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集 - 第2章

老舍

我的心從雲中落在胸里。

「英來也值得這麼樂,上星期六她還來過呢。還有別的典故,一定。」愛的笑語裡時常有個小鬼,名字叫「疑」。苓的臉,設若,又紅起來,我的罪過便只限於愛鬧着玩;她的臉上紅色退了,我知道還是要陰天!

「你老不許人交朋友!」頭一個閃。

「英還同着個人來?」我的雷也響了。

「不理你,不理你啦!」是的,被我猜對了。

一個舊日的男朋友——看愛的情面,我沒敢多往這點上想。但是,就假使是個舊日的——爽快的說出來吧——愛人,又有什麼關係?沒關係,一點關係沒有!可是,她那麼快樂?天陰得更沉了。

苓又坐在她的小黑椅子上了。又依着發音機關的方便創造着自然的歌,可是並不帶分毫歌意。

她和我全不說話了,都心裡製造着黑雲;雷閃暫時休息,可是大雨快到了。誰也不肯再先放個休戰的口號,兩個人的戰事,因為關係不大,所以更難調解。家庭里需要個小孩,其次是只小狗或小貓;不然,就是一對天使,老在一塊兒,也得設法拌幾句嘴,好給愛的音樂一點變化。決定去抱只小貓,我計劃着;滿可以不再生氣了,但是「我」不能先投降;好吧,計劃着抱只小貓:要全身雪白,短腿,長身,兩個小耳朵就象兩個小棉花鬮兒。這個小白球一定會減少我們倆的小衝突。一定!可是,焉知不因這小白寶貝又發生新戰事呢?離婚似乎比抱小白貓還簡當,但這是發瘋,就是離婚也不能由我提出!君子嗎?君子似乎是沒多大價值;看不起自己了;還是不能先向她投降;心中要笑;還是設計抱小貓吧!

英來了,暫時屈尊她作作小白貓吧。無論多麼好的小姨子,遇到夫妻的衝突,哪怕小的衝突呢,她總是站在她們那邊的。特別是定了婚的小姨,象英,因為正戀着自己的天字第一號的男性,不由的便挑剔出姐丈的毛病,以便給她那個人又增補上一些優點。可是我自有辦法,我才不當着她們倆爭論是非呢;我把苓交給英,便出去走走;她們背地裡怎樣談論我,聽不見心不煩,愛說什麼說什麼。這樣,英便是小白貓了。

英剛到屋門,我的帽子已在手中,我不能不慶祝我的手急眼快,就是想作個大魔術家也不是全無希望的。況且,臉上那一堆笑紋,倒好象英是發笑藥似的。

「出門嗎,共產黨?」英對我——從她有了固定的情人以後——是一點不帶敬意的。

「看個朋友去,坐着啊,晚上等我一塊吃飯啊。」聲音隨着我的腳一同出了屋門,顯着異常的纏綿幽默。

出了街門,我的速度減縮了許多,似乎又想回去了。為什麼英獨自來,而沒同着那個人呢?是不是應當在街門外等等,看個水落石出?未免太小氣了?焉知苓不是從門縫中窺看我呢?走吧,別鬧笑話!偏偏看見個郵差,他的制服的顏色給我些酸感。

本來是不要去看朋友的;上哪兒去呢?走着瞧吧。街上不少女子,似乎今天街上沒有什麼男的。而且今天遇見的女子都非常的美艷,雖然沒拿她們和苓比較,可是苓似乎在我心中已經沒有很分明的一個麗像,象往常那樣。由她們的美好便想到,我在她們的眼中到底是怎樣的人物呢?由這個設想,心思的路線又折回到苓,她到底是佩服我呢,還是真愛我呢?佩服的愛是犧牲,無頭腦的愛是真愛,苓的是哪種?借着百貨店的玻璃照了照自己,也還看不出十分不得女子的心的地方。英老管我叫共產黨,也許我的鬍子茬太重,也許因為我太好辯論?可是苓在結婚以前說過,她「就」是愛聽我說話。也許現在她的耳朵與從前不同了?說不定。

