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軍 - 第2章

普祥真人

  第2章

縣衙賣打

  

  趙冠侯一邊用不多的力氣,唱着京劇,一邊在心裡感謝着已經升入天國的莫尼卡,為了討她歡心,自己在上一世,進行過系統的京劇學習,並且有着不俗的造詣。在那個時代,京劇地位堪比保護動物,淪落到需要人關注保護的地步。何況他們並不住在內地,要學習這些東西,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最終他還是成功了。包括一些華人社區的新年茶話會,他也可以與莫尼卡唱上幾句,討一個頭彩。

  在現在這個時代,京劇地位遠比另一世為高,其受眾程度相當於流行歌曲加上影視的集合體。達官顯貴,富商大賈甚至帝王將相中不乏京劇愛好者,名伶紅角,可以出入宮禁,結交公卿。趙冠侯這個身體的前主人,雖然沒有資格真正進班學戲,但是出於趕時髦等需求,也進行過這方面的訓練,嗓音等先天條件,比自己前世還要出色,唱起來字正腔圓,有着半專業的水平。

  於一片紀念袁家祖宗的誠心懺悔中,這等京腔大戲如同鶴立雞群一般引人注意。混混挨打時也有唱數來寶,或是蓮花落之類,彰顯風骨之表現。但只限於挨板子,這等站籠之內,骨氣是講不得的,能夠罵幾聲,便已經算是難能可貴。這等平心靜氣唱流水,津門好漢就無此能力。

  初時那些咒罵者還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袁家女性親朋為趙冠侯的演出伴奏,但到了後來,所有的聲音都低了下去,就連那些生意人的吆喝,也都自發停止。若是誰再發出聲音,包準會被人砸了攤子,偌大的八字牆外,只剩了那悠揚的唱腔。

  看守混混的乃是津門縣的衙役以及十幾個背着槍的巡防營官兵,對於那些精神菜花者,不聞不問,任他們隨便亂罵。可是到了這個唱戲的身上,卻忍不住來了興趣,十餘名士兵,全都湊到了趙冠侯的籠子附近。

  不獨如此,就連那些紀女也都往這邊看,一名背着金鈎火繩槍的巡兵,擋着目光,將水遞到趙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畢竟這等惡劣環境下,多喝幾口水,往往就是多一條性命。

  圍觀的人群里,也不時爆發出喝彩聲,高喊幾聲好,有人扯着脖子喊道:「唱的好,這快趕上譚貝勒了,好樣的!」。

  趙冠侯選擇這種方式,目的也在於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一語不發,或是學着那些人一起罵人,結局多半是被曬死在籠子裡。他上一世就對罵人比較反感,除了顯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軟弱。

  罵人實際就是代表自己對別人無可奈何,只能罵些髒話自我安慰,如果罵人有用,還要殺手幹什麼。與其想着怎麼出氣,不如先想着怎麼活下來,只有先吸引到足夠多的關注,才有可能活着離開。

  津門這邊對混混的認知,與他上一世不大一樣。上一世的有活力社會組織分子,年輕時多半靠勇力,誰能持西瓜刀砍出一條街,便是組織里極出名的豪傑。如此混上幾年不死,大抵就能成為一方頭目。再後來就要靠機緣、鈔票、腦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從青皮變成董事長。

  而這個時代津門混混,出來混江湖,靠的一是硬骨頭,二是臉面,三是規矩。個人武勇,氣力本事,反倒處於次要因素。在時下大金朝的津門江湖裡,一個硬骨頭的殘廢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

  這個城市的江湖規矩,就是如此。混混開逛成名,並不依賴拳腳,而是靠賣打揚名。誰若是能挨打滾堂,不避刀斧誰就是好漢。若是開口認慫,失了顏面,就在地下社會沒了飯吃,於正常的社會生活中,也多半要被人看不起。

  他如果在站籠里主動求饒,被人剪掉假辮子鑽個當,倒是可以離開這個籠子,但也沒辦法在江湖上混下去。而接收了本體記憶的他,已經明白趙冠侯為什麼要來赴這個死局。這並非是單純的好名賣命,其中也確實是有他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自己如果真的屈膝投降,那麼身體前主人的付出就都沒了意義,他要守護的人,也就再難守住。於自己而言,實際沒有其他選擇,保全顏面,活着離開站籠,缺一不可。

