,但是讀完一頁後,你總會情不自禁地翻過去,迫切地想知道下文的情節。下文中仍然沒有什麼大事,但你又迫不及待地翻開新的一頁。能夠讓你這樣做的小說家是最有才能的小說家。我常常在想,這樣的才能是從何而來?為什麼讀者把這部小說反覆地讀了一遍又一遍,卻仍然像第一次閱讀時一樣興趣盎然?也許原因就在於,簡·奧斯汀不僅對書中的人物及其命運深感興趣,她對發生在人物身上的一切都深信不疑。

關於狄更斯的私事與《大衛·科波菲爾》

查爾斯·狄更斯其人身材矮小,偏偏相貌不凡。倫敦國立美術館與肖像館裡收藏着一幅他的畫像,那是他27歲時麥克里斯為他畫的。畫面中,狄更斯端坐於書桌邊的一把豪華靠椅上,一隻纖細的手優雅地放在一部手稿上。他的衣服搭襯着寬大的緞制領飾,十分考究。他的頭髮是棕褐色的捲髮,鬢角修長,飄垂於臉的兩側,恰恰遮住雙耳,看着尤為瀟灑。他的臉形略長,臉色顯得有些蒼白,但目光灼灼,配上其深沉思索的神情,這一副年輕大作家的形象正與崇拜者們的心意相合。他常常表現出一副紈絝子弟追逐時尚的派頭。年輕時的他愛穿花哨的天鵝絨上衣,佩戴明艷的領飾以及白色的禮帽。可惜,他從未獲得他想要達到的效果。他這樣的裝扮讓人覺得古怪,甚至不可思議,因為他的服飾和他的為人實在太不相符了。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一開始是查斯特爾市議員約翰·克羅爾的家僕,娶了一個女僕作為自己的妻子,最後又當上了管家。老威廉有兩個兒子——小威廉與約翰。不過,我們只對後者有一些興趣,因為他作為英國最偉大的小說家的父親的同時,又是他兒子筆端塑造的最為出色的人物形象——密考伯先生的原型。約翰甫一出生,老威廉就去世了。他們的母親依然在克羅爾家裡當女僕,就這樣一直幹了三十五年,而且還成了女管家。此後,主人擔負了她的養老金,而在她作為管家的那段時間,主人還出錢供她的兩個兒子接受教育。小兒子約翰經由主人推薦到軍需處的一個職位就職,沒多久就結識了一名同事,不久又與此人的妹妹伊麗莎白·巴魯結了婚。在人們眼中,約翰是個穿着時髦、總喜歡擺弄懷表的政府小雇員。他向來比較愛喝酒,因為曾牽涉進一宗販酒案,還在獄中待了一段時間。婚後不久,他便債台高築,卻仍繼續四處向人借錢。

他們的次子——查爾斯·狄更斯,於1812年在普特希鎮出生。兩年後,約翰調職倫敦。一家人在倫敦度過了三年,後來,隨着約翰再次調職,一家人又遷往查特姆。就是在此處,小查爾斯的讀書生涯開始了。他的父親藏有一些書籍,數量不多,但其中有如《湯姆·瓊斯》《威克菲牧師傳》《吉爾·布拉斯》《堂·吉訶德》《藍登傳》和《小癩子》等好書。小查爾斯抱着它們看了不止一遍。這些書對他的巨大影響,我們可以從他後來的小說創作中看個清楚。

