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匠與傑作 - 第3章

毛姆

「美女不多,僅有的幾個也不是非常漂亮。艾爾芒格小姐氣色不佳,布倫特太太是唯一受寵的人。她跟九月份時一模一樣,還是那張寬寬的臉、鑽石的髮帶、白色的皮鞋、面紅耳赤的丈夫、胖胖的脖子。」

「查爾斯·鮑萊特在星期四舉辦了一場舞會,引起了左鄰右舍的極大騷動,你當然也知道,這些人都對他的經濟狀況頗為好奇,巴不得他早點兒破產。人們發現,他的太太具有鄰居們希望她有的一切特點,即愚蠢、暴躁、花錢大手大腳。」

奧斯丁家有一個親戚,由於有位曼特博士的行為不太檢點,致使其妻子回了娘家,由此造了一些閒言碎語,於是簡寫道:「不過由於曼特博士是一位牧師,他們之間的感情,不管多麼的不道德,也具有高雅的氣度。」

奧斯丁小姐伶牙俐齒、幽默異常。她喜歡開懷大笑,也喜歡把別人逗得大笑。要讓一個幽默家把他(或她)想出來的趣事藏在自己肚子裡,這可太勉為其難了。而有時候,逗樂中不帶一點兒惡毒也是很難的。慈悲心腸畢竟不怎麼帶勁兒。簡十分注意觀察別人的可笑之處,包括他們的自命不凡、矯揉造作、虛情假意;值得稱道的是,凡此種種,都讓她覺得有趣,而並不是討厭。她性情和藹,不願對別人講可能傷害對方的事情,但毫無疑問,要是拿這些人同卡桑德拉取樂,她覺得沒有什麼不妥。即使在其最尖刻的話語中,我也看不出有什麼惡意;她的幽默,是建立在觀察和天資的基礎上的,幽默本該如此。可是假若環境需要的話,奧斯丁小姐又可以十分嚴肅。儘管愛德華·奧斯丁從托馬斯·奈特那裡繼承了位於肯特郡和漢普郡的房產,可他大多數時間住在靠近坎特伯雷的哥德瑪夏姆,卡桑德拉和簡輪流來這兒住段時間,有時長達三個月。他的長女范妮是簡最喜愛的侄女。她最終嫁給了愛德華·納希布爾爵士,而他們的兒子則升為貴族,獲得了布雷伯恩勳爵的封號。正是此人首先出版了簡·奧斯丁的信件。其中有兩封是寫給范妮的,這位姑娘當時正在考慮如何處理一位求婚小伙子的殷勤之舉。這些信冷靜有理又不乏溫情,稱得上是絕妙之作。

幾年之後,彼得·昆耐爾先生在《康西爾雜誌》上公布了一封信,令簡·奧斯丁的崇拜者們非常震驚,信是范妮(此時已是納希布爾夫人)寫給妹妹賴斯太太的,她在裡面提到了自己這位名氣頗大的姑媽。這封信十分令人吃驚,同時又代表了那個時代,所以在徵得布雷伯恩勳爵同意後,我在此轉載。斜體部分是寫信人特意強調的詞句。由於愛德華·奧斯丁在1812年更名為奈特,所以需要指出的是,納希布爾夫人所說的奈特太太就是托馬斯·奈特的遺孀。從這封信的開頭來看,很明顯,賴斯太太聽到了一些指責自己姑媽教養的傳言,並為此極度不安,於是寫信詢問這些傳聞是否果真如此。納希布爾夫人是這樣回復的:

是的,親愛的,從各個角度來看,簡姑媽確實不怎麼文雅,照她的才華看來,她不該這樣的,假如她再活五十年,會在諸多方面更加適合我們優雅的品味。她倆錢不多,身邊與之打交道的人也絕不是什麼上等出身,總之比普通之輩強不到哪兒去,雖說她們的智力和教養好一點,可就品味而言,與這些人都在一個檔次上——不過我感覺她們後來跟奈特太太(她很喜歡她們,待她們也很好)的交往讓她們進步不小,簡姑媽十分聰明,甩掉了一切可能令她顯得「平凡」的痕跡(如果可以用這個詞的話),自己學着如何高雅起來,至少在通常的人際交往上是這樣。這兩位姑媽(卡桑德拉和簡)的成長環境,對外部世界及其方式(我指的是時尚)毫不知曉,要不是爸爸結婚並把她們帶到肯特來,而且奈特太太如此善待她倆(她常常邀兩姐妹輪流來陪自己住),她們肯定遠遠達不到上流社會及其行為舉止的標準。假如這番話惹得你不快,請你諒解,可我感到此言就在筆端,實在沒有辦法不吐真情。現在快到更衣時間了……

……我依然是你最親的姐姐。

范妮·C·納希布爾

這封信激起了簡的仰慕者的極大憤慨,他們曾宣稱,納希布爾夫人寫信的時候已經年老體衰。可是信中並無相關證據;況且,假如賴斯太太認為自己的姐姐身體不佳、不適合回信的話,她也肯定不會寫信詢問了。在這些仰慕者的眼裡,簡如此寵愛范妮,而她居然以這種方式表達自己,實屬忘恩負義到極點。在這裡,他們表現得太天真了。孩子並不會像父母或者上一代親戚對待自己那樣,滿懷情感地去對待他們,着實令人遺憾,但這卻是事實。倘若父母親戚還指望如此的話,那可就太不明智了。如我們所知,簡從未結婚,她給了范妮一種近乎母愛的情感,假如她結婚的話,會把這種情感傾注給自己的孩子的。她愛孩子,也深受孩子們的喜愛;他們喜歡她開玩笑的方式,還有她所講的情節詳細的長篇故事。她跟范妮成了親密的朋友。范妮同她講的話,可能對自己的父母都不會講,她的父親忙於自己的鄉紳事務,而她的母親則不停地生孩子。可是孩子具有尖銳的眼光,他們的評價往往很殘忍。在繼承了哥德瑪夏姆和喬頓以後,愛德華·奧斯丁飛黃騰達,他的婚姻使其得以同全郡最有勢力的幾個家族掛上了鈎。簡和卡桑德拉如何看待他的妻子,我們無從知曉。查普曼博士寬容地認為:正是由於她所付出的代價,使得愛德華認定「他應當為母親和妹妹們多做些事情,並促使他把自己兩處地產中的任一處房屋供她們居住」。這些地產,他已擁有十五年了。在我看來,可能性更大的情況似乎是這樣的:他的太太認為,讓他的家人時不時地過來做客已經算是夠意思了,而讓她們長期居住在自己家門口,她可不歡迎;由於她去世了,他才得以將自己的地產想怎麼安排就怎麼安排。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此事肯定逃不過簡的這雙銳利的眼睛,她很可能在《理智與情感》中描寫達斯伍德對待自己繼母及其女兒的部分已經對此有所交待了。簡和卡桑德拉都是窮親戚,如果要她倆跟有錢的哥哥嫂子、跟坎特伯雷的奈特太太、跟古德內斯通的伊麗莎白·奈特之母布里奇斯夫人長期同住的話,主人們也不可能不意識到這是一種善意的給予。我們很少有誰的素質達到施恩於對方卻不沾沾自喜的地步。當簡去陪年長的奈特太太的時候,她總是在來訪結束的時候向簡提出一條「建議」,而簡也欣然接受,在寫給卡桑德拉的一封信中,她告訴對方,哥哥愛德華送給范妮和自己每人一份價值五鎊的禮物。要說送女兒、送家庭教師,都算是一份可愛的小禮物,可是給自己的妹妹,卻有些施捨的味道。

我敢肯定奈特太太、布里奇斯夫人、愛德華及其妻子對簡都很友好,也非常地喜歡她(怎麼可能不喜歡呢),但如果他們覺得這兩姐妹不怎麼入流,也並非沒有道理。她倆有些土氣。在十八世紀,在倫敦住過哪怕只有幾年的人,同從未離開過鄉下的人之間仍然具有諸多差別。這些差別為喜劇作家們提供了最富成效的素材。在《傲慢與偏見》中,彬格萊的妹妹們瞧不起班納特姐妹,覺得她們欠缺修養,而伊麗莎白·班納特則無法容忍對方的矯揉造作。班納特小姐們的社會地位比起奧斯丁姐妹還要高一級,因為班納特先生雖不富有,但畢竟是個地主,而喬治·奧斯丁牧師則只是一個貧窮的鄉間教士。