  殺手不是神,即使是他全盛時期,也沒可能掙脫這樣的牢籠,再從大庭廣眾面前逃走。更何況現在這具身體,他還沒有完全習慣,根本不可能完成這種高難度的動作。現在能依靠的不是身體,而是腦子,當然,更重要的是……運氣。

  一名紀女離開自己的位置,將手裡的一支老刀牌香煙,遞給了看籠的官兵「老架兒,您老受累,給他來點白糖水,我這還想聽兩口四郎探母叫小番呢。」

  那當兵的接了煙捲,利索的往懷裡一揣「白糖水?我這還想喝白糖水呢,糖沒有,不過水倒是有。」轉身到衙門對面一個大碗茶的攤子上,搶了只粗瓷碗過來,將碗裡的茶水灌到趙冠侯口裡。邊餵邊道:「趕緊,給爺來段四郎探母叫小番。要是受不住了,就趕緊言語一聲,鑽個襠走人回家。你說你年紀輕輕,又不是寨主,幹嘛不好,非跟着湊這個熱鬧,露臉的機會多了,走這條道,不知道死字怎麼寫麼?」

  人一得了水,就有了力氣,趙冠侯朝那紀女點點頭「叫小番是吧,這個……容易」

  看熱鬧的人群里,也有人高喊着「叫小番好,這個得聽個嘎調!有沒有唱旦角的,給配個鐵鏡公主啊?」

  站籠前一片喧鬧,看熱鬧不嫌事大與無事生非的閒人,將氣氛推動的熱烈起來,卻在此時,皮靴踏地的聲音陡然響起,隨後就傳來一個洪亮的聲音。

  「你們這是在幹什麼?袁大人懲辦無籍流民,乃是整頓地方,強化民風的正事,怎麼被你們搞成撂地畫鍋了?這是津門縣衙門,不是北大關戲園子,還要不要點規矩了?」

  說話間,這人已經一路前行,分開眾人,來到站籠之前,打量了幾眼趙冠侯「就是你,在這帶頭鬧事,對抗官府?」

  趙冠侯這時也看清楚,來人的年齡比自己大不了太多,也只二十出頭,身材高大魁梧,肩寬背厚,濃眉大眼,相貌威武,生的極是威風。

  來人的穿戴與那些官兵不同,頭上戴着俗稱喇叭式的大金紅纓官帽,頂戴上鑲有水晶,穿一件天藍色武弁服,下擺各處繡有雲紋,胸前則是一隻飛熊補子,證明其五品武官身份。腰裡一邊懸掛着西式指揮刀,另一邊則掛着真皮槍套,露出一截手槍短柄。

  另外一點引人注意的,就是在他的手上戴着一枚翡翠扳指,那人邊說話邊用左手摩挲着右手拇指上的這枚扳指,手指翹起來,一副耀武揚威的派頭。

  幾名士兵及衙役見了這人,忙跪地磕頭,連聲喊着「給李哨官磕頭,李哨官高升。」圍觀者中,則有人高聲喊道:「水梯子李少把,怎麼着,這關籠子唱戲,還犯了大金律麼?」

  在場看客中,有許多是津門江湖中成名的大混混,他們是認識這位軍官的。其是袁慰亭新軍中一名哨官,名叫李秀山。乃是津門本地人士,家裡在陳家溝子水梯子那裡管着魚鍋伙,於江湖之中名望勢力均非同小可。

  津門鍋伙分為水鍋伙與旱鍋伙兩中,水鍋伙中,又分為吃碼頭與吃魚行兩類,李家就是魚行中的翹楚。所有魚人要將魚在津門販賣,必由李家掌秤,按船抽分,論起威風,比官府的稅關還要大出幾分。

  朝里無人謀造反乃是國朝慣例,同理,朝里無人,也自不好去混潑皮。李秀山本人深得袁道台器重,站籠之內,也就不會有水梯子李家的人在內。只有混混才能對付混混,收拾津門混混這個差事,也是由他主抓。戴着這枚翡翠扳指,就專為與津門縣叫板充大爺所用。

  混混罵人,他是不大在意的,這幫人歷來就是如此,反正罵不了多久就會閉嘴,也用不着他出手。趙冠侯的表現讓他心裡很不痛快,在這受刑,卻要唱戲,分明故意向官府示威。唱的曲目又是三家店,那是拿自己比了好漢秦瓊,難道袁道台是那靠山王楊林?