小查爾斯上學上到15歲後,去了一家法律事務所實習。不過,他在那兒只做了幾個星期的工,父親就讓他轉去另一家法律事務所,在那裡,他成了一名周薪十五先令的正式職員。利用業餘時間,他自學了速記,僅用十八個月,就從民法博士院長老法庭那裡得到了速記員的工作。20歲時,他又謀得了議會速記員資格,同時以一家報紙的記者身份專門對下議院的情況做報道。他工作時總是坐在旁聽席上,以「又快又好的速記員」而聞名。這期間,他愛上了一位銀行經理的女兒——瑪麗亞·比德奈爾,一個翩翩多情卻又舉止輕浮的姑娘。很可能是她先向查爾斯·狄更斯拋出調情的信號。他們的關係一度變得很親密,她卻沒有把這段交往當一回事。她只是喜歡被人恭維的感覺,喜歡有個情人陪着她嬉戲,壓根兒就沒想過要嫁給貧窮的查爾斯·狄更斯。因此,沒過兩年,他們的感情就結束了。兩人還正式退還了彼此的禮物。狄更斯十分悲傷,因為他是真的愛着瑪麗亞的。後來,在《大衛·科波菲爾》中,瑪麗亞成了大衛的「孩子妻」朵拉的原型。在狄更斯這部小說剛剛寫完時,曾有一位女性朋友問過他,他是否真的「十分愛她」。他回答說:「在這個世上,沒有女人也少有男人能夠理解,他心中的這種愛究竟有多深。」在分手許多年後,他們才又得以相見,瑪麗亞·比德奈爾和狄更斯夫婦一起吃了一頓飯。時過境遷,此時狄更斯已成了聲譽最隆的小說家,而瑪麗亞卻成了一個肥胖、平庸、魯鈍的家庭主婦。於是,她的形象又被狄更斯寫進了小說,成為《小杜麗》中的芙洛拉·費因欽的原型。

22歲時,查爾斯·狄更斯的周薪已經達到了五英鎊五先令。因為想要離報社近一點,他遷居到了河濱街附近的一條髒兮兮的小路上。沒過多久,他感到不滿意,於是又跑到弗涅伏爾客棧里租下了一間未搭配家具的房間。糟糕的是,沒等他往裡面搬好家具,他的父親便因欠債入獄了。為了保證父親在監獄裡的生活,他只能無奈地解囊相助。父親一時間無法從獄中出來,他找了個便宜點的房子把全家安置下來,至於他自己,則和由他撫養的弟弟弗雷德里希一起在弗涅伏爾客棧四褸的一間後廂房裡住下了。「因為他的坦率、慷慨、大方,且不管遇到什麼麻煩,總能逢凶化吉,在他家中,乃至後來又在他妻子家中,竟然有了這樣一種習慣,那就是沒什麼出息的人總會找到他要求資助,還要他幫着謀取職位。」(摘引於恩娜·波普—亨奈希的《查爾斯·狄更斯》)。

在下議院的旁聽席上,他工作了約一年時間後,開始寫起了描寫倫敦生活的系列隨筆。第一篇作品登上了《月刊》雜誌,後來他又陸續在《晨報》上發表作品。這雖然沒有給他帶來多少稿費,但讓他漸漸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當時,英國流行一種風氣,人們愛看一些描寫奇聞逸事的小說。這類小說多發表於一先令一份的月刊上,經常還配着有趣的插圖。因此,出版商總會向一些稍有名氣的作家和畫家約稿配畫。這就是時至今日仍為大眾歡迎的報紙滑稽欄目的雛形了。有一天,查普曼·豪爾公司的某合伙人找到了狄更斯,請他為一組出自名畫家之手的連環畫配上文字,畫的內容是關於一家體育愛好者俱樂部的。他承諾每月付十四英鎊,雜誌發行時另外再加少許酬金。一開始,狄更斯推託說他不懂體育,不會撰寫這類稿子,但後來實在是「酬金的誘惑力太大,他終於沒能抵擋住」。雖然我不能說《匹克威克外傳》就是這樣誕生的,但至少我可以確定,再也沒有其他的名作是在這樣一種不尋常的情況下產生的。最開始連載的五篇故事並不怎麼成功,等到山姆·維勒在故事中出現後,雜誌發行量猛地激增。之後出版的匯集了這些故事的書也大受讀者歡迎,22歲的狄更斯一舉成名。儘管評論界對他仍不置可否,但他業已聲名鵲起,讀者也對他推崇備至。當時的《評論季刊》曾對他做過預測,「預知他的命運用不到什麼本事——他會像火箭那樣升上天,又會像棍子般地栽倒下來」。的確,縱觀狄更斯的創作生涯,處處可見這種情況:大眾對他的作品如醉如痴,評論家們卻總是再三挑剔、吹毛求疵。看來,當時的評論界也如同現在的一樣淺薄。