該回去了,隔着鋪戶的窗子看看裡面的鐘,然後拿出自己的表,這樣似乎既占了點便宜,又可以多銷磨半分來的時間;不過只走了半點多鐘。不好就回家,這麼短的時間不象去看朋友;君子人總得把謊話作圓到了。

對面來了個人,好象特別挑選了我來問路;我臉上必定有點特別引人注意的地方,似乎值得自傲。

「到萬字巷去是往那麼走?」他向前指着。

「一點也不錯,」笑着,總得把臉上那點特別引人注意的地方作足。

「湊巧您也許知道萬字巷裡可有一家姓李的,姊妹倆?」臉上那點剛作足的特點又打了很大的折扣!「是這小子!」心裡說。然後向他:「可就是,我也在那兒住家。姊妹倆,怪好看,摩登,男朋友很多?」

那小子的臉上似乎沒了日光。「嘔」了幾聲。我心裡比吃酸辣湯還要痛快,手心上居然見了汗。

「您能不能替我給她們捎個信?」

「不費事,正順手。」

「您大概常和她們見面?」

「豈敢,天天看見她們;好出風頭,她們。」笑着我自己的那個「豈敢」。

「原先她們並不住在萬字巷,記得我給她們一封信,寫的不是萬字巷,是什麼街?」

「大佛寺街,誰都知道她們的歷史,她們搬家都在報紙本地新聞欄里登三號字。」

「嘔!」他這個「嘔」有點象牛閉住了氣。「那麼,請您就給捎個口信吧,告訴她們我不再想見她們了——」「正好!」我心裡說。

「我不必告訴您我的姓名,您一提我的樣子她們自會明白。謝謝!」

「好說!我一定把信帶到!」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那小子帶着五百多斤的怒氣向後轉。我往家裡走——不是走,是飛。

到了家中。勝利使我把嫉妒從心裡鏟淨,只是快樂,樂得幾乎錯吻小姨。但是街上那一幕還在心中消化着,暫且悶她們一會兒。

「他怎還不來?」英低聲問苓。

我假裝沒聽見。心裡說,「他不想再見你們!」

苓在屋中轉開了磨,時時用眼偷着撩我一下;我假裝寫信。

「你告訴他是這裡,不是——」苓低聲的問。

「是這裡,」英似乎也很關切,「我怕他去見伯母,所以寫信說咱倆都住在這裡。也沒告訴他你已結了婚。」我心中笑得起了泡。

「你始終也沒看見他?」

「你知道他最怕婦女,尤其是怕見結過婚的婦女。」我的耳朵似乎要驚。

「他一晃兒走了八年了,一聽說他來我直歡喜得象個小鳥,」苓說。

我憋不住了「誰?」

「我們舅舅家的大哥!由家裡逃走八年了!他待一會兒也許就來,他來的時候你可得藏起去,他最不喜歡見親戚!」「為什麼早不告訴我?」我的聲音有點發顫。

「你不是看朋友去了嗎?誰知道你這麼快就回來。我要明明白白的告訴你,你光景是不會相信麼;臭男人們,髒心眼多着呢!」

她們的表哥始終沒來。

同盟

「男子即使沒別的好處,膽量總比女人大一些。」天一對愛人說,因為她把男人看得不值半個小錢。

「哼!」她的鼻子裡響了聲,天一的話只值得用鼻子回答。「天一雖然沒膽量,可是他的話說得不錯;男子,至少是多數的男子,比你們女人膽兒大。天一,你很怕鬼,是不是?我就不管什麼鬼不鬼,專好走黑路!」子敬對愛人說,拿天一作了她所看不起的男子的代表。

「哼!」她的鼻子裡響了一聲,把子敬和天一全看得不值半個小錢。

他們倆都以她為愛人,寫信的時候都稱她為「我的粉紅翅的安琪兒」。可是她——玉春——高興的時候才給他們一個「哼」。

看見子敬也挨了一哼,天一的心差點樂碎了:「我怕鬼;也不是誰,那天電燈忽然滅了,嚇得登時鑽了被窩?」「對了,也不是誰,那天看見一個老鼠,嘴唇都嚇白了?」子敬也發了問。