  那些巡兵是看熱鬧,而李秀山考慮的是袁大人的臉面,以及政令的實行。這個站籠,就是袁道台要滅掉津門混混的工具,要看的就是混混最終投降叫娘的狼狽樣子。若是混混站籠如此威風,這袁道台的面子,就沒了地方放,於他而言,也是極大的失職。

  不把他的威風打掉,說不定後面還有人跟風,懲辦混混的事,就成了一場鬧劇。

  他看看趙冠侯,哼了一聲「歲數不大,相貌也不差,卻是不肯學好,有名沒有啊?」

  「趙冠侯!」這名軍官對自己的態度並不友善,但是趙冠侯心裡,並沒在意這一點,他在意的是,終於來了一個說了算的,並且對自己表示關注的人。

  比起被人敵視,他更介意的是,連被敵視的資格都沒有。就算是有水供應,自己在站籠里,也是個死局。而現在脫困而出的希望,就着落在眼前這位軍官頭上了。

  李秀山尋思了一下這個名字,發現不存在於自己的記憶庫中,入了行伍的潑皮,可以算做至尊潑皮。對於本行業的好漢豪傑,心裡是有數的,津門鍋伙里上檔次的寨主或是一些有名的大混混都沒有這麼個字號,想來又是一個拿性命搏出位的。

  以他如今的身份,以及在潑皮世界的地位,是沒什麼興趣關注這種小把戲的,可是不把他的威風打下去,這次懲辦混混,就不好算全始全終。聽着圍觀者起鬨,李哨官冷冷一笑,目光中露出一股殺意「你小子能唱四郎探母?那好,不要在籠子裡唱,出來唱。來人,把籠子門打開,再取水火棍來。」

  衙役們行刑的水火棍拎在李秀山手上,他將軍服的扣子解開幾個,手上的扳指在太陽下反着光芒,隨手挽了兩個棍花「小子,你不是能唱麼,那好,爺伺候你一頓鑼鼓傢伙。你要是能把叫小番唱下來,這籠,就不用站了。若是唱不下來,就乖乖給我剪辮子,鑽擋!抱着腦袋滾出津門,否則見你一次,打你一次,砸折你的狗腿!現在要想認慫,還來得及,磕頭鑽檔,放你個活路,要是這棍子落下來,那可就沒有後悔的餘地了。」

  趙冠侯微微一笑「有勞李哨官了,平時想請您幫忙票一出,也沒這麼多的錢,今天算是我抄上了。您受受累,麻煩賣點力氣,也算是成全小的一點名氣。」隨後又扯開脖子大喊道:「小鞋坊掩骨會趙冠侯,特煩李哨官幫場,伺候眾位一段四郎探母!」

  混潑皮,靠的就是面子和名聲,賣打,算是獲取名聲的終南捷徑。所謂賣打,並不是隨便找人把自己毆打一通,而是有着自己的規矩:東西大街南北躺,南北大街東西橫,頭南腳北面朝東,哼哈兩字一聲不見,便可被人挑大指,稱一聲好漢。

  賣打,找的也需要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字號,在這等人面前撐起了面子,日後在江湖上也就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李秀山的名頭地位,十個趙冠侯也追不上。趙冠侯這一喊,就是有意拉李秀山下水,這一棍子下去,津門父老都會說一句,趙冠侯賣打,李秀山買打,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混混,卻是借水梯子李家少把頭的身份揚了名。

  到了這個時候,便是想不打也不可能,李秀山只好沉聲道:「好小子,你準備着吧。」官府用來彈壓地面的水火無情棍在他手中起了個盤頭,呼嘯着掄起來,一個泰山壓頂勢向着趙冠侯的腿上猛劈下去。

  他年紀不大,卻有着家學淵源,那些想要成名的混混,沒幾個敢到李家門前賣打,就是知道李家的棍棒格外難挨。他的棍棒打下去,就是那些以賣打成名老混混,多半也會慘叫出聲求饒。江湖規矩,賣打時可以罵娘,但絕對不可以叫疼求饒。若是出了喊疼的聲音,就會被人當頭澆蔦,從此不能再吃混混這碗飯。

  他這一棍上用了狠手,想的便是只用一棍,就讓趙冠侯叫娘。棍風呼嘯,一聲悶響響起,那些老混混都是下意識的一閉眼,仿佛這一棍子已經落在自己身上。作為久在街面上的主,都能感覺出這一下的分量,大家心裡有數,這一棍自己八成是接不住的。這個年輕人,恐怕也會在下一刻慘叫出聲,或是乾脆疼昏過去。