1836年,在連載小說《匹克威克外傳》的第一篇內容發表的前幾天,狄更斯和凱特·霍格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的岳父喬治·霍格斯是他在報社一同共事過的同僚,生有六個兒子和八個女兒。他的那些女兒個個都長得嬌小而豐滿,金髮碧眼,臉色紅潤建康。大女兒凱特是當時唯一達到結婚年齡的姑娘。也許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嫁給狄更斯的是她,而不是她的哪一個妹妹。在度過短暫的蜜月後,他們在弗尼伏爾客棧住了下來,並邀請凱特的一位妹妹——16歲的瑪麗·霍格斯過來和他們同住。活潑可愛的瑪麗讓狄更斯漸漸萌生了愛意,尤其當凱特因懷孕而不在他身邊時,他更是整日和瑪麗待在一起。這時,他已經簽署了另一部長篇小說的合同,即《奧列佛·退斯特》,然而在他動筆開始寫這部新作的同時,他仍需要繼續按月連載《匹克威克外傳》。於是,他就把每個月的時間分成兩半,上半月寫《奧列佛·退斯特》,下半月寫《匹克威克外傳》。絕大多數小說家都要全神貫注地去創作一部作品,根本不可能有什麼多餘的精力再去考慮第二部,狄更斯卻能遊刃有餘地切換,同時開工兩部作品。他的這種特殊天賦,的確是大多數小說家所不曾擁有的。

凱特的第一個孩子出生後,她考慮着再生幾個,那時候他們已經搬出客棧,遷居到道梯大街。與此同時,瑪麗也長得越發可愛了。5月的某個夜晚,狄更斯領着凱特和瑪麗一道去看戲劇。戲劇表演得很精彩,回家途中三個人的興頭都很高。沒想到,瑪麗卻忽然病倒了。雖然醫生來得很快,但幾小時內她就不治身亡了。狄更斯取下瑪麗手上的一枚戒指,戴在自己的手指上。從那之後,直到去世,他一直戴着這枚戒指。瑪麗的死讓他傷心欲絕。他曾在日記中如此寫道:「她是這樣一個可愛、活潑、迷人的朋友,這樣一個我過去或將來再也不會遇到的、能分擔我的憂愁、理解我一切情感的人,假如她還能活在我們身邊,我願意放棄一切去延續這種歡樂。然而,她死去了。我向仁慈的上帝懇求,讓我與她同去吧!」他甚至計劃自己死後就葬在瑪麗的旁邊。

瑪麗的死所引發的悲慟,使得再次懷孕的凱特不幸流產了。待她恢復後,狄更斯和她一起到國外短暫地進行了一次旅行,以脫離這種痛苦。一直到6月底,他才總算是恢復過來,甚至又能挑逗其他年輕女子了。

擁有卓著成就的文學家自身的生活並不一定都是趣味盎然的,狄更斯的生活就總是按照某種模式進行的。他的職業要求他每天必須拿出若干小時工作,而且還必須有一套適合於此的工作程序。他常要和文學界、藝術界的上流人物應酬,還要忙着與那些貴夫人交際。他要出席別人的宴會,自己也得設宴回請。他要外出旅行,還要不時亮相於公開場合。總的來說,這便是他的生活模式,儘管沒有哪個作家能與他的幸運和成功相比。

