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長的旅程 - 第2章

愛德華·摩根·福斯特(E.M.福斯特)

上世紀六十年代初,E·M·福斯特接受《巴黎評論》雜誌的專訪,坦率地談論了他的寫作和他的作品。上述兩句話,是他在接受這次專訪中所說的話。生於一八七九年元旦的福斯特,這時已近八十歲的高齡,到了說話隨心所欲的地步。距離他寫出最後一部小說《印度之行》,已經過去了半個多世紀,他如此喜歡閱讀自己早年的作品,不是敝帚自珍的心理,也不是懷舊的心理。我們不能忘記,他是一個很有建樹的文學批評家。他的文學批評理論著作《小說面面觀》早已是文學批評的經典。閱讀自己的作品,是知己;閱讀別人的作品,是知彼。知己知彼,才能立論準確,才能比較和鑑別。以自己為標杆,可說是福斯特文學批評的一個特色。

在本書的《作者前言》里,福斯特坦承:

《最漫長的旅程》是我的五部長篇小說中最不流行的一部,卻是我最欣然命筆寫出來的一部。因為,在這部小說中,我力圖比在其他寫作中更接近我的心智所在——或者換句話說,更接近心智和心境的結合點,即創造的衝動迸發火星的地方。

由此可以推論,《最漫長的旅程》是福斯特閱讀最多的一部。毫無疑問,這部小說也確實是最耐讀的一部小說。主要理由是:

A

這部小說是福斯特自傳成分最多的。

B

這部小說的情節散漫卻細膩,值得玩味的地方很多。

C

如以上引言所說,心與靈的結合點多,思考性的描寫多,耐琢磨。

D

福斯特動手創作這部小說時剛剛二十五歲,還處在一個詩意的年齡,因此書中許多地方都寫得很抒情。

E

與小說中的主人公里基一樣,E·M·福斯特腿有殘疾,因為這樣的身體殘疾,會怎樣影響他的寫作?這裡想多說幾句。

我母親愛說一句話:身殘心殘。母親說這句話的語境,我至今記憶猶新。那是個夏天,一個盲人帶着自己的小女兒到我們村里來說書。小山村,這點熱鬧也算點熱鬧了,幾乎能到場的村里人都來看了。記不清那個瘦弱的小女孩兒犯了什麼滔天大錯,那個盲男人笑嘻嘻地叫小女兒往他跟前走。想必那個瘦弱的小姑娘知道大難臨頭,挪着步子往他爹的身邊走去。說時遲那時快,盲人手裡的棍子斜刺里打出來,把那個小姑娘攔腰橫掃在地,只見她岔了氣兒似的,蚊子似的哭着,半天從地上爬不起來。

從我對人的幾十年觀察,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身殘,即身體有殘疾的人;心殘,即心裡有殘疾的人。這句話可以從兩個方面詮釋。一個方面是正面的:知道自己是殘疾人,敢於面對,因此活人活得認真,做事做得認真,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能付出常人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努力和辛苦。對別人的疾苦有更深層的體會,隨着閱歷豐富,會變得格外仁慈。用一句總結性的話說,就是:身殘志不殘。另一個方面是負面的:因為自己的殘疾,導致心理失衡,不能面對,對同類人更加蔑視,對正常人更加忌恨。

作為英國二十世紀重要的現代派作家,儘管算不上多產,但是他的作品最主要的成就是對英國以外的文化的接納和寬容。這不僅表現在兩種文化比較中沒有貶與褒,還在於他對筆下的人物的缺點和錯誤(在常人看來),一概採取了包容的態度。里基作為殘疾人,能做一部小說的主人公,這樣的寫法本身就是一種突破。里基總的形象是「身殘志不殘」:在學業上孜孜以求,對待朋友以誠相待,對待孩子充滿厚愛,對待親人無比寬容。隨着小說的發展,他最終接納了同母異父的私生子弟弟,斯蒂芬·旺哈姆。按照福斯特寫小說的時代,私生子還是很難不受歧視的。像書中在眾人眼中無異於一個惡棍的斯蒂芬,更被社會視為殘渣餘孽。埃米莉姑媽決意把斯蒂芬送往殖民地,表面的原因是她控制不了他,背後的原因其實是斯蒂芬這樣身世的人很難被社會接受。但是作者不僅讓主人公最終認下了斯蒂芬,還為這樣一個人獻出了自己的生命。斯蒂芬不僅活了下來,還成了這個家族血脈的唯一傳承人。