  棍棒落在身上,趙冠侯如同運動員聽到了發令槍聲,放開喉嚨唱道:「我本是楊四郎把名姓改換,拆楊字改木易匹配良緣……」字正腔圓,板眼不亂,似乎這一棍給他疏通了筋骨,伺候的他渾身舒服。

  李秀山臉色一紅,自己的棍棒落下去,對方精神更足了些,難不成自己的棍棒只合給人搔癢?手中水火棍第二次掄起來,人群中靠前排的,已經可以聽到棍棒在空氣中帶起的破風聲,人群中已經有人喊起來「李爺,都是街面上的人,手下留情啊!」

  趙冠侯卻對這一切全無所覺,任由棍棒落在身上,帶起大片血肉。在這個過程中,他已經自己轉成了女腔,唱起了鐵鏡公主「聽他言嚇的我混身是汗,十五載到今日才吐真言……」

  這一段坐宮,若是直接從最後的嘎調唱,也不過四句光景,總共落不下兩棍。趙冠侯卻從這裡唱,分明是給出時間,讓李秀山得以多落下幾棍,也就是故意在折他的面子了。

  等唱到「我和你好夫妻恩情不淺,賢公主又何必過于謙言……」時,他將右臂蜷起來,以拳托腮,做一個臥佛之態,身子自行翻動。從趴在地上,變成左右側臥,最後更變成仰面朝天,這也是津門混混賣打的規矩,讓人打一個四面見線,還得自己翻身。

  等到他的姿態變成仰臥時,終於唱到了「一見公主盜令箭……」看客里的彩聲已是一浪高過一浪,而李秀山的棍棒已經傳出陣陣破風聲。李秀山心中有數,若是打不服他,自己的名號就算是被這小混混踩過去了,心內發狠,水火棍舉起來,卻不再朝腿上落,而是對着趙冠侯的膝蓋,一記泰山壓頂!

  趙冠侯這時,攢足了氣力,運起丹田氣,「站立宮門,叫,小……番!」

  唱到叫小番的時候,正是一個嘎調,名角靠此一個嘎調,就值一陣喝彩,數兩銀子的戲票。他這一嗓子聲入九霄餘音繞樑,隨着這一聲嘎調起處,一聲悶響夾雜在嘎調之中,那條水火無情棍斷為兩截,同時斷掉的,還有趙冠侯的兩條腿。

  鮮血在黃土地上,瀰漫開來。隨即,掌聲雷動!

  

  第3章

紅粉佳人

  

  作為殺手,必須要學會忍受痛苦,趙冠侯在第一棍落下時,想到的就是莫尼卡當初對自己訓練的情景。痛苦、刺激這些東西,殺手都要學會忍耐,惟有如此,才能在失手之後,確保不出賣自己的同伴,不牽連更多的人死。

  由於科技的發展,製造痛苦的手段,比起這個時代也要豐富的多,李秀山算是用刑好手,做到讓人疼,卻不讓人暈。但是比起未來的科技水平,人力始終存在着上限。經過那種魔鬼訓練的趙冠侯,對於痛苦的忍耐力,在這個時代大概沒幾個人可以比擬,這種杖刑於他而言,只能算是開胃菜這個級別。

  當然,事情到了這個地步,自己身上吃虧,再所難免。如果李秀山不讓自己付出足夠的代價,他在街面上的名聲,就不能要了。發狠到打斷水火棍,卻也是趙冠侯沒有想到的,這傢伙的心腸確實夠狠毒,將來有機會的話……幹掉他好了。

  他心裡想着,可是隨着那一聲嘎調唱起,人群中先是一片寂靜,隨後就爆發出雷鳴般的彩聲,他的目的達到了。自己終歸還是踩着李秀山,成全了自己的名號。

  幾個穿着長袍的老人走出人群,朝李秀山拱拱手「李爺,見好就收吧,你們李家也是吃這碗飯的,還是念點香火情義,給同道中人,留條路走為好。這袁道台不管權勢多大,也不能把津門街面上的規矩,全都給廢了。」

  這些老人雖然穿着體面,衣着考究,實際卻和趙冠侯一樣,都是混混。只不過年輕時靠嘴頭加拳頭混潑皮,上了年紀,就只能靠面子。

  混混打架是手段,而非目的,津門混混亦有此時泰西列強之風範,大規模的打鬥,多以和平談判收場。在談判中,最難找的就是能夠一手托兩家的調停人。津門的大小衝突中,擔當調停承擔維和重責的,就是這些上了年紀,且混的有些頭面的老混混。