考慮到出身,簡有點缺乏優雅(對此肯特的女士們十分看重)並不為怪;果真是這樣的話,如果范妮尖銳的眼光未曾注意,那麼我們可以確定,她的母親對此也會有所評論的。簡為人坦率、直言不諱,而且我猜想,她時常沉迷於一種生硬的幽默,這是那些毫無幽默感的女士所無法領會的。我們可以想象得到:假如她把自己寫給卡桑德拉的話(她看姦婦很有眼力)說給這些人聽,她們該有多尷尬。她生於1775年,即《湯姆·瓊斯》出版後僅僅二十五年,在此期間,英國的風貌不會發生很大的改變,簡的談吐很可能正如納希布爾夫人五十年後所記述的那樣「遠遠達不到上流社會及其行為舉止的標準」。根據納希布爾夫人所說的來看,當簡去坎特伯雷陪奈特太太一起住的時候,這位年長的女士很可能提示過她,如何使自己的舉止更為「優雅」。或許正是因此,簡才在自己的小說里如此突出良好的教養。今天的小說家如果也像她那樣描寫上層階級,會把這當作理所當然之事。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納希布爾夫人的信無可厚非。她「感到此言就在筆端,實在沒有辦法不吐真情」。結果又怎麼樣呢?得知簡講一口漢普腔、舉止缺乏優雅、自製的衣服品味欠佳,我一點也沒有感到不快。我們也確實從凱瑟琳·奧斯丁的《回憶錄》中獲悉:她的家人都承認姐妹倆穿衣不佳,儘管對衣服頗有興趣;不過究竟是邋裡邋遢還是不夠合身,倒是未曾提及。家裡人在寫簡·奧斯丁的時候,都將其社會地位極力拔高,超出了實際情形。這毫無必要。奧斯丁一家都是正派、誠實、可敬的人,處在中上階級的邊緣位置,或許他們對自己的階級地位也不怎麼有把握。根據納希布爾夫人的說法,姐妹們同自己主要交往的人們相處很自在,而這些人出身根本不高。當她們遇上地位高一點的人時(像彬格萊的妹妹這樣的上層女士),她們往往變得十分挑剔,以此來保護自己。對於喬治·奧斯丁牧師,我們一無所知。他的太太好像是個善良而愚蠢的女人,不斷受到精神失調之苦,女兒們對此頗為耐心,但也不失譏諷。她活到將近九十歲。男孩兒們在闖蕩社會之前,可能都迷戀一些鄉間條件所許可的運動,等他們能借到馬匹了,就驅馬去捕獵。

奧斯丁·利是第一位為簡撰寫傳記的人。他的書中有一段話,我們發揮一點想象力,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她在漢普郡的那段漫長而寧靜的歲月中,過的是怎樣的生活。「人們普遍斷定,」他寫道,「這家人不肯把太多事交給用人管,大多是由男女主人們自己來做或者監督。至於女主人們,通常可以理解的是……她們親自參與到烹調的高端工作中,調配自製的葡萄酒,提取草藥作為自家用藥……女士們沒有瞧不起紡線,家裡的亞麻布都是用這些線織成的。早飯和茶點之後,有些女士喜歡自己動手清洗她們的精美瓷器。」從信中我們可以推想:奧斯丁家有時候根本就沒有用人,有時候則找個什麼也不懂的女孩兒將就過去。卡桑德拉做飯,不是因為女士們「不肯把太多事交給用人管」,而是因為她們根本就沒有用人來做事。奧斯丁家不窮也不富。大多數的衣服都是奧斯丁太太和女兒們自己做的,姑娘們還給哥哥弟弟們做襯衣。他們在家釀蜂蜜酒,奧斯丁先生還熏自製的火腿。快樂很簡單,最為興奮的事情當屬某一個富裕鄰居舉辦的舞會。在許久之前的英國,成千上萬的家庭都過着這種平靜、單調、體面的生活,其中一個家庭居然就毫無道理地培養出一位稟賦超群的小說家,難道不讓人感到奇怪嗎?

(三)

簡併非不食人間煙火。年輕的時候,她喜歡跳舞、調情、戲劇演出。她喜歡長相好看的小伙子。她對禮服、帽子和圍巾興趣濃厚。她還精於女工,「不論是樸素的還是裝飾性的都擅長」,這在她修改舊禮服以及把廢裙子改成帽子的時候,肯定派上了大用場。她的哥哥亨利在其《回憶錄》中記述道:「凡是簡·奧斯丁着手做的事情,沒有不成功的。沒有人能把小木塊拋出如此美妙的弧線,或者如此穩當地脫手。她的杯球表演精彩絕倫。曾經在喬頓用過的一隻杯子簡單易玩,據說她能連續接住將近一百次,直到手疲勞為止。有時候由於眼睛疲勞、無法長時間讀書寫字,她就從這種簡單的遊戲中尋求安慰。」

這真是一幅迷人的圖畫。

誰也不能把簡·奧斯丁形容成一個女學究,這可是她極不喜歡的一類人,但顯而易見的是,她也絕非沒有教養的女人。事實上,她跟處於自己那個時代和地位的所有女性一樣,都受過良好的教育。研究奧斯丁小說的權威查普曼博士曾列過一個書單,上面是人們所知的她讀過的小說。這個書單令人印象深刻。她自然是讀小說的,有范妮·伯尼的、埃奇沃斯小姐的,還有拉德克利夫太太的(寫《尤道夫之謎》的那個);她還讀譯自法語和德語的小說(其中有歌德的《少年維特之煩惱》),以及能從巴思和南安普敦的巡迴圖書館那兒借到手的一切小說。但是她不只對小說感興趣,她還熟知莎士比亞,在近代作家中,她閱讀司各特和拜倫,不過她最喜歡的詩人似乎還是科伯,此人淡定、雅致、敏感的詩作,自然頗為合乎奧斯丁的心意。除了五花八門的文學作品之外,她還讀約翰生跟鮑斯韋爾的書。她喜歡朗讀,據說聲音也很好聽。

她常常誦讀布道書,尤其是十七世紀的一位夏洛克牧師所著的。其實這也不像乍一看那麼奇怪。我在青年時代曾在一位教區牧師家裡住過,書房裡的幾排架子上堆滿了裝訂美觀的布道書藏品。能出版就是因為要出售,能出售就是因為有人讀。簡·奧斯丁十分虔誠,但並不狂熱。她在禮拜天肯定都去教堂、參加教會活動;毫無疑問,不管是在史蒂文頓還是在哥德瑪夏姆,早晚都要誦讀家庭禱告。然而正如查普曼博士所言:「不可否認,那不是一個宗教狂熱的年代。」就像我們每天洗澡、早晚刷牙,這麼做只不過是讓自己感覺自在而已;因此我覺得奧斯丁小姐與她同代的人們一樣,一旦完成專門的塗油禮、履行了自己的宗教責任,就把有關宗教的事務拋到一邊,就像人們把暫時不穿的衣服丟到一邊一樣,隨後的一天或一星期就心安理得地專心處理俗事去了。「福音傳教士尚未如此。」一個上層人士的小兒子,如果從事神職、獲得一份家庭職位,就能過上體面日子。他根本沒有必要再有什麼職業。但想要住上寬敞的房子、得到足夠多的收入,這麼做可就值得了。不過要從事神職的正確做法是僅僅履行分內的責任。簡·奧斯丁自然認定,一個牧師應當「生活在教區居民中間,通過不斷的關懷,證明自己確實是他們的祝福者和朋友」。她的哥哥亨利正是這麼做的。他機智而快樂,是她的兄弟裡面最出色的一個。他曾做過生意,並在幾年間頗為興旺,可是最後卻不幸破產。而後他從事神職,成為一名教區牧師的楷模。