他生來就喜愛戲劇,事實上他還曾經認真考慮過要不要去當一名演員。他背誦台詞,還為此專門向一個演員請教了發聲方法。他常常對着鏡子練習上台、坐下和鞠躬等一些舞台動作,他也確實憑藉這方面的造詣在出入上流社會時受益匪淺。縱然喜歡吹毛求疵的人總是嫌他衣着花哨、行為粗俗,但是他的相貌和眼神、過人的才華、充沛的精力,還有爽朗的笑聲,總歸是富有魅力的。許多人恭維他、奉承他,但他的頭腦尚算清醒,從未因此而飄飄然。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雖然他有着敏銳的觀察力,並且逐漸對上流社會的語言也熟悉起來,但他的小說在描寫上流社會生活時,塑造出的人物卻不那麼真實可信。他筆下的牧師和醫生,顯然不及他描寫的律師及其助手那樣真實、生動。這是因為,從他當律師事務所的小職員以及民法博士院的速記起,甚至早在他窮苦的童年時代,對於律師這類的人物,他已經非常熟悉了。這樣說來,小說家似乎只有以自己從小熟悉的人為原型,才有可能塑造出鮮明的人物。我們常常感覺,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時代度過的一年,似乎比成年後度過的一年要更加豐富多彩,我們也常會把自己熟悉的那些人當作整個世界。本可以徹底了解那些人的內心的我們,不知為什麼,後來只了解到他們表面的一些東西。對於一般人來說,這沒什麼影響,但對於小說家而言,這卻顯得至關重要。狄更斯就遇到了這樣的麻煩,有時他不得不進入某個不屬於他的世界。那裡的生活他並不懂,那裡的一切也都和他曾經熟悉的世界截然不同,於是他失去了創作靈感的源泉。值得慶幸的是,狄更斯對自己早年的生活深有體會,他可以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在後來所遇到的男男女女中挑選一些人物進行處理。

他是一位非常勤奮的作家,往往一部作品尚未完成,第二部作品就已動工。他的大部分小說最初是在雜誌上連載的,因此,他一邊寫作,一邊還要密切關注讀者對雜誌的反應。對於他的《馬丁·朱述爾維特》在美國的出版,人們一直很感興趣。說起來,這部小說最開始也是在英國的某本雜誌上連載的,只是後來,狄更斯獲知雜誌銷量下滑,這部連載小說不再像以前那樣吸引讀者的興趣,他才想着要把小說拿到美國去出版。他不是那種以作品暢銷為恥的作家。作品的多產沒有耗盡他的精力,除了寫作,他還創辦並經營着三份周刊,同時還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其他愛好中去。他可以輕輕鬆鬆一天步行二十英里;他騎馬、跳舞,喜歡各種各樣的玩樂;他到業餘劇團演戲,還變魔術給孩子們看;他出席宴會,到處演講,並慷慨地設宴款待客人。

在金錢上富足一些後,狄更斯一家便立刻搬到了倫敦豪華區的一幢住宅當中。為了布置客廳和臥室,他們從大商行定購了一整套家具,在地板上鋪上厚厚的地毯,在窗前懸掛繡滿花朵的帷簾。家裡雇用了一個技藝高超的廚師、三個女僕和一個男僕。他和妻子各自擁有一輛馬車,家裡總有開不完的晚宴,賓客絡繹不絕。詹姆斯·卡萊爾的夫人對他的奢侈鋪張也感到震驚,甚至連傑弗里勳爵在參與他家的宴會後也在給朋友科克彭的信中說:「對於一個剛剛富裕起來並且有家室的人而言,這樣的晚宴實在是太過鋪張了。」這一切需要花費大筆的錢。除此之外,還有別的開銷需要狄更斯承擔:他的父親和部分親屬的生活開支全都由他提供,而且還將長期提供下去。老約翰是浪蕩性子,他常常用兒子的名義向人借錢,甚至偷偷把兒子的手跡和手稿拿去賣掉,這是他做出的最讓狄更斯感到難堪的事情。沒過多久,狄更斯便斷定:除非讓這些人通通從倫敦搬走,否則他將永無寧日。於是,在他們的抱怨聲里,狄更斯在靠近艾塞克斯的奧芬頓鎮上找了一幢房子,請他們搬去那裡居住。與此同時,為了掙錢來應付家裡的巨大開銷,他創辦了一份名為《漢佛瑞少爺之鐘》的刊物。為了這份刊物的銷路着想,他開始連載小說《老古玩店》。小說獲得了巨大成功,一時間所有人都對此津津樂道,小說的哀婉與傷感甚至打動了康奈爾、柯勒律治、傑弗里勳爵和卡萊爾這樣的大文人。甚至連遠在紐約的人們都聚集在碼頭上,苦等裝有這份刊物的客輪進港,每當客輪緩緩靠岸時,他們就會迫不及待地大聲喊道:「小耐兒死了沒有?」