  津門混混,極重規矩,這些上了年紀的老混混不能打殺,但是有面子有輩分,反倒是更受尊敬,若是認真講起來,多半還和李秀山的祖輩父輩有些來往。

  可以打斷趙冠侯的腿,卻不能把他打死,否則犯了眾怒,就不好收拾。見幾位老混混出來,也不由佩服幾人眉眼通挑,不愧是能在街面上靠臉吃飯的主。朝幾個人略一點頭。

  「幾位老爺子,李某要是在街面上開逛的時候,見到幾位,怕是要先磕個頭才敢說話。可如今情形不同,我是吃官家飯,吃糧當兵,為朝廷效力的。首先要講的是官法,這街面上的規矩,就顧不得許多。袁道台有令,整頓津門民風,做下屬的就只有聽令而行的份,按說他不肯鑽檔,就只好站死了事了。可是,這小子確實有把好骨頭,居然能挨我幾棍不出聲,也算個人物了。再者,唱的也屬實不錯,看您老幾位的面子,我就只把他當個風箏,把他放了吧。」

  趙冠侯的腿斷了,自然是不能動,他皺皺眉頭「他這模樣怎麼走啊,去抓一輛地牛過來,把他弄回去。」

  作為水旱碼頭,津門每天裝卸的貨物不知多少,最不缺的就是力夫和被稱為地牛的地排子車。兩名巡兵出去,不多時幾個拉小袢的就被抓過來,將人抬到地排子車上,當頭的是個身材高大的山東大漢,一臉為難道:「幾位老架兒,這位總爺,這人好拉,可是往哪拉啊?」

  李秀山道:「這……方才他報了字號,小鞋坊掩骨會的,送到小鞋坊那,慢慢打聽打聽吧。」

  「甭打聽了,這人我們認識。」一聲清脆的嗓音,從人群里鑽出兩個大姑娘來。當先的一個不到二十,頭上裹着青布絹帕,身上穿着同色緊身小襖,青色皸褲,一身武行打扮,腰裡還挎着口單刀,活生生一個兒女英雄傳中的何玉鳳。眼下朝廷多興火器,這帶單刀的,倒也不至於違禁。可是一個大姑娘家帶刀,總是惹眼。

  她後面的一個姑娘,年紀比她大兩歲,可是比她要靦腆。身穿青布縫製的一裹圓,下穿一條青布褲,懷裡還抱着兩領蘆席。等走出人群後,忙把席往地上一放,低着頭滿臉通紅的朝着李秀山一福「老總,別問衙門了,這人我認識。他是我……街坊。」

  李秀山打量了一眼這個靦腆姑娘,鵝蛋臉,白皙的肌膚,兩彎黛眉,一對烏黑閃亮的大眼睛,與男人一說話,兩腮就掛起紅暈。雖然衣服破舊,上面滿是補丁,臉上也沒擦什麼脂粉,素麵朝天,卻似清水芙蓉,讓男人一見之下就忍不住砰然心動。

  她的日月似乎不好,衣服有些舊,不怎麼合身,正好將她身段勒顯出來,胸前鼓鼓的,讓他的眼睛忍不住多瞟了幾眼。

  「鄰居?」他嘴角露出一絲微笑,轉頭看看趙冠侯,若是憑心而論,確實是個極英俊的後生,年歲比這女人小點,這兩的關係,恐怕不是單純的鄰居那麼簡單。

  那名挎腰刀的女人見李秀山打量這個女子,忙向前一擋「是,他不光是我姐的鄰居,也是我的師弟,我們來領人的。」

  這女子一張瓜子臉,模樣也是極俊,加上那股子衝勁,有一種青春活力之美。兩條腿筆直修長,下面穿着短幫快靴,怎麼看怎麼像個刀馬旦。李秀山一個男人,又是個軍官,她居然毫不怯懦,瞪着眼睛看過去,李秀山心頭一動,笑着問道:「你師弟?那你叫嘛?回頭你們要是把人弄到海河裡去,我還得找的着人呢。」

  「我啊姓姜,叫姜鳳芝。我爹是北大關跤場的姜不倒,到那一問都知道。」她又一指趙冠侯「他跟我爹學撂跤,跟我是師兄弟,我領他走不行麼?」

  人群中,已經有些年輕的混混起鬨,怪腔怪調的喊起來「水梯子李家大院,那可是魚行的頭,得是頂天立地的好漢,才能撐的起的買賣,李爺總不能說了不算吧,為難人家兩個大閨女,可不算好漢!」