簡·奧斯丁贊同普遍的社會觀點,從其書稿信札中可以看出,她對當時流行的狀況頗為滿意。她對社會差別的意義並不抱有懷疑態度,認為貧富區分是很自然的事情。年輕男士理應藉助權勢朋友的影響為國王效力,從而獲得晉升。女人的本分就是嫁人(當然是為了愛情),但要在符合要求的條件下才行。這是凡事的常理,沒有跡象表明,奧斯丁小姐對此有什麼異議。在寫給卡桑德拉的信中,她是這樣說的:「卡羅和他的太太在普茨茅斯的生活可說是平常到家了,什麼樣的用人也沒有。在這種條件下結婚,她該有多大的道德勇氣啊。」由於母親結婚過於草率,范尼·普里斯家的生活骯髒粗俗,這可是實實在在的教訓,告訴我們年輕女士應當謹慎小心才是。

(四)

簡·奧斯丁的小說純屬娛樂。倘若你恰好認為娛樂是小說的主要目標,那你實在該把她單獨歸為一類。比其作品更加偉大的小說也有,比如說,《戰爭與和平》和《卡拉馬佐夫兄弟》,但是如果你想從閱讀此類書中受益,則必須得頭腦清晰、思維警覺才行。而如果你疲憊不堪、情緒沮喪的話,沒關係,簡·奧斯丁的小說會展現其魅力的。

在奧斯丁著書的年代,寫作被視為婦女決不該做的事情。「修道士劉易斯」曾說:「我對所有這些不入流的女性作家真是又討厭又可憐又鄙視。她們手裡拿的工具,應該是針線而不是筆,那才是她們能夠熟練運用的唯一東西。」小說是一種並不為人看重的文學形式,身為詩人的沃爾特·司各特爵士居然也寫小說,奧斯丁小姐對此並未感到絲毫的不安。她「小心翼翼,免得讓用人或是來客,甚至家族之外的任何人懷疑自己在做什麼事情。她把字都寫在小紙片上,這樣可以輕易收起來,或者用一張吸墨紙蓋住。前門與辦公室之間有一扇轉門,只要一開就咯吱作響,可她並不願意讓人修門以去除這一小小干擾,因為倘若有人進來了,她可以注意得到」。她的長兄詹姆斯甚至從來沒有告訴過當時正在上學的兒子,他讀得津津有味的書其實就是簡姑媽寫的;而另一個哥哥亨利則在其《回憶錄》里寫道:「假如她在世的話,縱然名氣越來越大,她也絕不會在自己的任何作品中署上真名的。」所以她出版的第一部書,《理智與情感》,在扉頁上僅僅寫着「一位女士所作」。

但這並非是她完成的最早作品。那是一部名叫《第一印象》的小說。她的父親寫信給出版社要求出版,由作者自費,不然就來「一部三卷本的手稿小說,長度大約跟伯尼夫人的《伊芙萊娜》一樣」。這一要求在對方回信中遭到拒絕。《第一印象》的創作始於1796年冬,1797年8月完稿;人們普遍認為,這本書同十六年後出版的《傲慢與偏見》如出一轍。此後,她又快速地相繼完成了《理智與情感》和《諾桑覺寺》,但同樣地不走運,儘管五年之後,理查德·克羅斯比先生花十英鎊買下了後者的版權,將之更名為《蘇珊》。然而他並未出版此書,而是用同樣的價格又賣了回去:由於奧斯丁小姐的小說都是匿名出版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這麼點兒錢就脫手的書,就是由創作了大獲成功、廣受讚譽的《傲慢與偏見》的作者寫的。從完成《諾桑覺寺》之後的1798年,直到1809年,她似乎很少寫作,只有《沃森一家》的片段。一位如此具有創造性的作家,竟然這麼長時間保持寂寂無聲,有人暗示,有一段感情占據了她的生活,令她無暇旁顧。我們獲悉:當她在德文郡陪伴母親和姐姐的時候,「結識了一位先生,他的為人、思想、舉止都魅力十足,卡桑德拉認為此人配得上自己的妹妹,也完全有可能贏得妹妹的愛。當他們分別時,他表示希望很快能夠再次見到她們,卡桑德拉斷定他說此話的真實目的是什麼。可他們再也沒有重逢,她們聽說他突然去世了。」相識太短,《回憶錄》的作者補充道,自己不能說「她的感情屬不屬於能夠影響她幸福的那種」。就我個人而言,覺得答案應該是否定的。我認為奧斯丁小姐不太可能深陷愛河。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她肯定早就賦予女主人公們更加熱烈的感情了。可事實上,她們的愛情並不熱烈。她們的一舉一動小心謹慎,深受理智制約,而真正的愛情跟這些可估算的品質是沒有關係的。拿《勸導》來說,簡聲稱安妮·艾略特與溫特沃斯彼此深愛着對方。我以為,她在這個問題上既欺騙了自己也欺騙了讀者。就溫特沃斯這邊來說,這無疑就是司湯達所謂的amour

passion(無私的愛),而在安妮這一邊,則不過是所謂的amour

goût(有滋味、有心計的愛)。兩人訂婚了,可安妮卻由得自己被那個愛管閒事的勢利眼拉塞爾夫人說服,相信自己嫁給一個可能戰死的窮海軍軍官實在太輕率。假如她深愛溫特沃斯,肯定還是會冒這個風險的。其實風險也不算大,因為結了婚,母親的財產,她就會得到自己的那份,遠遠超過三千鎊,相當於現在的一萬兩千鎊,所以她絕對不會身無分文。她完全可以一直保持同溫特沃斯的婚約,就像本威克船長和哈格里福斯小姐那樣,直到對方獲准可以娶她。安妮·艾略特卻毀掉了婚約,因為拉塞爾夫人勸導她,如果等一等,可能還會找到更好的,直到沒有她準備嫁的求婚者出現,她才發現自己有多愛溫特沃斯。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簡·奧斯丁認為她的舉動是非常正常、合情合理的。

她長時間保持沉默,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她找不到一家出版社,於是感到很氣餒。她向近親們念過自己的小說,他們被深深陶醉了,但她敏感而又謙虛,她很可能覺得這些作品的感染力只來自那些喜歡自己的人,她也聰明地知道誰是她筆下人物的原型。《回憶錄》的作者極力否認她有這些原型,查普曼博士似乎也贊同這種觀點。他們要求簡·奧斯丁應該具有的創造能力,實則是不可想象的。那些最偉大的小說家,司湯達和巴爾扎克,托爾斯泰和屠格涅夫,狄更斯和薩克雷,都有塑造人物的原型。的確,簡自己也曾說過:「我很為自己筆下的人物驕傲,甚至不願承認他們僅僅是A先生或者B上校。」這裡的關鍵詞是「僅僅」。如同其他小說家一樣,當她在讓自己聯想到某個角色的人身上發揮想象力的時候,這個人實際上就是她創造出來的;但這並不是說,他不是從原先的A先生或者B上校發展而來的。

儘管如此,1809年,即簡和母親、姐姐定居到安靜的喬頓那一年,她着手修改自己的舊稿。1811年,《理智與情感》終於問世。到那個時候,婦女寫作已不再是什麼大逆不道的事了。司布真教授在為皇家文學學會所做的簡·奧斯丁講座中,引述了伊萊扎·費伊所著的《來自印度的原信》的一則前言。這位女士被敦促在1792年將書稿出版,可是公眾輿論極力反對「女人著書」,她只好婉言拒絕。但她在1816年寫道:「自此之後,在公眾情緒及其演變上逐漸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們今天不但如從前一樣擁有眾多為婦女爭光的文學人物,還有許多謙遜質樸的女性,她們不畏那些曾經伴隨航程的評論危險,敢於乘坐自己的小船駛入汪洋大海,由此為讀者大眾帶去娛樂或教益。」