書中的埃米莉姑媽,是一個比私生子斯蒂芬更難讓人接受的刻薄老女人。她對自己的丈夫薄情寡義,但是當已故丈夫為人記起時,她又迫不及待地為丈夫的《隨筆》寫回憶性前言。她依仗丈夫留下的家產,從來不把村里人放在眼裡,連上教堂去作彌撒,都是一副傲慢的態度。她對所有的人都極盡嘲弄和恥笑。就在里基為了營救弟弟斯蒂芬不幸死掉後,她還在給人的信中,說他是「一個所有應該承擔的事情都沒有承擔起來的人;是成千上萬從泥土中來又回到泥土中的一個,一無所成,枉來人世一趟」。僅此一點,作者筆下的主人公里基,始終能認下這樣的姑媽,就是一種寬宏大量的態度。

另一方面,作家福斯特,和書中的主人公里基一樣,是一個腿有殘疾的人。在創作里基這個人物方面,很可以看出作者「心殘」的另一面。在女主人阿格尼絲的家,里基見到了阿格尼絲的情人傑拉爾德。一個是瘦弱而殘疾的知識分子,一個是愛動而雄健的運動員,阿格尼絲又站在英俊的情人一邊。作者在處理這樣的關係時,實在有點不堪重負,尤其他自己也是殘疾人,於是乎,他快刀斬亂麻,咔嚓一聲,讓傑拉爾德突然斃命,給讀者很大的衝擊感覺。意味深長的是,福斯特沒有讓他的男主人公活下去,而讓他突然死掉。更意味深長的是,作者讓里基死掉,是因為火車把里基的腿從膝蓋處齊刷刷碾斷,讓他失血過多而死,從此處不難看出年輕的福斯特當時對自己的殘軀和瘸腿,是多麼耿耿於懷。當然,這部小說的許多力度也是從這方面爆發出來的,這也算福斯特的優勢了。

福斯特的最大優勢,還是在於他的優秀頭腦,對自己的人生認識得很早、很清楚,沒有費盡苦難經營自己的殘缺的生活,而是果敢地採取減法,終身遠離婚姻生活,用里基的莫逆之交安塞爾的話說:「你從未屬於那個龐大的一族。」而屬於「男人想愛人類」一族:書中對現代社會人際關係的思考、對大英帝國的思考、對英國教育的思考、對大自然的歡呼和擁抱以及詩意的描寫,都為這本書增添了厚重的、辯證的、詩意的、現代的成就,為讀者的閱讀準備了豐盛的快意。

不過,以筆者的俗眼看,《最漫長的旅程》對E·M·福斯特來說,可謂一語成讖:一八七九年出生的他,一九七○年謝世,整整活了九十一歲,可謂漫長的一程。對一個思考者來說,這樣的壽數是非常必要的條件。

作者前言

《最漫長的旅程》是我的五部長篇小說中最不流行的一部,卻是我最欣然命筆寫出來的一部。因為,在這部小說中,我力圖比在其他寫作中更接近我的心智所在——或者換句話說,更接近心智和心境的結合點,即創造的衝動迸發火星的地方。倘若思想和感情不是總在合作,那麼它們總是會發生碰撞的。我記得寫作這部小說時,我是如何興奮,如何全神貫注,有時又如何故意寫入歧途,仿佛反文學的精神輕輕地把我的胳膊肘推了一下。儘管這部小說缺點多多,但是它是我幾本書中唯一一本在我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突發念頭的。在別的寫作中,我不得不窺視一番我過去的雜物間,找到那些一定用得上的素材;即使我找到了它們,可它們卻找不到我,那被窺視的奇異的感覺,甚至重訪的感覺,是沒有的。

因此,「世界經典文庫」的編輯要把這本書收入這個系列,並要我提筆寫一篇前言,我欣然受命。

我的筆在哪裡?