  這個時代風氣還偏向於保守,對於良家婦女這麼問來問去,也確實不怎麼禮貌,李秀山混如未覺,只笑了笑,指了指那靦腆的姑娘「那她是誰啊?」

  「你問她幹嘛,跟你有嘛關係?」這個潑辣的少女全沒有畏懼,直瞪着李秀山看,仿佛她反倒是那個女孩的保護人。李秀山不見怒意「你們兩人來,我總得都掃聽清楚,總不能你說你是姜師傅的閨女,就是他的閨女。萬一你們要是歹人,謀人性命,總要有個交代。」

  趙冠侯這時開了口「李哨官,這兩人我不認識,跟我沒關係,你有嘛話沖我說,別跟她們在那費勁。拉我到掩骨會,自然有人交代我。」

  李秀山用手摸着扳指「你們聽見了,他可說不認識你們,這人,還真拉不走。」

  挎刀的少女幾步衝到趙冠侯面前,用手戳着他的額頭「你說嘛?有本事再說一次!你敢說不認識我,還敢說不認識秀芝姐!你個混蛋玩意,我們就不該來給你收屍,讓你在爛葬岡子餵狗就完了。」

  那靦腆的少女此時卻主動開口「總爺,我姓蘇,我爹在北大關那算命,叫蘇瞎子。他真是我的鄰居,您看,我能把人領走麼?」

  李秀山點點頭,「行啊,既然都留下身份了,若是這個人有什麼閃失,本官自然知會地面,拿你們來問話。來人,把他抬到車上,拉回家去。」

  幾名力夫將人搬運上車,李秀山看着兩個女孩的背影,笑意更盛,趙冠侯則在心裡嘆了口氣:事情還是朝着最糟糕的方向發展,終究還是把她們牽扯進來了。

  

  第4章

青梅竹馬

  

  那幾名上了年紀的袍帶混混圍攏過來,其中一個人摸了摸趙冠侯的腿,隨後就吩咐着那幾個力夫「人先別拉到小鞋坊,先去金家窖蘇三兩蘇先生那去,這骨頭要是不抓緊接上,人怕是就要廢了。你們路上拉的時候穩當一點,這是個好漢,可不能壞字你們手裡頭了。」

  姜鳳芝還在生趙冠侯的氣,直到小車拉出老遠,還緊閉着嘴不說一句話,反倒是那位蘇姑娘見到趙冠侯兩腿血肉模糊的樣子,眼淚就流成了河。「這個李哨官,手怎麼那麼黑啊,兩邊沒仇沒恨的,怎麼上手把人打成了殘廢。」

  「活該!打死了倒省心了,往掩骨會一交,姐姐你不你不帶着席呢麼,頭腳一裹,亂葬崗子一埋。他不是不認識咱們麼,你還管他死活幹嘛。」

  蘇姑娘抓着她的手臂,叫了一聲「鳳芝。」姜鳳芝只好嘆口氣「行,我知道你護着他,他愛認識我不認識,就跟我稀罕認識他似的。可是他敢說不認識你,這我看不過去,要不看他身上有傷,我現在就給他幾個脆的。」

  趙冠侯嘆了口氣「二位姐姐,我就算不認識我自己,也要認識你們。可是方才那個場合,若說認識你們,就是把你們牽連進來了。現在我們的麻煩不少了,就沒必要再多一個水梯子李秀山,可是……」

  他後面的話沒說出來,這兩個姑娘已經引起了李秀山的注意,只能希望他貴人事忙,很快把兩人忘掉,否則以自己現在的狀況,想要保護她們,也並不容易。而他們中那位蘇姑娘,卻是自己這個身體拼了性命想要保護的女人,如果不是為了她,趙冠侯也就不會去站籠了。

  趙冠侯算是典型的江湖世家,爺爺那輩就吃混混這碗飯,當初津門鬧教案,燒了卡佩教堂,殺了洋人。卡佩人派了軍艦過來,要十八名兇手抵命,否則就要炮打津門。

  為了平息洋人的怒火,官府方面開了懸賞,又找幾路鍋伙的寨主要人。趙冠侯的爺爺抽到了死簽,隨後就光榮的走上了法場,為家裡換了些銀子以及現在的房子。