1842年,狄更斯夫婦把四個孩子托給凱特的妹妹喬治娜照看,雙雙去美國訪問。雖然至今還沒有哪位英國作家能夠像狄更斯那樣於生前就名聲遠播,但是這一趟美國之行並不怎麼如意。原因就是那時的美國人對歐洲人仍常常抱有戒備心理,尤其對任何批評美國的言論都十分敏感。他們的新聞界和出版界毫不客氣地侵犯着「新聞人物」的隱私權。對當時美國的新聞媒介來說,歐洲的著名人士訪美固然是好事,但只要來客對動物園裡的猴子一般供人參觀耍弄的行程稍稍表示不滿,媒體馬上會將其說成是自負與傲慢。在美國,言論自由是不能傷及他人感情或損害他人利益的。所有人都有權表達自己的觀點與看法,但前提是不能反對別人的觀點。狄更斯並不了解這些情況,於是就免不了出錯。當時的美國還沒有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出版商大肆出版無須支付稿酬的英國作品,而不願意出版需要付稿酬的美國本土作品,因此不僅英國作家的權益在美國得不到保護,美國的作家也受到損害。在歡迎宴會上發表演說時,狄更斯便提出了這一問題,而這樣做顯然是不明智的。狄更斯的演說引起一片譁然,報紙上直接說他是個「唯利是圖的小人,毫無紳士風度」。儘管他處處被崇拜者簇擁,花了足足兩小時和那些前來向他致敬的費城的讀者握手;儘管他身上的新大衣被那些想從他那兒得到紀念品的人撕成了碎片,但就他個人的形象而言,這次訪問活動並不能算成功。雖有大多數人被他的英俊外貌和充沛活力所吸引,仍有不少的人認為他缺乏男子氣概,認為他的服飾、戒指和鑽石別針都俗氣不堪,甚至認為他行為粗俗、缺乏修養。不過,他在那裡依然認識了一些朋友,且後來和他們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關係。

經過了繁忙而勞累的四個多月的美國之行,狄更斯夫婦回歸英國。孩子們在姨媽喬治娜那裡被照顧得很好,疲憊不堪的狄更斯夫婦便懇請喬治娜和他們同住,並幫助他們打理家務。與瑪麗初到弗尼伏爾客棧時一樣,那時的喬治娜16歲。她和瑪麗長得十分相像,所以某種意義上,她可以說是又一個瑪麗。這時,凱特又在考慮着要一個孩子了。喬治娜長得不僅嬌小可愛且溫柔可親,她還很擅長模仿別人的動作,常常把狄更斯逗得開懷大笑。就這樣,「一直把思念瑪麗視作與自己的『心臟搏動』一般重要的狄更斯,在喬治娜身上看到了瑪麗的影子,他感覺時光似乎在倒流,便更加覺得『過去與現在是難以分割開來的』。」(摘引於恩娜·波普—亨奈希的《查爾斯·狄更斯》)