《傲慢與偏見》於1813年出版,簡·奧斯丁賣版權賣了一百一十鎊。

除了已經談到的三部小說外,她還有三部作品,即《曼斯菲爾德莊園》、《愛瑪》和《勸導》。就憑這幾本書,她牢固確立了自己的名氣。原先出版一本書,她要等待很長時間,可剛剛出書,她的迷人天賦就得到了認可。從此以後,最傑出的人士都願意讚揚她。我只能引述沃爾特·司各特爵士的話,這番言辭還是一貫的慷慨大度:「這位年輕女士擁有描寫日常生活中複雜狀況、情感和人物的天賦,這些都是我所遇見的最為精彩的。跟任何人一樣,我自己也可以用武斷的筆調來寫,但是那種來自真實描寫與情感、讓平凡的人與物妙趣橫生的精巧格調,卻是我力所不及的。」

奇怪的是,沃爾特爵士居然忘了提這位年輕女士最寶貴的才華了:她的觀察十分透徹,她的情感也頗有啟發性,但正是她的幽默為其觀察增添了意義,為其情感增添了生機。她的涉獵範圍很狹小,寫的書基本都是同一類故事,人物也沒有多大變化。他們基本都是同一類人,只是觀察角度有些不同罷了。她具有極高的判斷力,沒有誰比她更清楚自己的局限。她的生活體驗僅限於鄉間社會的小天地,可這個天地已讓她心滿意足。她只寫自己熟知的事情。正如查普曼博士起先指出的那樣,她從沒打算再現男性之間的單獨對話,因為她肯定從未聽過。

人們已經注意到,雖然她的生活跨越了世界歷史上最震撼人心的幾次重大事件,法國大革命、恐怖統治、拿破崙的興衰,可她在自己的小說里絲毫未有提及。她也因此受到了過於冷淡的批評。我們應該記住:在她那個時代,婦女關心政治是有失體統的,那是屬於男人考慮的內容;大多數女性甚至不讀報紙;然而沒有理由認定,由於她不寫這類事情,就沒有受過它們的影響。她很愛自己的家人,兩個兄弟在海軍服役,常常身處險境,從她的信函中可以看出,她十分掛念他們。可是她並未寫這些內容,這難道不是一種見識的展現嗎?她為人謙遜,不會料想自己寫的小說在死後多年還會被人閱讀;可是如果她曾經有過這種目標的話,最明智的做法莫過於避免涉及那些從文學角度看只有短暫意義的事情。前幾年寫的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小說已如過眼雲煙。它們就像那些天天告訴我們發生什麼事的報紙一樣,沒有長久的生命力。

大多數小說家的狀態都有起起落落。而奧斯丁小姐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例外,她證明了這樣一條規則:只有平庸之輩才會維持平常水平(也就是平庸水平)。而她卻始終處在最佳狀態。即使在缺點頗多的《理智與情感》和《諾桑覺寺》里,更多的仍是值得欣喜之處。而其他每一部小說,都有其執着甚至是狂熱的推崇者。麥考利將《曼斯菲爾德莊園》看作她最偉大的成就;其他同樣知名的讀者則偏愛《愛瑪》;迪斯累里把《傲慢與偏見》整整讀了十七遍;今天的很多人把《勸導》視為她最完美的作品。我相信絕大多數普通讀者還是視《傲慢與偏見》為其代表作,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最好接受他們的看法。一本書之所以成為經典,靠的不是評論家的表揚、教授的闡釋和學校里的學習,而是由於一代又一代的大量讀者在閱讀時能夠獲得享受,在心靈上受益。

我個人以為,《傲慢與偏見》總體而言算得上是所有小說里最令人滿意的了。它的第一句話就讓你產生興致:「凡是有財產的單身漢,必定需要娶位太太,這已經成了一條舉世公認的真理。」這句話為全書定下了基調,由其引發的詼諧感始終伴隨着你,直到你讀至最後一頁(真是憾事一樁)。《愛瑪》是奧斯丁小姐的小說中,唯一一本我感覺有些囉嗦的。我對弗蘭克·邱吉爾與簡·菲爾費克斯之間的情事興趣不大;另外,雖然貝茨小姐是個十分有趣的人物,可她出現得是不是有點過多了?書中的女主人公自視甚高,對於那些她認為社會地位低於自己的人,她那副居高臨下的架勢讓人十分反感。可我們決不能因此就責怪奧斯丁小姐:我們別忘了,今天的我們所讀的小說,跟她那個時代的讀者所讀的小說已經不一樣了。風俗習慣的變化造成了我們觀點的變化;我們在某些方面比我們的先人狹隘,某些方面又比他們開通;一種一百年前就很普遍的態度,如今其影響卻依然揮之不去。我們用自己的先入觀念和行為標準對所讀的書進行評判,這樣做有失公允,卻也不可避免。在《曼斯菲爾德莊園》中,男女主人公范妮和埃德蒙德正經得過了頭兒;我所有的同情都跑到無所顧忌、歡快活潑、充滿魅力的亨利和克勞福德身上了。我搞不懂為什麼托馬斯·伯特倫爵士剛從海外回來時,發現家裡人在津津有味地看業餘演出,居然會暴跳如雷。由於簡本人就十分愛看業餘演出,我們不明白她怎麼就會覺得這份怒氣情有可原。《勸導》具有罕見的魅力,儘管我們期望安妮不要那麼平淡實際,多公正一點、多衝動一點,事實上也不要那麼老處女(在萊姆里傑斯的科布所發生的事情除外),可我還是不得不將之視為六部小說當中最完美的一部。簡·奧斯丁在構造不尋常人物的事件上確實沒什麼特殊才能,以下一幕在我看來構思就很笨拙。路易莎·瑪斯格魯夫登上幾級陡峭的台階,在其愛慕者溫特沃斯船長的保護下往下跳去。可他未能接住她,結果她的頭先觸地,昏厥過去。假如他真的打算伸手扶她的話(我們都知道他一直就有扶她「跳過」籬牆的習慣),即使當時的科布是如今的兩倍高,她離地面也不會超過六英尺,因而在跳下去的時候,絕不可能頭部先觸地。她無論如何也應該撞在強壯的水手身上,雖然有可能嚇得渾身發抖,但不會傷着自己。不管怎樣,她不省人事,隨之發生的忙亂讓人難以置信。靠捕獲賞金髮財的溫特沃斯船長被這一場景嚇癱了。所有相關人物在隨後的行為有如白痴,雖說奧斯丁小姐能夠堅強面對朋友和親人的疾病與死亡,但我還是很難相信,她居然不會覺得這一切傻得出奇。

卡洛德教授是一位博學而風趣的評論家,他曾說,簡·奧斯丁不具備寫故事的能力,他解釋說,此話當中的「故事」指的是一連串事件(不管是浪漫的還是離奇的)。可這並非簡·奧斯丁的才華所在,也不是她的目的。她頭腦理智、性情活潑,不會耽於幻想,她感興趣的,不是什麼非凡之事,而是平凡之事。通過敏銳的觀察、反諷、幽默機智,她使之不再平凡。所謂故事,大多數人指的是一段連貫一致的敘事體,有開頭、中間、結尾。《傲慢與偏見》的開頭十分恰當,兩個年輕人出場,他們對伊麗莎白·班納特及其姐姐吉英的愛情為整個小說提供了情節,結尾也結得正是時候,以其婚姻而告終,屬於傳統的大團圓結局。這類結尾引起深奧之士的詬病,的確,諸多(或者說大多數)婚姻並不幸福,而且婚姻也無果而終;其作用不過是引出另外一串經歷。結果很多作者的小說都以結婚開始,此後便涉及婚姻的結局如何。這也是他們的權力。可是普通讀者將婚姻視為一部小說的理想結局也不是沒有道理。他們之所以這麼認為,是因為他們有一種發自本能的感覺:通過婚配,一男一女就完成了自身的生物功能;在整個過程當中(愛的萌芽、阻礙、誤會、坦白,直至圓滿婚姻)自然而然產生的好感,如今終成正果,即子嗣,也就是繼承他們的下一代人。對大自然而言,每對夫妻不過是整個鏈條上的一個鏈環,而鏈環的唯一意義就在於可以扣上另一個鏈環。這就是小說家設立大團圓結局的理由。在《傲慢與偏見》中,當讀者得知新郎擁有豐厚的收入,他將攜新娘住進一棟豪宅,四周圍繞着園林,房中全都配備了昂貴典雅的家具時,全都感到十分地欣慰。