「也不是誰,那天床上有個雞毛,嚇得直叫喚?」「也不是誰,那天——」

玉春沒等子敬說出男子膽大的證據,發了命令:「都給我出去!」

二位先生立刻覺出服從是必要的,一齊微笑,一齊立起,一齊鞠躬,一齊出去。

出了她的屋門,二位立刻由情敵改為朋友。

「子敬,還得回去,圓上臉面。」天一說:「咱倆一齊上她的屋頂,表示男子登梯爬高也不眼暈?」

「萬一要真眼暈,從房上滾下來呢,豈不是當場出醜?」子敬不贊成。

「再說,咱們的新洋服也六十多塊一身呢;爬一身土?不!」天一看了看自己的褲縫比子敬的直些,更不願上房了。「你說怎麼辦?」

「咱們倆三天不去找她,」子敬建議:「到第三天晚上,你我前後腳到她那裡去,假裝咱們倆也三天沒見面了,咱們一見面,你就問我:子敬,老沒見呀,上哪兒啦?我就造一片謠言,說什麼表嫂被鬼迷住了,我去給趕鬼。然後我就問你;天一,老沒見呀,上哪兒啦?你就造一片謠言,說家裡鬧狐狸精,盆碗大酒罈子滿屋裡飛,你回家去捉妖。這個主意怎樣?」

「不錯,可也不十分高明,」天一取了批評的態度說:「第一,我三天不去,你要是偷偷的去了呢?不公道!」「一言為定,誰也不准私自去。咱們倆講究聯合起來,公開的,和她求愛;看到底誰能得勝,這才叫難能可貴!誰要是背地裡加油,誰就不算人!」子敬帶着熱情聲明。

「好了;第二,咱們造謠,她可得信哪?」天一問。「這裡還有文章,」子敬非常的得意:「我剛才說什麼時候去找她?晚上。為什麼要在晚上?女人在晚上膽子更小。你我拚命的說鬼,小眼鬼,大眼鬼,牛頭鬼,歪脖鬼,越多越好,越厲害越好,你說,她得害怕不?她一害怕,咱倆就告辭,她還不央告咱們多坐一會兒?這,她已經算輸了。咱們樂得多坐一會兒,可是不要再提半個鬼字。然後,你或者我,立起來說:唉!忘了,還得出城呢!好在路上只經過五六塊墳地,不算什麼;有鬼也打它個粉碎!你或是我這麼說完就走。然後剩下的那位也立起來,也說些什麼到親戚家去守屍那類的話,也就出來。誰先走誰在巷口上等,咱們好一塊兒回來。」

「她相信嗎?」

「管她信不信呢,」子敬笑了:「反正半夜裡獨自走道,女人就來不及。就是她不信咱們去打鬼守屍,她也得佩服咱們敢在半夜裡獨行。」

「對!現在要說第三,咱們三天不去,豈不是給小李個好機會?你難道不知道她給小李的哼聲比給咱們的柔和着一半?」

「這——」子敬確是要思索會兒了;想了半天,有了主意:「你要曉得,天一,在愛情的進程里須有柔有剛,忽近忽遠;一味的纏磨,有時適足惹起厭惡,因為你老不給她想念你的機會,她自然對你不敬。反之,在相當的時節給她個休息三天,你看吧,她再見你的時候,管保另眼看待,就好象三個星期沒看電影以後,連破片子也覺得有趣。咱們三天不去,而小李天天去,正可以減少他的價值,而增高我們的身份。咱們先約好,你給她買水果,我買鮮花;而且要理髮刮臉,穿新洋服,這一下子要不把小李打退十里才怪!」「有理!」天一十分佩服子敬。

「這只是一端,還有花樣呢,」子敬似乎說開了頭,話是源源而來。「咱們還可以當面和小李挑戰,假如他也在那兒的話——我想咱們必定遇上他。咱們就可以老聲老氣的問他:小李,不跟我到王家墳繞個彎?或是,小李,跟我去守屍吧?他一定說不去;在她面前,咱們又壓過他一頭。」天一插嘴:「他要是不輸氣,真和咱們去,咱們豈不漏了底?」