在一篇舊日記中,日期為一九○四年七月八日,有如下記錄:「另一部長篇小說的念頭——一個男人發現他有一個私生的弟弟——上星期六以來一直縈繞在心頭。」

這部小說就是這樣產生的——多麼平淡無奇啊!然而,它於一九○七年出版了,在醞釀和出版的間隔中,一些別的念頭冒出來干擾或者混淆或者豐富原來的主題。比如關於「現實」的形而上學的觀念(「奶牛在那裡」);比如現實必須面對的倫理觀念(里基不能面對斯蒂芬);比如英國私立學校的觀念或者理想;比如書的名字,借用雪萊的話勸導我們別僅僅愛一個人;又比如劍橋啦,威爾特郡啦,等等。我沒有有意識地把上述念頭一一寫下來,但是我寫作時,它們在我的腦海里轉來轉去,也許大大削弱了我的方向感。

讓我試着單把威爾特郡寫一寫。

一九○四年的日記這樣記錄九月十二日:「我又去菲格斯伯里圓環陣地散步。」這個條目後面藏有很多內容。它激起我一陣情感上的興奮,我趁興揮筆疾書。菲格斯伯里圓環陣地距離索爾茲伯里約五英里,火車駛向索爾茲伯里市,從火車上看得見那圓環陣地。作為一處古蹟,圓環並不引人注目。外圈堤岸裡面有一內圈堤岸,中央是一棵小樹。堤岸上綠草如茵,其餘的地方都種了一圈套一圈的莊稼。我那時二十五歲,開始對威爾特郡丘陵草原另眼相看,可我迄今為止一直譴責它裸露而荒涼。我在意大利已經產生了同樣的經歷,並且因此寫出了我的一個短篇小說。這一次的經歷,不僅僅是看看風景,而是呼吸空氣,聞一聞田野的氣息,從這裡觀望的牧羊人在這裡壘起了一些人為的加固物。他們和我沒有什麼可交談的——只有一個我喜歡的話題;我給了一枚六便士的小費,被謝絕了,而我被讓了一袋煙,我不得已也謝絕了。整個經曆本身小事一樁,但是對這部小說來說卻至關重要,因為這一經歷豐富了我構思那半個兄弟的貧瘠概念,給斯蒂芬·旺哈姆,那個私生子,找到了一個家。菲格斯伯里圓環陣地變成了卡德伯里圓環陣地。圓環陣地下面的文特伯恩峽谷變成了卡德峽谷,一個平面交叉的變化,而《最漫長的旅程》這一部分便成型了。它還以不可思議的方式分娩了。也就是得到了酬答——比如我在馬修·阿諾德的詩作《學者吉卜賽人》看出了端倪。我察覺,我創造,我復興,在許多年中,這幕威爾特郡風景,令我的虛構的幽靈一直盤桓不去。有一次,我甚至和利頓·斯特拉奇來檢驗這一魔力,一塊兒在圓環陣地不遠的地方住下來——一位禮貌的、待人周到的主人,卻對各種虛構的描述不贊成。他失敗了。圓環陣地還是圓環陣地,那棵樹,那棵樹依然在那裡,如同它對馬修·阿諾德的影響,儘管它絕不是他筆下的那棵樹。