《傲慢與偏見》是一部結構非常出色的小說。情節一個連一個,頗為自然,而且故事也沒有讓人覺得不可信。也許有一點比較奇怪,就是伊麗莎白和吉英居然頗有教養、舉止優雅,而她倆的母親和三個妹妹卻像納希布爾夫人所說的那樣,「遠遠低於上流社會及其方式的平均水準」;可這兩人的教養好乃是整個故事的關鍵。我本人感到詫異的則是:奧斯丁小姐為何沒有安排伊麗莎白和吉英為班納特先生的前妻所生,而讓小說中的班納特太太成為其續娶、是那三個小女兒的母親?這樣就可以避開這個絆腳石了。所有女主人公當中,奧斯丁最喜歡伊麗莎白。「我必須承認,」她寫道,「我認為她算得上是有書以來最可愛的尤物。」假如像有些人設想的那樣,她本人就是伊麗莎白這個人物的原型(她肯定把自己的歡快、興致和勇氣、智慧和機敏、判斷力和情感都賦予到了她身上),那麼據此認定她在刻畫溫和、善良、美麗的吉英·班納特時,心裡想的是自己的姐姐卡桑德拉,恐怕也不算過分。達西通常被看作是一個討厭的無禮之徒。此君的首次過錯,就是在所去的一次公共舞會上,不願同自己不認識、也不想認識的人跳舞。這不算什麼大錯。而他在同彬格萊談起伊麗莎白的時候,貶低之辭居然給對方無意中聽到,也實屬不幸,但他並不知曉她正在傾聽,他的理由完全可以是:他的朋友正在慫恿他做自己本不想做的事情。當達西向伊麗莎白求婚的時候,的確帶着令人無法原諒的傲慢,但高傲,對自己出身和地位的高傲,乃是他性格中的主要特點,沒有這一點,故事根本就講不下去。而且他求婚的方式也讓簡·奧斯丁有機會呈現全書最具戲劇性的一幕;可以料想的是,憑藉她日後掌握的經驗,她也許能夠在表現達西情感(很自然、很容易理解的情感)的時候,所用的處理方式既能冒犯到伊麗莎白,又不須讓他說出如此出格的話以至讓讀者大為震驚。對凱瑟琳夫人和柯林斯先生的描寫或許有些誇張,但就我看來,基本還在喜劇允許的範圍之內。比起日常生活來,喜劇看待生活的角度更為活躍,也更為冷靜,些許的誇張(也就是詼諧)常常不算什麼缺點。謹慎地摻一點詼諧,如同在草莓上撒糖,很可能會讓喜劇更加地美味可口。至於凱瑟琳夫人,我們必須謹記:在奧斯丁小姐的時代,等級高的人會有一種凌駕於較低地位者的巨大優越感;這些人不光要求後者對自己畢恭畢敬,而且事實上也確實受到禮遇。在我自己年輕的時候,就認識一些貴婦人,其自尊自大與凱瑟琳夫人並不相差多少,儘管沒有表現得如此明顯。至於柯林斯先生,即使在今天,誰敢說沒有見過這種既溜須拍馬又傲慢自大的人?有些人已經學會表面溫和,以此來遮掩自己,只能讓其更為可憎。

簡·奧斯丁並不是一個傑出的文體家,可她的語言平實而不做作。我認為,她的句子裡能看出約翰生博士的影響。她傾向於使用源自拉丁語的詞彙,而非日常的英語詞彙。這令其措辭顯得有點拘謹(當然遠不至於讓人不快);的確,這種措辭常常為智言增色,也令惡語更有正經味兒。她筆下的對話很可能就像當時真正的對話一樣自然。可對於我們而言,則似乎顯得有點做作。吉英·班納特在談到自己戀人的妹妹們時是這樣說的:「她們自然不贊同他與我交好,對此我也並不感驚訝,因為他大可選中一個樣樣皆強於我之人。」當然,這席話或許就是她所說的,但我還是覺得不太可能。同樣一句話,一個現代小說家顯然是不會如此措辭的。把所講的話語原封不動地寫到紙上非常乏味,對之進行某些編排自然是很有必要的。只是到了最近這幾年,小說家們為了追求逼真效果,才竭力讓對話貼近口語:我猜想,根據過去的傳統,要讓受過教育的人士四平八穩、語法正確地表達自己的觀點(通常情況下,他們並不能達到),而我認為當時的讀者們對之也是坦然接受的。

諒及奧斯丁小姐稍顯拘謹的對話描寫,我們必須承認:她總是讓故事人物的談話符合性格。我只注意到她的一處疏忽:「安妮笑着說:『艾略特先生,我心目中的好伴侶,應該是一個頭腦聰明、見多識廣的人,能夠侃侃而談,這才是我所謂的好伴侶。』『你說得不對,』他溫和地說道,『這並不是最好的伴侶。』」

艾略特先生性格上有缺陷;可是如果他能夠對安妮的話做出如此絕妙的回答,他一定具有其塑造者不想讓我們了解到的某些優點。就我個人而言,我對此話甚是着迷,以至我寧願看到安妮嫁給他,而不是沉悶乏味的溫特沃斯船長。誠然,艾略特先生為了對方的錢曾娶過一個「身份低微」的女人,並且對人家置之不理,對待史密斯太太亦是氣量很小,可我們聽到的畢竟都是她那一邊的故事,而如果我們有機會去聽聽他這邊的話,或許會發現他的行為也是情有可原的。

奧斯丁小姐有一大優點,本人幾乎忘記提及。她的書可讀性極強,超過某些更偉大、更著名的小說家的作品。如沃爾特·司各特所言,她所涉及的都是些平常事物,「平凡生活中的瑣事、情感、人物」;在她的書中沒有什麼重大事件,可是當你讀完一頁的時候,總會急切地翻到下一頁看看隨後發生了什麼。沒什麼大事兒,而你又急着翻到下一頁。能夠做到這一點的小說家,具有一個小說家所該有的最為寶貴的天賦。



司湯達和《紅與黑》

(一)

1826年,一位品性善良而愛好文學的英國小伙子遠赴意大利,他途經巴黎小駐,並遞上隨身攜帶的介紹信。由此結交的一位朋友帶他去見安瑟洛夫人,對方是一位知名劇作家的太太,每個周二都會接待賓客。小伙子放眼四周,很快就注意到一個胖乎乎的小個子正在神采飛揚地同其他幾位客人暢談。此人一臉鬍鬚,戴着假髮,穿着紫羅蘭色的緊身褲,愈加襯托出他的肥胖,還有一件暗綠色的燕尾外套,內有一件淡紫色的馬甲,以及帶飾邊的襯衣和平滑的大領結。他的外貌着實古怪,英國小伙子忍不住打聽這是何許人也。同伴說了一個名字,對他而言也毫無意義。

「這個人讓大家很緊張,」那個法國人接着說道。「他在波拿巴帳下效力,卻是個共和派分子,照目前這局勢,聽他那通輕率的言辭可有些危險。他一度很有地位,還跟拿破崙上過俄國前線。這傢伙可能正在講關於他的趣聞呢,他肚子裡裝了一大堆這玩意兒,逮着機會就反覆講。你要是有興趣的話,我找機會把你引見給他。」

機會來了,那胖子極為熱情地跟新客人打招呼。閒扯幾句之後,小伙子問他是否去過英國。

「去過兩回。」

他說自己在英國的時候曾經跟兩個朋友在塔維斯托克賓館住過。然後,他咯咯笑着繼續說,他要給他講述自己在那裡的一次奇遇。他在倫敦無聊透頂,有一天對隨從抱怨,說他已經看出來了,這個地方沒有中意的人可以陪自己。隨從以為他需要女人,便四處打探,給了他一個地址,位於威斯敏斯特路,說他和他的朋友可以第二天夜裡去,保證很快活。當他們發現威斯敏斯特路位於一處貧困的郊區、有可能被搶劫和謀殺的時候,其中一人拒絕前往;而另外兩個則挎上匕首和手槍,乘馬車出發。他們在一個茅屋那兒下車,三個臉色蒼白的妓女出來請他們進屋。他們落座喝茶,最後在那裡過了夜。在脫衣服之前,他赫然把手槍放到了衣柜上,讓那個女孩兒吃了一驚。年輕的英國人聽着這個滑稽的胖子對這段經歷如此詳細而直白的描述,感到十分尷尬,當他回到同伴身邊的時候,便告訴對方:自己還完全是個陌生人,卻不得不聽這種故事,如何令自己震驚、難堪。