「沒那回事!他幹什麼沒事發瘋去半夜繞墳地玩呀,他正樂得我們出去;他好多坐一會兒——可是適足以增加她的厭噁心。他又不認識咱們的親戚,他去守哪門子屍呀;當然說不去。只要他一說不去,咱們就算戰勝,因為女子的心細極了,她總要把愛人們全絲毫不苟的稱量過,然後她挑選個最合適的——最合適的,並非是最好的,你要曉得。你看,小李的長像,無須說,是比咱倆漂亮些。」

「哼!」天一差點把鼻子弄成三個鼻孔。

「可是,漂亮不是一切。假如個個女子『能』嫁梅博士,不見得個個就『願』嫁他。小李漂亮及格,而無膽量,便不是最合適的;女子不喜歡女性的男人;除非是林黛玉那樣的癆病鬼,才會愛那個傻公子寶玉,可是就連寶玉也到底比黛玉強健些,是不是?看吧,我的計劃決弄不出錯兒來!等把小李打倒,那便要看你我見個高低了。」子敬笑了。

天一看了看自己的拳頭,並不比子敬的大,微覺失意。小李果然是在她那裡呢。

子敬先到,獻上一束帶露水的紫玫瑰。

她給他一個小指叫他挨了一挨,可是沒哼。他的臉比小李的多着二兩雪花膏。

天一次到,獻上一筐包紙印洋字的英國罐形梨。

她給他一個小指叫他挨了一挨,可是沒哼。他的頭髮比小李的亮得多着二十燭光。

「喝,小李,」二人一齊唱:「領帶該換了!」

她的眼光在小李的項下一掃。二人心中癢了一下。「天一,老沒見哪?別太用功了;得個學士就夠了,何必非考留洋不可呢?」子敬獨唱。

「不是;不用提了!」天一嘆了口氣:「家裡鬧狐狸。」「喲!」子敬的臉落下一寸。

「家裡鬧狐狸還往這兒跑幹嗎?」玉春說:「別往下說,不愛聽!」

天一的頭一炮沒響,心中亂了營。

「大概是鬧完了?」子敬給他個台階:「別說了,怪叫人害怕!我倒不怕;小李你呢?」

「晚上不大愛聽可怕的事,」小李回答。

子敬看了天一一眼。

「子敬,老沒見哪?」天一背書似的問:「上哪兒去?」「也是可怕的事,所以不便說,怕小李害怕;表哥家裡鬧大頭鬼,我——」

玉春把耳朵用手指堵上。

「嘔,對不起!不說就是了。」子敬很快活的道歉。小李站起來要走。

「咱們也走吧?」天一探探子敬的口氣。

「你上哪兒?」子敬問。

「二舅過去了,得去守屍,家裡還就是我有點膽子。你呢?」「我還得出城呢,好在只過五六塊墳地,遇上一個半個吊死鬼也還沒什麼。」子敬轉問小李,「不出城和我繞個彎去?墳地上冒綠火,很有個意思。」

小李搖了搖頭。

天一和小李先走了,臨走的時候天一問小李願意陪他守屍去不?小李又搖了搖頭。

剩下子敬和玉春。

「小李都好,」他笑着說,「就是膽量太小,沒有男子氣。

請原諒我,按說不應當背後講究人,都是好朋友。」「他的膽子不大,」她承認了。

「一個男人沒有膽氣可不大好辦,」子敬嘆惜着。「一個男人要是不誠實,假充膽大,就更不好辦。」她看着天花板說。

子敬胸中一噁心。

「請你告訴天一以後少來,我不願意吃他的果子,更不願意聽鬧狐狸!」

「一定告訴他:以後再來,我不約着他就是了。」「你也少來,不願意什麼大頭鬼小頭鬼的嚇着我的小李。小李的領帶也用不着你提醒他換;我是幹什麼的?再說,長得俊也不在乎修飾;我就不愛看男人的頭髮亮得象電燈泡。」

天一一清早就去找子敬,心中覺得昨晚的經過確是戰勝了小李——當着她承認了膽小。

子敬沒在宿舍,因為入了醫院。

子敬在醫院裡比不在醫院裡的人還健美,臉上紅撲撲的好象老是剛吃過一杯白蘭地。可是他要住醫院——希望玉春來看他。假如她拿着一束鮮花來看他,那便足以說明她還是有意,而他還大有希望。

她壓根兒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