狄更斯曾經忍受過長期的貧困生活,因此一朝有了錢,他自然想過一種豪華的生活。然而沒過多久,他便發現自己已然負債纍纍了。考慮到意大利的生活成本較低,他決定把住宅租出去,自己搬到意大利去住。在意大利的一年中,他大部分時間住在熱那亞,遍覽了意大利半島迷人且旖旎的風光。然而,為了充實自己的精神與頭腦,他也一直在沉下心思讀書,再加上他總不自覺地顯露出島國人的褊狹性格,所以他並沒能結交上什麼意大利朋友,一直是個典型的英國旅居人士。儘管如此,他還是結識了一位來自瑞士的同樣旅居熱那亞的貴夫人,即德·拉·赫伊夫人,並和她相談甚歡。這位夫人的丈夫是位瑞士銀行家,她當時似乎正被自己的妄想症困擾。狄更斯對催眠術一直有不小的興趣,於是便建議她,只要他對她施以催眠術,便能解除她的困擾。此後,為了施用催眠術,他們每天都見面,甚至一天兩次。對此,凱特內心十分不安。在他們旅行的過程中,德·拉·赫伊夫人與狄更斯一家時刻在一起。後來,德·拉·赫伊夫人在狄更斯的催眠術的幫助下重獲健康,但是直到他們一家回到英國,凱特才松下一口氣來。

作為一個性情溫和並帶些憂鬱氣質的女人,凱特的性格很固執,既不愛陪同丈夫旅行和赴宴,也不喜歡以女主人的身份在家裡設宴待客。她相貌並不出眾,有時顯得笨手笨腳。想和乏味的狄更斯夫人打交道是一件麻煩事,常與狄更斯交往的人很快便達成了共識,甚至有人覺得她是個廢物。誠然,做名人的妻子並不容易,除非她足夠老練圓滑或者富有幽默感,否則恐難勝任。凱特既不擅長交際周旋,又缺乏幽默感,她天生便不具備那樣的性格。但是,如果她對自己的丈夫十分愛慕,這其實也算不了什麼。不幸的是,凱特仿佛從來沒有真正愛過狄更斯。早在兩人訂婚那段時間,狄更斯就在信中抱怨她的態度冷漠。凱特嫁給他,也許是因為女人總要嫁人,或者是因為她作為八個女兒中最年長的一個,父母就將第一位求婚者安排給了她。總而言之,她善良、文雅、嬌弱,卻沒有與丈夫的顯赫地位相匹配的必要修養和才能。

在同一時期,喬治娜在狄更斯家中取代了瑪麗曾經的位置。光陰流逝,狄更斯越發離不開她了。他們一起散步,討論他的寫作計劃,她還擔當着他的秘書角色。便宜和舒適的國外生活讓狄更斯嘗到了甜頭,他開始長時間地逗留國外。喬治娜曾跟隨他們一家去過意大利,後來又去過瑞士的洛桑、法國的巴黎和布倫港。有一次,他們計劃去往巴黎住一段時間,喬治娜先單獨和狄更斯一起到巴黎找了一套公寓住下來,待一切安頓妥當後,再行通知凱特,讓她帶着孩子從英國出發。在凱特懷孕的時候,喬治娜總會和狄更斯一起外出旅行或者參加宴會,她還經常代替凱特主持家宴、招待客人。有人推測,凱特對此一定會心生不滿,但事實上她從未流露過任何不滿的情緒。

時間如白駒過隙,到1857年的時候,查爾斯·狄更斯年滿45歲,此時的他已成為英國聲望最為卓著的作家,同時也是盛譽滿身的社會改革家。在公眾看來,他的生活充滿着戲劇性。他的孩子業已長大成人。這時,發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他喜歡演戲,有時會為了慈善事業加入義演,在一些戲中充當業餘演員。這一年,他收到去曼徹斯特排演《結冰的深淵》的邀請。這齣戲是他協助維基·柯林斯編寫的,曾在女皇陛下夫婦和比利時國王面前演出過,且獲得了巨大成功。為了扮演劇中一個富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北極探險者,狄更斯甚至蓄起了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