「他講的話你一個字也不要信,」他的朋友哈哈大笑說。「誰都知道這個傢伙是個陽痿。」

年輕人臉紅了,為了轉移話題,他提到剛才那個胖子告訴自己:他為英國書評撰稿。

「沒錯,他寫了一些類似的劣質作品,還自費出過一兩本書,可是沒有人肯讀。」

「你剛才說他的名字叫什麼來着?」

「亨利·貝爾。不過這個人毫不重要,他根本沒有才氣。」

我得承認,這個情節是想象的,但卻很可能確實發生過,它足夠準確地反映出當時的人們是如何看待亨利·貝爾的,如今我們更熟悉他的另一個名字,司湯達。此時的他四十二歲,正在寫自己的首部小說。由於生活的起起伏伏,他獲得了各種各樣的體驗,這可是沒幾個小說家所能具備的。在一個大變革的時代,他投身到形形色色、各行各業的人當中,因此在力所能及的範圍里獲取到對人性的廣泛認識。其同胞當中哪怕是最留心、最敏銳的學者,也只能通過自身的個性來了解他們。司湯達對他們的了解,並非這些人的真實面貌,而是在他心目中的樣子,已經被其獨特性格所扭曲。

亨利·貝爾1783年生于格勒諾布爾,父親是一名律師,在城裡是個有錢也有一定地位的人;他的母親是一位有修養的著名醫生的女兒,但在他七歲那年就去世了。在這短短几頁當中,我只能對司湯達的生平做一個概述,因為如果充分談這個問題,可得需要整整一本書才行,而我卻需要深入當時的社會和政治歷史;好在有人已經寫出這樣的書了,假如《紅與黑》的讀者感興趣,想要對作者有更多了解(而不是我告訴的這點內容)的話,那麼他最好就去閱讀馬修·約瑟夫森出版的那本生動翔實的傳記《司湯達,追逐幸福的人》。

(二)

司湯達曾經詳細描述過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時代,讀來十分有趣,因為在這一時期,他開始持有至死未改的偏見。母親一去世(他說自己對母親懷有一種戀人般的愛),他就由父親和母親的妹妹照管。他的父親是個嚴肅認真的人,姨母則嚴格而虔誠,他恨這兩個人。雖然屬於中產階級,可這個家庭頗有貴族傾向,1789年爆發的大革命使之充滿恐慌。司湯達聲稱:自己的童年十分悲慘,可從他的記述中,似乎看不出有什麼可抱怨的。他非常聰明,喜好爭辯,而且很難管束。當大革命的浪潮衝擊到格勒諾布爾的時候,貝爾先生被列入了可疑者名單,他認定這是一個名叫阿瑪爾的敵對律師所為,此人想要奪走他的業務。「可是,」聰明的小男孩說道,「阿瑪爾把你列入不熱愛共和國的可疑者名單中,而你也確實不熱愛嘛。」此言的確不假,但對於一個有可能掉腦袋的中年紳士來說,從自己的獨子口中聽到這種話,實在不怎麼中聽。司湯達批評父親過於小氣,但在用錢的時候,卻總是能夠從他那兒哄騙出錢來。有些書是禁止他看的,但就像有書以來全世界成千上萬的孩子所做的那樣,他暗地裡照讀不誤。他的最大抱怨就是,自己撈不着自由自在地跟其他孩子混在一起,可他的生活不可能像他樂於聲稱的那樣孤單,因為他有兩個姐姐,其他孩子也同他一起上課,他的老師是耶穌會教士。事實上,他在當時的成長環境,跟其他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中的孩子沒什麼分別。他跟所有孩子一樣,把平常的管束看成是高壓暴政;當他被迫做功課的時候,當他無法完全遂自己心愿的時候,都覺得自己受到了殘酷的虐待。

在這一點上,他和大多數孩子一樣,但是大多數孩子在長大後會忘記所受的磨難。司湯達卻很不一樣,五十三歲時,他依然心懷舊恨。由於他痛恨自己的耶穌會老師,所以成了極端的反對教權者,一直到生命的最後時刻,也沒法讓自己相信,一個信奉宗教的人會是虔誠的;而且由於他的父親和姨媽都是忠誠的保皇黨人,所以他成了熱烈擁護共和制的人。可是在十一歲的一天晚上,他溜出家門去參加一個革命集會,結果大吃一驚。他發現無產者又髒又臭、粗俗不堪、口齒不清。「總而言之,那時的我同現在一樣,」他寫道,「我熱愛人民,我痛恨壓迫他們的人,可要是跟這些人生活在一起,對我而言卻是無休止的折磨……我曾經擁有最為貴族化的情趣,現在依然如此,我願意為人民的幸福做任何事情,但我相信,我寧可每個月都坐兩個禮拜的牢,也不願跟小商人生活在一起。」

這孩子非常聰明,尤其擅長數學,十六歲時,他說服父親讓自己去巴黎上高等理工學院,好準備未來的軍旅生涯。可是這只是個離家的藉口。入學考試那天,他卻溜了。父親把他介紹給一個親戚達魯先生,他的兩個兒子都在國防部任職。長子皮埃爾身居要職,過了一段時間,在父親達魯先生的要求下,他讓這個無所事事、需要工作的年輕人當了自己眾多秘書中的一個。拿破崙開始了他在意大利的第二次戰役,達魯兄弟隨其出征,不久後,司湯達在米蘭同他們會合。在做了幾個月的辦事員後,皮埃爾·達魯給他在一個龍騎兵團謀到一份差事,可是迷戀米蘭快樂生活的司湯達根本無意加入,還趁自己的庇護人不在之際,誘哄一位米查德將軍任命自己做人家的副官。皮埃爾·達魯回來後,即命令司湯達加入自己的兵團,然而他用這樣或者那樣的託辭一直拖了六個月,等到最後加入了,發現無聊透頂,又藉口有病,請假去了格勒諾布爾,並在那裡辭去軍職。他什麼戰鬥也沒有參加過,但這並不妨礙他日後吹噓自己是一個如何神勇的戰士;而在他1804年找工作的時候,他也確實自行寫了一份鑑定書(並由米查德將軍簽字)證明自己在各次戰役中英勇無畏,而如今已證明,他根本不可能參加過這些戰役。

在家裡呆了三個月後,司湯達去往巴黎居住,靠父親的一筆補貼生活,錢雖不多,倒也夠用。他眼前有兩大目標。一個是成為當時最偉大的戲劇詩人。為了這個目的,他研讀了一本戲劇寫作手冊,經常認認真真地去看戲。可是此人似乎並無多少創造力,因為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發現他在日記中不知羞恥地說起:他可以把剛剛看過的一場戲,如何改成自己的戲;他當然也成不了什麼詩人。他的另一大目標就是成為一個大情人。在這方面,老天爺可並不怎麼眷顧他。他的個頭有點小,是個身子大、腿短、又丑又胖的年輕人,大腦袋上長着一堆黑色的鬈髮;他的嘴唇很薄,粗粗的鼻子十分突出;但是他那棕色的眼睛充滿渴望,手腳極小,皮膚跟女人的一樣細膩。他曾頗為自豪地聲稱:手握刀劍會把自己的小手磨起泡來。除此之外,他還膽怯而笨拙。通過其表親馬夏爾·達魯(也就是皮埃爾的弟弟),他得以頻繁參加沙龍,這些沙龍的女主人,其丈夫都在大革命中大發橫財;然而可惜的是,他一跟人講起話來就結結巴巴。他能想出妙語,卻鼓不起勇氣張嘴說出來。他始終不知道手該怎麼放,於是買了一根手杖,通過擺弄手杖,可以把手利用起來。他很清楚自己的外省口音,他進了一家戲劇學校可能就是為了矯正口音。在這裡,他遇見了一名扮演小角色的女演員,名叫梅勒妮·古依爾伯特,比他大兩三歲,在經過一番猶豫之後,他決定與之相愛。他之所以猶豫,部分上是因為他無法確定她的靈魂是否跟自己的一樣高尚,部分上則是因為他懷疑她患有性病。可能這兩點都沒問題了,他才跟隨她到了馬賽,因為她在那兒有個演出合約,而他在那幾個月里則是給一個批發商工作。他逐漸看出:不管在精神上還是在思想上,她都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女性,所以當她合約到期、因缺錢被迫返回巴黎時,他鬆了一口氣。