劍橋是里基的家,他是兄長,嫡出,劍橋是他唯一真正的家:G·E·穆爾[1]的、我從本世紀開始了解的劍橋:無所畏懼的不受影響的劍橋,尋求真實,關心真理。安塞爾是那個當地神龕的大學本科的領軍人物,阿格尼絲·彭布羅克是揭穿這個神龕的死對頭。里基被阿格尼絲所俘虜,被索斯頓所迷惑,結果搞得焦頭爛額,當安塞爾和斯蒂芬聯手前來營救,都無濟於事。劍橋的那些章節依然充滿浪漫色彩,對我來說至關重要,而我仍然對安塞爾關於大世界的那番痛斥表示贊同。

「根本沒有什麼大世界,不過一個區區小地球,和小小的太陽系其他支系隔離開了。這小小的地球到處都是小小的社會,劍橋只是一個小社會而已。所有的小社會都是小胡同,只不過有些好,有些壞——正如同一所房子裡邊很美麗,另一所房子裡邊卻很難看。請注意房子這一比喻吧:我又回到了原來的話題。好的社會說:『我告訴你幹這個,是因為我是劍橋。』壞的社會說:『我告訴你干那個,是因為我是大世界』——不是因為我是『佩卡姆路』,或者『比林蓋特街』,或者『帕克巷』而是『因為我是大世界』。他們在撒謊。像你這樣的傻子就愛聽他們的,真以為他們是一件現在不存在、永遠不存在的東西,和『大』混淆起來,而『大』無論怎麼樣都沒有意義,和『好』不搭界,而『好』才意味着拯救。看看這個大花圈:明天它就乾死了。看看那朵好花兒:明年還會再次綻放。下面不妨再打一個比方。拿這世界和劍橋相比,好比是拿房子的外牆和房子的內牆相比。這用不着動多大的腦子,也得不到什麼精神結果。你只是不得已說:『啊,真是不一樣!啊,真是不一樣!』然後再進到屋子裡,展示一番你開闊的心胸。」

索斯頓以那個大世界的姿勢出現,不需要把我們留住。它是赫伯特·彭布羅克和阿格尼絲·彭布羅克永遠的家,有一些我自己住過的私立學校的影子。我在私立學校不是很幸福,也算不上多麼不幸福——瓦爾登的耳朵從來沒有挨過揪。我離開學校後,我的生命的最好時光才開始,因此當上年紀的人回憶他們各自的私立學校那麼激動,而且把它們比作仿佛藝術作品時,我總是感到迷惑不解:聽他們的口氣,仿佛離開那裡以後就只有無聊的時光了。

在書的寫作進程中,出現了一些變化,如同一部如此散漫構思的作品常會有的自然而然的現象。斯蒂芬有一段時間曾經叫哈羅德,又有一段時間叫西格弗里德,曾用一個很長的幻想的章節來寫他,可我把這章刪掉了,現在把它的大概內容交代一下。他到索爾茲伯里騎馬出遊半途而歸,一個人騎馬返回了卡德夫。他來到了一個快活的地方,河上橫跨一座鐵路橋,他下了馬,在河裡洗澡。一列火車頭在橋上轉軌,停了下來,火車司機探出頭來,用不堪入耳的污言穢語大罵他沒有穿衣服。同樣的事情曾經發生在赫里福德郡我的朋友洛斯·迪肯森身上。迪肯森沒有以牙還牙。斯蒂芬卻絕不饒人。跑上路堤,他襲擊了火車頭,揮起他的拳頭一通亂打。司爐工癱倒在地上,火車頭繼續前行。在一場混亂的搏鬥中,他被扔到車外的鐵軌上。他沒有傷着,但是離開他的衣服和馬匹很遠,他以為他知道一條穿過樹林回家的近道,結果迷了路,一路上嚇壞了一夥張皇失措的人,自己卻被一群羊嚇壞了,落荒而逃,在一棵山毛櫸樹上撞破了頭。當他穩住了神兒時,他不再是他自己,半傻半瘋的樣子,成了樹林的一部分,動物們倒把他認出來了。離開那些樹林,他回到了過去的生活中,看見了卡德伯里圓環陣地和急匆匆向他走來的里基,只見他胳膊上摞起了高高的體面的服裝。(里基是怎麼知道他需要衣服,我忘記了。)