司湯達具有很強的性意識,但並不怎麼性感;的確,在一些十分露骨的信件(在他後期的一個情婦手裡)被發現之前,人們普遍懷疑他是個陽痿。第一部小說《阿爾芒斯》里的主人公即是如此。這本書談不上是一本好小說,卻受到了安德烈·紀德的極力推崇,其原因我想也並不難猜:它印證了他自己的信念(這種信念當然是源自他跟妻子的特殊關係),即沒有性慾而深陷愛河是完全有可能的。然而戀愛和陷入愛河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沒有欲望可以戀愛,但沒有欲望卻絕不可能陷入愛河。司湯達顯然並非陽痿,他在《論愛情》中題為《論慘敗》的一章里解釋了自己的情況。坦白講,由於他擔心達不到對方的要求,結果導致他真的無法做到,於是也就出現了那些讓他蒙羞的傳言。他的感情源自理智的頭腦,擁有一個女人主要是為了滿足他的虛榮心而已。這讓他確信自己具有男性氣概。別看他說得冠冕堂皇,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懂得溫柔細心。他坦承自己大多數的情事十分不幸,原因也不難看出。他的膽子很小。在意大利的時候,他曾請教一位軍官弟兄如何才能贏得女性的「青睞」,而後鄭重其事地把聽到的建議記錄下來。他按照規則追求女性,就像之前按照規則撰寫劇本一樣;當他發現對方覺得他很愚蠢時,感覺大受其辱,而當對方看透他的虛情假意時,他又大感驚訝。此人雖然聰明,卻好像從未想到過,女人熟悉的語言是情感的語言,而理智的語言只會令她們心寒意冷。他以為只要自己使用計謀與花招,就可以達到只有用感情才能達到的目的。

在梅勒妮離開他幾個月之後,司湯達再度來到巴黎。這已經是1806年了。此時的皮埃爾成了達魯伯爵,比之前更有權勢。司湯達在意大利的所作所為,讓皮埃爾對自己的這位表親印象不佳,只是在妻子的勸說下,他才決定再給司湯達一次機會。耶拿戰役之後,他的弟弟馬夏爾被派往布倫瑞克,司湯達作為軍事特派員助理隨同前往。他盡職盡責、表現不俗,因此在馬夏爾·達魯被召往別處之後,由他來頂替原職。司湯達放棄了要當偉大劇作家的想法,決心在仕途上有所成就。他把自己當成了帝國的貴族、榮譽軍團的騎士、薪金豐厚的部門長官。雖然他是個狂熱的共和主義者,而且把拿破崙視為剝奪法國自由的暴君,卻寫信給父親,要求他給自己買個貴族頭銜。他在自己的名字上加了一個小品詞,稱自己為「亨利·德·貝爾」。儘管這麼做實在可笑,可他確實是個頗有能力、足智多謀的行政官;在一次叛亂(由於一名法國軍官在跟一個德國平民的爭吵中拔刀砍死了對方)中,他表現出不凡的勇氣。1810年,獲得提升的他再次來到巴黎。他在榮軍院的豪華套房中擁有一間辦公室,還有一筆不菲的收入。他得到了一輛雙馬拉的四輪篷式馬車,一個車夫和一個男僕。他跟一個歌女同居。但是這還不夠,他感覺還缺少一個自己喜歡的情人,而且對方的地位可以提升自己的聲望。他認定皮埃爾的妻子亞歷山德琳·達魯可以填此空缺。亞歷山德琳是一個很漂亮的女人,比自己的顯赫丈夫年輕好多,為其育有四個孩子。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司湯達曾經考慮過達魯伯爵對自己的厚待和寬容,而且他也沒有想想,勾引達魯的妻子可謂既不明智也不得體,因為他的升遷全都虧人家幫忙,事業上也要靠人家施恩。

他開始了一連串示愛的舉動。可他身上那倒霉的缺乏自信依舊十分礙事。他時而歡快、時而又憂傷,時而輕浮、時而又冷淡,時而熱情、時而又漠然:什麼也不起作用;他說不準伯爵夫人到底喜不喜歡自己。他羞辱地疑心:由於他的忸怩,她在背後會笑話自己。最後,他找到一位老朋友,袒露自己的困境,讓對方給自己出下一步的主意。兩人經過商討,朋友問了幾個中肯的問題,還記下了司湯達的回答。下面就是馬修·約瑟夫森總結的問題答案:「勾引德·B夫人能有什麼好處?」(德·B夫人是他們對達魯伯爵夫人的稱呼。)「答案如下:他要遵從自己的性格意願;他會贏得巨大的社會條件;他要進一步追求對人類激情的探究;他會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自尊心。」司湯達還做了一處小腳註:「最好的主意就是進攻、進攻、再進攻!」這確實是個好主意,但對於一個無法克服膽怯的人而言,卻很難實行。然而幾周之後,司湯達受邀到達魯家位於巴切維爾的鄉間別墅小住,在一個不眠之夜後,他決心在第二天早晨採取行動,於是穿上自己最好的條紋褲。達魯伯爵夫人稱讚了他的褲子。兩人去花園裡散步,而她的一個朋友以及她的母親孩子跟在後面二十碼。他們走來走去,渾身顫抖、下定決心的司湯達緊緊盯住某一個點(他稱之為B點),該點同他倆剛剛走過的A點有一段距離,他心中暗自發誓:如果走到B點還不開口的話,就自殺。他講了,抓住她的手試圖親吻;他告訴她:自己愛她已足足十八個月,卻竭盡全力掩飾這份感情,甚至不去見她,可是再也無法忍受痛苦了。伯爵夫人回答的態度倒也和善,她只能把他當作朋友,無意背叛自己的丈夫,隨即把其他人也喊了過來。司湯達輸掉了他所謂的「巴切維爾之戰」。可以猜測出,此事傷的是他的虛榮心,而非他的感情。

在這之後兩個月,仍處在失望懊惱中的司湯達申請休假,而後去往米蘭,他在自己第一次遊覽意大利的時候就被這座城市給深深迷住了。早在十年前,他就在那兒喜歡上了一位吉娜·佩特拉魯,此人是司湯達表兄的情人,可他當時只是個身無分文的少尉,她根本就沒把他看到眼裡。然而此次一回到米蘭,他就立即找到了她。她的父親開了一家小店,而她本人在年紀很輕的時候就嫁給了一個政府職員;如今她已三十四歲,有一個十六歲的兒子。再次見到她的第一面,司湯達就覺得她是個「高挑、華美的女人。在她的眼神、表情、眉毛和鼻子當中,依然具有威嚴。我發現她(他補充道)更加聰明,更加威嚴,少了當年的那種肉感」。憑藉丈夫的那點可憐薪水,她就能夠擁有米蘭的公寓、鄉間的房舍、用人、斯卡拉歌劇院的包廂、馬車,的確是夠聰明的了。

司湯達很清楚自己長相平平,為了彌補這一點,他刻意穿戴得優雅時尚。他老是胖嘟嘟的,不過如今由於生活好了,倒也儀表堂堂起來;他兜里有了錢,身上穿了好衣服。仗着這些有利條件,他肯定以為:比起當窮得叮噹響的龍騎兵時,自己現在更有機會討到這位威嚴女士的歡心,於是決定趁着自己在米蘭的短暫停留期間向對方求歡。可她並不是他期望的那麼容易對付。事實上,她把他搞得焦頭爛額,直到他動身去羅馬的前一天晚上,她才同意早晨在自己的公寓接見他。我們都以為這肯定是求愛的倒霉時刻。而那一天,他在日記中寫道:「九月二十一日十一點半鐘,我終於贏得了期待已久的勝利。」他還將日期寫在自己的背帶上。他穿的褲子,正是他向達魯伯爵夫人示愛那天穿過的條紋褲。

假期結束後,他回到巴黎。令他頗有些沮喪的是,他發現達魯伯爵異常冷淡,他已經目睹了這位表弟對自己太太的關注,對此十分厭惡。拿破崙開始那次災難性的遠征俄國時,司湯達好不容易才說服他,把自己從安逸的榮軍院調到現役的軍需部。他緊隨大軍來到莫斯科,並在撤退中證明自己依舊鎮定、有魄力、有膽識。在最糟糕的一天清晨,他出現在達魯的帳外候命,臉颳得一絲不苟,唯一的一套軍裝乾淨整潔。在搶渡別列津納河的時候,他沉着冷靜地救了達魯的命,還救了一名負傷軍官,把他帶上自己的馬車。他最後抵達柯尼斯堡,餓得半死,丟失了所有的手稿,除了身上的衣服一無所有。「我憑藉堅強的意志救了自己,」他寫道,「因為我目睹身邊許多人放棄希望、走向死亡。」一個月後,他返回巴黎。

(三)

1814年,皇帝退位,司湯達的官場生涯也隨之結束。他聲稱自己拒絕了幾份要職,寧肯流亡國外,也決不給波旁皇族效力;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他宣誓效忠國王,極力恢復公職。然而這一切都未能成功,於是他返回了米蘭。此時他依然有足夠的錢可以住進舒適的公寓、想多久看次歌劇就多久去看;但他已經沒有了從前的頭銜、聲譽、現金。吉娜很薄情。她告訴他說,自己的丈夫一聽說他來了,立刻妒火中燒,其他的愛慕者亦是起了疑心。他瞞不過自己,很清楚她對自己已經沒有進一步的利用價值了,然而她的冷漠卻點燃了他的熱情,最終他想到:只有一個辦法可以重新贏得她的愛。他湊了三千法郎給她。兩人去了威尼斯,她的母親、兒子,還有一個中年銀行家也一同前往。為了保全顏面,她堅持讓司湯達住到另一家賓館去,令他極為厭煩的是,他跟吉娜一起用餐的時候,那個銀行家總是跟着去。以下是他日記中的一段節錄,是他自己的英文原話:「她自詡這次來威尼斯,是為我做了很大的犧牲。我給她三千法郎到此處旅行,實在是太傻了。」十天之後又寫道:「我擁有了她……可她說起了我們的財政安排。昨天早晨沒有任何幻想。利害關係顯然將我全部的神經液抽取到腦中,扼殺了我所有的肉慾。」

雖說這事叫人難堪,1815年6月18日,也就是拿破崙兵敗滑鐵盧的那天,司湯達還是在威嚴的吉娜懷中度過的。

他們在秋天返回米蘭。為了自己的聲譽,吉娜堅持要求司湯達住到偏僻的郊區。等到她答應幽會了,他才在夜深人靜之際喬裝前去,路上換好幾次馬車,好甩掉跟蹤的探子,之後由女僕放其進門。這個女僕可能剛剛跟女主人吵過架,或者是由于貝爾的金錢拉攏,突然透露給他令其無比震驚的事,即夫人的丈夫根本就沒感到嫉妒;夫人要求嚴守秘密,是不想讓貝爾先生撞見情敵(或者說情敵們,因為遠不止一兩個),女僕還說可以證實給他看。次日,她將他藏到吉娜內室的壁櫥里,他透過牆上的一個小孔,親眼目睹了對自己不忠的行為,距離自己的藏身之處僅僅三英尺之隔。「也許你認為,」他在事後數年向梅里美講述這件事情的時候說道,「我會衝出壁櫥一刀刺死這兩個人嗎?根本沒有……我輕輕地離開了幽暗的壁櫥,正如我進來時一樣,只想着這次奇遇的荒唐,內心大笑不止,也對這位女士充滿了蔑視,終究也為自己重獲自由而感到欣喜。」

可他還是陷入了深深的苦惱之中。他聲稱自己足足有十八個月無力寫作、思考和講話。吉娜試圖重新贏回他的心。一天,她在布雷拉(著名畫廊)攔住他,跪下身來乞求他的寬恕。「出於一種可笑的自尊心,」他告訴梅里美說,「我輕蔑地把她斥走。我的腦海中好像依然浮現出她追逐我的樣子,抓住我的衣服後襟不放,跪着爬出畫廊那麼遠。我沒原諒她實在是太傻了,因為她肯定從未像那天一般深愛着我。」

然而在1818年,司湯達遇見了美貌的丹布羅夫斯基伯爵夫人,很快便愛上了對方。他此時三十六歲,而她要年輕十歲。這是他第一次傾心於一位名門女士。這位伯爵夫人是個意大利人,十幾歲時就嫁給了一位波蘭將軍,但在幾年後離開了他,帶着兩個孩子來到瑞士。詩人烏戈·福斯克洛當時流亡國外正住在那裡,輿論錯誤地以為,她離開自己的丈夫就是為了和此人住到一起。當她返回米蘭的時候,處境很艱難,倒不是因為她有情人,根據當時的風氣,這根本就沒什麼可指責的,而是因為她離開自己的丈夫,獨自在國外生活。愛慕了對方足足五個月後,司湯達才敢開口表白。對方卻馬上給他吃了個閉門羹。他謙卑地寫信道歉,她終於心軟了,允許他每兩周來看自己一次。她的態度很明顯,那就是他的殷勤令自己感到厭煩,但他堅持不懈。有件奇怪的事情就是,儘管司湯達總是留心不讓別人耍弄自己,但自己卻不斷地丟醜。有一回,伯爵夫人去伏爾托拉看望自己那兩個讀書的兒子,司湯達尾隨而至;不過他清楚這樣做會令對方生氣,便戴上綠色眼鏡遮掩自己。到了晚上出去漫步的時候,他摘下眼鏡,碰巧撞見了伯爵夫人。對方假裝沒看見他,並在第二天給了他一張紙條「怒斥他跟蹤自己到伏爾托拉,並且在自己每天散步的公園裡遊蕩,影響了自己的安全」。他回信懇求對方原諒自己,並在一兩天後當面求見。她冷冰冰地將他打發走。他趕往佛羅倫薩,傷心的信箋像雪片一樣飛向她。她連信封都沒開就退了回來,並附言如下:「先生,我不想再收到您的來信了,也不會給您回信的。我非常敬重您,等等……」

絕望的司湯達回到米蘭,卻獲悉父親已經去世。他馬上動身前往格勒諾布爾,發現律師一事很不順利,他非但沒有得到預期的財產,留給他的反倒是一屁股債。他匆匆趕回米蘭,也不知通過何種方式(我們不得而知)設法說服伯爵夫人再次允許他定期去見對方;然而這只是他的虛榮心,他怎麼也不肯相信,她對自己毫不關心,後來他寫道:「經過三年的親密關係,我離開了一個女人,我愛她,她也愛我,卻從未委身於我。」

1821年,由於跟某些意大利愛國分子有牽連,奧地利警方要求他離開米蘭。他定居巴黎,在隨後的九年中,絕大多數時間都住在那裡。他頻繁出入于欣賞智慧的沙龍。他也不口吃了,成了一個有趣而銳利的健談之人,最厲害的時候同時跟八到十個自己喜歡的人交談;但是同許多滔滔不絕的人一樣,他往往一個人把着談話。他喜歡制定規則,一旦有人不同意,他絲毫也不掩飾自己的鄙視。出於驚世駭俗的目的,他頗有些放任自流,沉浸於淫穢褻瀆之中,挑剔的批評家們認為,無論是逗樂還是煽動,他常常都是強裝幽默。司湯達無法忍受無聊,覺得很難相信他們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