只有那群羊從這一幻想的章節里保留下來。羊群的作用儘量省用,只是讓那個男孩兒在卡德夫的屋頂上睡着了,風在吹,太陽落在他的身上,他在睡夢中喃喃道:「好啊,好啊……」可他不能讀懂一則關於和大自然接觸的短篇故事。

《最漫長的旅程》具有強烈的時代烙印。因為,斯蒂芬認為美好無比、似乎註定繼承下來的那個英格蘭,已經一去不復返了。人口在增長,科學在應用,這兩者把它折騰得面目全非。在那些日子裡,空氣清新,戶外就是荒地,當今的一代人是想象不到了。我很高興我對我們的鄉村了如指掌,後來,我們的鄉村道路才危險得不能走路,河流才骯髒得不能沐浴,蝴蝶和野花兒才被砷化合物噴霧劑所摧殘,莎士比亞的埃文河才飄滿了洗滌劑沫兒,魚兒才在劍橋翻起了肚皮。

說幾句評論。評論是鼓舞人心的。有一位評論家——我認為他就是韋爾·貝弗里奇——令人愉快地計算了突然死亡的百分比(不包括嬰兒的夭折),成年人口達到了百分之四十四。然而,這本書沒有賣出去。我的一位表叔,一個生來喜歡取笑的人,把剩餘的書按每本六便士買下了若干,把它們分送給了我親戚中那些容易被惹惱的人。還是這位表叔,儘管時時處處地表現出一種男子漢風範,描寫菲林太太的性格時卻給了我許多點化,而且他在諾森伯蘭的家,為卡德夫提供了那所建築和氣氛。

E·M·福斯特

[1]

G·E·穆爾(1873—1958),英國哲學家、倫理學家、實在論者,曾任劍橋大學哲學教授(1925—1939),主要作品有《倫理學原理》、《反駁唯心主義》、《哲學研究》等。

第一部

劍橋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二部

索斯頓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三部

威爾特郡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一章

「奶牛在那裡[1],」安塞爾說,劃着一根火柴,捏着伸出去,懸在地毯上面。沒有人搭話,他等待火柴燒完,掉了下去。接着他又說:「它就在那裡,那頭奶牛。現在就在那裡。」

「你無法證明這點,」一個聲音說。

「我證明給我自己看了。」

「我自己卻證明,奶牛不在那裡,」那個聲音說,「奶牛不在那裡。」安塞爾皺起眉頭,又點着了一根火柴。

這是哲學。他們在討論客觀物體的存在問題。客觀物體只有人看見時才存在呢,還是它們本身就是一種真實的存在?爭論起來非常有意思,可是爭論清楚卻很困難。以奶牛為例。奶牛似乎把事情簡單化了。奶牛很熟悉,很實在,以它為例子證明是否真實,肯定會真相大白,結果也會是很熟悉的,很實在的。奶牛在那裡還是不在那裡?能否辨明,還是取決於客觀性和主觀性。好比在牛津,此時此刻,一個人正在問:「我們的房間在假期看上去會是什麼樣子呢?」

「聽我說,安塞爾,我在那裡——在那草場上——奶牛在那裡。你在那裡——奶牛在那裡。這樣說你同意嗎?」

「啊嗯?」

「哦,如果你走了,奶牛留下來了;可是如果我走了,奶牛也走了。那麼,如果你留下來而我走了,那又會是什麼情形呢?」

好幾個人叫喊起來,說這是在詭辯。

「我知道這是詭辯,」講話的人痛快地承認說,大伙兒一時又安靜下來,都在很認真地思考,解答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